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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论文(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报告)

2022-12-01  本文已影响 580人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微观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进行了剖析,并分析了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竞争能力,最后为企业和政府管制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从而解决陕西省网站用户外流的问题,实现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有效竞争及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普遍服务,增值服务,互联互通
  基金资助项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10年科研项目,《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发展研究》
  引言
  伴随全球经济日益网络化,企业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的快速获取与处理能力。如今,高速、可靠的互联网接入已经成为企业能否迅速应对市场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的研究对象正是网站用户接入市场,而不是家庭用户或小区用户等的互联网接入。2008年电信重组之后,国内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作为陕西省的三家基础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理应成为网站用户接入互联网的最佳选择。然而,在陕西省接入的本省网站仅有13000家及外省网站7500家,本省网站在外省接入的却高达6万余家,网站用户外流非常严重。同时,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增值服务企业数量多达40余家,但真正开展ISP业务的企业很少,仅12家左右。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针对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开展的深入实际的调研,调研采取了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网上调查及座谈会的形式。本文拟在调研基础上,对互联网接入市场进行系统分析,找出网站用户外流和开展ISP业务的增值企业数量少的原因,为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企业提出经营对策,为互联网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建议。
  一、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概述
  互联网接入是通过特定的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IP广域网的高带宽、高速度的物理连接。与互联网接入相关的服务有IDC和ISP两类。IDC(InternetData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在互联网上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IDC是基于INTERNET网络,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以及相关的服务体系。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根据工信部要求,申请IDC经营许可证的增值服务企业必须有自建机房及网络设施设备,机房面积应大于200平方米。按照这一标准,该类企业必须有百万以上的经营资金,对众多服务商而言是困难的。目前,陕西省内的增值服务企业大部分也都是具有ISP经营许可证,本文将重点研究ISP市场。
  随着个性化、应用型信息服务需求的增加,传统的“网络运营商——用户”的互联网接入产业链正在向“基础网络运营商——增值服务供应商——用户”的新型产业链转变,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如下图所示:
  
