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难。农村各级组织都应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采取有利措施,克服各种困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 农村发展 机遇 困难 建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年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自此结束了种田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取消农业税,是继土地改革、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又一次革命,也是改革农村生产关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采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重要实践,给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历史机遇。
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发展带来的机遇
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当前农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农民负担过重、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全面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特别是纯务农农民家庭和耕地面积比较多的家庭增收效果比较明显。农民把上交农业税的资金投资到种植、养殖等方面,其利益相应增加,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后劲。
取消农业税提高了农民种田积极性和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了土地抛荒现象和盲目外出打工的现象。农民没有农业税的负担和压力,就会主动抓住惠农机遇,自由地选择增收行为。同时由于取消农业税为有意进行耕种更多土地的农户腾出了利润空间,使他们有可能将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费用,用于从原承包农户手中按照一定价格将抛荒土地转租过来,这有利于土地逐步向部分农户集中。此外,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可将土地按照一定价格转租给其他农户,使农村自由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可能,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的步伐。
取消农业税切断了干部与群众之间产生矛盾的渠道,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实现了农村和谐。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很大程度上平抑了物价上涨对农业生产的冲击,为实现农村和谐注入了经济活力,终结几千年来 “种田交税”的历史,使农民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优惠政策,极大地争取了民心。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彻底解决了因农民负担过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缓解了农村长期以来一直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在根本上实现了干群关系改善。
在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村税费征收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税费征收时乡村干部直接进村入户收缴,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常常遭到拒绝,有时为完成收费任务而采取粗暴方式,使广大村干部因为收费的原因同村民关系紧张。现在农业税取消了,村干部不用再挨家挨户收费了,转而主要做一些协调、服务工作,可以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减少干部与群众的直接正面摩擦,拉近了干群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
取消农业税有助于抑制村级集体新增债务。目前绝大多数农村都负债在身,这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取消农业税费之前,很多村都存在借债垫付农业税费从而累计形成债务的情况,在取消农业税后,村委会不用再为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而去借钱垫付收不上来的农业税费了。说明取消农业税后,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减轻了村集体负担,没有农业税,就可从源头上控制过去利用征收农业税乱收费、乱摊派的搭载现象,有利于进一步化解村级债务。
农业税的取消带动了一系列改革的深化。由于没有农业税,可以进一步推进县乡级的机构改革,乡镇的财政负担将由国家财政支付转移得到解决,乡村基层组织可以裁汰基层的繁冗机构和闲散人员。同时,能够促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能力。从长远来看,对深化基层体制改革具有积极的作用。
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
基层组织运转遇到了一定困难。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将导致:
一是乡镇基础财源薄弱,增收难,农村干部的积极性缺乏动力,主要表现在村干部待遇低、工作条件差、村级工作量大、村干部难当、村级工作环境不够宽松、怕当村干部。二是农村干部队伍不稳定,主要表现是在职干部的扎根意识不强,感到政治上升迁无门、经济上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存在失衡心态、精神上有危机感、存有短期行为;后备干部源头不足;退休的村干部安置标准不高,影响在职干部的情绪,干部有了后顾之忧。三是对村干部的要求将从数量型转向素质型,在工作形式上,也从过去“索取型”向“给予型”转变;工作职责上,从“任务型”向“服务型”转变;群众关系上,从“油水关系”向“鱼水关系”转变,这样会使乡村干部产生不适应的感觉。四是许多村干部认为,取消农业税意味着他们失去了约束农民的权利,管理农村、农民的“杠杆”没有了支点,在农民面前没有了底气,失去了号召力,常常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苦恼中,一些干部感到农村工作很难开展。
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无米下锅”局面。取消农业税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靠向上争取资金和向下摊派来完成,取消农业税和禁止向农民摊派后,意味着乡村组织几乎失去了经济基础。同时,出现了村级公益事业谁来埋单、农田小水利设施和农村道路建设谁来投资等问题。
土地承包调整难、土地矛盾和纠纷解决难。农业税免征后,土地价值攀升,围绕土地问题产生的矛盾增多,越来越突出。一是免收农业税后公益占地补偿出现新矛盾。过去农村公路、水利等公益设施的占地都是采用调减农业税额的办法来进行补偿,农业税取消后,被占地农户、受益农户及其他农户一样,都不再上交农业税,由此造成被占地农户因调减农业税额而得的补偿被取消的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心里严重失衡。二是土地纠纷不断上升。首先是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原来的田地转包或抛荒后被他人拾耕或被村委会处理给他人耕种,现在要求收回承包土地,而耕种户不愿退出承包地,从而引发矛盾。三是人多地少的家庭掀起了一轮“要地热”。这些要地的农户有的是原来土地承包时因嫌税费过高没有要地,有的是外出打工后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有的是新添了劳力或出生了子女等等。四是农民土地边界的纠纷明显增多,有的甚至为一点边角地大打出手,有的农民甚至挖掘农村道路、沟渠种地。
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必将愈演愈烈,进而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大局。
农村债权债务数额大,债务化解难。取消农业税前,农业负担较重,种田效益较差,很多农民弃田离家,多年税费都没有上缴。而为了避免税费悬空、完成上级任务,许多村干部只好借钱、贷款替其垫交税,无形中给村级带来了债务负担。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失去了原来固有的收入,多数村既没有经济实体又没有外收渠道,偿还集体负债就成了无源之水。
农业税取消以后,农民负担的确减轻了,但负担依然很重。例如种子、化肥、农药、农膜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户看病、孩子上学等费用居高不下等,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没有太大的转变。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发展的建议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盲目乐观的思想,认为取消了农业税,农村最大、最困难的问题解决了,不需要农村干部了;二是畏难消极思想,认为农村负债重,资金缺口大,干部报酬低,农村事务难开展,工作实绩不明显;三是工作不安心,认为机构改革,个人升迁希望小,待遇低,积极工作不值得。各级政府要针对农村干部存在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承担起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其次,适当调整农村行政村的规模,精简村干部,减轻村级负担,逐渐取消村干部论资排辈、宗族势力的思想,提拔、重用一些有胆识、年轻有为、能为群众谋福利的村干部,使群众相信村干部有协调干群关系的能力。此外,要解决好工作方法和作风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的基层整体素质,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运转中的困难和问题。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速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兴办各种经济和服务性实体,壮大农村基础税源。积极探索增加村级收入的新途径,夯实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盘活存量资产,对闲置的房屋和设施采取租、售的形式实现变现。要对集体资源实行公开发包,增加集体收入。积极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同时要积极鼓励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多宣传、多引入合乎适宜的新观念,在当地树立科技兴农的氛围,培养一些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乡镇企业或个体养殖、种植户,带领更多农民共同致富。
要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多渠道、多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改革支农资金管理,整合现有的各种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优先集中用于解决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
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化解乡村两级债务。首先,要搞清债务形成的原因,当前主要是由教育达标形成的债务和完成税费、集资任务形成的债务两部分组成。其次,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化解乡村债务风险,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加快财源建设,繁荣村级经济,本着“减少新债,区别对待,消化旧欠”的原则,着力化解财政债务,谨防不良借贷发生。这样既减轻了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压力,也让没有欠钱的农户心理平衡,从而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
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实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农村就业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把培育新农民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民医疗负担过重问题。
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要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土地承包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和整个经济的繁荣。承包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化经营等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依法、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二是依法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占地。无论是土地承包、流转,还是土地征收征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好土地,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此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农资价格,杜绝坑农、害农的现象。要坚决长期执行粮食保护价格政策,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农业论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