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代科技的进步,新媒体的发展日益壮大并且在社会活动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新媒体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工具,在政府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中扮演了愈发重要的角色,因此,如何正确管理新媒体,采取相关措施正确发挥其舆论引导的作用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
1 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新媒体的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1 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对于同媒体有机合作的必然趋势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指的是难以预测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对于公共利益产生危害的紧急事件,而正是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和灾难性,社会对此表示了广泛的关注,那么这对于作为事件解决者的政府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而解决事件及其重要的一步就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也就是通过法定的一些方式和程序,主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者依据申请向特定个人或者组织公开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主动在第一时间把事件的真相有理有据的向公众公布出来,让人们了解事实真相,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遏制并消除谣言的传播,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政府信息的公开自然少不了借助媒体平台,新媒体的发展更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双方的有机合作与良性互动最终将有利于促进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有利于政府与民众的交流沟通,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对新媒体的合作与管理是大势所趋。
1.2 新媒体在应对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优势
新媒体,实际上就是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一种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媒体形态,它具备形式丰富、时效性强、互动性强等特点,同时也作为一种优势,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传统媒体相比较而言,新媒体更具备时效性,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能够在事件突发之后及时为人们提供发布和传播平台,汇聚各式各样的丰富的第一手信息在微博、微信、网络等多个渠道立体式发布,而且在此信息基础上提供了互动的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公共事件的解决和处理。
1.3 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互动加强的必然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也越来越强,尤其是在危害到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件发生之后,社会公众强烈希望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了解事实真相甚至直接参与到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那么新媒体作为门槛低、形式丰富并且互动性强的媒介平台更加受到人们的欢迎。与此同时,政府在民众的监督下也需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妥善解决突发事件,新媒体作为引导舆论、交换信息的工具也越来越获得政府的认同,于是,在当前社会转型、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政府、新媒体、公众三者之间互动的加强无论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还是对于社会整体的建设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 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新媒体的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新媒体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
我们知道新媒体一般以微博、微信为代表,而微博和微信等的用户群体并非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和相同智力水平的群体,而是一个极为松散的群体,它并不严密也没用固定的机制,作为一个能够迅速传播信息和及时互动的平台,微博和微信更多的具备的是一种泛娱乐化和流水线般的特质,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大多数人并不会深入并且理性的思考,而是主要进行个人的一个情感的表达,同时,由于没有过深入的了解和调查研究,很多所谓的事实真相很有可能就是一种道听途说,或者个人在大体轮廓上的一个稍具合理意识的想象。然而,在良莠不齐的网络大环境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着鉴别真伪的能力,甚至于大多数人都可能会被虚假信息所蒙蔽,谣言的传播借助了新媒体的顺风更加容易造成网络舆情的哗变。而新媒体自身的缺陷无疑会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2.2 政府组织对于新媒体的认同
一些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之所以受到众人瞩目,是因为其自身涉及面极广并且影响巨大,作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对于此类事件的管理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因此,对于公共事件的处理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愈来愈重要的课题。在公共突发事件管理中,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必须及时协调沟通各个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一系列相关的计划与政策,按部就班的推进解决方案,成功处理事件危机。而媒体对于尽可能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农事件并且减少负面影响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对于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巨大变革时期,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在此情境之下,互联网连同新媒体作为一种迅捷有效地工具,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会舆论在互联网平台上空前的活跃,社会公众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开始越来越多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的管理和各种公共事务的处理中来,汇集民智掌握民意,充分保障民众的权利,让政府权力如同玻璃缸中的金鱼一般运行在更加透明的环境中,新媒体就是两者沟通的一个有效媒介。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政府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在一次次舆论和事实冲击下政府对于新媒体的肯定与合作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政府组织作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主体更是要改变自身认知,从“闭门造车”的状态中走出,冲破传统惯性思维,树立与新媒体时代相适应的现代媒体意识,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各类公共事件的有效解决。