  图1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
  与其它产业链相比,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以信息产品为对象,实现价值增值,换句话说它是一条信息增值链。因此,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与协作是该产业链发挥价值增值效率的重要因素。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总体概况可以从基础企业和增值服务企业两方面来看。
  (一)基础电信企业的垄断势力依然强大,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同上海、北京、广州相比较,无论是从规模还是成熟度上都远远不及。陕西三家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电信、联通和铁通)并没有全力投入宽带市场,表现得不温不火,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市场压力。即使如此,他们仍然可以获取相当可观的利润。目前的陕西ISP市场基本上被电信和联通瓜分,基础电信企业还出租互联网资源给十几家小型增值服务企业,使它们可以也开展ISP业务。陕西电信在原来古城热线的基础上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互联网及增值业务。尽管陕西电信的服务是质次价高,但依旧是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的霸主,这主要得益于电信在基础网络上的先天优势。
  (二)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三大问题。
  面对着迅速上升的网站用户和网民人数,ISP运营商感受巨大压力的是设备更新和扩容,但追求盈利也是ISP的重要任务。经过分析,陕西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三大问题:一个是不公平竞争环境。电信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早期经营ISP业务的公司或多或少都与电信有密切联系,而没有关系资源的ISP企业只能艰难地生存,这是一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
  另一个是高昂的资费,电信垄断必定带来高昂的接入资费,使得ISP们的有限收入都几乎用在了租用电信网络资源上,而目前众多ISP却还在继续打价格战,这严重地制约了ISP们的良性发展。
  最后,忽视附加服务也是陕西省ISP发展中的一大问题。对于网站用户来说,ISP是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广大网站企业都希望能选择一个合适的ISP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然而,相当多的陕西省ISP企业不仅很少向网站用户提供附加服务,在基本服务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服务器瘫痪时有发生;上网的高峰期的网络拥挤或无法接通很常见,售后服务也不尽如人意,这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
  二、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中包含了政府、多个经营主体及客户,因此市场结构与他们息息相关。文章将采用SCP分析方法,先从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着手,进而对政府监管效果、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增值企业的经营行为逐步展开分析。
  (一)市场结构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产业目前已不再是独家垄断行业,而是形成了以电信、联通和铁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为经营主体的寡头垄断格局。
  当前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以基础业务为主,从收入构成上看,集团主机托管、机位出租、带宽出租等IDC基础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的93.8%;其他收入占6%。07-09年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收入分别为5600万元、9300万元及1.24亿元,每年的业务增长量为33%。省联通08-09年网站接入收入为750万元及1200万元。陕西铁通的网站接入年收入仅有100万元。以三家基础电信企业2009年互联网接入的收入来计算,电信占91%以上的市场份额,联通占9%左右,铁通占1%。根据现代市场结构理论,可以计算出行业集中度指标CRn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公式如下:
  那么CR=100%,HHI=0.827。可见,三家企业瓜分了整个市场,HHI指数很高。这说明市场集中度很高,而且厂商势力很不均衡。由于联通和铁通所占的市场份额极小,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就形成了电信独大的接近于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
  2008年的电信重组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联通和网通的联手将对电信发起冲击,期望能快速发展并形成对等的竞争格局。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联通在互联网接入业务上尚未找到成熟的商业模式。此外,还由于其他种种历史原因,2008年与陕西联通合并的网通是“小网通”,相比陕西电信,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小网通”的网络与陕西电信的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也存在问题,因此,陕西联通难以在短期内与陕西电信比肩。反观陕西电信,其利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在定价、宣传和代理分销渠道的争夺上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使得恶性竞争现象屡见不鲜。根本原因是该市场垄断力量太强大、竞争不充分。
  根据调查,陕西电信在代理分销市场上出租互联网资源的价格较高,并且没有下降的趋势,下游ISP/IDC企业希望降低带宽和设备出租价格的呼声很高,电信却反其道而行之。因此,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竞争疑为两家“合谋”共生,并未出现期望的竞争活力。
  (二)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管制政策分析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推行网站备案及网站主办者身份真实性现场核验政策,但实践证明,网站备案及现场核验制度对互联网接入产业的发展造成阻碍,而且实施困难重重,原因如下:
  (1)实行网站接入地属地化管理。
  但遭遇的困境是:接入地的可变性;网站存在镜像站点或二级子站由不同地点接入;新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如CDN技术的出现,接入地虚拟化,并通过节点分散到各地。
  (2)实行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属地化管理。
  但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具有流动性;网站主办主体在境外,这类网站备案就存在问题。
  同时实行网站接入地与网站主办者属地化管理。出现的问题是管理交叉复杂化。
  (3)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
  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当初是根据基础电信运营商量身定制的,但我国大多数网站不是直接选择基础电信企业接入,而更多的是选择增值服务企业来接入的,它们绝大部分是民营接入商企业,大部分无经济实力在外省设立分公司,即使在外省设立了分公司,也没有能力办理全国性经营许可证,因此,民营企业无力为外省网站用户提供备案核验现场服务。
  目前要求所有网站主办者到接入商处备案核验现场拍照,无疑增大网站主办者的成本,若外省网站用户选择本省接入商,跨省到接入商现场办理核验成本太高。核验成本可能远超过网站接入服务支付的成本,必然导致用户流失。接入商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难度,并与互联网的低成本、高效精神相违背。
  (三)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分析
  (1)基础运营商的经营政策
  1)对增值服务企业的政策支持不够
  A.民营接入商未被足够重视,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没有获得应该有的名份与地位。
  B.基础电信运营商垄断基础资源,如带宽、IP、资源定价权等,民营增值服务企业在接入业务上严重受到基础运营商的制约。接入资源定价方面,民营企业没有自主权和知情权,得不到公道合理的资源租用价格;民营企业想要自建数据中心机房,受人为因素限制条件太多;IP地址广播、BPG带宽接入在陕西省基本上行不通。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机房建设、代理商激励、硬件投资和战略联盟等促进民营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政策缺失。
  C.基础电信企业领导和政府主管单位领导不了解,或一味认为互联网接入行业是个高科技行业,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期望过高,积极促进不多;认为互联网是洪水猛兽,把管理放在第一位;强调“管理中发展”,发展工作少,管理工作多,不利于行业的自主健康发展。
  下图也反映了基础电信企业在经营政策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纵轴表示反映问题的ISP企业的数量。
  图2增值电信企业对基础电信企业的意见分布
  2)没有真正履行互联网接入的普遍服务义务
  陕西电信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由其独立子公司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现有IDC业务员工12人,2009年全年业务收入1.24亿元。陕西电信给互联网大客户提供专线接入或服务器托管,仅此项收入就占到了总收入的80-90%。在SP/CP公司中,腾讯、新浪、盛大、第九城市及陕通公司等6家公司09年共计产生IDC收入8000多万元,占IDC总收入的近80%左右。从IDC收入构成看,带宽收入占总收入的93.4%。陕西联通为腾讯提供互联网资源租用,2009年收入2千万,占联通互联网接入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
  再来考察基础电信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省电信IDC中心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4亿元/12人≈1千万元/人,远远高于中国电信和世界电信企业的全员平均劳动生产率,见表1。
  表1基础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统计表(单位:美元/人)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平均值

