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周易》乾坤两卦的6处卦爻辞作了新的解释,认为《乾》卦九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之“惕”应训为止息;“用九”、“用六”之“用”本字为“通”,应训为全、皆;《坤》卦卦辞应“东北丧朋”在先,“西南得朋”在后,其次序与“先迷后得主”有内在联系,是建立在八卦卦气说基础上的;六二爻辞应断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习”本宇为“摺”,即折,是说做到正直而方正,就能宏大,就能不失败,就能无所不利;上六爻辞“血”本字应为“率”,即首领,“玄黄”应训为病。这些新的训释对理解《周易》乾坤两卦的思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自先秦以来,《乾》、《坤》两卦就被称为“《易》之门户”,①在《周易》六十四卦中占据着突出的地位。因此,历代易学家解《易》,无不极其重视《乾》、《坤》两卦,在《乾》、《坤》两卦卦爻辞上所下功夫也就最深。尽管如此,“《易》无达占”,《周易》的《乾》、《坤》两卦也仍有一些难解之处。近年来,笔者对《周易》的《乾》、《坤》两卦颇费了一些心思,自认为有一得之见。今不嫌浅陋,特就《乾》、《坤》两卦卦爻辞的一些问题提出讨论。
一、“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考
《乾》卦九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历来为人们所注目的是断句上存在异解。其实在句意的理解上,存在的问题更大。
孔颖达《周易正义》解释此句说:
以阳居三位,故称“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称“大人”;阳而得位,故称“君子”;在忧危之地,故“终日乾乾”,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夕惕”者,谓终竟此日后至向夕之时,犹怀忧惕。“若厉”者,若,如也;厉,危也。言寻常忧惧恒如倾危,乃得无咎。谓既能如此戒慎,则无罪咎;如其不然,则有咎。[2]
后来易家皆本《正义》说,认为爻辞是说“君子日则黾勉,夕则惕惧,虽处危境,亦可无咎”。③这种解释,表面上文从字顺,实际有很大的误读。
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易传·二三子》说:
《卦》曰:“君子终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孔子曰:此言君子务时,时至而动,口口口口口口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时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务时,猷驰驱也。故曰:“君子终日键键”。时尽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故曰:“夕沂若,厉无咎。”[4]
帛书所载孔子对此爻辞的解释突出一个“时”字。“君子终日键键”,是“君子务时,时至而动”;“夕沂若,厉无咎”,是“时尽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也就是说,孔子认为这一段爻辞“君子终日键键”是讲君子在“时至”的情况下,要抓住时机,顺时而动,奋发有为,自强不息;“夕沂若”是讲君子在“时尽”的情况下,要“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即时机未到之时,要静止下来,养精畜锐,休养生息,待时而动。这样,能动能静,一切依时而行,即使面临险境,也能免遭咎害。
对这一段爻辞《帛书易传·衷》也有解释:
子曰……“君子冬日键键”,用也;“夕沂若,厉无咎”,息也。
《易》曰:“君子冬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予曰:知息也,何咎之有?人不渊不跃,则不见口口口口口口反居亓口口。[5]
“‘君子冬日键键’,用也;‘夕沂若,厉无咎’,息也”,意思与《帛书易传·二三子》一样,“日”、“夕”,在这里成了“时至”、“时尽”的代名词;“用”、“息”成了君子在不同的境遇(时)下的不同表现。孑l子认为“冬日键键”,是讲君子在“时至”之时要努力用事;“夕沂若”,是讲君子于“时尽”之际要知道及时休息。所谓“知息也,何咎之有”,就是说懂得及时作、及时息,就不会有什么咎害。
这里的“沂”字,《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作“泥”,[6]韩仲民《帛(易)六十四卦校注》同。[7]按“泥”可训止,与帛书《二三子》“时尽而止之以置身”说同,白天“键键”言动,夜晚“泥”言止息,似乎言之成理。但验诸字形,从帛书《六十四卦》到帛书《二三子》、《衷》,此字皆从水从斤,不能隶定作“泥”。同时“泥”今本何以作“惕”,难以回答。从字形上看,两字形体相距太远户从字音上看,“泥”古音属脂部泥母,“惕”属锡部透母,不存在通借的可能性。[9]而“沂”字古音属微部疑母,从“斤”之字如析、晰、菥、浙、蜥与从“易”之字锡、裼古音皆为锡部心母。[10]文献中从“斤”之字与从“易”之字时有通借。如《诗经。小雅·正月》:“胡为虺蜴。”陆德明《经典释文》云:“蜴字又作蜥。”《盐铁论·周秦》引“蜴”作“蜥”。《诗经·大雅·皇矣》:“王赫斯怒。”《集韵·去声·五寘》引此诗云:“郑康成说:‘斯或作 。”’《尚书·禹贡》:“析支渠搜。”《后汉书·西羌传》云:“赐支者,,《禹贡》所谓析支者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死者离易。”《群书治要》引“易”作“析”。[11]帛书里的“沂”,本字应为“析”。析、惕两字,音义皆同。《淮南子·人间》:“翱翔乎忽荒之上,析惕乎虹蜕之间。”[12]“析惕”与“翱