2.3 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
目前,在新媒体的管理中,缺乏有效地监管体制,也就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现在一些大城市诸如北京、上海等纷纷出台一些应急的法规制度,但是情况并不统一。一旦有跨区域的事件发生则难以处理,每个城市的法规制度不同,企业、媒体运行无法快速适应,一个成熟的比较统一的管理机制的缺少,不但造成了许多危害人民利益的事件的发生,而且抑制了新媒体自身的发展。同时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媒体无法保持报道中的独立性,只要有钱有权就有了在新媒体中发声的话语权,而这对于一个讲求民主法制的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定时炸弹,一旦私权势力侵占了权威平台的话语权,相当部分的民众就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误导,政府公权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则会受到质疑,整个社会的秩序也会遭到破坏。
2.4 公众对于新媒体的认知与使用
无论新媒体的受众还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参与者,公众始终是最主要的群体,当然在新媒体的使用中,公众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进行信息的发布和互动。新媒体代表微博的兴起,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低门槛、便捷性和互动性都较强,凭借微博,许多普通的民众获得了更多受到广泛关注的机会,微博、推特等新媒体似乎成为公众实现话语权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纵观新媒体成长历程,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之中,新媒体似乎并非一直起到正面而积极的作用。追本溯源,新媒体使用者即多数公众自身,对于新媒体的认知并不全面,而且态度也并不十分认真,当然在使用的过程中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后果。借助新媒体的大平台传播不良信息扭曲群众的社会意识,这样的危害,也许当时不会十分明显,但是时间一长,各样的潜伏问题仍然会浮出水面,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新媒体时代不仅是新媒体自身的发展,作为受众的我们也必须提高媒介素养,否则根本无法保障平台之上的信息的良性传播,保障我们的话语权,最终使我们更好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中去。
3 完善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新媒体的管理对策建议
3.1 加强对于新媒体审核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实行
以微博为例,新媒体的信息繁杂良莠不齐,而且由于传播迅速、渠道多样的特点也易造成一些虚假信息的传播,所以虽然微博的信息平台中设置了审核和举报等监督方式,但是效果依然有限,这与我国政府长期采取的事前和事后审查不无关系。事前审查指的是国家对于网络信息传播进行事先的约束,通过确立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限制违规信息的传播,但是这里的法律法规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即概念界定不明,从而造成许多不良分子打擦边球或者钻法律空子在新媒体上进行违法信息活动。因此,我国政府对于新媒体的审核监管制度的建设必须加强,从多个方面入手,提高对于新媒体监管的重视,从实际出发,采取更加规范和有效地审查方式、监督方式。比如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实时监控;提高新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严格把关网络信息的传播,打击违规信息的传播渠道等等。
3.2 完善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和规范新媒体的法律法规
由于突发事件的类别多样,因此我国政府虽然目前已经制定了许多应急的法律法规但是总体的法律体系建设仍旧不是很完善,尤其是缺乏相关综合性的适应新媒体时代背景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天津八一二事件为例,当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我们当地政府的处理在某些方面无可置疑的欠缺妥当,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布方面一直无法及时公布真相,安抚群众恐慌情绪,而对于新媒体的管理也没有到位,许多虚假信息广为传播,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民众的恐慌与不安,造成了社会秩序的不稳,使得政府对于危机事件的控制和解决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在如此的环境下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政府工作多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因此,新媒体背景下,规范的危机应对和媒体信息发布等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成为重中之重。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确保危机事件中,新媒体总体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对于一些利用新媒体违法犯罪事件要予以严厉打击,起到震慑和教育的目的,促进突发事件的妥善解决。
3.3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媒介素养
政府对于新媒体的管理不仅仅是对于一个以先进的科技为基础的媒介的管理,更多的是对其使用人群和影响人群的管理。新媒体准入门槛低,信息传播迅速,这一方面有利于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的传递和信息互动,另一方面还可能将虚假信息或者谣言广泛传播,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更加有效地利用新媒体,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于信息的鉴别能力。而所谓媒介素养,其实就是人们对于信息的理解和判断,然后能够充分利用媒介的资源参与到社会进步、提升和完善自身的能力。提高公众媒体素养,让大家保持冷静的思维,学会理性分析各种来自于新媒体的信息,判断事实真相,从而遏制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的传播。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社会公众在新媒体的信息攻势下务必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对各种信息思考判断,对于有利于事件解决的信息积极传递而虚假信息则予以坚决遏制,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努力,三者积极互动,更有效地促进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以及社会日常管理的进行。
作者:王亚楠 温志强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 201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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