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群众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长,摩托车作为便捷的一种交通工具深受群众喜爱,对缓解群众出行与公共交通发展不相符矛盾起着巨大的作用。然而摩托车的管理工作却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文章旨在通过对摩托车特点的分析,认识当前摩托车管理现状,并根据我国交通环境,分析了摩托车难管难治的原因,提出了破解摩托车难管难治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摩托车管理;安全意识;成因;措施
2014年1-7月,我国摩托车产销超1200万辆,其中二轮摩托车产销1078.6万辆和1081.14万辆,三轮摩托车产销131.57万辆和130.93万辆。摩托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我国城乡地区活跃着一支强大的“摩托大军”,摩托车肩负着人们短途出行、货运的需求。如何将这支“摩托大军”管好管牢这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此,笔者以广西岑溪市摩托车管理工作现状为例,剖析发现问题,提出一些破解难题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摩托大军”管理现状
岑溪市共有各种机动车辆16万辆,其中大小汽车1.5万辆,农用车409辆,摩托车14万多辆,机动车驾驶员16万多人,其中摩托车驾驶员14万多人,摩托车的数量及驾驶员人数均占全市总量约88%。如此庞大的“摩托大军”在岑溪市1220.66公里的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活跃着。同时,“摩托大军”管理存在“三低两高”的问题即:入户率低、检验率低、持证率低、交通事故率高和交通违法率高。在当地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仍有不少报废车、无牌车被人无证驾驶上路,而摩托车交通事故数量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处理查处不少。“摩托大军”的管理工作成为当地交管部门管理的重点车型之一。
二“摩托大军”难管难治成因
(一)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宣传触角延伸慢
岑溪市交管部门法制宣传中队民警有3人、交通协管员4人,整支法制宣传队伍共7人。这支队伍要面向全市14万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在岑溪市一些较为偏远的如诚谏镇、三堡镇、波塘镇等乡镇,虽然交管部门法制宣传中队不时深入宣传走访,夯实村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可是,这些乡镇的村民法制观念均没有较大转变。一些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无证驾驶是一种聪明能干的表现,一些村民认为自己买的车不用上牌也可以随便上路。摩托车在荒郊野外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均反映出部分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我们交管部门的宣传触角延伸速度也远远比不上摩托车及驾驶员增长的速度。
(二)上牌入户繁琐复杂,群众办事不便利
虽然,公安部门已经根据上级下达的便民利民举措极大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可是一些群众还是觉得办事程序不够便民。例如,摩托车驾驶员大多数在农村地区,许多群众想要办理上牌考证,便需要一大早从农村坐车到城里办理。可是,他们对办理摩托车上牌考证的手续不熟悉,不懂相关政策法规,这些因素都增加了办理上牌考证的难度,导致办个摩托车牌、考个摩托车驾照耗时、耗力、劳师动众。此外,如果群众一次又一次地奔波于补齐入户上牌考证材料或求助于非法中介来办理,这样以来挫伤了群众为摩托车上牌和考证的积极性。
(三)整治查处力度不足,管理覆盖面不全
交管部门虽然狠抓道路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可是由于警力不足和管理区域较大,管理对象较多,整治力度仍显得略有不足。首先,“摩托大军”大量活跃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各级交管部门普遍出现警力不足,难以依靠现有警力对辖区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有力管控;其次,部分执勤民警执法不够严格规范,对于一些被查处的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而是避重就轻,对违法当事人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这不仅影响群众对交管部门的信任,还会导致违法当事人对自身违法行为认识不够,从而继续违法上路诱发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最后,许多摩托车驾驶人无证上路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执勤民警难以做到24小时监控时刻上路执勤。同时,这些违法当事人对于当地路况也较为熟悉,一旦发现执勤民警在前方设卡拦截,往往会强行冲卡或者从小路绕行,躲避执勤民警检查,致使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难以取得显著成效。
(四)源头管理工作薄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来源渠道多样,一些盗抢车、报废车或拼装车改头换面后在道路上行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交管部门一方面对于一些报废车、拼装车的源头管控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此类源头查缉封堵制度,致使这些车辆源源不断地流出市场,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在路上“滚动”;另一方面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缺乏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每年按时送车辆到专业机构进行检验消除安全隐患,而是长期超负荷使用摩托车。这样导致车子的安全性能急速下降,一旦遇到危急情况,摩托车驾驶人往往难以有效控制住摩托车。
(五)城乡客运运力不足,难以满足出行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短途来往的次数日益增多。可是,人们的出行需求却受到城乡客运运力影响。许多城乡地区的社区、村落没有专门的客运车辆抵达,现有的客运车辆运力远远无法满足群众的正常出行需求。这时摩托车由于使用简单、价格实惠受到人们青睐。在农村,村民串门访亲办事,一辆摩托车就可以解决他们的出行问题,不需要长时间等候客运车辆;在城市,人们要到一些不在公共汽车线路的小区、居民点,可以充分发挥摩托车轻便灵活特点穿街走巷快速抵达目的地,甚少受到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影响。
(六)培训教育力度不足,驾驶技能不够熟练
许多摩托车新手驾驶员都是先在家自学,然后直接去车管部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驾校为了节省培训资源,对于学习摩托车驾驶的新学员往往是只管收学费,却没有按质按量地管培训学员的各方面驾驶技能。目前,摩托车考证基本是自己在家里学好如何驾驶摩托车,便交钱给驾校当天安排考试。如此一来,这些考上摩托车驾驶证的学员均是没有经过驾校正规培训,许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都不熟悉便拿证上路开车了。他们在上路驾驶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凭自身的驾驶经验无法有效排除险情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国内各地管理“摩托大军”先进经验
