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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社会公平正义

2021-06-28  本文已影响 229人 

  夯实基层基础,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建成拉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调度仲裁、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窗口部门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拉萨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援助律师、援藏律师等资源,购买法律智慧亭、无人律所、“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网络设备,推动科技手段与法律服务有效融合,建成全区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综合服务中心。二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整合电话、网络、远程视频等多种形式,优化咨询解答、预约服务等功能,整合设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运行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2020年以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16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7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电话咨询9000多件,调节矛盾纠纷约500件。三是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法律事务、调解纠纷、开设热线咨询等服务类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更方便群众。

  坚持民生导向,延伸服务触角

  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帮助更多的低收入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二是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衔接,确保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等工作协调顺畅。四是提高便利化程度。建设市、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方便群众更加快速便捷得到法律帮助,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认真办好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每一个案件,做好“传帮带”,注重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成立市级法律顾问(专家)团,常态化提供法律和决策咨询服务。

  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健全系统内和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法律援助多方参与、协作紧密、运行有序的良好格局。二是实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安排值班律师入驻三级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现场为群众起草法律文书、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积极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要求,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在拉萨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受理在押人员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在押人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反分裂国家法等重要法律,教育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助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成立“速裁团队”。针对中小微企业仲裁案件纠纷,将现有仲裁员队伍中金融、合同、建筑领域的专业仲裁员集中起来,最大限度地缩短案件审理时限,以尽快解决问题。二是开展上门服务。对已立案的仲裁案件,上门送达组庭、开庭、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最大限度方便中小微企业。三是抓好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应调的原则,找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调解结案。四是积极纾困惠企。因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经当事人申请,仲裁委根据实际情况可减交、缓交案件仲裁费用;对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因发生纠纷申请仲裁的,可申请免交仲裁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建工等行业,因发生纠纷申请仲裁的,酌情减交案件仲裁费;对涉企仲裁案件,允许尽量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提供助力。

  单位:中共拉萨市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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