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道德哲学的讨论很多,其中西方大哲杜威和康德二人在这一哲学理念上存在方向上的差异。康德更加注重道德在哲学理念中的本质和升华,强调道德哲学中所蕴含的绝对理性。而杜威更加关注其现实意义,通过情景化的理论实践来阐释道德行为的合理性。在这一点上,杜威的道德哲学具有传统哲学中所不具备的理论意义。他通过对传统形而上哲学的思想和自我的二元对立的批判来指出道德哲学的发展方向。在他的理论中,道德需要以现实的世界作为其存在的基础,道德哲学需要通过实践来论证其意义。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哲学不仅是哲人们头脑思考的事物,更需要作为现代社会的参照而存在。
一、道德的哲学反思
道德在哲学理念中一直是广泛探讨的话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关于道德的讨论主要在于道德反思的属性。道德反思利用辩证性的思维表达出哲学思维的最高目标,即追寻道德的最高境界。西方哲人们把道德作为最高的理性,通过思维和理论的探究从而追寻道德最本源的特征以及实现永恒道德的途径。哲学中的道德与现实中的道德是不一致的,哲学道德往往是抽象化的理念,而现实道德往往归结到生活和习俗当中。杜威关于道德哲学的探讨将二者联系起来,论证道德反思在哲学以及实践中的重要性。现实道德是以经验世界为其构建基础的,从杜威的道德哲学中可以看出实践境遇并不是道德反思的低级阶段。道德哲学的根基其实就在于实践性的道德。[1]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道德反思并不是要忽略道德理论的重要性,两者是互相关联的。道德哲学的目的是让人们更加清晰和明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道德反思以批判性的思维为主,通过对道德实践的探索来为道德哲学的发展提供方向。道德哲学和实践境遇二者之所以存在明显的区分特征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的社会宗旨逐渐发生了变化,社会对于道德的反映不再是盲目的,而是朝着普遍的道德规范在不断演变。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实践哲学的发展,社会普遍存在道德反思现象,社会中的个体逐渐将道德反思作为内心的真正活动来看待,更加重视道德实践在个体意识中的重要性。因此道德哲学将道德反思和实践境遇作为相互分离但又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并不是截然区分的,许多西方哲学家容易将其明显地独立开来,这是比较极端和绝对的做法,因为道德哲学如果成为了某种绝对意义上的教条,容易导致实践境遇出现偏差,道德反思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绝对理性的产物。因此杜威将道德哲学和实践境遇的道德反思二者进行了具有相对性的区分,从而避免了很多道德哲学的误区,同时也方便了从现代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比较科学的解读。[2]由此可以看出,道德哲学和实践反思二者是互为依托的辩证关系,并不是很多哲学家所阐释的对立关系。因此道德与习俗的关系应是一种极具张力的辩证关系,而非简单的对立关系。道德哲学和实践反思二者存在一定界限内的冲突是必然的,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道德哲学也发生着变化。同时这种冲突又体现出一定的统一性,因为道德哲学和实践性的道德反思是同步的,二者的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关联。具体的说,道德哲学由理论高度上升为哲学高度都是道德实践反思的结果,经验的积累转化为思想的精髓。
在社会实践中,人们的日常行为和习惯转化为约定俗成的事物,形成其内在的固有的规律,此时经过道德反思的作用就可以掌握其核心的价值,及道德哲学的研究对象。实践境遇中的道德反思存在于人们日常的生活行为方式当中,在逐步的演化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道德标准,反映出道德某一方面的特性。因此可以说道德反思来源于实践境遇,而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道德哲学由此可以通过理性思考的方式将其提升为哲学思考。道德实践随着社会变化而变化,原有的道德标准在动态的变迁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新型的实践境遇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稳定的状态。因此,道德反思过程的实践理性会排除其他各项干扰因素,找出道德实践当中的稳定因素,为道德价值标准提供统一的固定的参考。道德反思会在社会行为中选择符合主流价值标准的模式,重新构建新型的道德理论,从而指导道德实践的发展。因此,杜威阐释道德的实践境遇并不仅仅是实践行为的判断标准,而且是道德价值的体现,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3]现代哲学将这一理论概括为道德哲学的实践性反思,对于促进现代道德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道德实践的情境化
