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采用文献法、田野调查法等,探讨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通过分析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体育健身活动参与情况,提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发展策略,旨在能进一步推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健康性以及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
目前我国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可参与的体育活动有限,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必须积极构建系统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少数民族妇女体育水平与社会经济的融合发展。
1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概述
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指政府、社会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提供的无偿为主、有偿为辅的非营利性基本体育服务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特点。受地域经济以及文化等发展的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公共体育服务保障较弱。我国多元化的体育事业发展当中,公共体育服务是十分重要组成的部分,通过积极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法律制度,不但能为我国社会公共体育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还能真正为我国社会公众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提供科学保障。尤其是在我国全民健身理念不断渗透过程中,通过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法律制度,还可以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提供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
2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体育健身活动参与情况
2.1体育运动意识淡薄
体育运动意识,主要指存在在人脑中的直接现象映射,也可归结于人类对体育运动认知的总和。当前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落实,新疆地区的经济以及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改变,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的新疆少数民族的基本收入较低,受传统文化观念以及文化水平偏低的影响,还是有一些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思想比较固守、法律意识、体育运动意识淡薄,不知道怎么去追求自己应该享有的公共体育权益。
2.2体育场地匮乏可供选择的体育项目单一
随着我国全民健身发展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公共体育服务指导人员没有配备到位,专门可以供新疆少数民族妇女选择的体育锻炼场地也很少,尽管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有着很多的优秀体育文化,但是大多数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无法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训练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这间接造成了广大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对于体育锻炼的认知产生了偏差,不愿意参与体育活动。
2.3政府投入力度不足
大部分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主体仍仅停留在政府层面,社会、市场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力度仍有所欠缺。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第一,政府部门权力过度集中。部分政府机构并未充分认识到转变自身职能的重要性,致使当前新疆少数民族的体育管理机制停留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辅助的不利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非政府组织机构参与新疆少数民族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主观能动性。第二,新疆少数民族公共体育服务可获得的经济效益有限。新疆少数民族公共体育服务本质上属于一项民生工程,普遍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经济效益低等显著特征,无法充分满足追求市场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基本需求。第三,社会体育组织数量有限。部分社会体育组织存在发展规模小、体育服务保障进程发展缓慢、业务水平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
3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发展策略
3.1多部门合作共同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发展
当前,部门管理改变对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建设发展思路,要以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为首要目标,不断地强化自身服务职能,不断优化与完善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机制,不断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可以从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等角度着手,不断地去深化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可参与的体育活动改革,同时还要树立正确的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应该享有公共体育服务思想观念。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管理组织机构以及体育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要通力合作,多进行沟通与交流,各自都要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提供制度、技术、物质等方面的保障。比如:政府要出台相应的公共体育法律保障条例来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的权益,体育部门可以发挥其体育专业人才优势,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提供科学的体育健身指导工作,教育部门可以引导学校向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开放体育场地,让学校注重对学生进行体育意识、公共体育法规培训,再鼓励学生反育家长。只有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将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机制的实效性全面体现出来,从才能根本上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权利能惠及到全体新疆少数民族妇女。
3.2构建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制度
完善公共体育法律政策和实施条例,是能够有效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的前提条件,也是能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提供有效理论依据。当下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政策,以全面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的规范性。与此同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还应从法律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的公共体育服务机制和政策法规,明确规定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以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提供法律制度层面的有力保障。此外,相关部门还要有针对性地来制定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体育活动的阶段性方案,真正地将公共体育服务与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的体育活动有机合一,有效地去落实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应该享有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保障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的利益。
3.3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机制
在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时,我们要因地制宜,要重点地将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在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出来,不断完善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规章制度,要保证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法律制度建设要与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相契合。具体可以从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机制、公共体育服务评价机制、公共体育服务监督机制几个方面来着手:科学制定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体系,要将各机制的实效性全面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在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机制时,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要在尊重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体育需要的基础上,来进行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建设,这样才能有效激发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的兴趣,提升他们的体育意识,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全民健身工程的发展,为我国打造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助力。
3.4拓展多元化体育运动项目
在丰富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可参与的体育活动项目时,要提前做好调查工作,要充分了解与掌握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实际体育需求基础上,来对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文化进行多元化的拓展,有重点打造新疆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项目发展的同时,也可以适当地引进一些比较新颖的体育运动项目,在尊重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新疆特色文化以及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体育特长,开设秧歌、健美操以及民间舞蹈等体育项目的创编工作,以激发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参与公共体育活动的兴趣。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来吸引新疆少数民族妇女能参与到体育活动当中,这样不仅实现各类体育活动资源的有效整合,还能有效丰富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既向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渗透了体育精神文化理念,也有效拉动了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经济增长,又促进了新疆少数地区的体育精神文明。
4结束语
自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新疆少数民族妇女逐渐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体育活动建设方面的参与程度仍有所欠缺,可选择的体育运动项目也较为有限。因此,建议政府要积极构建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制度体系,要以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为发展的基础,不断引进多元化的体育项目来丰富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体育文化生活,这样能在提高少数民族妇女身体素质的同时,又有有效实现我国的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发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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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柴永亮 王学文 单位: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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