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法基础”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同时也是高职审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财经商贸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当前,教育界和学术界对课程思政的研究和认识逐渐深化。笔者在分析课程与思政之间内在逻辑性的基础之上,认为“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存在天然耦合性,并对“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目标进行了重构和描述,提出了“一体五翼”价值目标体系,进一步从思政元素映射、思政资源多样、思政手段创新、思政考核优化四个方面创新性地阐述了“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策略。
关键词:课程思政;新审视;目标重构;教学改革
课程思政理念自提出以来,以燎原之势对高校专业及课程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2020年5月,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指导纲要》,强调“专业课程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载体,要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2020年7月,江苏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三项指标”,分别是: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指标、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其中,针对课程建设,要求“深入挖掘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明确不同专业课程的思政目标”。作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经济法基础”,具有专业性与法治性之双重属性,如何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有效融入教学实践,既是当前课程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价值导向与技能传授双向育人的有机环节。
1课程与思政之内在逻辑性
1.1建瓴之魂是思政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既需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技术,同时也需要具备胸怀天下、敢于担当、勇往直前、创新拼搏的情怀和勇气。传统惯性思维将“思政”作为“课程”的定语,体现为思政类课程群,且此类课程由专业思政教师担任,各院校设立专门教学部门,如“马列部”承担思政教学任务。长期教学实践证明,这种单独设置的课程模块,使得思政教育一直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与专业教学明显分离,学生缺乏学习动力,表面重视,实则怠慢,导致原本核心的课程逐渐被孤立化和边缘化。而课程思政就是化解这种尴尬局面的一把利器,马克思主义信仰、价值观教育等应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应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1.2落地之处在课程
如果把思政课程看作是显性的单一维度的概念,那课程思政就是隐性的多重维度范畴。根据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的发展主义课程论,学生的整体个性发展,即智力、情感、意志、品质、性格的发展,是课程的出发点和归宿[1]。任何教学活动都是立足于课程展开的。课程思政中的“课程”涵盖在高校中开设的综合素养课程和专业课程中。一直以来,专业课程主要扮演知识和技能传授的角色,却忽略了人格的塑造和培育。实际上,将职业素养、人文精神、家国情怀等价值观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中,能起到见微知著、小中见大、“于无声处听惊雷”的作用。专业课程能通过具象、生动的教学体验,传递思政元素直击灵魂的感受和魅力,从而有效形成与思政课程双元协同育人的良性态势,构建多维、立体、动态的“大思政”育人格局体系。
2“经济法基础”课程与思政之天然耦合
2.1课程特点蕴含法治精神
“经济法基础”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同时也是高职审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财经商贸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尤其是对于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之一,在法律上属于上层建筑,与思政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在思政课程群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法治观教育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经济法基础”的课程思政目标中正包含了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培养。“经济法基础”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同时也是一门法律学科课程,具有综合性强、实用性强的特点,课程要求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严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2.2课程内容彰显思政要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中国正在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关于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们进一步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内在规律,这也是经济法律规范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因此,课程内容涵盖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其中,除却法治精神这一应有之义外,同时也融合了家国情怀,包含劳动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正创新等多重思政要义。
3“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目标重构
3.1确立价值目标,突出思政引领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指导纲要》指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956年,美国教育学家布卢姆制定了教育目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三维体系,这也是传统教学目标的三个方面。其中,素质目标是能力的继续内化,当其成为学生个体内在的行为模式时,就成为素质,是知识与能力的升华,但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课程思政的发展要求。笔者认为,应将“素质目标”改为“价值目标”,并将价值目标置于三维教学目标的首要位置。价值目标又称为价值取向,《布莱克法律辞典》将其解释为:“某种事物的重要性、值得获得性或者实用性,就是人们对某种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值得获得性或者实用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2]它与具体的行动选择相关联,是个人价值观的内化和体现。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立德树人,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任何自我价值的实现都必须以社会价值为前提。
3.2“一体五翼”价值目标的描述
“经济法基础”课程蕴含了极为丰富的课程思政元素。契约精神、诚信经营、遵守职业道德等都能够成为涓涓细流,滋养学生的心灵,触动学生的内心感悟,以实现课程思政润物细无声的作用。但如果没有教学目标的顶层设计,课程思政将成为零散化、碎片化的“形式主义”,无法真正实现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的作用。在此,笔者结合“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特点,确立了“一体五翼”价值目标(如图1所示)。首先,“一体”是指以一个思政主题为主体。作为法律学科课程,培养德法兼修的新时代学生是首要任务,因此,确立了课程的思政主题为“德法兼修,共圆中国梦”,这既明确了培养什么样的人,也明确了为什么培养人的问题。其次,“五翼”是指由思政主题延伸拓展的五个方面,结合“经济法基础”的课程特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思政目标。具体描述为:(1)爱国主义教育: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个自信,坚决维护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勇于奋斗、热爱劳动。(3)法治教育:崇尚宪法、遵法守纪,追求平等、公平和正义,具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中华文脉,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5)职业道德教育: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身体、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优良学风、严谨的法律精神和工匠精神。