翔”相对,“翱翔”为同义词,“析惕”两字也当义近。析,字亦作愆。《玉篇·心部》:“愆,忧也。”“惕,忧也。”《广韵·锡韵》:“愆,敬也。”《说文·心部》“惕,敬也。”《玉篇·心部》:“悬,同易。’’《集韵·锡韵》:“惕,古书作悬。”愆、悬(惕)实为一字的异写。析有解除之义。宋玉《风武》:“清清冷冷,愈病析酲。”李善注引应劭曰:“析,解也。”《汉书·礼乐志》:“百末旨酒布兰巨,泰尊柘浆析朝酲。”《盐铁论·散不足》:“今宾昏酒食,接连相因,析醒什半,弃事相随,虑己乏日。”“析”都作解除讲。上引《淮南子·人间》:“析惕乎虹霓之间。”“析惕”一本作“倘佯。倘佯,安闲自得貌。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膏吾车兮秣吾马,从子于盘兮,终吾生(倘佯。”陈亮《何少嘉墓志铭》:“少嘉时其起居,使得倘佯以自养。”“析惕”似乎也有安闲得之义。帛书“夕沂若”,沂即析(愆),由解除引申为安闲休息。由于析与愆通,而愆悬(惕)实为一字的异写,故今本皆作“夕惕若”。
这一理解在《淮南子·人间》的解释中也可得到印证:
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而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13]
“终日乾乾’,以阳动也”,与《帛书易传·二三子》“时至而动,口口口口口口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时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务时,猷驰驱也。故曰:‘君子终日键键’”、《帛书易传·衷“‘君子冬日键键’,用也”说同。“阳”就是“时至”,“动”就是“驰马区”、“用”。“‘夕惕若厉’,以阴息也”,与《帛书易传·二三子》“时尽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帛书易传·衷》
“‘夕沂若,厉无咎’,息也”说同。“阴’’就是“时尽”,“息”就是“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因日而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说明这条爻辞就是讲的因时而动、因时而止的道理。“惕’’就是“息”。
由此可知,《乾卦》九三爻辞并非是说“君子日则黾勉,夕则惕惧”,而是说君子日则黾勉,夕则安闲休息,虽处危境,亦可无咎。
由此来看《文言传》的解释: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终日乾乾”,行事也。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14]
所谓“居上位’’是指“时至”,“在下位”指“时尽”。“乾乾因其时而惕”即因其时而乾乾,因其时而惕,义与《淮南子·人间》“因日而动,因夜以息”同。如果是“日则黾勉,夕则惕惧”,又何必说“因其时”、“与时偕行”呢?由此可知,《文言传》等解释爻辞强调一个“时”字,完全符合爻辞的本义。因其时而乾乾,因其时而止息,是动静的辩证观,所谓“文武之道,一张一驰”,[15]“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也是同样精神。
二、“用九”、“用六”考
《周易·乾卦》有“用九”、《坤卦》有“用六”。“用九”、“用六”之“用”,王弼注、孔颖达正义皆用通行义作解,后来易家多袭之。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易经》中,“用九”、“用六”之“用”,皆写作“迥”。[16]帛书整理小组为代表的多数专家都认为“用”为本字,“迥”为假借。邓球柏则以“迥”为本字,依《广韵》解为过,认为:
《周易》每一卦本来都只有六爻,因而也就只有六条爻辞相对应。但《键》、《川》两卦却各多出了一条爻辞。《键卦》六阳爻,过此六爻则过九也,故题之曰“迥九”。……“迥六’,,过六。[17]
张立文也以“迥’’为本字,认为“迥”有通、达义,“迥(用)九”,犹通达九或同为九,迥六犹言通六,“用九”作“迥九’’为佳。[18]
笔者认为诸家中以张立文说近是,但张说似乎也有未确处。帛书《易经》之“迥”,通行本为何要作“用”?个中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笔者以为通行本之“用”与帛书《易经》之“迥”,皆非本字。它们的本字似乎皆当作通。今本《系辞》“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通”帛书本作“迥”;今本《系辞》“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帛书《系辞》也作“迥”;其它如“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化而裁之谓之
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趋时者也”,“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诸“通”字,帛书《系辞》皆作“迥”。[19]帛书《系辞》和帛书《易经》的字迹相同,论者认为当系同一书手所书。[20]帛书《系辞》“迥”的本字都作“通”,帛书《易经》(包括《帛书易传》)中的“迥九”’、“迥六”之“迥”的本字亦当作“通”。
