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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个人自查报告

2021-11-19  本文已影响 669人 

  教育整顿个人自查报告

  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根据省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队伍建设整顿个人自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展开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于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资料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有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认真做了笔记,但没有深入消化,领会内涵。

  二、职责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我职责以内的事,其他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明明能够看见其他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者是认为不该我的事,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忙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拖沓工作仍然存在,没有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总是想还有时间,拖一拖也没事,明天再干也无碍大局。

  三、能自觉与罪犯家属划清界限,规范执法。没有金钱和利欲的诱惑下,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禁令于不顾,与犯属拉拉扯扯;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和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靠山吃山,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提供违禁物品;没有存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

  四、不存在队伍管理教育不严不实不细,入狱安检、日常督察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流于形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岗位管理失职缺位等问题。不存在存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宽松软、问责追责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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