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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量评价成果对比分析

2021-11-12  本文已影响 469人 

  安徽省分别于20世纪80年代初、21世纪初相继开展了两次全省范围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摸清了水资源的家底,掌握了水资源总体状况、存在问题与演变规律。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影响,水循环及水文过程发生了显著变化,水资源形势和水安全状况更趋严峻。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工作部署,安徽省水利厅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项工作。现对本次评价地下水资源量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并与第二次评价成果进行对比分析。

  一、评价分区和面积

  1.评价类型分区与第二次评价相比,本次评价对类型区及评价面积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首先,依据区域地形地貌特征,对I级类型区分布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平原区面积由第二次评价的59157km2增加为61474km2,山丘区面积由第二次评价的80319km2减少为78002km2。两次评价类型区对比情况见图1。其次,根据次级地形地貌特征,将平原区进一步划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平原、巢湖平原和沿江平原4个Ⅱ级类型区(一般平原区),将山丘区进一步划分为淮北丘陵山区、江淮丘陵山区、皖西山区和皖南山区4个Ⅱ级类型区。最后,根据包气带岩性和矿化度,将平原区划分为211个Ⅲ级类型区(即计算单元),根据水文测站控制范围和地下水系统边界等条件,将山丘区划分为104个Ⅲ级类型区。相较于第二次评价的70个计算单元,本次评价共划分315个计算单元,划分结果更加精细。2.评价均衡分区和汇总分区第二次评价汇总分区为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本次评价要求提交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分区。自第二次评价以来,安徽省发生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因此,导致全省水资源三级区套地市部分单元的面积有所变化。根据《全国水资源分区》的统一要求,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特点及行政区划的界线,安徽省按流域水系分成3个一级区、8个二级区、13个三级区,淮河流域划分为淮河上游区、淮河中游区、淮河下游区、沂沭泗河区4个二级区,共7个三级区;长江流域划分为湖口以下干流、太湖水系、鄱阳湖水系等3个二级区,共5个三级区;东南诸河共划分为钱塘江流域1个二级区,共1个三级区。3.计算面积第二次评价工作中,安徽省平原区计算面积为50947km2,约占平原区总面积的86.1%。经统计分析,本次评价安徽省平原区计算面积为50658km2,约占平原区总面积的82.4%,与第二次评价相比,全省平原区计算面积减少了289km2,这与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加快的总体趋势基本是相吻合的。

  二、水文系列及测站选取

  1.水文系列第二次评价采用了1956—2000年共45年水文系列,对地下水资源量提出了各分区1980—2000年多年平均资源量成果。本次评价采用了1956—2016年共61年水文系列,对地下水资源量提出了各分区近期下垫面条件下2001—2016年多年平均资源量成果。2.测站选取本次评价选取全省179个地下水位监测站,基本都位于淮河以北平原,平均密度204km2/站,选用站点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系列为2001—2016年共16年。本次评价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计算共选用基流切割水文站点25个,较第二次评价31个水文站点减少6个,选用水文站资料系列长度达20年以上。

  三、评价参数及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基本上采用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所选参数成果,参考全国技术细则提供的参数取值范围,同时广泛借鉴周边省份水文地质参数成果,仅对少许错漏或不合理之处进行适当修正,没有大的改动。

  四、评价成果对比分析

  1.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第二次评价未考虑地下水矿化度分级成果。本次根据技术细则要求,将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按照是否大于2g/L划分,对矿化度小于2g/L的地区进行重点评价;对矿化度M>2g/L的地区,只评价地下水补给量,但不作为地下水资源量。(1)矿化度小于2g/L的地下水资源量第二次评价计算平原区地下水补给量,将补给量分为降水入渗补给量、引地表水灌溉入渗补给量、井灌回归补给量和地表水体渗漏补给量4个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并汇总得到总补给量;排泄量分为实际开采量、潜水蒸发量和河道排泄量3个部分。本次评价计算平原区地下水补给量,将补给量分为降水入渗补给量、山前侧向补给量、井灌回归补给量和地表水体补给量4个部分。其中,山前侧向补给量是第二次评价未予以计算的,地表水体补给量包括河道渗漏补给量、湖库渗漏补给量、渠系渗漏补给量、渠灌田间入渗补给量;排泄量分为实际开采量、潜水蒸发量、河道排泄量和湖库排泄量4个部分。安徽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计算分项对比见表1。本次评价安徽省平原区多年平均(2001—2016年,下同)地下水总补给量为98.29亿m3,较第二次评价的97.51亿m3多0.78亿m3;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总排泄量为97.27亿m3,较第二次评价的82.12亿m3多15.15亿m3;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资源量为97.41亿m3,较第二次评价的95.01多2.40亿m3;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模数平均为19.28万m3/km2,较第二次评价的18.65万m3/km2多0.63万m3/km2。安徽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两次评价成果对比见表2。(2)矿化度大于2g/L的地下水资源量第二次评价工作中未单独对矿化度大于2g/L的地下水资源量进行计算。本次评价根据最新的地下水矿化度资料,对这部分地下水的补给量进行了计算。经计算,全省平原区矿化度大于2g/L的地下水多年平均(2001—2016年)总补给量为2076万m3。2.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第二次评价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用天然河川基流量近似代替。天然河川基流量采用基流分割法计算,全省共选择基流分割控制站31个,单站基流分割采用直线斜割法,用1980—2000年系列年径流资料进行频率计算,移用地表水还原比例系数对实测基流进行还原,建立天然径流~天然基流关系曲线。根据单站1956—2000年逐年的河川径流量成果,从单站R~Rg关系曲线中,查算1956—2000年河川基流量系列,即为该单站所控制计算区的河川基流量系列。本次评价将山丘区划分为一般山丘区和岩溶山丘区,一般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排泄量法计算,排泄量包括天然河川基流量、地下水开采净消耗量和山前侧向流出量3项,以总排泄量作为地下水资源量(亦即降水入渗补给量);岩溶山丘区采用地下径流模数法进行计算。全省共选用基流切割水文站点25个,为提高天然河川基流量计算的精度和效率,利用计算机程序进行单站逐日基流分割,对选用的水文站2001—2016年实测流量资料逐年切割。本次评价安徽省山丘区多年平均(2001—2016年,下同)地下水总资源量为101.07亿m3,较第二次评价的多年平均(1980—2000年)山丘区地下水总资源量97.91亿m3多3.16亿m3;山丘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模数平均为12.96万m3/km2,较第二次评价的12.19万m3/km2多0.77万m3/km2。3.地下水资源总量本次评价安徽全省多年平均(2001—2016年)地下水资源总量(矿化度M≤2g/L)为195.23亿m3,较第二次评价全省多年平均(1980—2000年)地下水资源总量191.33亿m3多3.90亿m3;本次评价安徽全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模数为15.19万m3/km2,较第二次评价的地下水资源模数13.72万m3/km2多1.47万m3/km2。安徽省地下水资源量两次评价成果对比见表3。

  五、结语

  根据以上对比分析可知,本次评价安徽省多年平均(2001—2016年)地下水资源量(矿化度M≤2g/L)较第二次评价多年平均(1980—2000年)地下水资源量增加2.04%。分析主要原因是降水和地表径流的增加,使得降水入渗补给量和地表水体对地下水的补给量有所增加。

  作者:刘猛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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