中国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54423

72730

65138

74443

66683

世界电信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

216319

259383

199163

229038

225975


  这说明陕西电信在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中存在着不正常的高额利润,原因在于电信集中资源服务大客户从而获得高回报,并不顾及开拓中小网站用户的增值服务企业的利益,没有真正履行互联网接入的普遍服务义务,因此导致大量中小网站企业外流。
  3)不重视互联网接入的代理分销业务
  由以上的陕西电信和省联通的收入比重可以看出,电信、联通等基础电信企业重视大客户,而不重视互联网接入的代理分销模式。基础电信企业为了满足大客户的需要,将大部分资源和精力都用于大客户,如腾讯、新浪等大型网站,却较少投入资源到代理商,很少考虑代理商的利益,而代理商却在努力地为陕西电信拓展互联网接入市场,贡献着市场份额。
  (2)互联网接入资源的出租定价分析
  陕西电信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即成本导向型定价。联通公司和铁通公司主要是跟随电信定价。在对租用陕西电信的10家ISP的调研中,有5家认为资源租用价格太高,4家认为价格较高,1家认为合理。原因是电信的互联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高,初期按高端标准进行建设。租用陕西联通资源的两家ISP中有一家认为价格太高,另一家认为较高。租用陕西铁通资源的增值企业评价租用价格为较高。
  另外,有5家ISP还反映基础电信企业的资源出租价格不统一,存在价格歧视。
  调研的11家增值企业中有8家经营ISP,其中2家盈利,1家亏损,5家持平;经营IDC业务的企业有8家,其中2家盈利,2家亏损,4家持平。可见50%以上的ISP企业都处于业务持平的状态,这也说明了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资源的出租价格太高。
  调研中的11家增值电信企业的员工数量都是11-50人,规模小,实力远远弱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因此,基础企业完全掌握了互联网资源出租价格的定价权。
  (四)增值服务企业的竞争分析
  现有增值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包括省内ISP之间的竞争,还有本省ISP企业和外省ISP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后者也是本项目的研究重点,从而找到网站用户大量流失的原因所在。
  (1)省内ISP企业之间的竞争
  目前陕西省增值电信企业共有省发证企业25家,实际开展业务的仅有12家;部发证企业4家,可见省内ISP之间的竞争并不是很激烈。根据竞争和垄断的经济学分析,多数省内ISP厂商没有足够的竞争压力,也没有能力或无暇进行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企业绩效难以提高。而只有具有垄断地位的ISP大企业才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承担其投入和风险,方便地能从创新的成果中获取更高的收益,并且为了巩固和维护其垄断地位反过来进行又一轮的创新活动。这样就导致了陕西省内ISP企业相比省外ISP企业,竞争能力普遍偏弱。
  另外,根据实地调研10家增值电信企业,其中有3家反映增值电信企业相互间存在不良竞争的行为,这样也不利于提升ISP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2)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
  在对ISP企业的调查问卷中,设计“非常满意”为5分,“较满意”为4分,“一般”为3分,“较不满意”为2分,“很不满意”为1分。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网站用户对于本省接入本省、本省接入外省及外省接入本省的三类ISP企业样本的评分分别为2.31、2.26、2.17,得分基本相当,说明价格差异不明显,见表2。
  表2网站用户各种网站类型对接入价格的评价得分情况
  

网站类型

太高

较高

合理

较低

合计

本省接本省(81个)

0.024691

0.283951

0.666667

0.024691

2.308642

本省接外省(93个)

0.051724

0.206897

0.689655

0.051724

2.258621

外省接本省(32个)

