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起源于欧洲,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表演艺术形式,它被引进到中国的时间还并不长,仅有不到百年的历史,虽然我国歌剧的发展还不甚成熟,但是综观这近百年的发展概况仍不难发现歌剧也是适合我国舞台表演的,这种艺术形式在我国也是有着十分迅猛的发展态势的。在这短短的近百年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许许多多的优秀作品被改编成歌剧的形式搬上表演舞台。作为中国歌剧表演艺术的代表作品之一,无论是从歌剧脚本的创新性处理,还是从演员二度创作和舞美效果及艺术构思来看,歌剧《原野》无疑都是十分成功的。 《原野》本是我国现代戏剧创作大师曹禺先生的代表剧目之一,作品深刻地阐释了人性的困惑与迷茫,同时对人生与社会现实作出了理性的思考。由于歌剧本身就是一种综合性强的艺术形式,因此,想要在歌剧表演上取得成功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的。作为歌剧艺术形式的《原野》,其剧本是由曹禺先生的女儿当代著名剧作家万方女士改编而成的,剧本在保留了原作精神要旨的基础上,更多地加入了适合歌剧表演的艺术成分,使得《原野》在之前的剧作基础上又重新获得了二次生命。不仅是在剧本改编上,歌剧《原野》在演员的挑选上也是十分苛刻的,因为要表现的是中国现代剧作的经典剧目,因此演员不仅需要具备功力深厚的演唱与表演技巧,同时也要有较高的文学修养与舞台张力,这就对演员有了一定的挑战难度,但是就是在这压力重重的情况下,《原野》仍能够在国际舞台上获得巨大成功,这是值得所有国人为之自豪和骄傲的。 中西方歌唱技法的区别 把经典文学作品改编成歌剧搬上舞台是世界歌剧表演的通用手法,在这其中,最重要同时也是难度最高的就是作品旋律的创作和声乐演唱技巧的把握。歌剧艺术作为一种“舶来品”,与我国传统音乐表演形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能够将歌剧艺术进行完美的改编与演绎,会为我国音乐艺术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生机,对我国传统音乐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音乐无国界,作为全世界通用的艺术形式,音乐本身是具有交流与沟通作用的。譬如在音乐作品的演唱技巧上,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就是有着很多可以相通的方法的,两者都重视气息与声音的协调与平衡,发声部位都相对较深,通过气息的运用达到声音的美化,歌剧作品听起来之所以那么铿锵有力、柔美动人,就是因为演唱技巧上追求气息与声音的共鸣,从而达到高超的演唱水准。 当然,中西方音乐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不管是从具体的歌唱技法还是旋律的创作与改编上,中西方音乐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与方法。首先从发音部位来说,中西方音乐形式就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作为中国传统歌唱方法来说,我国歌唱方式一直采用的是中等喉位发声的方法,通过舌体、舌面、气息等不同发声部位的共同作用完成歌唱,这样的方法十分容易产生强烈的共鸣,歌声嘹亮而高亢,会让听众听起来有很大的张力与表现力。而相比较之下, 西方演唱方法则与我国的演唱有着很大的区别,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在听西方歌剧的时候都会产生音色低沉浑厚的感觉,这是因为西方歌唱家在演唱的时候习惯于把喉位放到最低,这样一来相对中国式演唱,西方歌唱者的喉管就会变长,同时舌体和舌面也会相对放松,用这样的方式演唱就会显得张力稍弱,但庄重严肃感也会多一些。 而关于旋律的表达以及和声的使用上,中西方演唱方法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字正腔圆是我国传统歌唱理念之一,中国的优秀歌唱家,每一位都能够做到语言表达清晰的同时达到声音圆润优美的效果,也就是说,首先要字正,其次才能腔圆,至于旋律的要求,我国传统音乐表现追求的都是律从词动,由于中文本身具有博大精深的语言律动,因此一首歌的具体旋律往往要根据歌词的意境来进行具体的阐释与表现,旋律一般不作为单独的音乐形象。而在观察和学习了西方歌唱方法之后我们不难发现,西方演唱家在尽量做到语言清晰的同时更多的是注重发声的优美,追求二者的和谐与统一,与此同时,在西方演唱技法里,旋律往往作为独立的音乐形象出现,旋律平稳连贯的同时努力做到声音与气息的均衡统一,这样的演唱容易让人产生典雅的肃穆感,这也是西方歌剧艺术表达的精髓所在。 因此,综合中西方演唱技法来说,中国的歌唱更具有语言表达的魅力,具有独特的民族气质,风格较为多样,而西方的演唱从整体来说更为强调声音的整体共鸣,善于运用旋律进行不同方式的表达,容易形成听众对于音乐欣赏的立体感。笔者认为,中国歌剧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借鉴西方演唱技巧的具体细节与方法,如此才能够做到中西结合,这样才能够把我国更多的优秀音乐作品展示在世界音乐舞台上。 