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意志可能性和合理性的思索一方面能反映人类对自身的评价,另一方面上也能反映人类对其与世界的关系的反思。西方哲学史上对自由意志的认识是一个从相容论和不相容论的对立到两者相互吸收融合的动态过程。对自由意志的思考与人类的生存境况紧密相连,本文试图讨论西方哲学史上关于自由意志概念的不同观点,把握不同时代人类对自身生存境况的反思。
一、自由意志的核心观点
斯宾诺莎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在他看来,人往往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而不知道决定这些行为的原因,把行为本身当作自身的自由。斯宾诺莎肯定了自由的价值。通常而言, 失去一件有价值的东西总是令人痛苦的,但如果失主认识到他的失去在任何情况下都必然发生,那么这种痛苦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因此,人的自由正在于理智的力量。正因为拥有理智,那些知道自己处处受制于外在必然性的人反而会比受情感和欲望支配的人获得更大的幸福。
康德严格区分了必然和自由。他认为,在必然王国中,人遵循严格的必然性;在自由王国中,人享有无限的自由。在康德看来,有两种规律,一种是自然规律,一种是自由规律。与前者有关的科学是物理学,与后者有关的科学是伦理学。自然和自由的区别在于,前者遵循的是外在的必然性,后者则不受其限制,也就是说,后者只遵循理性自身的规律。与这两种规律相对应,也存在两种自我,即作为现象的自我和作为物自身的自我。作为现象的自我存在于感觉世界之中,可以认识和服从自然规律;作为物自身的自我存在于理智世界之中,不可知,只服从理性规律而不受自然和经验的影响。现象的自我的原则是必然性,物自身的自我的原则是自由。在康德那里,自由就是为自己立法。“人类的尊严正在于他具有这样的普遍立法能力,虽然同时他也要服从同一规律。”正因为人是立法者,因而是自律和自由的,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萨特那里,人由于具有绝对的自由,因此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绝对责任。背负着如此重大的责任,人是痛苦乃至绝望的。但这痛苦绝不会导致无所作为;相反,它是行动本身的一个条件。因此,萨特认为,他的存在主义并不是一种悲观主义,而是把人类的命运交到自己手里的人道主义。自由是绝对的,是主观选择的行为本身,尽管这种选择不一定带来实际的收益,但只要人在自己的意识中进行了选择,他就是自由的。即使是一个监狱的犯人也是自由的,因为他拥有在意识上进行选择的可能性。在萨特看来,人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选择。“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不选择的自由。不选择,实际上就是选择了不选择。”因此,是否拥有自由意志仅仅取决于行动者是否具有内部动机,而不再考量他是否具备做这件事的能力和行为发生的事实。
后现代主义文学不再是从原著阐发文意,揣测作者的思想,读者成为阅读经验的主体。因此,文本是开放的,不断被建构的。主体在拉康那里沦为他者欲望的产物。他认为,主体从镜像阶段开始就不断被他者异化。在俄狄浦斯阶段之前被想象域中的小他者异化,在进入象征域后则被语言符号组成的大他者异化。德里达则对以二元对立为基础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进行了全面的解构。在他看来,在二元对立之中,前项和后项所处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前项往往处于首位的、本质的、中心的、本源的地位,而后项则是派生的、次要的、边缘的。因此,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哲学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推崇着秩序性,基础性,结构性。德里达所致力于解构的正是这种被传统形而上学强加的等级的结构秩序的“文化霸权”,从而突出差异性和不确定性。为此,他创造了“延异”(difference)、“播撒”(dissemination)、“印迹”(trace)等概念,用以避免陷入传统形而上学话语的牢笼。结构、权力、话语、欲望、他者等概念取代了传统的逻各斯成为新的本体性概念,主体性的弱化乃至消解事实上否认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二、从生死问题看自由意志
(一)对生的不可把握
个体作为身体的出生是他无法选择的事实。个体的出生源自他人——他的父母亲。对于个体的出生这个既定的事实,他所能选择只能是对其生存意义的建构,即我通过实践对我的生存结构的造就。在这一方面,个体是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意志的。这种自由意志还体现在,他作为一个由其他个体创造而来的原始生命,同样拥有着是否造就另一个个体的决定权。因此,人生的意义在这个层面上是一个由必然性走向超越性的过程。出生以后,个体面临着另一个必然性是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他的身体上,心智上以及周围的环境上。这种变化并不决定于个人的主观意愿,并且它的可能性是无限开放的。个体所能做的,就是在这种必然发生的变化中选择某一种可能性。
(二) 对死的不可把握
