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地域历史悠久,夏周时期为肃慎故地,此后历朝均有归属。1880年设治宾州厅,厅城设在宾州,宾县地域属于宾州厅之组成部分,1892年升为宾州直隶厅,1909年改称宾州府,1913年撤销府制,府属部分地域始称宾县。自清末设置宾州厅,后升为宾州府,再后降为宾县以来至今,历经清、民国、东北沦陷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历史阶段。一直有民间艺术在这块黑土地上“绽放”,现将宾县设治前后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内容和经历简述如下:
一、民歌
流传在宾县地方的民歌,分为民间小调、秧歌帽两类。1.民间小调。早期的民间小调有《月牙五更》《情儿迷》等,曲调缠绵,词义挚切,流行甚广。情调歌曲有《花蕊儿开》等,歌词虽较原始、粗野,但民歌风味较浓,多流行于半山区或边远的村屯。稍后,则流行《清水河》《尼姑思凡》等,这些民歌偏重于幽怨韵词,带有明显的反封建色彩。抗战时翔,一批抗战救亡歌曲在民间流行,除用《苏武牧羊》曲调填新词外,还有《四季抗战歌》《民族英雄李兆麟》等。在本县流行的民间小调还有表述年轻寡妇忆夫伤怀的《寡妇逛灯》,反映少女情怀的《姑娘嫖》,表达青年妇女思念丈夫,托物寄情的《绣荷包》等。2.秧歌帽。秧歌帽为早期秧歌舞的组成部分,用于秧歌舞的开场或中间小憩,有说、有唱。唱有唱词,固定曲调,近似于口头哼唱小调。内容颇杂,有吟唱闺中情调的,有颂扬古代英雄的,如《绣花灯》《采茶歌》等;有赞美祖国风光的《绣哈尔滨》等;有唱民情民俗的《新姑爷拜年》。秧歌帽的词,多为即兴小段,取于喜庆之词,俏言俚语,通俗有趣,借助竹板,成套上口。如:竹板一打往出走/你老卖得好猪肉/膘又肥,肉又厚,七刀八刀砍不透。1945年后,秧歌纯为舞蹈,这种穿插其间的念、唱小段绝迹。
二、秧歌
在宾县流传的秧歌主要有旱船、推歌、高跷、寸子、地蹦子等5种形式。其中,旱船传入较早,推歌次之。1900年后,高跷、寸子、地蹦子等形式相继在宾县出现:1.旱船。19世纪中叶,开始在宾东地区出现跑旱船,很快发展到蜚克图、苇子沟地方。1899年前后,达到鼎盛阶段,官、商办,民间也组织。2.推歌。19世纪末叶,首先在枷板站、宾州等地兴起,随后风靡全厅。此种形式是由两个古装打扮的年轻女子分别坐在两个轿型推车上,车无轮,腿代行,四周用布围起,在两侧画上车轮模样。车上摆放一对裹脚(小脚),好似女人盘坐一样(1950年后,推车上取消裹脚)。前有车夫拉纤,后有驭手推车,两侧各有丫环陪伴;3.高跷。高跷是用木头做成的假肢,接在人的脚下,高1.8—3尺不等。演员自穿彩袍、长裤,把假肢套住,显得人高,引人注目。高跷的特点是由于假肢无脚,中心失调,必须不断地扭动,才能保持平衡,表演者行则必扭,停则必动,给人一种浪漫、娇俏之感。高跷的演技很多,主要有“燕子翻身”“飞脚”“金鸡独立”“醉翁摇”等。4.“寸子”。“寸子”又名“踩寸子”,即在脚下接上寸高的假肢,有助于扭动表演。“踩寸子”常常出现于舞台,系满族穿的一种鞋。5.地蹦子。地蹦子是人们装扮成传统人物,集群表演的一种传统秧歌,全县盛行。少则几十人,多则超百人。由1名扇头(也叫撒公子)调度指挥,表演者男女各半。表演形式有“龙摆尾”“单卷帘”“风火轮”等。后来,同旱船、推歌融在一起,声势较大,气氛热烈。当扭到高潮时,戛然而止,由扇头或指定演员表演民歌或唱秧歌帽。鼓乐配合,热闹非凡。1947年,东北军区文工团来县演出,传入新秧歌。“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秧歌被“破四旧”冲击得销声匿迹。开始出现清一色新式秧歌舞,演员扮装全是样板戏中的人物,民歌演唱和霸王鞭不见了。1976年后,传统秧歌得到复兴。
三、鼓乐
