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文章试图从民族审美心理的视角,考察中国古代音乐发生、发展的流程,并揭示其内在审美机制:以“中和美”来展示内心体验的世界;以特有的“音色美”作为艺术品位的价值尺度;以“空灵美”作为心灵追求的最高境界。
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处于“百家争鸣”境况之中的古代艺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形成了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成熟期。以《诗经》为代表的春秋时期的音乐,引领着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趋向,展示着决定民族艺术的民族审美心理世界。
一、民族审美心理流变的历程
在音乐领域美学所涉及的问题是音乐的价值问题。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部体系完备的音乐理论著述——《乐记》;进而,乐律理论方面的“三分损益法”问世,加之孔子所编纂的歌辞集《诗经》,标志着古代音乐艺术从自发走向了自觉阶段,为此后中国的音乐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石和创作的物质借鉴。中国近现代学界趋向一致地认为:“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真正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它为华夏艺术的民族化,即民族审美心理的对象化,其中包括欣赏的习惯、口味、评价的标准等勾勒了草蛇灰线。
《诗经》中,以“风”为纲目的庶民百姓音乐,流丽婉转,多繁音促节,直率地表达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思想情感,具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真美和浓郁生活气息的朴实美。以“雅”为纲目的奴隶主阶级享用的音乐,其节奏舒缓,旋律平稳,呈现出一派庄严、肃穆的氛围。其乐舞阵容浩大,乐器穿透力强劲,给人以崇高、壮丽、恬静美的感受,显示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吕氏春秋》)的统治者心目中的社会现实。以“颂”为纲目的宗庙祭祀的乐舞,节奏沉郁,声调悠长,彰显了远古图腾崇拜的遗风和神秘的宗教象征美的特征。
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既是儒化音乐的确立期,也是俗化音乐的滥觞期。
时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宫廷乐舞除继承“颂”的传统外,又融入了佛教音乐的色彩,社会整体的审美趣味,则向“天人合一”的方向倾斜。以乐琴、相和声、商清乐为特色,或借景抒情,或寄情山水,或状物寓意,显示出人l生和自然的和谐美。
隋唐时期,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社会审美心理要求音乐革新的呼声日高,音乐艺术顺应时代做出了反馈。其时,以歌舞大曲最具特色,有着一种朝气勃勃的宏阔气度和兼收并蓄的博大胸怀。它广泛吸收了国外和异域的音乐所长,其中包括印度音乐和草原民族的马背音乐以及西域的胡声音乐,使之更加丰富多彩,富丽堂皇,“异”彩纷呈。继而,这种融合多元文化的音乐艺术,又重新传播于周边国家和地区,沿着丝绸之路远播海外,显示出大气凛然的阳刚之美和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的走向。“千歌百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自居易用诗歌所描绘的大唐宫廷乐舞,显现出盛唐音乐繁荣景象之一隅。
宋元时期的音乐,融入了更多民间审美情趣,并涌现出一批自由度曲的作家。北宋统一中国之后,工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市民阶层力量壮大,适合城市人民生活需要的音乐以及新的音乐形式应运而生。艺术歌曲、说唱音乐、歌舞音乐和新的器乐纷纭出现,并涌现出一批以音乐为生的专业艺人,使音乐走向一个新的境界。元代时期,政治黑暗,人分四等,职分十级。知识分子,尤其是汉族知识分子,备受压抑,其地位序列是“八娼九儒十丐”。在这种严酷的环境和卑微的心理状态下,迫使广大艺术家更多地和民间接近,把满腔的悲愤倾注于音乐创作之中。这一时期的杂剧和说唱艺术在民间迅速发展,更多地表现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苦难,他们的挣扎和痛苦,具有强烈的人民性和悲剧色彩。席勒说:“悲剧作品使观众情感上产生痛苦,可是在理智或者道德上,却使人产生快感。”