今本《周易》“用九”、“用六”之“用”,本字亦当作通。通从足、从甬。古甬、用二字形近音同,故常通用。《曾姬无恤壶》:“甬乍宗彝尊壶,后嗣甬之,职才王室。”两“甬”均读为用。《江小仲鼎》:“江小中母生自乍甬鬲。”“甬”也读为用。[21]甬可读为用,通也可写作用。
“用九”、“用六”之“用”,义为全、皆。《孟子·告子上》:“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其“通”之用法与此同。
《乾卦》六爻筮数全为九,故称“通九”《坤卦》六爻筮数全为六,故称“通六”。“通”,后人或作“用”,或作“迥”,皆为假借。
三、“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考
《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帛书易传·衷》两引,皆作“东北丧朋,西南得朋”。
“东北丧崩,西南得崩”,求贤也。
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彀。易曰:“东北丧崩,西南得崩,吉。”[22]
这不但与今本不同,与帛书《易经》也不同。两者谁是谁非呢?似乎应以《帛书易传·衷》所引为是。《帛书易传·衷》说“东北匕丧崩(朋),西南得崩(朋)”并非信口开河,而是有根据的。“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就是根据。这是以八卦卦气说来解释《坤卦》卦辞“东北丧崩(朋),西南得崩(朋)”。
《说卦传》“帝出乎震”一段将八卦与八方、四季相配,有所谓“震,东方也”,“巽,西南也”,“离,……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乾,西北之卦也”,“坎,正北方之卦也”,“艮,东北之卦也”诸说。[23]《易纬通卦验》更进一步地以艮、震、巽、离、坤、兑、乾、坎八卦主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24]《乾凿度》又将八卦与十二月、十二支相配,说:
震生物于东方,位在二月;巽散之于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剥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阳始于亥,形于丑……阴始于巳,形于未。[25]
所谓“阳……形于丑”,是说阳气形成于东北十二月艮;“阴……形于未”,是说阴气形成于西南六月坤。“岁之义,始于东北”,就是说自东北之卦艮十二月立春起,阳气始形而阴气始终,[26]坤为阴气的代表,故云“东北丧朋”。“成于西南”,即“西南得朋”。阴气自西南六月立秋起,日益增长,故曰“成”、“得朋’。由此可知,《坤卦》卦辞“东北丧朋”,指阴气自十二月立春起逐渐丧失;“西南得朋”,指阴气自六月立秋起逐渐增长。从一年的季节、节气
顺序来看,是立春而春分,而立夏,而夏至,再立秋,而秋分而立冬,而冬至。所以应该是“东北丧朋”在先,“西南得朋”在后。从卦辞本身来看,“东北丧朋”,阴气自十二月立春起逐渐丧失,所以说“先迷”。迷者,失也。“西南得朋”,阴气自六月立秋起逐渐增长,所以说‘‘后得主”。“迷’’虽在先,但最终还是“得”,故曰“利”。
由此,我们可得出三点认识:第一,《帛书易传。衷》所引《坤卦》卦辞“东北丧朋,西南得朋”的顺序是正确的。[27]第二,《坤卦》卦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东北丧朋,西南得朋。安贞吉”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先迷”者,“东北丧朋”也;“后得主”者,“西南得朋”也。它们都是“君子有攸往”的具体展开。第三,上述卦辞是建立在八卦卦气说基础上的,离开了《说卦传》等文献记载的八卦与八方、四季、十二月相配的理论,上述《坤卦》卦辞将难以理解。因此,说《周易》本经内涵阴阳观念和卦气学说,是信而有证的。
四、“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考
《坤卦》六二爻辞“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历来也存在异解。王弼注云:
居中得正,极于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28]
孔颖达《正义》说:
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不假修习,物无不利。[29]
朱熹《本义》说:
六二柔顺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纯者,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学习而无不利[30] 。
这些解释都是视“直方大”为并列结构,以“习”为“修习”、“学习”。
元人熊朋来提出了新解。惠栋《九经古义·周易上》云:
熊氏《经说》云:郑氏《古易》云《坤》爻辞“履霜”、“直方”、“含章”、“括囊”、“黄裳”、“玄黄”协韵,故《象传》、《文言》皆不释“大”,疑“大”字衍。[31]
今人闻一多、屈万里皆以熊说为是。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说:
大盖下文不之讹衍。方谓方国。古直省同字,直方疑即省方……省方犹后世之巡狩,其事劳民耗财,不宜常行,故曰“不习,无不利”。[32]