歌剧《原野》的声乐旋律创作 歌剧是综合文学与音乐两种表现形式的综合艺术,它将音乐与文学紧密得结合在一起,共同完成对歌剧作品的表达。但是,虽然这两种表现形式在同一种艺术里共同表现,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它们分别有着各自独立的表达方式,同时根据旋律的不同来决定作品表现的具体方法。有的歌剧作品其本身的主题意识特别明显,作品具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因此在进行作品表达时绝对不会仅仅被格斯所束缚,这样的旋律具有多变性和张力,容易带动观众的情绪,激发观众的想象力,这是第一种旋律类型。有的歌剧表面看上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美感,但是细观之后发现作品没有鲜明的主题,也不具备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这类歌剧的旋律表达就会根据演员在演唱过程中的具体情绪变化以及歌词的语调等来决定,这是第二种。还有一类歌剧作品是歌词与旋律结合得十分完美,唱起来不仅旋律流畅动听,而且歌词优美感人,但是一旦去掉其中任意一项,那另外一项就会立刻逊色很多,无法支撑作品本身的巨大张力与表现力,这属于第三种类型。 歌剧《原野》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表演成功,就是综合了以上三种旋律创作方法进行综合演绎,而综观我国歌剧发展,以往的歌剧都是根据某种单一的创作方法进行创作,所以,《原野》的成功就为我国歌剧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与方法。从仇虎的表演来看,这种旋律表达就显示出了它明显的特点。在第一幕中,仇虎的歌唱旋律从平缓的宣叙调开始唱起慢慢转入到激昂的咏叙调,直至最后仇虎逃出监狱想要复仇的强烈情绪变化,旋律慷慨而激昂,从这样的情节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演员从唱白到歌唱有了多层次的表现,这样就使得舞台表现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观众也会被感动和感染。 歌剧《原野》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从歌剧《原野》的成功我们可以借鉴到许多经验,这也为我国歌剧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从以上分析的演唱技巧与旋律创作规律来看,我国歌剧想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应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是对于声乐作品的创作理念要有一个整体而大概的界定。可以说,歌剧的创作理念对于歌剧的具体创作以至演绎方法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国歌剧的创作一定要摆脱传统曲艺创作的束缚,不管是从音乐形式还是具体创作方法上都要学习和借鉴西方歌剧的经验,争取从根本上挣脱传统唱法的瓶颈。 其次,是从唱法上要发扬我国民族唱法的长处,在继承传统演唱技巧,突出我国演唱技巧的独特韵味的同时引进西方歌剧的演唱技法,将两者各自的优势进行综合吸纳,既要做到字正腔圆同时也兼顾旋律的流畅与优美,从而将我国的传统唱法进行创造性革新,促进我国歌剧演唱的发展。 再次,在进行声乐作品演绎时,一方面要突出作品的音乐表达,同时还要兼顾作品的语言表现力,不能生硬地将这二者进行结合,更不能相互孤立,这是每一部作品都应当注意的问题。 声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不仅能够促进音乐事业的进步,同时对于歌唱家的培养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一部好的声乐作品对于唱歌家的培育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应该发展声乐艺术,要不断推出更多像歌剧《原野》这样优秀的音乐作品,扬长避短,学习西方声乐的技法和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石惟正.歌剧《原野》的旋律创作对声乐表演的良好导向——兼论声乐旋律创作的三种类型[J].音乐研究,2009,(02). [2]韦明.中国歌剧正在创造辉煌──再看《原野》有感[J].中国戏剧.1999,(11). [3]苏英林.歌剧音乐手段的功能与应用[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1991,(01). [4]陈贻鑫,李道松.歌剧《原野》音乐探究[J].中国音乐学,1988,(01).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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