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上级党委下发的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天津分院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状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公司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好处。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公司务必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公司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资料”中的四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公司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公司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公司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公司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公司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状况。
6、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公司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公司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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