屈万里说近同。[33]
高亨虽不以“大”为衍文,但改字为训,较闻氏更有过之,云:
直当读为值……直方即持方,谓操舟也。大读为太。习,谓闲习也。方舟以渡,不易倾覆,虽甚不习于操舟之术,亦不致有陨越之虞。……人据坚固之势,虽非干练之才,亦无往不利。[34]
按“大”系衍文之说,全不可信。丁寿昌早已指出:
熊说非也。荀慈明注:“大者,阳也。二应五,五下动之,则应阳出直,布阳于四方。”干令升注:“臣取其直,妻贵其方,地体其大,故曰直方大。”是汉晋《易》皆有“大”字。[35]
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易经》里,《川》(《坤》)赫然有“大”字;[36]《帛书易传·二三子》、《衷》、《缪和》的称引和解释中,也都有“大”字。@可见“大”字系《周易》本经固有,不容置疑。
笔者认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系一条件复句。“直方”系条件分句,“大”、“不习”、“无不利”是三个并列的结果分句。因此,爻辞应断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直方”系两种德行,有着特定的价值内涵;而“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形容词,并非一个哲学范畴。因此,它们不是并列结构。爻辞只是说做到正直而方正,就能宏大。“大”是“直方”的结果之一。
“不习”也当是“直方”的结果之一。·“习”当系摺字的假借。摺与折同义。《史记·范睢蔡泽列传》:“魏齐大怒,使舍人笞击睢,折协摺齿。”《汉书·扬雄传》:“范睢以折摺而危穰侯。”此折摺并言,其义当同。《后汉书·郭太传》:“尝于陈、梁间行遇雨,巾一角垫,时人乃故折巾一角,以为‘林宗巾’。”此折同摺。故“不习”即“不摺”,“不摺”即“不折”。这可从
《帛书易传》中得到印证。
《帛书易传·二三子》云:
尊威精白坚强,行之不可挠也,“不习”近之矣。[38]
这里的“不可挠”显然释“不习”,“习’’为摺之借,作折解,故云“挠”。《帛书易传·衷》说:
子曰……是故柔而不 ,然后文而能朕也;刚而不折,然后武而能安也。《易》曰:直方,大,不[习,吉][39]
“刚而不折”正是释“不习”,“习”乃摺字,故用“折”释。
折、摺都可训败。“不折”与“无不利”义伺,都是“直方”的结果。因此,这爻辞是说,做到正直而方正,就能宏大,就能不折败,就没有不利。所谓“大”也好,“不习(不折)”也好,“无不利”也好,都是强调德行“直方”的重要性。
《小象传》说: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40]
前一句是释“直方”这一条件分句,后一句是释“大,不习,无不利”这一结果分句。可见在《小象传》看来,《坤卦》六二爻辞是分为“直方”和“大,不习,无不利”两部分的,《文言传》说: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41]
“德不孤”和“不疑其所行”都是突出“直方”的结果,《文言传》实际也是把爻辞分为两部分来解释的,所以,笔者的断句与《小象传》、《文言传》也是吻合的。
五、“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考
《坤卦》上九爻辞“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也值得讨论。
传统文献里,最早解释《坤卦》上九爻辞的当属《易传》的《文言》和《小象》。
《小象》曰:
“龙战于野”,其道穷也。[42]
《文言》曰: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43]
此外,权威的注释当数王注、孔疏。王弼注:
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44]
孔颖达疏:
以阳谓之龙,上六是阴之至极,阴盛似阳,故称龙焉。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即《说卦》云“战乎乾”是也。战于卦外,故曰“于野”。阴阳相伤,故“其血玄黄”。[45]
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收集了汉魏时期的各家象数易说,其说解如下:
上六,龙战于野。荀爽曰:“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有伏乾,‘为其,兼于阳也,故称龙’也。”其血玄黄。九家易曰:“实本坤体,‘未离其类,故称血焉’,血以喻阴也。‘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侯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当十月。阴穷于亥,穷阴迫阳,所以战也,故《说卦》云‘战手乾’是也。六‘称龙’者,阴盛似龙,故‘称龙’也。”干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于酉而卦成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酉戌之间,故曰‘于野’。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故文王之忠于殷,仰参二之强,以事独夫之纣,盖欲弥缝其阙,而匡救其恶,以祈殷命,以济生民也。纣遂长恶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于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义也。”[46]
