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面临创业组织内部和外部法律风险,风险的产生既有大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缺乏等主观原因,也有外部保障不给力的客观原因。因此,内部应强化创业法律教育,实行创业法律知识准入门槛制;外部应完善大学生创业立法,建立法学法律援助制度。
随着国务院“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和推进,我国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浪潮。然而,相对于基数庞大的大学毕业生,我国大学生的创业率并不高。麦可思发布的《2014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3届大学毕业生创业率为2.3%,比2012届和2011届分别高出0.3%和0.7%。同时,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也极低。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表示“应届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仅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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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学生创业中的“双低”现象,除了众所周知的资金和经验问题,通过梳理创业者的成功和失败经验,笔者发现法律风险的存在及防范机制的欠缺也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因此,识别创业中的法律风险,构建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无疑是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和成功率的重要途径。一、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创业法律风险是指“创业者在创业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不能做出有效应对,或者因为外部法律事件的出现,而使创业活动遭受损失、承担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①。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在市场竞争中,创业的法律风险却不会因为创业者是大学生而“一路绿灯”。笔者所在的课题组通过对收集到的大学生创业失败和纠纷案例的分析发现,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遭遇到的法律风险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创业组织内部的法律风险,这类法律风险包括大学生选择不同创业组织形式所面临的风险。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司、合伙、个体户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在设立程序、债务承担、税款缴纳等方面的规定不同,创业者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如创业者选择个体户形式,在债务上将面临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法律风险,包括与内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企业发展过程中因融资可能引发的担保风险,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经营和管理中可能遭遇的风险,以及作为一个法律“拟制人”因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行政法、刑法上的法律责任风险。二是创业组织外部的法律风险,这类法律风险主要是外部合同风险和侵权风险。外部合同风险是与外部其他组织发生合同关系时可能导致的违约风险,侵权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未经允许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如作为生产者的创业者向消费者出售伪劣产品致使其身体受害等行为;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荣誉权等,如创业实体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故意捏造谣言损害对手形象。
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创业者的自身原因
笔者自编了《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调研问卷》,问卷共18题,主要考查受访者对创业问题的一般认知程度、所在学校的创业法律教育实施情况、对创业法律和政策的了解情况及创业法律的应用情况。课题组向宁波5所高校发放了问卷,共发放300份,回收276份,其中有效问卷248份。笔者注意到,87.94%的学生“不太清楚”或“完全不清楚”创办企业的相关程序,83%的学生不清楚企业创设形式的区别,56%的学生不知道国家关于在校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创业最担心的风险当中,法律风险远远落后于融资、市场等风险。这表明,实践中创业者基本法律知识欠缺问题非常突出。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强调法治化的背景下,大学生创业的全过程都必须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创业者如果不知法懂法,不按法律合法经营,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必将使企业陷入困境。然而,当前创业者更关注资金和市场,缺少对法律和法律风险的认识和关注。“这一点充分体现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费用的支付水平上。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法律风险防范费用平均占企业总收入的l%,中国企业为0.02%。如此低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必然导致法律风险的频繁爆发,且直接缩短企业的平均寿命。”②
(二)创业环境的法律保护因素
自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创业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引导大学生创业,接连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大学生创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大学生创业。笔者以浙江省关于大学生创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例进行分析,发现该省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第一,积极推进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参与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发放补贴。例如,宁波市规定,在甬高校如有条件可挂牌成立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同时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开设“创业人才孵化班”,以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对参加创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补贴1300元/人,成功开设企业的再补贴1000元/人,参加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补贴2500元/人。第二,有效整合资源,搭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扶持平台,通过平台的聚焦效应给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各项便利和优惠。例如,杭州市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并规定新成立的大学生企业进驻园区2年内可免费使用5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宁波市也搭建了21个创业平台,让入驻创业孵化平台的企业享受各种政策。第三,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税收减免、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例如,杭州市规定对创业者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补贴,宁波市给予100%的补贴。第四,鼓励大学生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灵活创业,对于网络创业者,杭州市和宁波市均规定可享受5000元补贴。与其他省份相比,浙江省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内容较广,政策扶持力度也比较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如下缺陷。
1.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不完善,法律保障不到位。一是创业法律规定散见于各个文件,立法层次偏低。以杭州市为例,涉及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免除大学生在杭资助创办企业相关费用的通知》《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费用免除办理流程》《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在行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等。二是在融资税收等关键问题上,法律的扶持力度受限。例如,在创业阶段,大学生急需资金扶持,尽管目前各地政府都提高了贷款额度,但还是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宁波市大学生创业虽然最高贷款额度达30万元和50万元,但做了企业担保和企业类型及贷款年限上的严格限定。