4“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改革策略
4.1思政元素映射
“经济法基础”作为专业教学课程,与课程思政并非两条平行线,而是相交线,交点汇集在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新时代人才。基于“一体五翼”价值目标,对课程的思政元素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归类,并将其有机融入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中。如果将专业教学形容为“明线”,那么课程思政就是一条“暗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映射、融盐入汤、双轨并行,共同实现育德和育才的有机统一。经过教学加工和重构,将“经济法基础”课程分为八个单元,结合价值目标,梳理出每个单元的主要价值点。这些价值点既是各单元最突出的思政元素,也是课程资源和教学手段呈现的落脚点。
4.2思政资源多样
思政资源的多样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资源来源的多样性。一切可听、可感、可悟的思政资源皆可用于教学。现代社会信息的传播渠道众多,学习强国平台、微博热搜、抖音热推、头条新闻、微信公众号等都是教师需要关注的渠道,小到家长里短、身边琐事,大到社会热点、国家大事,教师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具有敏锐的思政辨识能力和教学资源转化能力。教师善于利用多样化思政资源,也是课程思政永葆时代性、先进性的前提条件。二是资源呈现的多样化。传统思政教学往往与“说教、讲授”相联系,学生缺乏学习动力,思政教育很难渗透到学生内心。“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应结合课程特点,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来呈现思政元素。一方面,通过混合式教学开展线上线下课程思政,结合各种学习平台,如慕课、智慧职教等,充分利用学生碎片化时间,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动画、视频、抖音三维模拟、VR等现代教学手段,将法治精神、爱国主义、职业素养等,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出来,通过听觉、视觉、触觉等多重感官系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唤起学生内心对课程思政的情感共鸣。
4.3思政手段创新
4.3.1案例分析引思政“经济法基础”作为法律学科,具有鲜明的理论性特点,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一般而言,教师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加工整合,通过案例呈现典型问题,帮助学生理解、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并能发现、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笔者在传统案例教学法基础之上,为更好地将思政融入课程,以学生为中心,创新运用了四步案例教学法(如图2所示),即:案例呈现—疑点探究—问题共析—拓展延伸。以“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为例,通过动画案例人物的创业行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感悟“合法经营和劳动精神”。通过疑点探究,引导学生要重视契约精神,做到诚实守信。在问题共析环节中,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互助解决案例,在过程中充分体验到了团队合作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而在拓展延伸环节,通过归纳总结,进一步深化了学生对法治意识的感悟。4.3.2任务载体融思政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基于“做学一体化”的高职教学特点,采取了任务教学方式,结合企业遇到的真实法律问题,创设任务情境,在任务载体中深度挖掘思政元素,并有机融入教学过程。以“合同订立”这一教学内容为例,引入“法方购买中方唐装”纠纷案,中方不同意法方更改盘扣的要求,是因为木制纽扣会导致中国元素发生改变,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我们要引入“四个自信”中的“文化自信”,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要尊重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时在教学中厚植爱国情感,并以诚信教育贯穿始终。4.3.3师生共情话思政教师讲授也是思政融入课堂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课堂教学是课程思政的主要阵地。但思政融入不能靠教师单方面的作用,如果不能使学生产生“心灵感应”,那这样的教学效果就是微乎其微的。思政要想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必须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设计和呈现,二是教师对学生的课堂引导和启发,三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的积极体验和感悟。三者缺一不可,并具有先后承接关系。以“要约承诺规则”这一教学内容为例,将中美贸易摩擦融入案例,组织学生开展小组协作,对案例进行探析探究,初步认识买卖双方遵信用、守承诺的重要性,教师通过启发讲授,进一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激发思想碰撞,引导学生思考中美贸易磋商严重受挫的根本原因,从而使学生明确了国之诚信与人之诚信的重要性,并在讨论和交流中大大激发了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4.3.4实践探究悟思政“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真正的感悟来源于亲身的经历与实践。课堂教学的实践机会有限,学生应积极投身到校内外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中。“经济法基础”教学中,课内可开展的角色扮演、情景模拟、小组探究等活动都是有效的实践感悟形式。另外,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观看法院庭审、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等活动,既能拓宽视野,又能增长技能,同时还能够亲身体验法律不一样的魅力,知民情、懂民情,增强社会责任感,也为学生进入社会做好了情感铺垫。
4.4思政考核优化
课程思政的考核评价机制应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融合认知、情感、行为、价值观等多要素考核方式,关注学生的终身发展,以促进思政目标达成。评价应采取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企业指导教师评价等多元化考核方式。并在考核评价中设置思政考核权重,不仅关注学生对法律事务处理技能的掌握程度,更通过团队合作、观点表达、教师观察等,对学生的职业素养、人生态度、价值观等进行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最后形成综合评价表。对成绩较低的学生进行学情分析,单独交心辅导,实现差异化教学,确保学生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5结语
“经济法基础”教学改革实践表明,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学习动力得到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肯定和内化了思政目标。“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经济法基础”有其独特的思政优势,但同时对教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课程思政应作为专业教学的新常态,真正做到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
参考文献
[1]赞可夫.教学与发展[M].杜殿坤,张世臣,俞翔辉,等.译.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0:106.
[2]BRYANAG.布莱克法律词典[M].West,2009.
作者:房朔杨 单位: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返回法学论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