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保指文物保护,非遗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两个重要分支,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是密切关联的两项重要工作,同样作为政府主导的社会文化事业,由于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远早于非遗保护工作,管理体制相对完善,在基层,在乡镇街道,尤其是村居和部分保护单位,很多是文保单位和非遗保护项目一体,密切不可分离。因而,关注和重视文保工作中的非遗因素及其关联性,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
1 文保单位是重要的非遗物质载体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简言之,文物是历史的遗留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简言之,非遗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两相比较,其区分在于物质属性和非物质属性。
以古建筑为例。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和惠安县洛阳镇之间的洛阳桥(宋—明)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洛阳桥传说”、“蔡襄与洛阳桥的传说”列入福建省级非遗保护名录。洛江区留公陂(俗称陈三坝,南宋)是福建省级文保单位,“陈三五娘传说”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安溪清水岩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安溪清水祖师信俗”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鲤城区亭店杨氏民居(清)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杨阿苗民居营造技艺”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杨阿苗民居营造技艺)”作为“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子项目之一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 文保单位是重要的非遗展示空间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而必须就原地保护的文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程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列入国家有计划的、科学的管理之中。在文保单位之外划出一定区域作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保护环境风貌。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县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级,实行分级管理和原址保护,对于因建设工程需要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由于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性及其独具的社会功能,各级文保单位往往成为当地社会大众的活动场所,客观上也成为常年非遗展示空间。
以宗教建筑为例。有庙有戏台,这是泉州地区多数农村和有条件的街区庙宇的一大特色。泉州涂门街通淮关岳庙(清—民国)是福建省级文保单位,“关岳信俗(泉州)”列入福建省级非遗保护名录,香火鼎盛。其殿宇为单檐硬山顶,穿斗式木架构,装饰精美的木雕、石雕和泥雕,屋脊剪瓷龙雕,造型各异,其间配有花鸟走兽,体现闽南古建筑的艺术风格。泉州木雕、石雕分别列入各级非遗保护名录。通淮关岳庙每逢关帝生日,都会搭台展演地方戏曲,泉州梨园戏、高甲戏、打城戏都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洛江区罗溪镇龟峰岩建筑群(明—清)是福建省级文保单位,龟峰岩主祀关圣夫子,埕前辟有戏台,上演地方戏。戏台下方中层有南音室,是当地传承南音的场所。南音(别称泉州弦管)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宗教场所安排地方戏曲演出和利用寺庙建筑开展南音传承活动,类似情况在泉州地区十分普遍,扩大了这些非遗项目的生存发展空间。
3 文保单位因非遗而增强保护价值
文保单位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之所以成为文保单位,就在于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以墓葬为例。位于惠安县的王潮墓是福建省文保单位,现存王潮墓前的文官、武士、虎、马、杨等圆雕和莲花浮雕,宋代雕就,距今1100多年,是现存年代最早的惠安石雕代表作,其风格既继承北派的质朴粗犷,又兼有南派的细腻纤巧,是了解唐末五代惠安石构建筑技术和石雕工艺的重要实例。王潮(846~897)是唐末五代时期闽王王审知的兄长,王潮与王审知、王审邽三兄弟合称“开闽三王”,是福建和泉州重要的历史人物,“惠安石雕”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王潮墓作为古墓葬的文物价值进一步增强。
位于泉州清源山风景区的江加走墓是泉州市文保单位。江加走(1871~1954),著名木偶头雕刻大师,被誉为木偶之父,其作品定为国家一级艺术品。1954年10月,江加走病逝,文化部拨款为其在清源山老君岩前筑基立碑。“江加走木偶头雕刻”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进一步凸显江加走墓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的文物价值。
4 文物保护非遗保护两者相互促进
文化遗产积淀和凝聚着深厚丰富的文化内涵,随着经济发展、文化多元化和城乡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被提到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受到全社会关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两者都有“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要求,差异在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加强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传承发展”,就保护工作而言,加强文保管理有助于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非遗项目传承发展为文保单位的长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以传统建筑为例。文保单位一定时间都需要修缮,特殊情况下,还有迁移和重建问题。文保单位的保护性修缮遵循“修旧如旧”原则,按照法律规定,文保单位的修缮计划、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资质等有严格的报批程序。闽南传统建筑的轮廓、造型,特别是砖石混砌、墙面装饰和色彩纹样,在中国建筑史上有其独特之处。闽南传统建筑修缮需要运用传统手工艺技能作保证。另一方面,得到妥善保护的闽南传统建筑,也成为一些重要非遗项目科研、教育、传承基地。显然,保护文保单位及融为一体的非遗项目,息息相关。文化遗产是[第一论文网(www. ) 专业提供专 业论文写作和发表教育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文保单位的职责首先在于对具有历史、文艺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同时,很多文保单位,尤其是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当地重要的旅游景点,宣传展示文保单位的非遗项目,使社会大众对文保单位有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文保单位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拓展文保单位工作的社会基础,从而进一步做好文保单位的管理工作。
5 结论
文保工作和非遗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两个分支,有内在关联性。重视文保单位的非遗因素,全面做好文保单位的记录档案,修缮、建设和宣传、推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有助于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文保单位的历史内涵和艺术、科学价值,进一步提升文保单位的职能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2013.
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泉州文物手册.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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