0.041667

0.208333

0.625

0.125

2.166667


  (3)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之间的质量竞争
  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可以得出网站用户对于三类增值服务企业(本省接入本省、本省接入外省及外省接入本省)的硬件设施质量的评分分别为3.58、3.5、3.52;服务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评分分别为3.61、3.61、3.67;服务灵活性的得分为3.42、3.52、3.67;服务的响应性的得分为3.49、3.61、3.85,见表3和图3。说明网站用户对于本省ISP企业的硬件设施质量评价稍高;而在服务的安全性、灵活性、响应性方面,本省ISP企业均略逊于外省ISP,但是差异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总的来看,本省ISP的服务质量基本能使网站客户满意。
  表3各类网站用户对电信运营商的评价得分情况
  

 

本省接入本省

本省接外省

外省接本省

硬件设施的质量

3.57732

3.5

3.518519

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608247

3.609375

3.666667

服务的灵活性

3.42268

3.515625

3.666667

服务的响应性

3.494845

3.609375

3.851852

平均分

3.525773

3.558594

3.67592625


  图3各类网站用户对电信运营商的评价得分情况
  (4)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的营销策略的竞争
  调查发现,很多的网站用户都是通过网络来寻找提供接入服务的增值企业的,而不需要面对面的交涉。本省ISP虽然具有地域方便的优势,但是宣传力度小,使本省网站用户不容易通过网络搜索到,而外省的ISP都投入了大量的互联网广告,很容易被搜索到,比如北京、成都、上海、武汉、深圳、河南、浙江等地的ISP企业。因此在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竞争中,陕西省ISP企业在营销策略上处于很大的劣势,由此而造成了大量的本省网站用户通过外省接入,客户流失现象严重。
  三、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发展对策研究
  (一)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策略建议
  (1)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接入定价政策选择
  10家ISP反映电信资源出租价格过高,希望基础电信企业降低资源租用价格。因此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快建设低端机房,主要适用于一些对网络质量要求不高的中小网站企业。2010年底前电信的低端机房将交付使用,机房面积500-600m,总带宽20G,300多个机柜。通过低端机房的建设,降低接入价格,拓展网站用户。
  在互联网资源质量方面,联通和铁通的互联网资源质量不如电信的好,但联通和铁通的资源出租价格相比电信却没有什么差异,导致租用联通或铁通互联网资源的增值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偏高。希望联通和铁通能够在资源出租价格上和电信体现出差异,从而提升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的竞争活力。
  另外,在调研中5家增值服务企业反映,基础电信企业租用资源给增值电信企业时价格不统一,存在价格歧视。因此,基础企业应制定统一的接入价格,实现透明、公开、公平。
  (2)互联网接入政策执行的建议
  陕西电信计划在今年鼓励经销商发展中小用户。引入信息核查软件,投入大量的精力致力于备案工作和建立健全核查机制。希望其他两家基础电信企业也能改进优化现有的网站备案及现场核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流程时间。
  通过此次调研的11家增值电信企业,收集了他们对我省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有5家反映基础企业的省内相关互联网接入政策不灵活,限制了IDC市场的发展;还有5家反映现行的备案、审批程序复杂不易实现,也导致了一部分客户的外流。他们希望灵活执行网站备案和现场核验制度,建立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备案,以缩短审批时间。
  同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开放二级地市互联网机房,资源分级,形成优、良、中不同等级的资源的多元化、差异化销售,以满足不同类型网络客户的需求。
  (3)加强互联网接入的服务质量管理
  陕西地区IDC业务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行业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大型企业,整个市场的售后服务都做得不好。希望基础企业加强互联网接入的全过程服务,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的建设,提高资源质量。
  通过调研发现,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阻碍重重,限制了省内IDC市场的发展。希望基础企业,尤其是陕西电信应加强互联互通。
  (二)增值电信企业的经营策略建议
  (1)降低价格
  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价格弹性较高,降低互联网接入价格可以赢得更多的网站用户。
  对于本省网站用户来说,我省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因此对于这一部分的网站用户,应该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及相对较好的服务质量来吸引着部分用户。
  对于外省用户,没有地域的优势,因此只能靠更低的价格和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这部分网站用户来我省接入。
  (2)加大企业宣传力度
  网站用户选择增值服务企业时主要是在网上查找的方式寻找上家,因此我省增值服务企业应加大企业宣传,采取积极网络营销措施,才能扩大市场。结合本报告前面部分对本省和外省ISP企业在营销策略上的比较分析,我省ISP/IDC增值服务企业在营销方面处于劣势,宣传力度不够,因此我省增值服务企业应增加对互联网广告的投入,加大网络营销力度,才能增加互联网接入市场占有率,挽留网站用户,将外流的本省网站用户争取回来。
  (3)提升服务质量
  增值企业应在服务质量上多下功夫。本省接入本省的网站对于本省网站的服务的安全性、灵活性、响应性均低于本省网站对外省电信运营商的评价。作为服务提供商,我省增值企业应该在服务的安全性、服务的灵活性、响应性上下功夫,尽可能为顾客提供安全的接入服务,灵活的服务模式,用户网站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反应,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
