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典型代表,在盘活商业银行存量资产、缓解银行资本金压力等方面重要性显著,我国正值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LPR形成机制改革,本文从LPR形成机制改革和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转换的背景入手,分析LPR改革对发展RMBS的影响及RMBS面临的风险,并对LPR改革下RMBS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LPR改革;RMBS;风险分析
2019年央行提出LPR改革,对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而言,基础资产的定价基准发生转变,会对其规模、定价、风险等造成影响。本文研究LPR改革对我国发展RMBS的影响及风险,对于推进我国RMBS市场发展、进行风险防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背景
(一)LPR形成机制改革
2019年8月16日,央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利率报价(LPR)形成机制。当前我国用市场化报价利率取代贷款基准利率,重点发展LPR。一是推动LPR运用。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发放贷款不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而主要参考LPR定价,并顺利完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二是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LPR的变动会影响绝大部分贷款,疏通市场利率向存量贷款利率的传导机制。三是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持稳健略偏宽松的态势,LPR利率正处于历史较低位水平,LPR将带动整个社会融资成本下行。
(二)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发展现状
2005年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了我国首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简称RMBS)“建元2005-1RMBS”。目前在信贷ABS中,RMBS是发行规模最大的品种,发行金额占ABS总发行金额的比重不断上升,在盘活商业银行存量资产、缓解银行资本金压力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2020年,RMBS全年发行4072.634亿元,同比下降21.14%,占信贷ABS发行量的51%。2020年受疫情影响,银行信贷资产的生成速度下降,存量资产出表的需求不足,全年发行量有小幅回落。
二、LPR改革对RMBS的影响
(一)银行转型重要工具,RMBS发行规模将大增
截至2020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4.44万亿元,同比增长14.6%,RMBS存量为11827.78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43%。一方面,RMBS存量占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比率在美国达到近60%的水平,我国RMBS仍有发展空间。另一方面,LPR深化改革对银行负债端的存款利率影响甚微,而资产端的贷款利率下降,利差收窄,导致银行对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加大,依靠低息吸储、高息放贷的利差获取收益的传统经营方式,将面临巨大冲击,资产盘活的需求巨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商业银行转型的重要方向。
(二)RMBS超额利差上升,增加银行利润
RMBS超额利差主要由资产池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与证券票面利率决定,当RMBS产品到期后,最后剩余的超额利差能作为收益由发起人获得。随着LPR保持低位,RMBS的发行利率也在降低,超额利差相对增加。2020年发行的RMBS,其资产池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4.74%,RMBS发行利率平均值为3.37%,较2019年下降0.10个百分点。2020年RMBS产品超额利差为1.37%,较2019年上升0.07个百分点。超额利差的增加,可以让银行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商业银行发行热情。
(三)转变RMBS定价,助推金融创新
LPR深化改革,赋予金融机构更多的金融产品定价权,为其金融创新提供可能。LPR利率走低,银行在面临巨大竞争压力下,会产生强大动力进行金融创新。2020年1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20工元宜居”和江苏银行发行的“20融享1”,是市场上首批挂钩LPR的RMBS产品,均以5年期以上LPR为基准利率,其入池的基础资产在完成定价基准转换后,大部分以LPR作为浮动基准的贷款,那么贷款利率调整日与证券端的利率调整日相差不大,两端利率大致保持同方向、同频率变化,降低了由利率错配导致的信用风险。LPR改革背景下,银行通过金融创新不断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机会,降低错配风险,满足多元化需求。
三、LPR改革下发展RMBS的风险分析
(一)RMBS本身的信用风险
1.提前偿付风险贷款提前偿还分为部分偿还和全部偿还,与借款人置换房产需求、可支配收入、对利率的预期等相关。贷款利率也会影响贷款者的提前还款行为,当利率下降的时候,提前还款率会上升,影响RMBS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可能使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入与支付给投资者的本息不匹配,造成RMBS产品的亏损,对推行RMBS产生不利影响。2.违约风险RMBS基础资产的违约风险,可以从商业银行与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两个角度分析。对于商业银行,规模越大、风险管理能力越强、房贷的经营区域越分散,其房贷资产的抗风险能力越强。对于借款人,一方面,根据《2020年度中国杠杆率报告》,截至2020年末,我国居民杠杆率为62.2%,较年初上升6.1个百分点,居民杠杆率高,偿债压力大;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就业形势差,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所降低,违约风险上升,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形势见好,就业率会升高,增加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提前偿付风险会升高,违约风险将降低。
