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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报告

2021-06-28  本文已影响 459人 

  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今年,我局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及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持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按上级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各级全会及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注重理论教育,切实传达上级重大会议精神。采取座谈会,召开职工大会,分科室所学习、集中诫勉谈话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的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会、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和司法部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目标要求,开展作风整顿,深入自查整改,使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指导实际工作。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党组围绕县委“六个加快、六个转变”工作重点,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纪律建设,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20××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明确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将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全系统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加强案件查办,持续保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监督制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力保障。2、根据科室、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职责职能的不同,有针对性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相应负责人与“一把手”亲自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5份,进一步强化责任到人。同时,与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59份,让每个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分管领域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开展专项纪律作风督查3次;4、单位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39名司法干警认真填写《政法系统干部纪律作风信息表》,依规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5、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目前,未发现人员有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行为。

  (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我局纪检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严格履行《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古委办发[20××]13号)文件中明确的5项纪委监督责任。1、目前配备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由于纪检组长于3月调离,已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配备纪检组长,尚未到岗。2、收到县纪委和市局纪委转来信访件1件,已于4月份办结。3、“一把手”组织中层及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谈话1次,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2次,对岗位调整人员进行任前谈话2次。4、在三早三卡制度执行方面,目前已发放岗位风险、预防“五一”、“端午”节日病、大操大办等方面黄色提醒卡50张。

  三、作风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作风建设工作以纠“四风”问题为重点,严格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新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办法》及《县乡镇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周隆钊、相关责任人阎湖严肃处理。(二)“一把手”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深入学习王东明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订购《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书籍,发放到各科室及基层司法所,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开展了全系统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协理员适应新形势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整顿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28名职业律师进行了述职述廉活动,并更新完善了每名律师廉洁执业诚信档案。(五)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力度,防控岗位风险。实行“县乡共管、乡镇主导、严管单列、全天监控、责任包保、问责倒查”的工作方式,推行分管领导联系包片,机关科室包乡镇,科室人员包严管对象,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常态监管全覆盖。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签订责任书25份,对重点人员开展走访谈话300余人次,及时纠查违规社区矫正人员3人次,下达警告5人次。(六)规范透明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立了督查督办和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出去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电话回访受援人、督促承办人等方式加大案件办理进度,同时采取抽查方式旁听庭审,掌握案件办理质量,有效提升为受援人服务实效,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利。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选择承办人制度。通过将有资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张榜公示,让受援人自由选择案件承办人,最大限度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目前,已受理援助案件250件、解答咨询1600余件,超前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七)严格管理公车。制定了专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将公务用车停放在车库,实行封存停驶。车辆运行费用凭证齐全,落实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要求。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八)按照县纪委有关正风肃纪文件要求,我局对乱发钱物补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自20××年以来无以电话费名义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工会名义违规发放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党支部活动名义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职工生日慰问、慰问职工家属等名义违规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年休假名义违规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节假日等各种名目乱发钱物、购物卡等问题。

  四、廉政教育情况

  (一)结合职能制定县司法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古司发[20××]42号)文件,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制定《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古司党组发[20××]8号)文件,将廉政教育方面列为学习重点内容,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相关学习。(二)3月组织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通报政法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职工,下半年将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部读本《悔恨的泪ii》,并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局机关的走廊、过道等显著位置精心制作了廉政文化的牌匾,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四)6月初,“一把手”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及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专题党课讲座,对李万忠书记在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动员会上的党课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使党员干部职工受益匪浅。同时,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用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20××年上半年,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防体系建设积极融入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中,扎实推动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20××年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工作意见》,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任务,研究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三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由“一把手”亲自与各所、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惩防体系工作的有力推进。(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我局于去年下半年详细拟定了制度建设计划表,废止了不适应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修改了《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制度》、《关于制止大操大办酒席风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新建了《县机关管理制度》、《县司法局服务承诺制度》、《县律师工作管理办法》、《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尤其在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县司法局旅差报销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司法行政行为,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为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防范作用。(三)加强监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加强了对制度落实贯彻的监督,针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分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详尽的监察和督促,争取将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六、案件查办情况

  我局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严肃查办本单位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年初,对在全系统职工上迟到的司法所助理员给予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了其所在司法所所长责任,对两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年终评先选优资格。目前案件查办工作尚在搜集查办案件案源。

  七、开展“创铸树”活动,推进“三转”落实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围绕县纪委和市局纪委“创铸树”活动指导思想和活动内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工作开展。(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纪检监察队伍“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由代管领导副局长文俊暂任组长,监察室主任陈丽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系统“创铸树”活动的工作安排、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指导推进、检查督促等日常事务。同时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展示工作成效。(三)结合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深入推进“三转”。一是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配套规定,着力整治“四不”、“五类”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公证、鉴定窗口服务部门作风督查,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局系统内5名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悔恨的泪ii》警示教育读本,并结合自身岗位,亲自撰写心得体会,加深学习感悟。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购买并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读本,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中心司法所负责人组织所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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