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书法是独立艺术的观点提出以来,书法似乎与传统文化的沟通淡漠了,创作与制作混淆了,创新与模仿模糊了,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现择三点小议。
一、书卷气与匠气
书卷气是书法作品中透露出来的高雅清逸的气息,是书家通过读书而透悟、流露在书法中的意蕴和风度。书法之所以能够千年而不衰,是因为与丰富复杂的人的精神气质、学问修养所紧密相连的。古代书家都是有深厚传统文化素养的。
传统诗文重“风骨”,书法亦重“风骨”;传统诗文讲自然、凝炼、含蓄之美,书法亦重自然、凝炼、含蓄之美,这是民族传统哲学、美学思想在文化艺术上的相通之处。
儒家的中和、道家的自然、释家的妙悟,对传统书法的审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书卷气”是书家“读书破万卷”而潜移默化在书法作品中的精神因子,是书家的心境,气度、修养诸方面的积累。
清末,康有为、杨守敬辈,他们尊北碑抑南帖,学的是俗字,可写出来的字就不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本身是“士人”,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用“书卷气”冲走了“匠气”,在他们的笔下写出来的字与工匠的写字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书法也是从帖学起步的,是书写技巧成熟后的对稚拙的追求,而不是只在稚拙上发育不完全。所以,一个传统文化修养较深的书家,比一个只知埋头写字的人,不仅能更快、更多、更深的领悟书法形式的要旨,而且在其书法中也反映出更深的内涵。
二、创作与制作
书法作品的创作不仅在字形结构上有“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形式美,而且更具书家挥运而成的不同形质的点画、不同情趣的意象,及由此得以构成既生动又富韵律的“无形之相、无声之音”。它是一次性挥写完成的艺术,看似简单、实极凝炼,既展示出书家随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技巧工力之美,又透露出书家的情性、修养、气质和审美观。刘熙载说过:“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当接触到富有艺术性的书法作品时,首先被强烈感染的是作品的精神气息,而这种气息,是建立在书家必须具备的训练有素的高度艺术技巧、同时又必须具有相当文化艺术修养的基础上的,在“达其情性、形其哀乐”中方能挥写出来,才能发挥书家自己的艺术立场。
书法的实践经验无数次地告诉书家:“惨淡经营,刻意求之”与“信笔挥毫、无意于佳”的客观效果常常相反,愈是小心谨慎,愈写得拘谨,达不到理想效果,连书家本有的功夫修养都不能反应出来。从汉人的“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是,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蔡琶《笔论》)。这是先有意,然后无意到宋人的“书初无意于嘉乃嘉尔”(苏轼《评草书》)的创作精神来看,古人都是要求书家心里放松,没有精神负担来作书,切勿为书而书,刻意求之。
古代没有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之别,他的实用性一直伴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在书法尚未成熟期,古人为实用需要而书,无“为求人爱”的刻意故作之心,以质朴自然流露本性,故作品虽然粗朴,倒也有天真之气。随着历史的发展、字体的定型、技法的完善,书法同时变成了艺术品。书写工具笔墨纸砚的改善、观赏意识的增强,使人们求美之心、表演之心增多,“无意于佳”的观念逐渐减退。从古代流传下来作品来看,不经意挥写的信札、笔记、便条、文稿等,要比专门书写的墓碑、对联、中堂、屏条随意得多。虽然古人书写的墓碑、对联、中堂、屏条带有很强的创作色彩,可是“迫于事”的心理负担与现代人相比毕竟要少的多,还是以情感的自然流露为主要创作方式,更何况书家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但是,现代人为布置、展览、参赛、销售、结集而专门创作的作品占有着相当多的比例,书法发展到今天其实用性已是微乎其微,纯粹成了艺术形式。为了追求作品的理想效果,书家化费心机,有着比古人多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创作意识,所以“无意于佳”之作几乎难见。
