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伦理基础:独立人格与契约制度
追求卓越,是西方科学文化最基本的特点,特别是追求经济领域的诺贝尔效应,更是激活人们个性奋斗的意志和能力。在西方的文化中,个人与个人之间是一种平等和自由的关系,独立个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通过法定程序固定下来就形成了法制社会。因此,西方社会是通过独立人格形成契约社会,在契约社会中私人资本才能成为契约资本,契约资本的运作,需要法制规范作保证,因而形成了法制社会。
基于平等契约基础上形成的资本结构和法制社会,是诞生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条件和法律前提。在契约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摆脱宗法伦理关系后,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只能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即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共同遵守某种准则;由这种契约人之间的资本组合,就是契约资本。当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一旦受到人们共同认可,并被社会用某种法律关系“硬”化,成为大家都必须遵守的条文时,社会就进入法制社会,由此形成的是各种法规条例,形成社会的规章制度。
契约资本通过内部的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的设置,形成的是法人资本。法人资本虽然在形式上只是个别资本的综合,然其本质却是完全不同,表现为一种社会的资本。由法人资本形成的是公司治理机构,其特征是公司内部形成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对于契约社会而言,则是内部形成一系列西方社会特有的逻辑演绎关系,由西方科学主义五大原则所构成:精确、量化、规范、逻辑与分解,以分解为基点,通过一系列内部的演绎与归纳,构成西方产权制度的逻辑体系和伦理基础。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伦理问题
西方企业制度经过四百多年演变,终于形成现代公司制度。其内部有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分权与授权、监督与制约最终形成整合关系,成为一个系统。工业文明的特质在于规模化经营,由于它能有效降低单个商品的不变资本以及资源综合性应用之效益,因而资本的社会化经营是一种必然趋势。通过资本集中的途径,实现资本的规模组合。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
(一)入股资本失去控制权时如何才能使每个人自动将私人资本奉献出来
这里必须有两个前提。第一,社会是契约社会,通行的契约准则已经被大家认可,每个人都习惯于按契约办事,每个当事人都能清楚地相信其他当事人也会按契约办事,而不产生窃取他人资产的掠夺动机。即,在契约社会,人们已经习惯于用契约形式处理相互间矛盾,人们对资产的处理方式也用契约形式解决。第二,该社会是法制社会,一旦有人或某种异己力量通过不正当途径,或者通过手中权力窃取他人财产时,法律就会来干预,由此造成肇事者的巨大损失,保证契约资本能按照目标运行,不出现偏差。
(二)人们为何愿意让委托代理机构来管理自己的资本
对集中起来的资本,最好是所有出资者都能进行管理,即共同管理,这样每个人的利益似乎都能得到保证。然而,实际情况是不可能的,一旦入股者超出一定数量,共同管理不仅成本过大,而且大量时间不得不放在统一意志上,几乎没有效率可言。由此可见,共同管理必定失败。在这里,契约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为协商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大家认可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寻找一个代理机构,替代全体股东对资产进行全面管理,这个委托出来的代理机构叫做董事会。人们之所以愿意让委托代理机构来管理自己的资产,是因为有社会的“信用”。信用的本质乃是对预期结果的清晰的了解,在信用基础上人们愿意把自己的资本处置权交与某一个代理机构。在大量的同类矛盾处理中,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准则和规则,没有人会违背其中规则,因为违背者的成本将远远比其收益大得多。
(三)出资人的投入和收益如何均衡
资本一旦集中以后,出资人就失去了资本控制权,失去了对原先是属于自己资本的控制权,但却获得了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权由三种权力构成:一是红利收益权,这是他入股投资的基本目的;二是用手表决权,即通过股东大会形式,对公司重大决策具有表决权;三是用脚表决权,一旦股东认为该公司不能保证赢利目标的实现,就可以通过股票市场把股权让渡出去,从而离开这个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之所以保证股东投入和收益的均衡,一是因为股东的投入是一种由法律程序保障的投资行为,构成人类一种极为重要的经济行为,是实现原有资产增值的一种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自我价值;二是因为入股以后失去了资本存入银行的利息,但是只要选择得当,资本红利会超过银行利息,所以,投资者选择的是增加收入的途径,因而符合“经济人”理性;三是因为股市操作通过涨跌选择,有可能在最短期限内增值资本,这是最有诱惑力的,在实践中逐步掌握的投市操作技巧,则是一种永远会带来收益的能力;四是因为股市涨跌实际上是经济走势和波动的晴雨表,通过股市不仅可了解市场行情变化,而且把自己和社会紧密联系起来。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使资本所有者认为入股和入市操作是比较有意义的一种经济行为。
(四)为什么能预期总经理“保证”资本增值
资本一旦入股,私人资本所有权就成为社会法人财产权,只要不破产,一直可作为社会资产而运作。这种社会资产有三个特点:承担有限责任、社会化运作、受到法律保护。由它派生出资产所有权和资本经营权的分离,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寻找具有企业家才能的经理,从而完成资本同知识和能力的结合。在经营权寻找代理人的过程中,应当形成某种社会机制,至少能预期该总经理能够“保证”资本增值。当然,这个“保证”是有引号的,因为预期不是保证,但至少该经理可用其过去的业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即经营权的授予一定要同其才能、业绩呈对等关系,而不是由权力介于中间强行结合,结果往往会成为权力的牺牲品,这是社会必须防范的。做到这点,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社会不应该有可以随意支配股份资本的超经济权力,而在以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这个条件就不具备;其二,社会上有经理市场,每个经营者的业绩都在经理市场上亮相,从而形成一种明码标价的态势。