生命成长变化的过程在另一个层面上又是一个不断消亡的过程。个体的出生拥有一定的偶然性,然而死亡却是必然发生的。个体的生存是一个实践历程,但死亡不属于其实践历程,而是这个实践历程的消亡。死亡这个事件的发生正是对于自由意志的终极否定。一旦死亡,个体对于他人而言便成为绝对的过去,死亡使身体停止一切自我收留活动,消失在自在者的家族中。罗洛·梅指出:“过去的那些决定性事件是人从当前和未来中获得意义的。”死亡的荒谬之处在于,死亡对于个体本身恰恰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意义只有通过未来而诞生,但死亡正是对未来的终结。因此,个体既无法把握死亡,也无法赋予死亡意义。死亡的意义在他者身上才能体现。因为死亡对于他者来说是一个实在事件,个体的死亡对他者的生存结构产生了影响。个体的死亡通过他者的评价才重新具有了意义,虽然这种意义并不为个体所觉知。个体只有通过他人的死在想象中来感受死亡的状态,而这种感受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在另一个方面,死亡的发生又是不确定的。海德格尔认为:“死是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无可逾越的而又确知的可能性,而其确定可知本身却是未规定的。”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死亡的发生随时随地都是可能的。无论是死亡发生的必然性还是死亡发生的不确定性,其都体现了主体意志对死亡的不可把握。显然,在这个层面上,主体的自由意志带有很大的限制性。当然,海德格尔对死亡不确定性的认识也没有导致他纯粹的悲观主义。在承认人是被“抛”入这个世界的孤独的“存在者”的同时,他也对人的生存状况实现了超越。他区分了“畏”和“怕”。他认为“能够把持续而又完全的、从此在之最本己的个别化了的存在中涌现出来的此在本身的威胁保持在敞开状态中的现身情态就是畏。在畏中,此在就现身在它的生存之可能的不可能状态的无之前”。这就是说,“畏”与“怕”不同,“怕”源于对“向终结存在”的无知,是一种“在死面前的持续的逃遁”;而“畏”则是“本真的向死存在”,它源自个体对存在的虚无本质的深刻理解。因此,对死亡的“畏”使个体超越了死亡,在威胁中持续保持“敞开着”的状态,保持了个体的自由。
三、结语
从自由意志概念的演变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它的控制点逐渐由外部控制移向了内部控制。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是自主性不断增长的过程,然而事实情况是,其本质是一个行为控制到意识控制的过程,这种意识上的控制更多表现为一种希望得到自由意志的美好心愿。其结果恰恰表明了自由意志在行为上的不可得。人类只有在对外部环境的妥协下才能实现对自我的自由意志。
但是,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有限性并没有导致普遍意义上的悲观主义。哲学家在肯定必然性的同时往往在另一方面赋予自由意志的可能性。斯多葛学派就认为,道德就是对于必然性即自然的服从。他们主张尊重自然,按照自然的规范进行自我修养。但这种顺从恰恰会给人带来一种持久的宁静,正如庄子通过“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来达到逍遥于天地间的境界。这种安身达命的态度恰恰实现了自由意志对必然性的超越。奥古斯丁在《论自由意志》一书中也提出了“自由的意思是爱善,就是说,只有善良的愿望是自由的”。他认为,那些由于信仰而获得上帝拯救的人,超脱了感性的束缚而获得了“善良的愿望”,善良的愿望能使人得以理性地自主选择,因而他们同样拥有自由意志。斯宾诺莎则认为“纯依理性指导而生活的人是自由人”。理智的力量使人摆脱了情感和欲望的束缚,达到了对必然的认识。而自由正是对必然的认识。康德也通过对现象世界和自在世界的划分来实现了自由意志。他认为,自由即自律,自由意志就是指实践理性摆脱了自然的必然性,按照“自律”行动而非按照“他律”行动。“人为自己立法”,正因为人是立法者,因而是自律和自由的。萨特则是从存在主义哲学的角度去宣扬自由的绝对性。他认为,人在思想、情感、意志上拥有的自由是与生俱来的。但自由并非如愿以偿,而是“由自己决定(按选择的广义)去要求”。因此,他在动机上赋予人高度的自由意志。讨论至此,我们可以发现,自由意志并非一个绝对性的概念,其概念的演变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得更加宽泛,而外部环境的不可控也不会导致对必然性的绝对服从,更不应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如何正确地把握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关系,无疑是人行动之前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毅,张掌然.自由意志概念的演变及其含义辨析[J].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
[2]斯宾诺莎.伦理学[M]. 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243;222.
[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 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52;59-60.
[4]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584;620.
[5]王晓华.命运:一个哲学范畴[J]. 江苏社会科学,2001(3):75-76.
[6]杨韶刚.存在心理学[M]. 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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