2.缺乏专业法律运行资源支持,法律应用上不给力。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何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利,规避额外法律责任,是摆在创业大学生面前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所谓法律应用,“就是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以独特的法律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实际问题”③。法律应用是一个人所具备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的综合体现,是日积月累系统化、专业化训练的养成成果,最终得以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可见,即便是法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所具备的法律应用能力也需要在法律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更不用说非法律专业的创业大学生了。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大学生各项能力的极大考验。创业过程中,创业者对内要进行企业管理,对外要进行市场开拓,虽然说整个创业过程都应该在法律的轨道中运行,但有一些法律问题是非常专业的,如涉及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法律纠纷等,如果由创业者本人来完成,往往既耗时又耗力,事倍功半。
三、完善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内部免疫系统的建构和完善
1.强化创业法律教育。创业法律教育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中必须重视教育目标、课程体系和教育方法。第一,设置教育目标。创业法律教育目标是构建创业法律课程的前提,它决定了施教者选取什么样的内容和项目、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对创业者开展创业法律教育。创业法律教育应包含两个目标:一是共性目标,即将创业法律教育作为创业基本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普及全体学生,旨在强化全体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培养创业法律思维,并在全社会形成合法创业、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个性目标,即以有创业意愿的少数学生为重点,对他们实施有针对性的创业法律应用教育,主要培养他们的法律实战能力。第二,构建课程体系。创业法律课程体系是培养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应涉及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能力,可在“两课”授课(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关法律的讲授中,可以有意识地突出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传授)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关于创业法律的慕课,利用慕课灵活不受限的特点供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在线学习。第三,选取教育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不应局限于理论教育,必须突出其实践性,因此除了传统的课堂授课之外,还可通过设立创业法律咨询工作室或者创业法律沙龙的形式,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中具体的法律问题,提高教育实效性。
2.实行创业法律知识准入门槛制度。督促创业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促使其合法创业、合法经营,不仅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还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新兴公民群体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因此,可以率先在大学生创业群体中实行创业法律知识准入门槛制度。正如我国在驾照考试中要求申领者必须参加关于驾车理论、道路安全法规等的最低课时学习及理论考试一般,要求大学生创业者在申领营业执照前也必须达到一定课时量的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的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二)外部支撑系统的构建和完善
1.完善大学生创业法律,规避大学生创业“立法”上的风险。首先,制定一部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基本法。当前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护层次低,大多是政策性的规则,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基本法律保障大学生创业,笔者在此姑且称之为“大学生创业促进法”。“大学生创业促进法”应以保障大学生创业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强调大学生创业自由、国家支持及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至少应包含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管理与服务、创业教育与培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次,完善大学生创业相关法律。重新梳理现行法律,对不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删除,在法律效力上与当前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要求保持一致,消除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障碍。目前亟待修订的主要涉及担保法和财税法等法律制度、创业教育和培训法律制度、创业激励法律制度等。
2.建立创业法律援助制度,规避大学生创业“用法”上的风险。懂法守法是现代创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但检验创业者是否懂法守法的最终落脚点体现在“用法”上,即创业者能否依法经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如前所述,法律应用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一旦陷入具体的法律事务,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创业活动还涉及企业管理、市场开拓、资金安全等诸多专业问题,对创业者的能力和精力提出了挑战,再让其从事专业性较强的法律实践,难免分身乏术。故而,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专业法律问题,可以参考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该制度的一个关键特征是由专业的律师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援人不需要支付费用。大学生创业群体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弱势群体,尽管他们自身具备一些优势,成功创业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面临着创业失败的危险,失败意味着自身无保障甚至负债。因此,将创业大学生纳入受援人范围,不违背法律援助制度的精神。此外,从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角度,引入法律援助或者借鉴法律援助的某些方面也是可行的,具体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尝试:第一,关于法律援助的时间和收费问题。法律援助可以应用于创业的全程,但在收费上应该有所区别。创业者在设立创业组织阶段,主要涉及的法律业务是对拟将经营企业的合法性评估及注册登记等,不仅不可能产生盈利,反而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所以对这一阶段的法律服务不应收取费用。创业组织设立完成后,意味着创业者正式进入了创业轨道,但要让其成功运作,还面临各种挑战,为了提高新企业的成活率,可以考虑在其成立的一定时间内(如一年)给予法律援助。比较可行的援助方式是以企业法律顾问的形式介入,但在收费上给予优惠,如可以由企业承担一半。对于企业终止阶段的法律援助,应根据企业终止原因的不同在收费上予以区别。因企业客观原因且无法律上的过错(如经营不善倒闭)导致企业终止的,应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但因企业自身原因(如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导致企业终止的,可以提供收费的法律帮助。第二,关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法律咨询,企业日常经营、交易合同的审查,法律纠纷处理,协助企业建立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作者:林巧 来源:教育与职业(上) 201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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