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对文献的回顾,从城市规划理论建构的角度论述它与生态规划融合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其途径,并指出城市规划生态化既是传统城市规划与现代城市生态规划融合的有效途径,也是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在现代生态理论影响下发展的新方向。
关键词:城市规划理论;城市生态规划;生态化
任何一种新理论的出现,似乎总是建立在对现有理论批判的基础之上生态规划理论很大程度上也是在对传统城市规划进行否定与批判的基础上建立与发展起来的这可以从我国很多规划学者和生态学者在构建其生态规划理论的过程中往往首先要对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加以批判,然后用新的生态规划理论与之对比看得出。
1 国内有关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关系的理论回顾
城市规划学者黄光宇在阐述其“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方法”时,从多方面对传统城市规划与生态城市规划进行了区别,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生态整体规划设计方法是在对传统城市规划方法总结反思的基础上,以生态价值观为出发点,综合发展而来的新的规划设计方法理论”。
景观规划学者俞孔坚用“反规划”一词表达其景观规划途径,并指出相对于传统城市规划而言“反规划”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①通过反思城市状态表达了对传统城市规划结果的不满;②通过反思理性建设规划的谬误表达对传统城市规划“科学性”的质疑;③通过逆向的规划程序表达对传统规划的理性基础和价值观的反叛;④通过“负”的规划成果区别于传统城市规划的内容。
也有一些学者虽然不是通过批判传统城市规划而构建生态规划理论,但也明确了生态规划与传统城市规划的区别。有人认为城市生态规划是在国土整治、区域规划指导下,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生态要素的综合整治目标、程序、内容、方法、成果、实施对策全过程进行的人工生态综合体的规划从中可以看出城市规划与生态规划是一种上下级关系,是总体和部门的关系而有人则从规划依据、规划出发点、规划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对城市规划和生态规划加以区分,并提出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是:①生态规划应在城市规划前开始;②生态规划需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③生态规划是专项规划,应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在分析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的异同点之后把两者的关系总结为三点:①城市生态规划属于城市规划范畴中的专项规划范畴;②城市生态规划要以城市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③城市规划要借鉴和利用城市生态规划的思想和成果。
2 从城市规划理论建构的角度谈城市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融合
现代城市规划自从它与建筑学分道扬镰的那一刻开始,其体内流淌的血液就多少带有点生态学的色彩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两位奠基人中,盖迪斯本身就是一位生态学者,是他把城市规划带人了科学的轨道;而霍华德虽然是一位社会改良主义者,但在他的城市理想中,也多少带有些朴素的生态学思维。因此,如果硬要在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之间画出一条界限,分清哪是城市规划,哪是城市生态规划似乎很难,也大可不必。
但是,仅仅将城市规划理论划分为两部分,仍然不足以把城市规划理论独立出来。因为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学等等,也都是关于城市的理论,但这些理论显然不应该属于城市规划理论的范畴。如果人们退而求其次,仅仅把“关于规划的理论”定义为城市规划理论的范畴,那么像“田园城市”、“光明城市”、“广亩城”、“带形城市”、“工业城市”等等关于城市的构想似乎就不应该属于规划理论的范畴,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这些城市思想恰恰是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中经典的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城市规划理论除了横向的分类(横坐标)之外,还必须增加一个纵向的分层(纵坐标),这个纵坐标就是规划的价值观。因为,正如凯文·林奇所说:人类聚落的形态无论多么复杂、不明确或无效,都是人的动机所造成的。这些动机为人们提供了第一条线索,它可以帮助人们找出环境形态与价值标准之间的关联。有了这样一条线索,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利于城市规划理论的建构:
2.1 有利于把城市规划理论与一般的城市理论如城市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等(姑且统称为城市学)区别开来。首先,规划是带有价值取向的社会实践,城市规划理论中,无论是关于城市的构想还是关于程序的理论,都具有明显的价值观的痕迹,它回答的是城市应该如何,规划应该如何做等问题。而城市学则是针对城市展开的客观的探索,它是对城市现状和未来的描述和预测,回答城市是如何,将来会如何等问题。城市规划虽然要借鉴和参考城市科学对城市研究的成果,但决不会简单地依从这些成果,否则城市规划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规划不是科学.至少不完全是.因为科学的根本要求就是其客观性。
2.2 有利于根据不同的价值观对不同的城市规划理论进行分类.形成较为完整的城市规划理论谱系。
2.3如此一来,价值观便成了研究城市规划规划理论的核心线索,而价值观又是受人类整体世界观影响的。因此,可以通过追索人类世界观的发展而理解人类价值观的变迁,进而理解规划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也可以通过对人类未来价值观的展望探索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从而使城市规划理论纳人整体的哲学体系之中。
纵观历史,不妨把迄今为止人类的世界观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神创论”,认为世界是由至高无上的神创造的,宇宙的秩序与结构都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在神创世界观的影响下,城市首先是安置和朝拜神灵的圣地,城市的建设必须要通过“相风水”或者占卜活动以“征求”神灵的意见。凯文·林奇将这一类城市模式称为“宇宙”模式,或者叫神圣城市。此外,他还把欧洲文艺复兴和巴洛克规划以及中国的封建王城中那一些特别强调权力的理想平面都归为这种模式。