(五)如何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和制约
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经理要么不能发挥作用,要么充分为自己发挥作用,这在法制不全、激励不到位的社会形态内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安排中,对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是授予其资本经营权和控制权。这个权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不少情况下,特别是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这个权力甚至超过所有权的功效。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支配权,往往不在所有者手中而在经营者手中,这一点对所有经营者都有莫大的吸引力。再者是剩余索取权,即年薪制、股权分享和期权分享等,这一权力将其同自身经营业绩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对经营者的制约监督必须到位的,也是严密的。这种监督,既有内部的制约,也有外部市场的监督。内部的制约主要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约。一旦背离所有者的权益,董事会、监事会马上可以按照特定程序罢免总经理,不至于使其机会主义动机加深。总经理的利益追求和所有者的利益追求,虽趋同但不完全一致,后者主要关注资本提升,当总经理用股东资金满足其自身地位上升时,就会出现冲突。另外,经理的盈利计划更具有长期运作特性,投资者则更多考虑即期收益,所以两者也有个矛盾协调问题。外部市场的监督包括经理市场监督、产品市场监督和资本市场监督。在经理市场监督方面,经营业绩好的经营者在该市场价值上升;在产品市场监督方面,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额上升表明业绩好,下降表明业绩差;在资本市场监督方面,一旦经营不好,股价下跌,就有可能被人收购,经营者的位子被人取代。在正常股份制情况下,不会出现总经理败坏了一个企业才被起诉的现象,即出现所谓恶意经营的趋向,因为经理的权力是受到制约的。
(六)如何实现出资人的权力
出资人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同时为了防范董事会以及总经理背离出资人的利益,选举监事会对其监督,从而实现出资人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关系。总经理的产生,标志着对法人资本经营的自然人复归;而法人资本的运作表明资本社会化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两者形成反馈线路。
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伦理关系
公司治理,是指因财产所有权的分解而导致公司内各要素所有者之间,由授权与制衡、分权与监督、激励与制约关系形成的一种权力制衡关系。借助于契约形式和特定的组织系统进行运作,追求分解基础上的合力,形成整合效应,以服从于公司效益增长的根本目标。公司内部形成以下三层代理关系:
(一)董事会对财产所有人股东的代理关系
这一关系建立在资本的三种形态转型基础上:首先,由财产出资者的私人资本变为法人资本,使财产所有者失去了对入股资本的支配权和管理权,从而有必要委托专门机构来管理这部分财产,提出了法人财产权的归属问题。其次,由分散资本变为社会资本,从而顺应了资本社会化运作需求,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化管理的问题。再次,由原先的生息资本变为职能资本。所谓生息资本是指存在银行领取利息,属于消费基金范畴。而职能资本指直接进行资本投资和经营,从而达到增值利润目标的资本。显然,由生息资本变为职能资本,本身就是生产扩大、社会进步的标志,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由此提出的法人财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由董事会作为法人承担这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总经理对资产经营的代理关系
这一关系起因于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为只有分离,才能让资本(物要素)和企业家才能这个活的经济要素相结合,从而实现资本形态和知识能力的结合,使物质资本成为智能化的法人资本,以实现资本增值的根本目标。由此可见,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解,是资本智能化过渡的关键环节,所有家族企业的失败,正是在这一基本点上出现了矛盾。而资本运作能否最终摆脱权力束缚,这个分解也是至关紧要的,从正常逻辑推断,这一权力应当由所有权决定的,但对一些权力资本而言,则表现为所有权的异化。
(三)监事会对股东利益维系的代理关系
资本一旦入股法人化以后,直接所有同资人就失去了对这部分资本的控制权,必须委托董事会替代所有权关系,委托经营者替代经营权关系。但是,这两种替代都离不开监理督促。因为一旦所有者代理和经营者的运作背离终极所有者(股东)利益而恶意经营时,不仅企业被破坏,整个社会信用、运作秩序都会被破坏。所以,出资人必须委托监理权,形成监事会对股东权益维系的代理关系。
正是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整个制度结构的运作才变得严密而有序。根据专业化原则、制约原则、整合原则构筑的现代企业,在全部运作过程中,资本完成了三种形态的转变:由私人资本转变社会资本,由个别资本转变为法人资本,由物质资本转变为智能资本。由此形成的公司治理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现代公司治理机构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在构筑过程中内在矛盾的展现并得以妥善处理的过程,是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散过程中一系列矛盾产生和解决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张应杭,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夏绪梅.企业伦理学—转型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伦理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
3.尹继佐,乔治·恩德勒.企业伦理学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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