从当前的书法作品来分析,视角重点都放在了表现形式上,以形式新奇来代替情性,偏重于笔墨的安排,却偏离了“抒情达意”这一本质。有的人为写好一张作品,刻意为之,一遍写不成再写一遍,直至认为“满意”。有些人为参展准备作品,一张作品连写数日,甚至一年,化费数刀宣纸不惜,殊不知“兰亭序”、祭侄稿“、黄州寒食诗帖”皆为草稿之作。一些人对书法的基本技巧还不甚了解,而去追求天趣、稚拙、故意将字改变形态,有意经营位置。笔者曾见一位名家创作作品,写了两三笔,又退后二步看看,再写几笔,像画油画似的,是故弄玄虚呢,还是基本功太差,还是在追求什么味道,无从得知,这怎么可谓是在创作书法作品,分明是在制作作品!有些人认为追求效果,在纸张上作文章,将纸揉皱。或画上几个瓦当、或化成竹简形状、或染色宣纸、或用水破墨等等,虽然是为追求一种效果也未尝不可,但总有制作之嫌。再则,从书风而论,以“丑”态出现者,固然是对妍媚书风的逆反,可其中许多难以称人意者,正在于这些作品是以新的做作来取代原来的套式,自然、朴拙之气以荡然无存了。所以,具有一定书写技能的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产生与其技能相当的作品,但却不能保证作品成为具有精神内涵的艺术。
非实用性的书法,本应是信手率意的,但一旦加上了功利色彩,为人选展览、得奖、为“标新立异”,那么,就给心理上增加了沉重的负担,把抒情写意的创造方法,变成了刻意为之的制作手段,违背书法创作的精神。当前的书法创作,已没有“无意于佳”的古人的环境,要写作品大都是有意的,如何使书法作品在有意中能抒情达意,进人“无意于佳”的意境,是值得每位书家思索的。
三、创新与摹仿
书法艺术风格的形成,决不是通过一般意义上的“人帖”和“出帖”就能实现的,任何一位书家都是生活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其创作思维必然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等因素的影响,具有着时代赋予书家的感情色彩。从历史上看,当一种审美倾向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后,就会引出审美观念的变化,从而引出探索、引出艺术风格的创造。这其中,探索和创新不会无止境地发展下去,经过淘汰,有的会被扬弃,有的则一步发展,得到发展的风格达到顶峰后,就会形成模式,于是就开始衰落,再有新的风格来代替,从而形成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的时代风貌。
继承传统并非易事,而创新更非易事。继承与创新,唐代书家颜真卿楷书是新的,他把握了传统脉搏,开创了一代书风;宋代书家黄山谷行书是新的,他把柳公权楷书穿了件挥袖的长袍;宋徽宗是新的,他把薛棱再消瘦了一些;元赵孟颊的复古是旧的,但他把“古”变成了元代的新;祝允明是学张旭的,但他写的消散宕荡;王铎书法气势夺人,把名人尚势意识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又无不是传统的……这些大家们的杰作又带着时代的强烈色彩。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传统的精髓在于不断的发掘、创造了那些美的形式和精神,继承是手段,创新才是目的。书法的创新,都是在那些原本的形式的基础上,不断的对其进行改造,使之升华的创新的结果,使传统形式在内涵和外观形态上都发生了许多变化,这是书法发展的规律。能继承传统而不违背艺术内部的客观规律,能创新而不悖于时代的审美风尚,这是阐发创新的必然的根本原则规定。
从创作要求看,追摹、体验所摹仿对象的形式风格的意趣和法度,这种创作是一般层次的创作,而要体现高度自立性和表现自我气质个性的创作,才是高层次的创作,也就是创新。这种创新是在其表现形式技巧诸如用墨、结体、布白章法等多方面均有历史的继承性,这是师古而获得的。而在风貌上,对前人和时人的风貌决非套用和再现,而是溶化,进行变通和再创造,从而逐步创立自我的、具有新的审美价值的书境、同时,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体现个性的、体现时代精神的、体现有更新了的文化内容的新形势,这也是书家用毕生之精力去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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