(二)RMBS的其他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市场化所引起的利率波动,会给RMBS资金池的收益率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就目前的经济环境来看,LPR将会保持稳定或逐渐下降,但是RMBS产品期限较长,资金池规模大,未来一段时间的LPR利率涨跌,要基于国际国内形势、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状况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LPR涨跌关系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的涨落,进一步影响RMBS产品的收益情况,倘若某个因素发生巨大波动,在后续的重定价日,LPR的波动幅度也会增加,RMBS利率波动风险和证券久期的不确定性升高,打击投资者积极性。2.错配风险LPR的波动性与之前贷款基准利率相比较大,现在仍有未到期的采用固定利率定价的RMBS优先档证券,如果资金池的贷款借款人,没有全部选择将定价基准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资产端和证券端的利率出现错配风险敞口,其大小取决于资金池的贷款借款人选择将定价基准转换为固定利率的比例、存续期内LPR变动幅度、资金池的贷款利率的调整频率、RMBS的剩余期限等。3.银行业竞争风险改革前,贷款利率基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商业银行只能在规定水平上做出微小调整,价格竞争受到限制。利率市场改革后,LPR更加面向市场,能反映信贷市场中资金的供求关系,商业银行被赋予更大的定价权限,会结合自身的资金成本、风险溢价等因素,对贷款制定适当加点利率,银行对客户的竞争将更激烈,可能会因争夺客户而降低贷款利率,而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分层现象,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对贷款利率的承受能力不同,在过度竞争中小规模银行可能由于风险承担能力弱、资金规模小而出局,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由这些银行发行的RMBS的风险随之上升。4.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下隐含的风险“房住不炒”是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导方向。为调控中国楼市健康发展,放慢房价猛增态势,当前国家出台政策并已全面触达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以及购房者——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三道红线,银行的两道红线,限购政策,并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其中房产税会提升不动产的长期持有成本,抑制房产市场金融投机行为,房价在未来有小幅度下跌,使得房产抵押保障程度有所减弱,对RMBS的信用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两道红线会抑制房贷的增长,加大银行资产的出表动力,但是对RMBS是否纳入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未明确,通过证券化方式未必能绕开监管,RMBS仍存在合规风险。5.房地产泡沫风险LPR改革引导贷款利率下行,个人贷款购房的成本下降,银行为寻求利润增长点、转移风险推广RMBS,又会刺激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泡沫风险增加,但是住房市场呈现出周期性变化,RMBS大规模发行后,一旦LPR利率上升,房贷利率会上升,个人贷款购房成本升高,对房价有抑制作用,房价的下降使违约风险增加,如果有大量贷款购房者尤其是投机炒房者弃房断供,银行将抵押物打折拍卖,会进一步促使房价下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RMBS总体风险上升。
四、LPR改革下发展RMBS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证券化法律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监管部门应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保证整个证券化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金融机构为追求利益而过度放贷,大规模发行RMBS,提升整个社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金融监管,降低房地产泡沫风险。
(二)银行增强竞争优势,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间的竞争终归是对客户资源的竞争,商业银行首先要确立自身发展战略,突破同质化竞争格局;加强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提升自身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资金管理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渡过LPR改革阵痛期。
(三)保持资产池同质性,降低利率错配风险
2020年8月,我国完成了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在RMBS产品的资产端与证券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共存的情况下,尽量保持资产池的同质性,尽量选择相同基准利率、期限的贷款入池,推动降低错配风险,有利于资金池的利差水平的稳定。
(四)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完善RMBS定价体系
RMBS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活跃的二级市场,应适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做市交易,推动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机构等参与到RMBS市场,逐步完善RMBS产品估值定价体系,并根据投资者的多元化的需求,创新RMBS产品设计,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五)发展LPR衍生品市场,创新风险管理工具
LPR新机制的发展离不开衍生品市场的建设。LPR改革使得市场参与主体面临利率波动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难度将加大,市场上锁定利率风险的需求将上升,寻求LPR衍生品进行风险规避,会激发LPR衍生品市场的活跃度,同时活跃的LPR衍生品交易,其价格发现职能便于LPR金融产品定价,推动LPR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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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雯静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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