明清时期,近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从封建的母体中逐渐显露出雏形,“两种文化”(列宁语)尖锐对立。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文化和代表下层人民民主愿望的新文化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因此,这一时期底层阶级的大众音乐也趋向多元化和多样化,以多种风格见长的俗音乐,呈现出在继承与发展中的错落美。
二、中国古代音乐审美的内在机制
1.以“中和美”来展示内在体验的世界
美学这个词是从希腊文转化而来的,其原意是领悟,特别是凭着感觉,即察觉、感受这些内在体验的词派生出来的。因此,它的内涵涉及的是感官方面的体悟,而不是理性方面的概念。艺术家的美学观,不仅表现在他们的艺术观中,也体现在他们对社会和大自然的认识上。中国古代艺术家的美学观,主要是以伦理学和哲学的辩证统一,艺术哲学和艺术心理学相辅相成的方法去考察和研究艺术现象的。他们尤为重视人的情感,“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把人的情感看做是艺术的特质。中国古人的世界正是建立在情感体验基础上的,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就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发展的。所以,古代艺术作品是理智与情感、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存在方式,艺术的、社会的理性内容,凝结于审美心理形式之中。
我国古人崇尚美与真、美与善的统一,认为美可以辨别事物的真伪,可以提高道德的修养,怡情养性。他们提倡:“情须合理,声须有度,欲须有节。”儒家倡导恬静淡雅的“中和”之美。何为中和?不偏不倚谓之中,不奇不正谓之和。道家宣扬“法天贵真”的自然美,在师法大自然中寻求人与世界和谐共处的真谛。于是,“和为贵”、“天人合一”,不仅成为中华民族性格之特征,心理之追求,也成为艺术家审美之理想。于是,在音乐上就产生了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平沙落雁》,赞美祖国山河壮丽的《夕阳箫鼓》,讴歌大自然万物复苏的《阳春白雪》,以及追求内在和谐和外在自由的《酒狂》等等。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李泽厚称中国文化是“乐感文化”,是审美型的文化。即音乐感受、情感体验是中华文化的原创力,这就和西方源自犹太教——基督教的“罪感文化”划开了界线。西方世界重理性,重思维,强调的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及其认识作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古希腊艺术强调的是人和命运(自然)的抗争。人尽管有着健全的理智,强健的体魄,超人的气度,但最终还是被大自然所征服。他们称这种宿命为“命运”,古希腊悲剧于是被称做“命运悲剧”,并产生了三大悲剧家以及弗洛伊德称之为“里程碑式”的悲剧《俄狄浦斯王》,这种审美情趣遂成为整个西方文化的基调。直到近代西方交响乐中,仍在出现人和命运抗争的作品,但这种观念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18世纪以来,受东方文化的影响,尤其是老庄文化的影响,以法国为中心掀起了学习中国古代文化的热潮。伏尔泰改编了中国戏剧《赵氏孤儿);卢梭大声疾呼“返回自然”,“做自然人”;拜伦创作了一系列“东方叙事诗”;别林斯基说,“美是道德的亲姊妹”;高尔基说,“美是未来的伦理学”……一个中国文化世界化,世界文化中国化的新的文艺复兴运动正在酝酿之中,其本质是追求“道法自然”的“中和之美”。
2.以独特的音色美作为音乐品味的价值尺度