从《文言》到王注、孔疏,以及汉魏诸易家,都训“战”为交战。程颐《易传》、朱熹《本义》、李开、冯椅、胡炳文等皆本之。[47]今人高亨、[48]李镜池、[49]金景芳、吕绍刚说同。[50]但许慎《说文解字》“壬”下却说:
《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51]
惠士奇、[52]朱骏声、[53]尚秉和、[54]黄寿祺、张善文本之,[55]训为“交接”、“和合”、“交合”。
“玄黄”之训,也是异说纷呈。一说为青蓝色。《文言》曰:“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后人多本之。一说“玄黄”皆为红色。闻一多曰:
古书光黄通用,《说文》黄从古文光声,是黄者火光之色,火色在赤黄之间,故黄之本义当训为赤色。《诗·駉》:“有骊有黄。”《传》曰:“黄 曰黄。”《阅宫传》曰:“骋,赤色。”是毛以黄为赤黄间色明甚。然《都人士》曰:“狐裘黄黄。”《北风》曰:“莫赤匪狐,”是古又或以黄赤通称。《左传》成二年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杜注曰:“今人呼赤黑为殷色。《诗·七月·传》曰:‘玄,黑而有赤也。”“‘其血
玄黄”者,盖玄当彼之殷,黄当彼之朱也。夫色彩称谓,最难准确,古人出语,例不甚拘,若必戎今肓-以绳古义,则血宁有黄色者哉?《文言传》曰:“天玄而地黄。”失之凿矣![56]
而高亨则又有新说,李镜池曰:
高亨谓玄黄为血流貌,借为泫潢。《说文》:“泫,清流也。”《文选·思玄赋》:“水泫泫而涌涛。”《楚辞·九叹》:“扬流波之潢潢兮。”《荀子·王霸篇》“潢然兼覆之。”杨注:“潢与混同。洗,大水貌。”《诗·卷耳》:“我马玄黄。”马流汗为玄黄,血流亦为玄黄。其血玄黄,谓血流得多。[57]
高氏此说,李镜池云出自《周易古经今注》,而在80年代中华书局所出之重订本里,已不见此说的痕迹,可见当为高氏40年代之说。
上述注解的分歧,大而言之,是在对“战”字的理解上。《文言传》等主流的说法是以“战”为争战、争斗,突显出的是阴阳矛盾斗争的一面。而惠士奇、朱骏声、尚秉和、黄寿祺、张善文等非主流的说法是以“战”为“交接”、“和合”、“交合”,突显出的是阴阳统一和谐的一面。谁是谁非,还值得深究。
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六篇帛书《易传》,共一万六千余字。其中第一篇《二三子》和第四篇《衷》有一些对坤卦上六爻辞的说解,是前人没见过的新材料,为我们了解爻辞的本义,提供了新线索。下面,试为讨论。
帛书《二三子》的第5、6行记载:
易曰:“龙战于野,亓血玄黄。”孔子曰:“此言大人之广德而施教于民也。夫文之孝,采物毕存者,亓唯龙乎?德义广大, 物备具者,[亓唯]圣人乎?‘龙战于野’者,言大人之广德而下缕民也;‘亓血玄黄’者,见文也。圣人出漉教以道民,亦猷龙之文也,可胃‘玄黄’矣,故曰‘龙’。见龙而称莫大焉。”[58]
帛书《衷》的第22和34行记载:
“龙单于野”,文而能达也。[59]
“龙单于野,亓血玄黄。”子曰:和人信哉!能去亓文,则文亓信……[60]
依帛书《二三子》的解释,“龙”是指“大人”、“圣人”,帛书《衷》也说是“印人”。“大人”、“圣人”当是指有德之君。因此,帛书是从政治学说的角度来解说爻辞的。
“战”,帛书《二三子》读为“結”。《玉篇·糸部》:“結,結续也。”《集韵·叶韵》:“绥,续缕也。”《马王堆汉墓帛书·十六经·五政》:“外内交結,乃正于事之所成。”[61]“結”与“接’’音同义近,当为同源。故帛书《二三子》此说与《说文》“‘战’者‘接’也”训同。但与“和合”、“交合”说则有一定区别。帛书《二三子》义为联系,而“和合”、“交合”说则侧重两性之间的性事。
“野”,旧注都以“郊野”作解,而帛书《二三子》则是指“民”,亦即与“国人”相对的“野人”。很明显,旧注是本义,而帛书《二三子》用的则是引申义。
因此可知,帛书《二三子》关于“龙战于野”的解释,与旧注明显不同,而接近于惠士奇等人之说,指的是有德之君“下結民”,联系群众,亲近百姓。[62]
“其血玄黄”,帛书《二三子》解为“见文”,帛书《衷》称为“隐文且 ,必见之胃也”,其意略同。“文”,即纹彩,“玄黄”为彩色,故以“文”称之。所谓“广德”、“德义广大”、“采物毕存”、[63]“ 物备具”[64]都是“文之孝”,[65]皆由“文”引申而来。所以“其血玄黄”两篇帛书的解
释都是指圣人王道教化的成功。它与“龙战于野”是因果条件关系,圣人“下結民”,则文明大盛,教化大成。
《孟子·滕文公下》所载孟子一段话很值得参考: ‘
《书》曰:……“有攸不惟臣,东征,绥厥士女,篚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
赵岐注:
从“有攸”以下,道周武王伐纣时也,皆《尚书》逸篇之文。攸,所也。言武王东征安天下士女,小人各有所执往,无不惟念执臣子之节。“篚厥玄黄”,谓诸侯执玄三坟二之帛,愿见周王,望见休善,使我得附就大邑周家也。其君子小人各有所执,以迎其类也。言武王之师,救殷民于水火之中,讨其残贼也。”[66]
“玄黄”本为束帛之色,孟子和孟子所引《尚书》逸篇都以指代币帛?帛书的所谓“文”、“采物”,应该说,都是从“玄黄”指代币帛的这一意义引发而出的。《尚书》逸篇和孟子以“玄黄’’为君子迎接圣王和王师的礼物,因此“玄黄”就成了王化成功的象征。帛书《二三子》、《衷》的“‘亓血玄黄’者,见文也”等说,与孟子和孟子所引《尚书》逸篇的“篚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说、“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说显然是有联系的。