  (三)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实现有效竞争的监管政策建议
  我们经历了按业务拆分电信、按区域重组电信的过程,但这些方式都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电信产业和互联网接入产业的垄断格局,全方位垄断变为业务垄断,全国性垄断转变为地方性垄断,独家垄断转变为寡头垄断。对联通的多年扶持,也收效胜微。陕西电信的垄断势力依然坚固。
  省通信管理局应该把加强网络兼容性、互联互通及互联网资源的合理配置作为互联网接入管制的首要目标。在政策上,加强政府对互联互通的监管,制定全面合理的扩大兼容性的政策法规,规范各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义务和责任,提高普遍互联互通程度,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
  (1)建立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层面的监管体系
  互联网接入产业链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众多互联网接入企业相互影响并且共生于它们所处的产业环境之中,它们共荣共损。想要打破当前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垄断局面,以及扭转网站用户流失的不利局面,单纯地依靠拆分重组基础电信企业、增加ISP的数量、扶持弱小企业是不够的,应该从整体产业链层面的监管进行深入的反思。在整体产业链的层面上建立起一个普遍兼容的监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均衡互联网接入企业的实力,促进有效竞争。只有建立了普遍兼容的监管体系,网络效应才可以覆盖一个更广阔的范围,企业数量的增加、网络强度的提高、价格差异化、质量差异化等竞争方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基础电信企业将互联网资源出租给增值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又将租用的互联网资源与增值服务整合之后销售给网站用户,因此整个产业链的各环节都要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如图4所示:
  政府监管部门
  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网站用户
  图4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层面的监管体系
  因此省通信管理局应该对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监管,不仅应该对基础电信企业加强监管,而且也应该加强对增值企业的监管,保障网站用户利益。当然,对于网站企业的监管也是不能放松的。
  在加强互联网接入市场准入监管的前提下,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应保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各个层面能够形成切实有效的竞争态势,尽可能放宽接入资质,允许更多的企业经营接入服务。对于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服务领域,哪些业务需要申请许可证,哪些业务不需要申请许可证,应该发放多少,发给哪类企业,不发给哪类企业,省通管局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从而维护互联网接入市场正常秩序。
  (2)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的监管
  1)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网间互联的监管
  电信网间互联问题是网络经济区别传统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网络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之间必须互相提供共享对方资源的条件,当然网络的互联互通不是靠市场选择来实现的,而是靠政府的管制政策来实现的。
  调研中发现,陕西省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互联互通阻碍重重,限制了省内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发展。从以上市场模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陕西电信是占优厂商,它提升网络竞争性和互联兼容性的动机不强,保持网络不兼容可驱逐和打压其它弱势运营商(如联通和铁通),从而巩固陕西电信的市场势力。目前其他弱势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成本已经很高,这样很不利于互联网接入市场向有效竞争的方向发展。
  同时,互联互通的重重阻碍造成了下游网站用户的网络使用成本很高,这与我省网站用户目前的大量流失及开展ISP业务的增值企业数量少是有直接关系的,因此互联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为互联网接入的监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应该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互通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的网间互联互通的监管。应建立一套完善有效、奖惩并举的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监管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动我省互联网资源的有效配置,使互联网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
  2)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接入定价的调控与监管
  调研中,网站企业与增值服务企业对于要求基础电信企业降低接入价格的呼声很高。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接入市场的价格监管亟不可待。省通信管理局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互联网接入资源出租价格适当下降,打破陕西电信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使得互联网接入市场实现有效竞争,从而降低ISP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ISP企业在向上游企业租用资源与向下游企业提供服务中留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此举不仅可以激发处于产业链中游的ISP企业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的积极性,而且也能吸引更多的企业从事ISP及IDC业务,从而实现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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