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是人类社会和整个人类发展的新起点,也是法学的新起点。本文介绍了刑法国际化的科学内涵,简要分析了刑法国际化的主要原因并简单探讨了我国如何顺应时代的潮流,协调好本国利益和国际社会利益,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的关系。
1 刑法国际化的科学内涵
刑法的国际化指不同国家的刑法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吸收、彼此渗透,从而使各国刑法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大道上趋于接近、共同前进、协调发展的趋势。中国刑法的国际化是全球国际刑法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我国根据国际社会保护普遍性人权的要求、共同打击国际犯罪的需要在刑法中作出协调性规定并予以完善的过程。
2 刑法国际化的原因
2.1 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经济的全球化,使全世界在经济上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管哪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是孤立的,在各国经济相互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共同的法律来做保障,消除一些阻碍经济发展的法律冲突。刑法具有打击经济违法并促使经济发展的功能,但是每个国家对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不同,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不尽相同,这些都有可能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出现冲突。比如中美两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惩罚程度不一致就导致了贸易冲突。这就证明各国要经济共同发展就需要刑法方面的保障。市场经济在强调自由的同时,也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的格局。要保障安全交易就得有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明确、稳定、确定的国际化法律。
2.2 犯罪活动日益国际化的要求: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都共同发展,同时犯罪活动也日益国际化。犯罪分子在全球范围内相互勾结、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跨国性的环境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走私犯罪、恐怖犯罪、贿赂犯罪、以及计算机犯罪等,犯罪活动的国际化越来越严重。这不仅仅是各国国内的事,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或者几个国家的事情,是全世界的重大事情。这就要求全人类合作起来,加入国际公约,并且不断补充改进国内的法律, 建立起来能够与全球接轨的司法体系,形成和谐一致的世界性法律。
2.3 日益展开的刑法发展潮流:法律全球化趋势是主动自觉地趋势,但是这涉及国家意识形态、国家主权、传统伦理等因素,在短时间内真正实现全球化刑法是不太可能的。虽然刑法里面包含着全球的一些内容甚至还可能代表着全球化的发展方向,但是在今后很长时间里刑法还不是全球的的,主要以国家为主。值得我们高兴的是刑法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存在着求同存异的趋势,不同的法系、不同的主义、不同的学派互相影响,取长补短,彼此渗透。各国刑法之间本来有的一些大相径庭的东西正在逐步地消融和变迁。在全球政治协同化和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世界范围内,刑法全球化正在日益展开。
3 中国如何处理刑法国际化的有关问题
3.1 平衡国际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现代社会是一个全球化的国际社会,不管一个国家有多么强大,都是国际社会中的一个成员,不可能超越国际社会而独立存在。在涉及全球性的重大问题时都不可能不顾及整个全人类的利益而保全自己。不管哪一个国家在保全本国利益的同时必须得考虑全人类的利益。在当今世界,大家都同时生活在这一个地球上,只有在他国利益和本国利益之间,在全人类利益和本国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整个世界才能够获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不管哪个国家的发展,追求本身利益的前提是不影响整个国际社会的发展。如果一个国家只是片面的追求自身的短期利益而忽视整个人类的利益,最终必然会被整个人类所抛弃,而自身的利益也无法实现。
3.2 协调国际法与国内法:国际公约是各个国家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形成的共同的行为标准,但是国际公约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各个国家的国内法给予必要的支持。如果没有各国国内法的相应支持,国际公约的规定和标准只能是一纸空文。但是国际公约的实现如果只仅仅依靠各国的国内法,公约的国际意义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处理国际刑法同国内刑法规范冲突时,应该实施优先考虑国际法的原则。这一原则应当贯彻到所有中国已经加入的或者已经签署的国际条约中,也就是中国已正式承诺遵守的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可以直接适用于中国。比如有关人权保护和国际犯罪方面的规定,国际公约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各国再根据公约的规定确定一些原则性准则并纳入国内法的有关条款中,有些与本国争议很大的条款,本国可以在不违反国际法的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相应的完善。
3.3 坚持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内刑法中未涉及的一些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和标准,国家应该参照其规定把其纳入到我国刑法中来。另外,我国刑法应该制定有关法律来打击国际犯罪特别是一些新的国际犯罪。比如危害国际社会的毒品犯罪。制造、运输、贩卖、走私毒品等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毒品不仅会危害人类的身心健康还会引起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比如由于毒品而引起的家庭破裂,国家资金流失等等严重问题。严惩有关的毒品犯罪已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呼声,这需要各个国家加强合作,齐心协力,共同对付这一危害个人生命以及社会安全的国际性的违法行为。
4 结语
在市场经济体制普遍确立、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各国法律的发展不再是孤立封闭的法律现象,而已演变为开放且包容的国际化过程。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领域进行着频繁的交流与协商、借鉴与吸收、依赖与合作,已成为人们所共知的时代特征。基于这一时代大背景,各国法律包括刑法也在不断彼此借鉴吸收、交流合作,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
作者:刁涌 来源: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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