帛书《二三子》之语,明言是“孔子曰”,帛书《衷》之语,也说是“子曰”。“子曰”即“孔子曰”,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67]孟子晚于孔子,但孟子所引《尚书》逸篇应早于孔子。所以,帛书《二三子》、《衷》对“玄黄”的解释本于孟子所引《尚书》逸篇,从作者的时代先后来看,是完全可能的。因此,从孟子所引《尚书》逸篇说来考查帛书《二三子》、《衷》对“玄黄”的解
释,应该是可行的。
“其血”的“血”字,作何解释,在帛书《二三子》、《衷》中暂时还看不出。此字受“其”的修饰,只能是名词。以“血”之本字作解,与帛书《二三子》、《衷》的“圣人”“德义广大,法物备具”、“圣人出法教以道民”的“见文”说无论如何也挂不上钩。即使是比喻,也难以理解。因此,只能以假借义解之。
破解“血”字之谜的线索也许就在上引孟子语中。“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这就是说以“玄黄”迎接“圣人”、“大人”的是“野”“民”的“君子”,而“野”“民”“箪食壶浆”迎接的是王师的一般战士——小人。依此说,“亓血玄黄”,是“野”“民”的“君子”以“玄黄”——币帛来迎接“圣人”,象征服从王化,归顺天朝。
从训诂上看,“血”与“恤”通。《周易》升、萃、晋、家人4卦的“勿恤”,皆作“勿血”。如:
登:元亨;利见大人,勿血。
卒……初六,有复不终,乃乳乃卒;若亓号,一屋于笑;勿血,往无咎。
……六五, 亡,失得勿血;往吉,无不利。
家人……九五,亡陡有家,勿血,往吉。[68]
而“恤”与“率”通。《尚书.多士》:“罔不明德恤祀。”《史记·鲁周公世家》作:“罔不率祀明德。”《吕氏春秋·权勋》:“是忘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淮南子·人间》:“恤”作“率”。《广韵·质韵》:“率,领也。”《荀子·富国》:“将率不能则兵弱。”杨惊注:“率,与帅同。”《周易》师卦六五:“长子帅师。”马王堆帛书《易经》“帅”作“ ”。[69]《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 敖’?‘ 敖’当里典谓殴(也)。”整理小组认为“街”即“率”,通“帅”。[70]“血”即“率”,指的“野”“民”的首领,亦即孟子所谓“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的“君子”。“圣人”“广德而下绥”“野”“民”,“野”“民”的首领以币帛迎接“圣人”,这当是帛书《二三子》、《衷》对坤卦上六爻辞的理解。至于所谓“见文”等说,都是基于这一理解的发挥。
帛书《二三子》、《衷》的这些解说,虽然自称出于“孔子曰”,但符不符合《周易》经文的本义,也还值得考虑。
以周武王的吊民伐罪为背景,从王道政治的角度来解说《坤卦》上六爻辞,是这两篇帛书《易传》的特点。但是,从《周易》本经来看,这一解说也有问题。第一,解说丰富的政治内容从爻辞本身难以坐实。将“亓血玄黄”说成“德义广大,法物备具”的“见文”,不增字为训难以说通。第二,坤卦的主旨是讲阴性的顺德,所谓“阴之为道,卑顺不盈”者即是;而“上六是阴之至极”,阴极必反,其时位当由吉转凶。如《坤卦》的反对卦《乾卦》,“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而至上九六爻皆九,“阳进亢极,将致灾害”,故云“亢龙有悔”。如《坤卦》至上六仍是“德义广大,法物备具”白旷见文”,则是“六五,黄裳元吉”的基础上吉上加吉,体现不出“物极必反”之理。所以,从易理上讲,帛书《易传》的说解也是不足取的。
从时位上看,《小象传》“‘龙战于野’,其道穷也”的说解是正确的。上六为《坤卦》六爻的尽头,故言“野”。“龙战”至于“野”,故云“道穷”。如果是“言大人之广德而下绥民也”,又怎能说“道穷”呢?《文言》说“阴疑于阳必战”,“疑”当训“拟”,比拟也。阴盛极则与阳争锋,比试高低短长,“战于野”势必难免。由此可知,以“战”为“绥”或“接”不足为训。“龙战
于野”当是指群龙打到了天边野外。
如上所述,“亓血玄黄”的“血”当读作“率”,“率”即首领。“率”与“龙”都是指“大人”、“君子”,所以《文言》说“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玄黄”不是指颜色,更不是指服从王化的币帛,而是一双声连绵词,其义为病貌。《诗经·卷耳》:“我马虺聩……我马玄黄。”王引之曰:“《尔雅》曰‘虺赖、玄黄,病也。’凡物皆得称之。孙炎属之马,郭璞属之人,皆非也。”[71]其说是,爻辞也当如是解。龙战至野,耗日持久,故云病矣。由六五“元吉”转至上六病矣,正是“物极必反”,与《乾卦》情形同。所以,《坤卦》上六爻辞的本义,既不是“天玄地黄”,也不是“阴阳交合”,更不是“言大人之广德而下绥民也”、“见文也”,而是说群龙争战至天边野外,它们的首领已劳瘁不堪了。阴与阳争胜则病,这才是《坤卦》上六爻辞的主旨。
主要参考文献:
1.(周易注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周易正义》,《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3. 李光地等:《周易折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4.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第16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5.闻一多<周易类纂义证》,(闻——多全集》第2册,上海:开明书店,1948。
6.屈万里《读易三种·周易集释初稿》,《屈万里全集·一》,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
