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钢板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供 方: 需 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20_/6/25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耐磨钢板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的地点及收货人由供方选择铁路或物流运送,此条根据供货前协商再填)现货,款到发货,物流托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含运费,北京昌平
五、包装标准:3米X1.4米,2张,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银行汇款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含税 ,含运费
九、供方收款信息:
供 方: 需 方:
年月日:
篇二:钢板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A4纸制产品质量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三、到货时间:25天内全部到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运杂费的承担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计量方法:板材采取检尺方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相关执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识必须清楚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取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样品检验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100%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标准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物质量异议为由要求供方延缓剩余货物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拖延货款支付。并且在以后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拖延供方货款。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围之内,参照此合同第七条。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协议、通知、相关证明性文件、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付款于20_ 年6月8日18时前到供方帐户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篇三:钢板购销合同范本简单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及其他
1.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①. 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 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二条 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现场点数检验以实际到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包装 。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运输,并卸于甲方指定的位置(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
2.到货地点:
3.收货人: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甲方至少提前 三 天通知送货,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置于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及货款支付
1.产品货款的结算:以上产品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装卸,结算时按实际交货量及与之相对应的价格结算。
2.产品货款的支付: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产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未经复试化验使用产品,所用货品视为合格产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无双方书面协议,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订立
返回销售工作计划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