一部优秀的的音乐作品,就内容而言,是人化的自然美;就形式而言,则是它的音色美。前者可以通过各种艺术手段加以实现,如绘画、雕塑等,而后者只能通过音乐来完成。因此,音色美就成了区别其他艺术、衡量音乐作品的最重要价值尺度。音色即音品,它是指一件乐器或一个演唱者的嗓子所固有声音的独特色彩、品位。任何一个旋律、和弦,都是在特定声音中被听众所感知的。优美的音乐,给人以如醉如痴的陶冶和精神美的享受。衡量一个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标准,是在审美经验中所引发出来的乐趣。在现代音乐中,我们常常会沉浸于小提琴那银铃般的声响,痴迷于戏剧男高音金属般的震颤,颠狂于钢琴那雄浑的共鸣,陶醉于女高音高亢的歌喉……这是因为某种音色只能属于某种特定的音乐,特定的音色可以强化特定音乐形式以及音乐所表现的内涵,因而音色具有特定的感情色彩,塑造特定的音乐形象。里姆斯基·科萨科夫曾经写道:“为了了解艺术作品,需要崇高的爱,并理解和声、旋律、节奏、声部进行、音色和细微色彩的作用”,要把它所有的方面作为艺术整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其不可分割的统一中,加以感知。
我国的民族乐器,按其制作的质地,可分为金、石、丝、竹、革、木、匏、土等所谓“八音”,以此造就不同音质的民族乐器。我们有幸感受到笛子音色的甜美,洞箫音色的纯厚,二胡音色的细腻,柳琴音色的温润加之演奏者娴熟的技巧,以及作品美不胜收的品格,使各类乐器的音色美展现得淋漓尽致,浑然一体。独特的音色美,正是华夏民族之音乐区别于西洋音乐的重要分水岭。
1978年,在湖北出土的曾侯乙编钟,以精湛的铸造技艺,超凡的音乐性能,磅礴的气势,震惊了全世界。一组64枚编钟,虽已埋藏2400余年,依然音色优美,音域宽广,变化音完备。每枚编钟能发出相隔三度的两个音,整套编钟跨越五个半八度的音域,等于一架c大调钢琴,被国际音乐界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更可贵的是,其内容丰富的乐律铭文,以及细微的音色变化和钟鼓齐鸣的合奏形式,开启了20世纪音乐中重音色、重节奏的原则。在香港回归日的盛况演出中,谭盾先生创作的大型交响曲《1997·天·地·人》,由编钟、大提琴、交响乐队和童声合唱队共同完成。这部史诗性的作品,以独特的音乐方式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行使在香港的主权。音色卓绝、气势恢宏的编钟,已成为华夏民族音乐领域的象征。
3.以宁静致远的空灵美作为心灵追求的最高境界
先秦思想家认为,音乐的产生是“人心感于物而动”,现代行为心理学派认为,一切心理现象都是“反射”。如果把音乐视为一种心理现象,那么音乐作品就是对外界事物刺激的“反射”,即“感于物而动”,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艺术学的审美经验。审美经验是由一种主观——客观情境中,对内在价值标准的认识所构成的。在这种情境中,审美经验所感觉到的特性是由该对象所决定。审美对象是任何能看到或设想出来的东西,不论它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因此,一个审美对象可能是一种感觉形式,一种概念形式,或是二者的结合。
中国古代的音乐家,在长期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重压下,常常怀才不遇,愤世疾俗,他们或寻情山水,或问道自然,堪羡仙风道骨,以示不同凡俗。所以他们创作的古琴曲,格调高雅,特别讲究意境,即把具体的可感的事物,抽象隐喻的理念,通过音乐感受的形式表现出来。艺术品评家也每每依照意境韵味的浓淡来评价作品的高下。意境则以深邃、幽远,具有可感的空灵美的品格为最高境界。空灵者,《辞源》解释为:“超逸灵活,不着迹象。”《太平广记》中“平曾”条,记载平曾所献《白马》诗:“雪中放出空寻迹,月下牵来只见鞍。”这里,马之白与雪之白,马之洁与月之洁,浑然一体,实中有虚,虚中有实,给读者留下了充分遐想的余地,后人谓之“空灵美”。古代音乐家所追寻的意境,正是这种超逸、洒脱的境界。
以花喻人,借梅花傲雪霜的品格和百花烂漫丛中笑的大度胸怀为题材的作品,在古代音乐创作中不乏其例,其中最具特色的当属琴曲《梅花三弄》。作品主题明晰,曲调清新,节奏明快,旋律活泼,一展梅花傲然屹立的形象。在高音区里,曲调高亢、流畅,节奏铿锵有力,显示出梅花伟岸、挺拔的身姿。在下面低八度的旋律中,显现着梅花沉郁、苍劲的气质。勾画出风雪滚滚,乱云飞渡,梅花时隐时现,明灭可见,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的超逸、洒脱的空灵美的意境来,给人无限的神思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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