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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型职工服务调研报告

2021-06-28  本文已影响 392人 

  近年来,县总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统一部署,切实加强“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积极打造省、市示范型职工服务中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6.99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8.7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1元,作为全市唯一的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经济发展先进县”。目前共有各类工会组织403家,会员39995名。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218个,会员13016名。县总工会连续5年荣获全市优胜县区工会,被省总工会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20××年度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分别为364.7万元(返还前),249.7万元(返还前),分别完成市总年初下达任务的130%、115%,向市总工会上解经费93.7万元,上解率100%。

  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县工会原办公楼土地面积1152平方米,建筑面积1443平方米,经上级工会批准,原办公楼于2006年6月公开拍卖,拍卖价168万元,房屋土地变动后增值97.41万元。2007年建成“县职工服务中心”,位于县城中心临街位置,为四层双面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工程投资320万元,20××年按照城市建设要求投资10万元做了彩钢坡屋顶。“中心”的建成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工作效率,提高了工会服务质量。

  按照“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的统一工作部署,投资15万元改建面积为80平方米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配备办公电话、电脑、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等自动化办公设施,制作leD显示屏;设立困难帮扶、医疗互助、培训就业、法律援助、职工信访5个服务窗口,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对外公开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职工对生产生活具体困难的求助请求及对合法权益的诉求;将职工服务中心列入政府批编的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增设至5人,聘任兼职法律顾问1名;建立并完善了各服务窗口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学习培训等相应工作制度。

  “中心”主体建设和升级建设中,上级工会和县政府给予我会大力支持:其中省总工会资金支持20万元,市总工会分年度累计划拨资金40万元,县政府前期支持资金40万元,后期经市总工会协调划拨100万元,同时,县政府配套帮扶资金自20××年以来累计达到152.5万元(见附表1)。

  三、职工服务中心拟扩建改造项目

  全国总工会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明确:县总工会可通过省、市工会组织申报全国职工教育优秀示范点,为各地的职工提供跨地区培训服务。北京-申办冬奥会为我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对我县职工文化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受机制、人员、资金等方面的制约,我县工会服务形式还较为单一,突出表现教育培训和文体服务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今后我会职工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是:打造服务职工品牌,拓展服务职能,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文体服务、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劳模之家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提出的“绿色、实力、美丽、希望、世界”五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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