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在人们审美时尚观念的一个重要转变就是:追求个性化。这种追求出发点原是好的,是对个体自由生命的张扬。但是现在看来,这种所谓的追求个性化走进了误区,有一种自恋主义的倾向,也就是说,人们(尤其是青年人)似乎已经不再注意别人的眼光和指责,认为只要是自己的就是美的,沉浸在自恋的欣赏中。现代女性更是强化了对感性的张扬和自身身体的肯定。文章选取女性视角来谈当前审美时尚中存在的这个问题,从个性、形象塑造和心理等诸方面分析当代审美时尚中的自恋主义倾向。<?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关键词: 审美 时尚 自恋主义
审美时尚观念的历时性嬗变,是生命美学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一般而言,个体生命的历程和人类的演进过程,在本质上都是生命运动的表现形式,具有内在的相似或同构关系。同时,由于在人和人类发展的每一时段,人的生命动能、审美经验都发生着变化,这就必然引起审美心理、观念的相应变化。
一、张扬个性:审美时尚的异化和转变
审美趣味是最具个性色彩、最能体现个性选择的精神空间。而各人的审美趣味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表现出来,则取决于社会的文明程度、开放程度和民族的文化传统的兼容性。“文革”结束以后,从上世纪70年代末思想解放运动开始,同时也出现一种潮流。过去在全能政治意识的专制下,纯粹审美的东西被看作是异己的、要被批判的,人们对于纯粹审美的要求深被压抑。渴求审美向往的心灵苏醒过来,人们突然间感觉到小夜曲、风景画、静物画等比较单纯的审美对象更能抚慰心灵。这样一种审美潮流逐步衍生起来,并以此作为对意识形态化的艺术的背离,这种进程是很自然的,也非常符合某种时期人们的审美需求,使审美的自足走向审美时尚的个性化追求。
服装能最明显的反映个性张扬这一审美趋势。服装是特定审美文化的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审美文化在不断地流动变迁,服装自然也随之花样翻新,时装就这样诞生了。时装是一种很奇妙的审美文化晴雨表,在我们目前这个开始关心宠物小狗的着装问题的时代,人却都很郑重地穿上安徒生童话中颇具讽刺意义的“皇帝的新装”,时装的表演明白无误地已经成为身体的炫示。因此,追新逐异的时装其实质是一种身体政治,个性化的宣言其实是对个性的放逐,每个人都急于借助“个性”的时尚口号为自己的社会身份定位,个性与审美一样已经成为平面化的社会人生的碎片拼贴似的包装。对这种非常态的美的认定,体现了当代人在时装以及身体审美上的“陌生化”追求,这同样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酷”。“酷“一词显然是英文“cool”的音译,本意是冷,从这一层含义上是不是可以这样来阐释此词的微妙内涵。与“冷”相对的是“热”,“热”代表的是一种时尚的潮流,是一种群体性的“发烧”现象,而“冷”(也就是cool,即酷)则传达的是一种卓而不群的超然与洒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冷静大气。所以“酷”的男人在欢声笑语的世界中是不苟言笑的;“酷”的女人在花红柳绿的众香国里是素面玄衣与众不同的。“酷”是一种可能出于刻意的寻求个异独特的自我表现与塑造的内在冲动,它也是“怪诞”的运作逻辑的一部分。“酷”是一种“陌生化、个性化”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酷”勿庸置疑地是属于审美的范畴的。