道德哲学需从实践中体现出来,而社会个体的行为则是道德实践的主体。在道德实践中,主体的行为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影响实践行为的因素非常之多。对于此,杜威做出了他自己的阐释。他认为实践境遇需要从社会生活出发,详细地区分道德实践的价值标准,即道德实践的好与坏之分。一般情况下,社会主体的道德价值标准都是和主体意识相关联的。实践境遇的不同产生新的道德标准。杜威不主张将道德的讨论局限于哲人们的话题当中,而是广泛地进行社会评判。道德实践的不独立性成就了其现实意义。社会主体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根据已有的道德标准对社会活动进行评判,从而避免了道德反思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能够给出相对稳定的评判结果。在杜威的道德哲学中,实践性的道德评价是解决社会道德问题的相对途径,并不具有很强的必然性。因此,社会主体在道德框架内进行实践活动时往往存在一些矛盾的地方,这是现代道德哲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即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来统一规范社会主体的道德实践行为。具体来说,由于道德标准不具有统一性导致道德实践的不确定性。这是传统以及现代道德哲学都面临的一个哲学话题。社会实践主体在实践中并不能够确定其活动是符合绝对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的,往往某一实践活动当时看着是符合道德理念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证明当时的实践活动又是违背道德理念的。[4]
关于如何寻求统一的绝对的道德标准,哲人们的说法各执其词。虽然杜威对这一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他对于社会个体即人的实践性活动做出了明确的阐释,这对于现代道德哲学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在某一道德实践活动中,社会个体并不仅仅具有其独有的理性,而且生活中在某一时空范围当中,具有一定的情感。这里的情感所指并不仅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情感因素,而是概括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情感因素,它与理性是相对的。[5]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个体都会在这两类思维方式中做出相应的道德评价行为。因此康德的纯粹理性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完全摒弃情感因素来进行道德评价,因为如果只存在纯粹的理性,人们的行为完全依靠理性来运作,那么就没有道德方面的问题了。在纯粹理性中行为个体不会做出任何违反道德标准的行为,道德的存在没有其实际意义。从动物的世界观来说,它们完全不存在道德和理性的问题,因为它们唯一的行为标准就是本能行为。因此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道德现状是处于绝对理性世界和动物世界二者之间的一个范围。社会个体能够根据道德标准做出相应的道德评价,但是同时又脱离不开一定的情感因素。[6]因此道德之所以能够在人类社会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社会个体处于这一尴尬的境地。杜威在其道德哲学中将情感因素作为个体道德评判的独立因素来看待,以此客观地看待道德评价的合理性。
三、道德哲学的现实思考
西方的道德哲学发展到当今阶段,已经逐渐显示出与传统哲学的特点。杜威在这一点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继康德的哲学以来,道德哲学一直处于绝对道德的控制下,道德一直处于概念和理想中,任何道德实践都要经过绝对道德价值标准来进行评判。杜威的道德哲学则通过现实社会来对道德标准进行考察,具有现实意义。评判道德行为的标准不再是等级的形式,而是针对具体的实践境遇进行不同标准的道德判断。杜威在此做出的阐释是道德的理性力量不能干扰相对道德价值标准,社会个体的道德行为需要根据行为的社会属性来评判,理性力量只能够作为评判结果的实施。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传统的道德哲学中的道德理性,杜威在这里所要阐释的是具体的历史的道德实践。杜威对此做了充分的说明,他认为理性力量的实施需要以道德冲突为前提,道德力量的发挥要体现在社会实践的矛盾当中。在道德反思的过程当中,随着冲突和矛盾的化解,新型的道德标准会在理性思维中逐步形成,成为道德实践的新的规范。杜威认为道德理性并不是和道德实践相对立的,真正存在对立的是道德实践所产生的冲突和原有的道德标准二者。
