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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污染事件始末(兰州水污染事件的启示)

2022-11-11  本文已影响 4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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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政府是公民的守护者,是公民利益的维护者,民众将希望寄托于政府身上,要求的并不多,仅仅是能够保障生存的基本环境,作为21世纪的公民,连生存的基本要求都要被限制甚至剥夺,这无疑会使大家感到恐慌,以至反思,我们可以依靠的政府在干什么?我们可以依靠的政府哪儿去了?官民信任的纽带在水污染事件中被扯的七零八落,民众的舆论矛头毫不避讳的指向政府,危机中的政府该如何再次获得民众的信任,恐怕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和实践了。
  【关键词】水污染;政府监管;政府决策;政府行为;官民信任
  2014年4月11日,兰州自来水厂检出出厂水苯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7倍多,消息发散之后,引起了兰州市民的恐慌,同时间兰州市政府下达断水通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据新华网报道,从11日11时32分新华网发布该消息到12日凌晨的短短12个小时内,兰州政府的补救应急措施及对事态的透明化处理很成功。政府没有推卸责任,没有寻找借口而是在严肃认真的解决问题,在当天下午5时便宣布12日中午可以恢复供水。
  虽然事后兰州市政府采取了紧急应急措施来积极应对,但有公民发声,在确认水污染到公布信息的这24小时里,政府哪儿去了?苯含量严重超标的水被当时尚不知情等待政府公布结果的市民饮用了多少小时?为什么政府对市民饮用水的监管会如此掉以轻心?......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抛向政府时,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只是牵强附会的回答和诚心悔改的道歉。
  2015年3月4日,有市民反映自来水存在异味,随后政府发声,称水质完全达标,请大家放心使用。尽管政府对此次“水异味事件”积极做出回应并打消市民疑虑,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到,各大超市以及商铺的矿泉水遭抢空,不少商铺趁机抬高价格来谋取利益,这座黄河之滨又一次遭遇了“屯水风波”。
  这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政府明明都已经回应水质达标,还会出现“屯水风波”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一看政府监管
  《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本)中明确指出,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建设、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饮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饮用水定期进行抽样监测,监测结果由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公示:(一)集中式供水的水源水、出厂水每年监测1-2次;集中式供水的末梢水,每月监测一次;二次供水每年监测一次以上;管道分质供水的末梢水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枯水期、丰水期、传染病流行期,应当增加监测频次。尽管法规条例的规定如此清晰,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确是大打折扣。
  2014年,兰州市民早在3月份就发现了自来水有异味,但当地政府迅速辟谣并查处造谣者,却没有对自来水可能存在的污染引起高度重视。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看,兰州的自来水污染,似乎早就埋下了伏笔。如果当时的政府监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并做到有效监督,那还会出现如今的“信任危机”吗?
  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于公共服务事业改革和持续发展,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对于有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建立,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很显然,政府对威立雅公司的监管不到位,同时,对于其本身的监管职责也没有很好的履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对监管者的监管职责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考核,这种种监管松懈,最终导致了公民对政府的连连失望和一再怀疑。
  二、二看政府决策
  兰州市政府在2007年,为了招商引资,与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草签了兰州供水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项目的项目协议。该项目转让3.5亿股、扩股1.4亿股,威立雅公司公出资17.1亿元赢得此项目,控股45%。这件事一时引得公众一片哗然,大家不禁要问,兰州供水集团的净资产是9.5亿元,卖掉45%的股权就是4.27亿元,也就是说威立雅的报价是他所卖净资产的4倍的溢价。在当时的3家竞争公司报价中,威立雅的报价是他们的好几倍,这么高的天价,难道我们真的是捡了大便宜?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
  在政府与威立雅签订的合同里规定了一个水价上涨的公式。有专家发现这个公式与成本无关,却与当地的物价水平(CPI)和收入水平有关,也就是说,当地的物价水平如果上调了,水价也得跟着涨。
  其次,兰州市的供水设施改造的潜力很大。因为兰州市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没有分开,而且整个兰州市的管网漏损率高达50%以上,有一半的水都流掉了。工业用水对水的要求在很多方面并没有很高的标准,但是因为兰州市的受限因素,导致工业用水也为自来水,这无疑增加了耗能,作为水务的威立雅,是不是该考虑维修水网络,优化水处理呢?本应是水务的威立雅该为兰州市的水网络系统埋单却最终变成政府埋单,不仅如此,政府还要时时关注物价水平来有效控制水价。如此小心翼翼,尽管政府有再多良好的初衷,折射到公众的眼里无疑变成了鄙夷和嫌弃,政府只能背后偷偷抹泪哑巴吃黄连,民众也只是对政府丧失了信心。
  三、三看政府行为
  2007年,威立雅以17.1亿元的价格收购兰州供水集团45%股权时,资金使用安排当中,7亿元用来收购国有股权和职工安置费折股,其中约1.1亿元职工安置费折股留在了兰州威立雅,而另外6亿元国有股收购款被政府拿走;剩下的10亿元转为公司资本公积和运营投入,分三年到位。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过,如果政府能将水务资产溢价出售获得的这6亿元用于城市管网建设,就能避免合资企业再将这笔投资通过抬高水价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当然,按照更多人的理解是,兰州市政府在拿到了6亿的溢价之后就可以并且应该投入到管网改造项目中,但是政府没有投入;兰州政府在转让后三年承诺将转让获利中的1.1亿用于职工安置,10亿用于新公司的运营,当年就承诺合资后要进行旧管网改造,照理说这10亿也应投入到旧管网改造工程中,但显然,兰州政府也没有在后三年将这10亿投入管网改造中。管网改造的事被政府一拖再拖,理由有很多个,但是往往不变的始终是——资金不 够。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管网改造工程,终将公众对它的信任打磨殆尽。
  另外,在政府出具的水污染原因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12年前、甚至27年前的化工厂爆炸,竟在多年之后造成兰州市“4·11”水污染事故。而在污染威胁存在的情况下,兰州相关主管部门和威立雅公司尽管有时间来化解风险,却不料等来了水污染事故。1987年的爆炸事故造成34吨渣油未能回收,渗入地下,2002年的爆炸事故未统计渣油渗入地下的渣油,两者造成了水厂自流沟受到污染。这样的解释大家都能明白,但是,大家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政府明明知道化工爆炸的污染没有排尽却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来进行有效控制和后续清理修复?这难道又是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吗?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让民众一再寒心?
  政府是公民的守护者,是公民利益的维护者,民众将希望寄托于政府身上,要求的并不多,仅仅是能够保障生存的基本环境,作为21世纪的公民,连生存的基本要求都要被限制甚至剥夺,这无疑会使大家感到恐慌,以至反思,我们可以依靠的政府在干什么?我们可以依靠的政府哪儿去了?
  官民信任的纽带在水污染事件中被扯的七零八落,民众的舆论矛头毫不避讳的指向政府,危机中的政府该如何再次获得民众的信任,恐怕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和实践了。
  参考文献
   王石川.兰州水污染背后的管理短板.人民日报, 2014-4-15(005).
   IUD 中国政务舆情监测中心.“兰州水污染”三月辟谣四月成真透支政府公信.领导决策信息,2014,4(16).
  作者简介:王博文(1993.11- ),女,汉族,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行政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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