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中“法学导论”课的教学由于还没有一本非常适用于该专业的教材,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教师的教学和该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本文中笔者结合了自己的教学从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两个角度作了一些探讨。
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中包括“法学导论”这门课。该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然而笔者在教学中感觉到目前还没有一本比较适合该专业“法学导论”的教材,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到了教师的教学,同时也影响到了学生对该门课的课后学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主要从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导论”课的教材体系
“法学导论”课的教材体系,实际上即该课程的教材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这些内容又应如何编排而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从目前已经出版的相关教材的内容体系来看,主要是两种体系:一种是专门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各门法学课程尚未开设之前而编写的,旨在为初入法学之门的本科生阐述基础的法学理论与范畴的教材体系,这类教材一般都叫做“法学导论”,较有代表性的如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卓泽渊教授的《法学导论(第四版)》。这类教材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它不涉及具体的部门法内容而只涉及法学的理论内容。另一类是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编著的教材,这类一般教材名称都为“法学概论”,其版本非常之多,但教材的内容和体系差别不大,基本是几部分,即法的一般原理、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和国际法学。而目前专门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编写的“法学导论”教材笔者尚未见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师的教学效果。那么,作为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导论”课的教材应包括哪些内容及这些内容又是如何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的呢?笔者以为:
1、该教材的内容和体系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第一,应体现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行政管理专业是一个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规律和方法,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的应用性强、适应性广的应用型专业。它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通晓中外行政管理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具备行政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达到这样的培养目标,该专业的要求之一是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因此,教材的内容和体系就应符合上述的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第二,区别并借鉴于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相类似教材的内容和体系,并以目前基本形成共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部门法为依据。这七个部门法分别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三,有利于学生课后自学。从该角度出发,在教材每一章或节的编排上可于该章或节的开头编排“重点提示”和“背景知识”内容介绍。特别是背景知识内容的介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在每一章的最后可设置“本章小结”、“本章知识网络”、“阅读与思考”。这样的编排既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有利于学生自学。
第四,考虑到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应对国际法的内容做必要的安排,但不应占太多的篇幅。
2、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导论”课的教材内容和体系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笔者以为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导论”课的教材内容和体系如下:
绪论:内容包括:法学导论的性质、任务;法学导论的主要内容;法学导论的学习意义和学习方法。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概述;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
第二章——宪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概述;我国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监督。
第三章——行政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第四章——民法。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概述;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诉讼时效与民事责任;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
第五章——经济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概述;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
第六章——社会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法概述;社会保障法。
第七章——刑法。内容主要包括:刑法概述;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犯罪的种类。
第八章——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内容主要包括: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
第九章——国际法。内容主要包括:国际法概述;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
二、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导论”课的教学体系
要想达到某一门课的教学目的,除了有合适的教材之外,教师还应将教材融会贯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教学将教材内容输送给学生。因此,教学应以教材体系作为依据,但又不应局限于教材体系,而是应合理地突破教材体系。笔者以为在“法学导论”课的教学中主要牵涉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相互关联的。
1、课堂教学内容的选择。基于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以及课时数的有限,决定了该课程的课堂授课内容应当要精选。尽管从宏观上看,该门课的主要内容是四部分,即法的一般原理、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国际法学,但笔者以为课堂授课内容应以法的一般原理和公法作为重点。法的一般原理是法学的入门,尽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中已经有所了解,但毕竟两者的教学目的和教学体系是不同的,而且学生学的也是很浅显的。因此在授课过程中,应向学生把法的一般原理讲透、讲清楚,注重一定的深度,为学生后面的学习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而公法(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则侧重于从国家角度和社会公益的角度入手,特别是行政法学,在授课过程中应作为重点内容介绍,有利于培养学生依法行政的理念。
2、课堂教学方法的运用。要想达到较理想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要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何调动呢?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增强师生互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性,不能搞一言堂。因此,有些内容可以采取老师先布置任务,学生课后去查阅资料,然后让学生自己在课堂上讲,最后由老师做点评,如宪法内容就较合适。一是因为学生对宪法内容要熟悉一些,二是因为宪法内容较抽象。通过发动学生自己查资料、自己讲课的方式,极大地调动起了学生的积极性,无形中化解了内容的单调。二是案例教学的运用。案例教学可以说是法学教学中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但是,案例运用是否得当,效果差别是较大的。笔者以为案例不仅要精选,而且要根据不同的章节内容作不同目的的运用。有些案例应用在某一内容未讲述之前,用以引起该内容;有些案例应用在授课中间用以加强对某一内容的说明;而有些案例则应用在内容结束过后用以对该内容加以总结。只有灵活地运用案例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3、实践环节的认真落实。法学的学习方法之一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环节的落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操作:一是尽可能地组织学生到法院去旁听一些典型的案例;二是充分利用学生社团资源。一般高校的团委都有法学会,可以联合法学会开展一些法律咨询、法律沙龙、法学讲座等活动;三是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由学生自己查找典型案例与教师提供典型案例相结合。一般可以选取两个案例,一个是民法方面的,另一个是行政法方面的。老师做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最后给学生现场点评。
总之,通过上述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探讨,我们期待适用于行政管理专业的“法学导论”教材面世。作为授课教师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我们一定能够培养出质量更高的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
作者:汪晓宇 来源:教育前沿·理论版 200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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