杜威的道德哲学为现代实践哲学提供了良好的样本。但是许多西方大哲仍然在思考道德反思和道德实践二者的关系。一般认为道德的权威来自于理性的力量,但是在杜威否定了绝对理性和绝对道德之后,这一权威仍然存在吗?道德权威是否能够在社会实践的任何方面起作用?社会个体在触碰了道德底线之后才会收到道德标准的评判,平时是不会显现的。道德的权威性到底从哪里体现出来呢?很多西方哲学家将道德的权威归结于客观唯心主义的完美理念,或者归结于主观唯心主义的绝对理性。杜威的看法截然相反,他将道德放置在动态的变化过程当中,经验是道德标准的基础,有了足够的实践经验,就会产生相应的道德权威。但是很多哲学家质疑这样会降低或者消损道德的权威性。针对这一点,杜威做出了其独特的阐释。他认为道德的权威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在社会实践中得来的。这样就根本上否定了传统道德哲学中所认为的纯粹道德权威,即超验性的道德观念。自人类社会存在以来,一直是固定的道德标准,人们对其已经产生了依赖性,缺乏实践道德活动的经验,认为道德标准不需要变化,只需要遵守。而杜威则认为道德标准来源于生活中的经验,生活环境发生变化,道德标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不能固守旧的道德标准。这给现代道德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道德观念需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改变,道德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的实践行为做出评判。人们往往以为稳定的社会生活是固定的道德准则造就的。虽然这一观念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根本站不住脚。对于永恒的价值追求是人类的共同目标,但是其之所以如此广泛地被接受,就是因为其不具有现实性,是人们理想的诉求。人们的实践活动完全是依靠经验而运作的,并不是固定的明确的道德准则。在道德活动和道德价值不断变更的社会实践中,人们的社会活动才具有其真正的意义,人们通过经验来理解和辨析实践境遇的种种关于道德的行为,这一过程中人们并不是按照某一固定的道德体系来做出道德评判,而是经验的结果。由此杜威坚决主张道德的标准和价值一直存在于生活当中,并不存在于形而上的理念世界。人们的实践活动完全按照传统的道德标准来进行是没有前途的,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生活是道德的起源地,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实践活动决定了道德规范,这正是道德标准的价值所在。离开社会生活来谈道德标准和规范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人们在实际生活对道德行为进行评判时不是考虑哪种道德更具有权威性,而是运用理性的思考来选择道德评价的尺度。当然,这种理性的思考存在程度的高低之分。人们一旦运用理性来思考道德行为,说明传统的道德体系的根基开始动摇,新的道德标准有了产生的契机。人们会根据生活经验来进一步推翻原有的道德标准,建立符合当前实践活动的道德体系,从而维持社会生活的稳定。之后又推翻这一道德体系,社会生活在螺旋中发展。因此,道德反思需要在社会实践境遇中加以思考,不能够完全依靠纯粹理性来加工。现代哲学的实践是以生活和经验为尺度的,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规范是现代哲学思考的主要对象。
在杜威的道德哲学中,道德的价值存在其对社会生活的现实反映。道德的作用体现在实践的冲突和矛盾当中,人们在解决现实矛盾的过程中主要依赖根据经验形成的道德标准,而不是按照固有的陈旧的道德理念来评判事物。因此,现代哲学的道德反思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解决了以往纯粹道德的弊病,为现代社会生活实践指明了新的出路。西方的道德哲学并不是要将传统道德固化为社会生活的统一标准,而是要将其作为探究社会生活实践的重要方法,以此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道德行为。社会生活永远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当中,道德标准不可能处于停滞的状态,道德哲学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理性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永远都是通过经验的积累来制定相对稳定的道德体系,没有绝对的善恶之分,道德标准并不是道德行为的根本准绳,而只是参照物而已,道德权威是传统道德的产物,放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是不成立的。虽然如此,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也要避免出现道德混乱的现象。杜威因此而提出道德反思,这对于产生于经验的道德理念来说无疑是重要的补充。人类社会在经验中形成道德,在反思中改变和完善道德,这才是道德发展的真正方向。
四、总结
本文首先对西方道德哲学反思进行了探讨,然后说明了道德实践的情境化,最后对道德哲学进行了现实思考。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吸收了杜威的实践观点,改变了传统的绝对道德观念,提出道德是社会生活实践发展的产物,道德权威是传统道德观念的产物,现代哲学中的道德是人们经验的积累所形成的相对的道德规范。杜威对于道德建设性的理念构建为现代实践哲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程静珠 来源:现代交际 201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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