当追求个性化成为一种审美时尚,出现以“另类”张扬美丽。青年人穿衣服变成了穿“概念”:回归自然、复古主义、“环保风”、休闲衫、个性化、极简主义、“新生代”、“后新生代”、“次新生代”等等。重温一下这些概念的演绎,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青年着装潮流与世界时尚潮流的接轨。从典雅的西服到“乞丐装”,从传统熟知的色系到水果色、泥土色甚至大花翻,从传统的着装搭配到上紧下松、上松下紧的错落有致的穿法,男性青年通过着装时尚体现了他们的价值偏好:宽容、随意、自我主义。城市中对时尚有着偏执激情的女性们,在必备的日常消暑用品——拖鞋上掀起了新一轮时尚。走在街上,对面的金发女孩看过来,红发男孩看过去,满头红棕色头发中夹杂着一缕蓝发的少男少女也相对而视,彼此不需要语言,心境已十分相近:标新立异,洋溢着想象力、热情冲动和青春不羁的情怀;紧跟时尚,明知是个泡沫,也要欢欢喜喜地洗个泡沫浴;我行我素,把自己变成一个鲜明的标志,在都市街头冲击着每个人的视觉,体验青春的刺激和嚣张;对主流文化的反叛和挑战……正是这样一些情愫,培育起了青少年中的“彩发一族”。在指甲上涂上红色,历来是女性优雅、闲适的一种样式。而现在,指甲涂上油彩有了变奏版:在一片小小的指甲上画上各种图案:白梅花俏皮地盛开在蔻丹指间上,精致的小圆点在紫罗兰油彩的映衬下显得活泼、俏皮、有点含蓄,散发着浓浓的女人味。“美甲”还包括脚趾甲。夏季穿丝袜不再被认为很“洋气”,赤脚穿凉鞋,裸露着脚丫,脚趾图上与衣服色彩相配的颜色才是时尚。更有甚者,大姆脚趾领军主色,与衣服颜色相呼应,其余脚趾色彩作为点缀。年轻女性们的生活愈发精致与浪漫,凡裸露之处都要而且都可以进行美化与修饰,又不完全是古典的,是在古典的含蓄中透着稍稍的“野气”,是在装饰下的“暴露”。“冲出传统,但又是适度的”,这种情结在年轻人的着装、染发、“美甲”中处处存在。
人们对个性化审美时尚的追逐,也是在生活中中寻找“自我”的一种表现。20世纪80年代初,在“自我”形象上的姿态是一种“寻找”和姿态,是失落之后的重新面对。这种“自我”寻找的过程艰难而又漫长,在女性中似乎一直都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因为女性自我形象一直都无法实现心理与精神的平衡,达到一种成熟状态,她们总是处于颠簸、焦虑、困惑与不安之中。仿佛一夜间,另类成了时髦。一批个性突兀、忠于自我而走异端的另类女人出现在了世间。另类女人,常指“非同一般”的女人。她们是现代都市中的一个非常群体,是徘徊在社会主流生活边缘的“细小一族”。作为特殊的生命符号,她们有着非同寻常的生活方式,超凡脱俗的价值观,不可理喻的审美原则,落拓不羁的个性张扬,似影似幻的神秘,怪戾酷毙的扮相,颠覆秩序的呐喊,荒诞不经的宣言,躁动的情怀和颓废而又姿情放纵的精神。
二、自恋倾向:个性化追求步入误区<?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当人们在个性化追求中,过多对于自身的倾重、眷恋和孤芳自赏,有过多的心理能量和情感郁积需要释放,流露出过强的表现欲和暴露癖。时尚追求者的表白以自我为中心,崇高个性本是其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它无节制地推销自己,推销自己的处世哲学、生活方式、作风做派和情调趣味,因此它所做到的不是尊重别人的个性,而是用自己的个性去压抑和取消别人的个性,不是让人们去选择最适合发展自己个性的东西,而是让人们被动地接受别人替他们规定好的东西,从而它对于社会风尚和流行趣味的诱导便不能避免强制、专断和排他,这就势必造成一种被动的审美文化,走向了真正的审美文化个性的反面,即审美时尚中的自恋主义倾向。
“自恋”一词源出于古希腊神话。有位名叫那喀索斯的美少年,他在湖边看到水中自己的美丽容貌,便爱恋不已,乃至于在自我欣赏时落水而死,化为水仙花。世人把这种自爱自恋称为“水仙花情结”或“那喀索斯情结”。弗洛伊德曾对自恋进行病理学研究,而弗洛姆则将自恋视为更为广泛的社会心理现象。弗洛姆认为,“对自恋者来说,唯一完全真实的东西是他们自己,是情感、思想、抱负、愿望、肉体、家庭,是他们所有的一切或属于他们的一切……凡与他们有关的一切,都光彩焕发,实实在在。身外的人与物都是灰色的、丑陋的、黯淡无光,近乎虚无。”[1]在弗洛姆看来,任何形式的自恋都存在着一个共性,即对外在世界缺乏真正的兴趣。当代学者森尼特在结合现代语境讨论自恋话题时提出,自恋是把外部事件与自我的需要和欲望联系起来,它只是追问“这对我意味着什么”,而公共领域“死亡”的事实恰是自恋广泛流行的一个原因。[2]