7.李镜池《周易通义》,北京:中华书局,1981。
8.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
9.黄寿棋、张善文《周易泽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10.周振甫<周易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91。
11.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
12.廖名春{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注释:
①《周易·系辞传》:“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帛书易传·衷》)作:“子曰……‘键、川也者,易之门户也。”’所持为肯定语气。详见拙作《从先秦秦汉文献论<周易〉本经的作者问题》,《孔孟学报》(台湾)第71期,1996。
②《周易正义》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173页。
③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第163页。类似的解释可见李镜池《周易通义》第3页;黄寿棋、张善文《周易译注》第3页;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第6页;周振甫《周易译注》第l页。
④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二三子》,《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17页。
⑤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衷》,《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32页。
⑥见《文物》1984年第3期第1页。
⑦《帛易说略》第115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⑧张立文认为“泥”可能为“易”,“泥”通“怩”,“易”通“惕”,“怩”、“惕”形近而讹。见《帛书周易注译》第5页字字形与“易”相距太远,张说难以成立。
⑨见唐作藩《上古音手册》第89、128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
⑩见唐作藩《上古音手册》第154、138页。
[11]见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第457~468页,济南:齐鲁书社,1989。
[12]见张双棣:《淮南子校释》第1899—190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3]见张双棣:《淮南子校释》第1916。
[14]《周易注疏》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05、307、308、310页。
[15]《记·杂记下》。
[16]见《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
[17]《帛书周易校释》第82、217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18]《帛书周易注译》第11、314页。
[19]见傅举有、陈松长编著《马王堆汉墓文物·图版》第118~126页,长沙:湖南出版社,1992。按此
[20]如李学勤就说“《周易》经传……等,审其字体,也出于同一抄手”。见《论《经法·大分》及{经·十大》标题》,《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298、299页,台北:时报出版公司,1994。
[21]例见王辉:《古文字通假释例》第546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93。
[22]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衷》,{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2、33页。
[23]《周易注疏》卷十三,《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489页。
[24]见《纬书集成》第66—6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25]见《纬书集成》第4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26]《说卦传}:“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 ·
[27]拙作《帛书易传》引《易》考》《《汉学研究》第十二卷第二期,1994》曾以此作为“两者可以并存”例,应当修正。
[28]《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3页。
[29]《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3页。
[30]廖名春点校本《周易本义》第36页,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