19世纪中叶古乐传入苇子沟地方,1900年后,宾州厅鼓乐日渐兴旺。当时共有鼓乐班20余个,50余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邱林、钟老疙瘩、曲振生、宋跃林、哈洪章等人。1927年,宾县成立鼓乐会,邱林任会长。每年对鼓乐手考核一次,根据吹奏水平,由鼓乐会决定收费标准,多收不限,少收受罚。每个鼓乐班4--6人,多数由本家组成,外聘很少。鼓乐一般用于民间祀典,婚礼、丧葬、祭祀、贺生等事宜。吹奏时间1—9天不等。宾县流传各种鼓乐曲牌100多个。其中,大曲《鼓乐协奏曲》,有《燕子乐》《折鼓》《一条龙》《一枝花》《千花园》《百花园》《四来》《小麦子》《八爪龙》《小花池》《乐歌》等。婚礼、丧葬所用曲牌各异,只有极少数曲牌通用,大曲除丧葬外都适用。丧葬所用曲牌有《哭黄天》《哭麻》《黄氏女游阴》《小公子打官司》《苏武祭枪》等。祀典主奏曲牌有《八仙请寿》《四上仙》。曲牌均按“工车谱”记录流传。1950年以后,鼓乐演奏技巧有了进一步发展,一人可以同时吹奏两支喇叭,音质细腻,有立体感。在鼓乐艺术中,“卡戏”是一种特殊的演奏技艺,在宾县得到广泛流传。“卡戏”的特点是模拟人的演唱,生、旦、净,末、丑,惟妙惟肖。主要卡戏艺人有邱林、钟老疙瘩以及崔强等人。四、灯火1.花灯。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宾县素有闹花灯的习俗。城乡村屯,家家户户都备各种灯火。有钱人家扎花灯、彩灯,无钱人家备有油灯、蜡烛灯或小型冰灯。花灯种类很多,且有时代气息。1945年前,有“飞禽灯”“走兽灯”“琉璃灯”“绣球灯”“走马灯”“荷花灯”“龙凤灯”“宫灯”等。1946年后,出现“红纱灯”“五星灯”“镰刀斧头灯”及其它带有政治色彩的花灯。2.转灯。转灯在县内流传较早,最初,出现在城镇商铺。1946年初,转灯盛行,表现各种趣闻轶事,有“狗追兔”“天女散花”“龙戏凤”等,其中“怕老婆”最引人注目。20世纪60年代末期,县文化部门开始组织灯展,反映工、农、商各业精神面貌为内容的转灯增多。3.河灯。20世纪30年代传入宾县,每年七月十五日,由商会筹备主办,曰“盂兰会”。“盂兰会”以僧道徒活动为主,同时,也有部分市民参加。河灯是把用油浸过的谷糠,放在木制或西瓜皮制作的船形灯内燃着,放至江河里顺水流去,形成长长的灯火。后来,此举广为民间流传,1945年后取缔。4.路灯。通称“撒路灯”,正月十五日,用爬犁或车,拉着大锅,内装谷糠或锯末子拌油,沿着道路边走、边撒、边点火。沿途两侧遍点灯火,蜿蜒形似火龙。桥头、沟口和容易发生车祸的地方撒的较多,目的是让行人车辆引起注意。1940—1944年,县内由商会主办两次。农村大户也有以善事名义,举办“撒路灯”者活动。5.灯官。1880年后,宾州厅出现灯官,每年正月十六日前,是掌管灯火的“官”。灯官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种娱乐群体,有“灯官”“灯官娘子”,有打各种执事的人,约40人左右。主要管各商户,沿街居民灯火,提倡“万民欢乐”或“万民同欢”。灯节期间,“灯官”不发话,各商户不能摘灯,如摘灯或不点灯,“灯官”要给以处罚,或元宵、糕点,或钱,其收入付给跟随人等费用。1946年春节,最后一次出现“灯官”,以后绝迹。“灯官”多由县城北门外黄家几代人承办,有执事、轿舆等器械。最后两个灯官,一个外号黄二楞,一个外号黄皮子。6.模型灯。20世纪80年代初,各秧歌队前边开始出现模型灯。这是一种较大型的灯,装在机动车上,有“人造卫星”“火箭发射”“机器人”“电子仪器”等及工农业产品模型。每种灯都用各种颜色及灯具装饰起来,五彩缤纷,灯光闪烁,融合在秧歌队里,供人观赏;7.焰火。焰火兴于1984年,由县政府主办发射,焰火种类很多,有“天女散花”“孔雀开屏”“行者闹天宫”“宝盆献花”“夜明珠”等。焰火造价较高,燃放几年即中止。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宾县民间艺术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再现了中华民族北方民间的传统文化。
作者:陈杉杉 张福平 单位:宾县文化馆 宾县史志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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