当一个人觉得他被铺天盖地的虚空所包围,陷入漫无边际的虚无感时,他会感到只有自我才是真实的、实在的和牢靠的。在虚无的世界中,时间之维在自己存在的那一刻断裂了,过去不再有意义,未来也显得虚无缥渺,从过去通往未来的历史连续性消失了;空间联系也在自己存在的那一点上解体了,个人置身其中的各种命定的关系,都是那样虚假不实和靠不住。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之下,人们很容易将自我当作整个世界的中心,将个人生存视为唯一目的,从而形成强烈的自恋倾向,“他人即地狱”、“他人即豺狼”之类警世通言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这一倾向。自恋是一种自我中心主义,它是将所有的兴趣和爱恋集中于一己之身,但是它又不同于利己主义,利己主义表现为指向外物的欲望和需要,是以客体为本位的,自恋主义则与焦虑相连,表现为内心郁积的宣泄,是以主体为本位的,它只是将内心的情感投射到外物上去,将外物变成其心理状态的一种镜像,因此如果说利己主义主要是伦理学、社会学的,那么自恋主义则主要是心理学、美学的了。
当代自恋的最高体现,并非手机广告、也不是巴里岛spa保养之旅,而是大头贴。拍大头贴不仅是公开的自恋,也是秘密的自私:在我爱上你以前,你得先爱上我。你要疯狂爱上我,我再决定爱不爱你。自恋者不只是相信自己美,自信谁都有。自慰者比人家绝命的地方,在于异常重视本身的形象,随时意识到刘海角度是否恰好、是否再进厕所补妆。新发型不好看,隔天她会再花几千块重剪;照片或肖像要是不如她所想的美,会被她第一时间毁灭。她的品管是如此严禁,恨不能跑到摄影者背后,确认镜头里的自己绝对完美,才准对方按下快门。最大的遣憾,就是人不能同时存于镜头前后两端,同时拍摄和被拍。大头贴机器的发明,奇迹般满足了自恋的需求:机器邀请被拍摄者,像照镜子般地,在荧幕上认可自己此刻映出的停格形象,不满意也能任选任换。像侍者遥上红酒请你拭饮,过目年分品牌,你能好整以暇尝拭,点个头完成优雅高尚的自我形象。大头贴机器把审美的主权,从摄影师手中、交回消费者自己掌控。
自恋作为一种审美观念倾向在自传体小说创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创作过程在荣格看来是“扎根在人心中的有生命的东西”[3],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它都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能量,并在创作过程中释放出强有力的统摄作用。自传体小说的叙述方式大多采用第一人称,小说主人公虽不等于作者本人,但其中的情节设计、感觉描写都基于作者的生活经历和心理体验,作者的愿望、价值取向、艺术追求大都体现在作品及其人物身上,所以创作主体的心理常显现出自恋意味。在创作中的自恋情结召唤下,表现自我成为一种不可扼制的激情,自我的一切(身体、愿望、欲望、思想等)成为小说所要表达的中心,更有甚者,把个人感情和欲望的表达视为小说的终极目的。
[1] 《弗洛姆著作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92页。
[2] 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三联书店1998年,第198-199页。
[3] 《荣格文集》,改革出版社1997年,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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