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网络信用方式;信用证;信用担保
1 信用证方式的流程和特点
1.1 信用证方式的使用流程
买卖双方首先签定贸易合同,买方依据合同将货款交给开证银行,并依据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收到申请后开出信用证并联系通知行,通知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将其交给卖方,卖方依据信用证要求备货,议付行审核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卖方发货后制备单据,备齐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给议付行议付,如果单据与信用证相符,议付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议付行将单据交开证银行,开证行将单据交给买方,买方凭单据向承运人领取货物,如对货物有数量或质量异议,须要与卖方协商或诉诸法律。银行对此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1.2 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足的文件,它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业务只处理单据,不涉及具体的商品和劳务。
2 网上信用方式的流程和特点
2.1 网上信用方式的使用流程
买卖双方首先签定贸易合同,买方依据合同在网上填写信用保证书,卖方在网上确认,依据信用保证书,买方和卖方将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交给担保公司,如一方保证金不准时到位,担保公司通知另一方其保证金是否退回,卖方备货后在网上输入“卖方货已备妥通知”或发传真通知,担保公司通知买方补足货款,担保公司收款后通知卖方发货,卖方发货后在网上输入“卖方发货通知”并将议付单据交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审核单据后将单据交买方,买方凭单据向承运人领取货物,收货后在网上输入“买方收货通知”。WwW.lunwen.net.cn收货后2天内如有数量异议,在网上输入“数量异议通知”,15天内如有质量异议,在网上输入“质量异议通知”,担保公司根据买方异议通知,暂不向卖方支付货款并通知卖方处理有关异议,凭双方协商结果或法律判决执行付款。
2.2 网上信用方式的特点
网上进行贸易迅速快捷,适合市场需要,双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比较少,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另外买卖双方直接交流,有效的避免了信用欺诈。关于任何条款的改动买卖双方也可及时交流。
3 信用证方式和网上信用方式的比较
3.1 传统信用证涉及的当事人多
传统信用证涉及的当事人有买方、卖方、开证银行、通知银行、议付银行,这些银行又不是恒定的,可能涉及不同地区,不同法人,不同系统,不同运作方式,而网上信用担保只涉及买方、卖方和网络担保公司,网络担保公司是固定的一个单位。
3.2 传统信用证的透明度差
如买方在开出信用证后,一直要到开证银行转来议付单据时才能得到发货详细情况,也就是说,如果买方不主动联系有关当事人,就只知起始和结果,中间过程是银行之间的流程。而网上信用担保,买卖双方可以随时随地的上网查阅业务进展情况,因为业务过程的每一步在网上都有记录,何时履约保证金到位、何时货物准备就绪、何时买方货款全部到位、何时发货、何时收货、收货后买方有无数量和质量异议等,都能在网上查到,设计的履约情况一览表使双方对业务进程一目了然。
3.3 传统信用证的过程长
买方开出信用证,通过银行转给卖方,一般最少需要一星期,也就是说,卖方最少要等一星期才能确切知道买方的信用证条款,而网上“信用担保书”的输入可以双方互动,对条款相互讨论,相互修改,达成一致,是及时知情的;传统信用证需要议付银行审核单据,根据ucp500的规定,议付银行的审核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这是信用证规则对银行的约束条款,但一般也不会少于一星期。一般的,完成一个信用证的过程最少需要一个月。而完成一个网上信用担保的过程不会超过一个月。
3.4 传统信用证有制度缺陷
传统信用证要求议付银行审核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向卖方支付货款,根据ucp500的规定,议付银行只负责审核卖方提供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没有责任审核单据本身的真伪。如果卖方提供的是假单据,只要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议付银行就得向卖方支付货款,使买方蒙受损失。这就是所谓的信用证诈骗,这在信用证业务中并不罕见。网上信用担保能够很好的克服这一漏洞。网上信用担保在审核单据后并不立即付款给买方,是在买方收货后15天才履行付款责任;在网上信用担保中,买方在收货后2天内不提出数量异议、15天内不提出质量异议,担保公司才履行议付责任。这样就能很好的保证买方的利益。如果买方想利用这一条款作文章,恶意提出数量异议或质量异议,充其量只能拖延卖方及时收到货款,其本身并不能捞到利益,因为买方已全部支付了货款。
3.5 传统信用证的费用高
网上信用担保的费用大约只是传统信用证的10%或者更低,一般说来,传统信用证的费用是交易金额的0.5%,还不包括各个银行和当事人之间的邮寄费和通讯费;网上信用担保的费用为0.1%,别无其它费用,大大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3.6 传统信用证不利于单据的审核
由于传统信用证涉及各地银行,买卖双方的企业单据又千差万别,银行审核人员的审核标准很难统一管理。在以往的经验中,由于银行审核单据失误给双方造成纠纷的情况并不罕见,由此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也不罕见。网上信用担保是集中审核单据,能够集中有贸易专业经验的人员审核单据,有利于审核标准的统一性,降低审核单据的失误率。
3.7 网上信用担保更有利于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履约保证金有利于保证交易的严肃性,履约保证金既不占压双方太多的资金,也能制约双方的违约行为。从网上信用担保的操作规程可以看出,保证金到位后卖方才备货,买方全部货款到位后才通知卖方发货,买方不付足货款就得不到货物,且有损失履约保证金的风险,卖方不准时发货就要损失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卖方发货不合格就有收不到货款的风险,双方只有认真履约才能不受损失,任何一方有意违规都不会给对方造成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只会给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代价。在贸易业务中,卖方最大的风险是发货后收不到货款,买方最大的风险是付款后收不到货或货物不合格,网上信用担保在买方验收货物合格之前,卖方不仅得不到货款,还有保证金在网络担保公司的帐户上,如果货物有问题,买方及时与卖方协商或提起法律诉讼,不仅能保护自己的货款,还能得到有效赔偿;卖方也不必担心发货后收不到货款,担保公司在通知发货前就已让买方付足了货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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