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宪法是宪法规范状态的话,那么宪政就是实践状态,是行动中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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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一部以宪政为生命的宪法制定后,只有通过良好的实施,才能把宪法的精神、本质发挥得淋漓尽致,使宪法所应承的权利得到兑现。因此,对宪法实施进行深入探讨实属必要。一、宪法实施的基本概念
(一)宪法实施的概念
对于宪法实施, 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角度来理解。从静态来看, 宪法实施是一种结果, 一种宪法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 整个社会按照宪法规范运行的状态; 从动态来看, 宪法实施是一个过程, 一种主体的行为与宪法规范由冲突、不一致到相互结合、协调、统一的活动。基于角度不同, 对宪法实施的定义也就不同。本人认为宪法实施就是宪法的具体条文规定及其原则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
(二)宪法实施的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这就直接决定了宪法的实施有别于其他法律实施的特点。
1.宪法实施的普遍性。宪法调整的对象与其他法律实施的对象相比更为广泛,主要以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为主要调整内容,这决定了宪法实施的普遍性。
2.宪法实施的形式多样性。普通法律的实施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对该法律的适用,再通过执行阶段,最后就是公民和社会团体对法律规范的遵守。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浓厚的政治性色彩,宪法的目的在于利国利民,而不是以拥戴宪法至上或宪法最高为目的。因此,在运行中宪法与普通法也有所不同。宪法实施不是采用单一的方式,而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宪法实施为主。
3.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由于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根本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不仅直接约束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而且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活动也具有最高的约束力。同时,由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因而在具体规定过程中,只能规定调整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
二、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分析
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宪法的实施现状进行深入分析。
(一)宪法自身的缺陷,影响了宪法的科学实施
我国宪法在宪法解释上存在不足,当前在我国适用的宪法解释的效力依然是立法机关执行,这大大降低了宪法的权威。究其原因,一为历史原因,我国宪法起步较晚,自建国几十年来,宪法实施之效果并不理想。其二,宪法规范中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却没有让公民真正得到保障,宪法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应平等的享有,只有充分的保障了公民权利和自由,才是对公民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的树立。其三,在我国现阶段,没有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监督立法问题。其四,公民普遍的宪法意识还较为薄弱,没有真正树立起公民对宪法的信仰,从而没有维护好宪法的权威性。
(二)宪法诉讼制度的缺失,限制了宪法的有效实施
在现代法治社会的权利救济体系中,诉讼救济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救济方法,现实生活中很多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往往不被重视,甚至被侵犯。宪法诉讼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终性的救济途径,建立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确立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在司法中的直接效力,不仅关系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完善也直接体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
(三)宪法信仰的缺失,影响了宪法的合理实施
如果说宪法脱离了信仰,那么宪法就失去了灵魂,正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依法治国首先得依宪治国,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树立起公民心目中的宪法信仰。在实际生活中,公民有足够的法治意识,可是宪法的观念和意识却相对薄弱,宪法应有的权威性得不到体现。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的宪法。”
三、提高宪法实施效果的措施
关于我国宪法在具体实施中不充分所形成的多方面原因,为逐步解决宪法实施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宪法实施的效果。
(一)加强宪法宣传,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
通过对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意识的培养,对推动我国宪政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在公民有一定的宪法观念基础之上的,两者是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首先得从普及公民宪法意识开始,使公民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培养公民宪法意识,主要使公民正确理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习惯用宪法的意识进行分析和处理宪法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子定为宪法日,2014年是我国首个宪法日,这对于加强宪法的宣传,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的实施效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表明了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决心。
(二)维护宪法应有权威,从而提高宪法实施效果
第一,要更好地维护宪法的权威,就应进一步完善宪法。总体上讲,我国的宪法有许多改进的地方。首先宪法的稳定性要得到保证,这就要求不能太过频繁的修改宪法,要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而作出变动。宪法的稳定性在有些前提下具有相对性,但宪法的权威性是绝对的,只有把宪法的绝对权威性与相对稳定性相统一,才能对宪法作出正确的修改,真正做到维护宪法的权威。
第二,加强发挥我国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模式的功能,提高宪法实施的效果。加强发挥我国宪法解释的功能,有利于弥补宪法的漏洞,从而保障了宪法的顺利实施。首先,宪法的至上性、根本性、原则性主要通过违宪审查得到体现的。其次,宪法的解释与违宪审查模式两者具有紧密的联系,宪法解释是违宪审查的前提,而违宪审查工作主要针对宪法解释展开的,大多数情况下,违宪审查结果的状况直接受宪法解释结果的影响。
第三,通过加强宪法监督,使宪法权威得到更好地维护。 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制度。
宪法的生命和精神贵在实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只有充分的把所承载的宪法条文落实为实际生活中的法律,才能使公民真正体会到宪法存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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