第二类是“人本主义”世界观。它是人类自身意识的觉醒,特别是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自信心提高的结果。人本世界观认为世界是人认识中的世界,人不但可以认识世界,还可以改造世界。人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导者,城市正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世界,它要服务于人类的利益和需求。凯文·林奇把这种价值观指导下的城市称为“实用”模式,或者叫机器型城市。在“人本主义”世界观的统领下,城市规划的价值观有一个从精英阶层向平民阶层转移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一个价值观的多样化过程。但是,不管价值观向社会的哪一个阶层倾斜,人本世界观一个根本前提就是人是世界的主体,城市只不过是人所创造的环境而己,就如人们制造的机器一样,城市是完全可以认识的,可控的,是为人们服务的,故而城市是可以规划出来的。
生态学的发展对这种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提出了挑战。因为生态学的一个基本视角就是通过环境,通过与环境的关系来理解生物个体的发展。生态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种新的理解世界的视角,它把研究对象置于更大关系网络中去理解,这与现代系统科学的发展是不谋而合的,但是,当生态学用来对人类自身进行研究时,它所引发的一系列思想变革是系统科学不能比的(当然生态学也融人了系统科学的成果)。因为作为主体的人不再是独立于客体而存在的,他只不过是众多环境因子中的一员而已,那么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就值得质疑了。既然人类与自然界其它的生物、非生物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他(她)们和它们都是共同世界的一员,人类的价值就不应该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社会经济过程就不应该凌驾于自然过程之上。如果人们把城市规划理解为分配和管理空间资源的过程,那么城市规划之所以具有正当性就在于它能代表公共利益,然而普遍意义的公共利益根本是不存在的,所谓的公共利益只不过是各个利益集团讨价还价,最终妥协的结果。因此,规划要保持其正当性,就必须搭建一个公共平台,让所有利益相关者能通过这个平台交流最后获得妥协。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关注那些没有发言能力的利益主体,因为不发言或者不能发言并不代表没有利益需求或者没有享受利益的权力。根据生态价值观,所有生命体(不仅仅是人类)都是规划过程中的利益主体,但是,由于只有人类才具有发言权和决策权,其它生命体的利益因没有发言权和讨价还价的能力而得不到保障,其结果就是生态过程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生态环境的退化,生态价值的贬值。这就是迄今为止城市规划对环境问题无能为力的根本原因,也是城市生态规划得以兴起和存在的根本理由。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城市生态规划就应该撇开城市规划另起炉灶从中所勾勒出来的城市规划理论谱系可以看出,城市规划理论本身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所遵循的价值观念总体而言是在朝着多样化发展的,当然这一过程会随着各国文化传统和政治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既然城市规划从一开始就能够吸收来自生态学的启示,今大它就更应该而且完全可能把生态的价值观融人其多样化的价值体系中,并根据这些多样化的价值观构建理想的生态城市,完善其规划方法。笔者把这个城市规划理论朝着生态价值观转移的过程称为城市规划的生态化,以区别于城市生态规划。
3城市规划生态化对城市规划和城市生态规划的启示
通过城市规划的生态化将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融合在一个理论框架之下,无论对城市规划还是对城市生态规划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对于城市规划而言,随着新的利益主体的加人,规划的目标体系就需要重新思考,城市的功能设置也需要加以调整。城市除了具有传统的生产、生活、管理、防御等功能之外,还要增加生态服务功能。所谓生态服务功能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物种支持和实现人类生命活动的条件和过程”。所谓城市生态服务功能乃是指城市服务于各种生命和非生命过程的功能,它是城市价值观生态化的具体体现。随着对城市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势必与传统城市基础设施一样成为城市结构的重要组织要素。传统的城市规划虽然也重视城市的绿地系统,但这个城市绿地系统,无论其规模还是结构都是以人的需要为中心而设置的,是区别于生态基础设施以满足各种生命和非生命过程为核心的。
除了改变传统城市规划的价值标准,功能设置以及空间结构之外,城市规划生态化还要求传统城市规划的过程和方法也发生相应的改变。比如预测城市规模时纳人生态容量与生态足迹的分析,通过生态位研究确定城市在区域中的定位,在城市用地评价与选择中应用“千层饼”模式和生态安全格局理论等。
对于城市生态规划而言,与城市规划的融合意味着城市生态规划不能够仅仅变成城市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城市生态规划也不应该只是一个生态专家的专业领域,它必须是倡导性的、代言性的、联络性的规划,规划的成果也不仅仅是技术性的,理想的,而是一个各方利益妥协的政策性、法规性成果。
城市生态规划的倡导性,就是要求城市生态规划师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通过积极倡导生态伦理价值观,加强对生态“弱势群体”的关怀。此处的弱势群体区别于一般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更容易受到侵害的自然生态利益主体,比如因人类的侵害,物种有日趋减少之势。
早在上个世纪末,我国便开始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探索,至今城市规划的生态化已经取得了很多成就。继1999年海南省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后,约20多座城市都先后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的生态化是建设的核心思路也是唯一方式,因此,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相融合是必须,也是必然的城市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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