湖南武冈:武冈交管部门建立摩托车乡村两级管理模式,一方面对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建立交通事故乡村两级响应制度,为事故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援助,从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程序处理事故,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湖南津市:津市交管部门依托责任包保机制,建立好组织管理体系,借助社会化责任包保机制所建立的县、乡、村三级纵向行政管理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联带的横向行政管理网络,使摩托车管理落到实处。
江苏无锡:交管部门严格核发摩托车专段号牌,严格控制摩托车行驶区域路线,确保主城区以外部分地区群众交通出行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交管部门还通过优化车型、强制报废等手段,更新淘汰一批老旧车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关于破解摩托“大军”难管难治的一些设想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革新思想观念
破解“摩托大军”难管难治的前提,笔者认为是一种观念的革新。在我国,摩托车的驾驶人覆盖各个年龄层和性别,遍布千家万户。小摩托却是关乎大民生问题,如何将这些摩托车管理好,不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义务。摩托车管理工作要做到位。首先,交管部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摒弃思想松懈、麻痹的包袱,清醒认识到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扬吃苦耐劳优良传统;二是组织干警以思想动员会、谈心讲座等方式方法,努力纠正民警思想偏差,解放思想,鼓励民警发挥聪明才智,跟随当前管理形势,不断创新管理意识和提升管理能力,确保时刻保持警惕应对摩托车管理工作难题和挑战;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各界要明确摩托车管理工作不仅是交管部门的责任义务,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工作。社会各界通过扭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协助交管部门将摩托车管理做好,共同构筑一条摩托车管理缰绳,在社会上营造摩托车管理重于山的舆论思想;摩托车驾驶员:驾驶员通过提高自身思想认识,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摒弃触法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提高自律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安全行驶上路,方能有效遏制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二)政府主导,管理得当,套上制度缰绳
摩托车的管理工作需要各级党政机关的主导和鼎力支持。在管理工作上,一是借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主导,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管理工作突出问题,组织交管、安监、广电、运管、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探讨解决对策,集合各方力量,综合管理职权,向破解摩托车管理难题发出挑战,将摩托车管理工作管理落实到位;二是由政府发起,交管部门深入走访调研,多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针对强化摩托车号牌、驾驶证件、违法查处等方面工作的听证和建议,提取民智民意精华,制定摩托车整治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让摩托车管理工作牢固套上管理制度缰绳;三是善于“取经”,取长补短。各级政府积极组织摩托车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国内、省内各地学习摩托车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对比自身进行查摆,及时发现自身薄弱环节,针对性对采取措施进行突破,确保自身思想和管理经验始终走在前列;四是各级政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将摩托车管理工作具体量化成指标,以量化数据指标为导向,定时不定时严格检查验收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成果,督导摩托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查处专项行动,鼓励先进,有力鞭策落后,扎实推动摩托车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宣传引导,曝光陋习,营造安全氛围
摩托车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涉及到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综合素质。此时,如何灵活地开展针对摩托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一是交管部门加大交通法制宣传力度,夯实宣传基础。交管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证明,许多摩托车驾驶员身上之所以出现交通陋习、野蛮驾驶,根源在于他们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懂得如何文明安全驾驶摩托车,缺乏全面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因此,交管部门应加大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资金、人员、设备投入,主动联系社会爱心企业,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来共同推进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夯实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二是媒体随警作战,有力曝光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在针对摩托车违法当事人的宣传教育,不应拘泥于现场说教的单一教育模式,应该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将交管部门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置于媒体的监督镜头下,这不仅可以有效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还可以展现交通警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新闻媒体随警报道,也有利于抨击曝光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阐述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通过大规模新闻报道在社会形成一种触法可耻,守法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携手职能部门拓展交通安全“五进”。