《清经解》第2册第743页,上海:上海书店,1988。
[31]《闻一多全集》第2册第40页。
[32]见《读易三种·周易集释初稿》。
[33]《周易古经今注》第167页。
[34]《读易会通》第133页,北京:中国书店,1992。
[35]见傅举有、陈松长编著《马王堆汉墓文物·图版》第111页。
[36]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18、31、33、48页。
[37]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15页。
[38]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页。
[39]<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4页。
[40]《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5页。
[41]《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l册第314页。
[42]《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6页。
[43]《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4页。
[44]《周易注疏》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14页。
[45]《周易集解》第4页,北京:中国书店,1984。
[46]说见李光地等撰《j司易折中}第53页。
[47]《周易古经今注》第168~169页。 ,
[48]《周易通义》第7~8页。
[49]《周易全解》第51页。
[50]《说文解字段注》第786页,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81。
[51]《易说》,《清经解》第2册第1—2页。
[52]《六十四卦经解》第1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53]《周易尚氏学》第3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54]《周易译注》第3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55]《周易类纂义证》,《闻一多全集》44—45页。
[56]《周易通义》第7页。
[57]《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马王堆帛书<二三子》》,《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15—16页。
[58]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马王堆帛书《衷》》,《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2页。
[59]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马王堆帛书{衷》》,《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34页。
[60]《马王堆汉墓帛书》[一]第65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61]说见拙作《帛书<二三子问>简说》,《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62]采物:指有彩色纹饰的旌旗、衣物等物,以之区别等级。《左传·文公六年》:“分之采物,著之话言。”孔颖达疏“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
[63]渡物,即法物,指帝王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态车舆辇,于是法物始备。”《旧唐书·殷盈孙传》:“其神主、法物、乐悬,皆盈孙奏重修制,知礼者称为博洽。”
[64]孝,疑通教。
[65]《孟子正义》卷六上,《十三经注疏》本第271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66]有一些人不承认,暂且不论。
[67]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马王堆帛书《易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9、10、12、14页。
[68]见拙作《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马王堆帛书<易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1册第9页。
[69]《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4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71]《经义述闻》第118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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