交管部门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应借助一切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弥补自身法制宣传力量不足的缺陷。为此,各级党政机关、安监、派出所、公路、村委会等职能部门都是交管部门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纵深的有力推力。交管部门携手职能部门结合辖区特点,制定辖区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方案,定期上门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法制片、摆放宣传展板,确保宣传触角延伸至各个角落;四是因地制宜,喜闻乐见形式宣传引导。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管部门可以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以戏曲、歌谣、漫画、微电影、打油诗等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出现。这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率和接受率。2014年9月1日,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法规宣传专题巡回演出在三堡镇拉开序幕,演出开展交通安全法规专题文艺演出活动。大队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常识等内容编成通俗易懂的歌词,通过用牛娘戏的形式来拓宽宣传,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四)打击违法,高压严管,维护良好秩序
交管部门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和高压严管打击查处是根治摩托车蛮驾的重要基础。对此,交管部门一是动员全警,布控咽喉,强化现场查缉。交管部门应结合现有警力,根据以往查缉违法经验,重点将警力部署在国省道交通咽喉。执勤民警通过设置长期或临时执勤检查关卡,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超员、报废拼装车上路、逆行、超速和不戴安全头盔等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查处。同时,执勤民警严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杜绝说情、攀关系等不利于规范执法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查摆源头,收紧渠道,消除安全隐患。交管部门针对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查缉到的报废车、拼装车或盗抢车,一方面携手职能部门顺藤摸瓜,倒查此类车辆流出市场源头,并将流出源头坚决查缉封堵;另一方面围绕摩托车维修点、报废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摩托车销售点等重点区域深入检查,敦促企业制定落实管理机制,建立业务台账,承诺主动配合交管部门严格管理源头渠道,收紧报废车、隐患车上路的各类非法渠道。
(五)便民利民,和谐警民,赢得群众支持
交管部门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高度,切实落实各便民利民措施是解决摩托车上牌入户、持证率低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交管部门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首先交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自己由“管理者”转变成“服务者”,群众是否满意车管服务、是否觉得办事方便、是否觉得工作人员热情到位、是否认可交管部门工作效率等都是值得交管部门高度重视的。为此,交管部门可以通过采取服务评价、回访、现场咨询等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交管部门通过采纳群众合理建议,及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广大办事群众享受到一站式服务;二是拓展流动车管所,下乡到户便民服务。交管部门结合群众反映办牌难、考证不便的情况,全面拓展流动车管所业务,将上牌入户、宣传教育、处理交通违法、车证检审、考取驾照等借助流动车管送到各乡镇,让乡镇地区群众在自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交管部门的服务。2008年9月,岑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创新设置了流动车管所,定期下乡为村民提供摩托车更换驾照、车证检审、入户上牌、购买保险、政策咨询等服务。如今,流动车管所足迹踏遍岑溪各个角落,服务超过15万人次。
(六)高科技信息化助阵,创新摩托车管理模式
伴随辖区摩托车和驾驶员快速增长速度,交管部门依托高科技信息成果高效管理摩托车。交管部门一方面以镇为单位,创建QQ互助群,群内吸纳各村的村委会代表。若村民需要办理摩托车业务则主动向村委会报名,村委会负责统计并将人数名单上传至QQ互助群内。交管部门接收到相关网络预约信息后,根据预约人数情况来选择该片区的中心点设置流动车管所服务点,方便群众快捷享受到上门服务;另一方面交管部门依托微信、微博等对外宣传工具,就摩托车管理工作发起微访谈、设置微话题,对摩托车业务进行权威诠释,对摩托车安全驾驶盲区逐一剖析,让群众可以在网络上了解关于摩托车安全驾驶的有关知识,遏制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七)发展客运,提高运力,满足群众出行
摩托车在城乡地区大行其道的主要根源还是由于城乡客运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短途出行的需求得到很好满足。为此,有关部门应大力发展城乡客运事业,建立“城市-乡镇-村屯”的三级客运网络,并结合客运路线长短和乘客数量因地制宜使用大中或小型客车。同时,为了提高三级客运网络上座率和群众满意度,政府应参考公共汽车补贴政策惠及到三级客运网络中的各车,采取政府补贴、小额售票的模式,消除燃油价格上涨对城乡客运票价的影响,保证每一位群众都可以享受到安全、便捷、价廉的客运服务。管理部门通过发展三级客运网络,满足群众长、中、短途出行需求,减少摩托车上路率,集中管理客车安全,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最终目的。
(八)携手驾校,强化培训,提升驾驶技能
交管部门主动携手辖区各驾校,抓好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一方面定时定期组织公益性质的摩托车驾驶技能培训班,发动摩托车驾驶员积极参与,增强自身驾驶技能,引导其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摩托车驾考工作,严格规定学员在驾校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学时,坚决打击查处摩托车驾考中的舞弊和抄袭行为,让学员切实学到知识,开好手中摩托车。
五、结语
小小摩托车却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神经。“规范、创新、宣传”是管理好“摩托大军”的关键。交管部门管理工作还是要以疏为主,并非简单的堵,全面引导教育摩托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文明谨慎驾驶。让“摩托大军”安全、文明、和谐地穿梭在大街小巷,让群众的出行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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