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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黑格尔主要内容(黑格尔《逻辑学》解说)

2023-01-12  本文已影响 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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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学以绝对为其研究对象,决定了必须以纯存在或纯有作为开端。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逻辑学(哲学)以外的其他科学都不是独立自为的,它们自身无法给自身以确定的基础,也不保证自身的合法性,基于此,它们总是以假定的、特定的对象为研究对象。而逻辑学(哲学)则不同,“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小逻辑》,59页)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绝对”自身,“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绝对就是哲学的研究对象。”(《小逻辑》,10页)因此,在黑格尔看来,“绝对”就是逻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由于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决定了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亦有不同的开端,其他科学以其主观的假定开始,而逻辑学(哲学)必须从其自身出发,以合乎客观的法则确立其开端。

  

  ―、逻辑学的开端

  

  由于逻辑学以“绝对”为研究对象,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它就应当是一个绝对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相对的存在者,因此,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或者说,绝对是逻辑学开端的形式,也由此说明逻辑学的开端不依赖于任何别的条件而存在。“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小逻辑》,189页)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必须以自身为条件,亦即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不能依赖任何别的条件,否则就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其他存在到定在存在的条件,而它自身只能以自身为条件,这是因为逻辑学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由此之故,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无条件性。

  

  既然逻辑学的开端是对“绝对”的最先言说,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如果我们宣称存在或有是绝对的一个谓词,则我们就得到绝对的第一界说,即:‘绝对就是有,。这就是纯全(在思想中)最先提出的界说,最抽象也最空疏。”(《小逻辑》,189-190页)那么,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潜在的“绝对”,亦即没有完全展开的“绝对”。这一“绝对”的存在形式,是“绝对”存在最贫乏、最抽象的形式。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潜在性,是潜在的“绝对”。

  

  最后,逻辑学的开端具有发展性,即,可由开端自身抽演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形式。“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人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小逻辑》,187页)

  

  总之,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潜在性、发展性。黑格尔把逻辑学开端的这种无条件限定的、潜在的,且能自身发展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的“绝对”形式,称之为纯存在或纯有。

  

  二、逻辑学开端的演绎:从纯存在到定在

  

  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并从纯有逐渐推演出逻辑学的各个范畴,他在开端的演绎中’首先从纯有出发,推演出无的范畴,再由有无的统一推演出变易,经变易演绎出绝对的另一形式:定在。但是,由于黑格尔没有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变易也是单一、抽象的变易,缺乏内在的区分,使变易到定在的过渡显得牵强。

  

  下文将结合黑格尔从纯有到无的演绎,在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并揭示变易的不同形式中,分析从纯有到定在的具体过程。

  

  (一)从纯有到无的演绎

  

  黑格尔在从纯有到无的演绎过程中,合乎逻辑地分析出无的范畴。纯存在或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绝对形式,它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即无规定性,以此过渡到无。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小逻辑》,192页)从纯存在或纯有合乎逻辑地抽演出“绝对”的第二个界说绝对”是无,此“无”是指纯存在的抽象的无规定性。由于无规定性没有对“绝对”作任何具体的界说,此“无”与“纯有”同样是最抽象、最贫乏的对“绝对”的一个称谓,因此,此“无”没有任何具体、充实的内容,即可称之为“纯无”。

  

  “纯无”与“纯有”一样,只是表面的称谓不同罢了,它们表述的是“绝对”的直接性,它们仍在“绝对”内部对“绝对”进行言说,它们还没有向外开展,向对方进行过渡。如果“绝对”需要重新获得充实,就须向外设定,向对方过渡并开展。

  

  在黑格尔对逻辑学开端进行的分析中,从纯有到无的演绎是合乎内在逻辑的,但从纯有到无直接过渡到变易,则缺乏内在的连续性。为了使无能够内在地过渡到变易,必须对无进行内在的分析。

  

  (二)无的演泽:纯无——定无——变易

  

  绝对向对方过渡,也就是自身首先遭受到现实的具体的否定。纯无因其是抽象的否定,仍是对绝对的界说;当其过渡到对方,对存在自身作外在的否定时,绝对就实现了自身的第一次展开,纯无就展开为定无。

  

  定无不再是抽象的否定:即无规定性,而是具有具体的规定性的否定,具有这种具体规定性的否定就是定无,或者,定无是有具体限定的无。定无事实上是在纯无之内,纯无是无任何规定性的无。在纯无之内包含有一切的规定性,纯无的无规定性只是没有对其内在的规定性作具体的区分而已。纯无要走向定无,首先须进行内在的区分,产生诸多规定性,定无则是对诸多规定性中的部分规定性进行否定,定无所否定的具体规定性就在纯无的诸多规定性之内。纯无是混沌未分的状态,而定无则是对纯无所包含的一切规定性作出了具体的区分,并进行特定的否定,可见定无在无之内。然而,定无使混沌未分的纯无分裂出具体的规定,并作出特定的否定,从而使纯无走向它者:定无。

  

  例如:对于牛顿力学,在当时被认为适用于解释任何的物理现象,这时牛顿力学的应用范围无任何规定性,这种无任何限定应用范围的现象犹如“纯无”。随着物理学、人的实践范围和科学实验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发现了宇观高速和微观的物理世界,而牛顿力学却无法解释这些现象,不能被应用到这些领域,也就是说,牛顿力学在这些领域遭到否定,这一否定是具体的否定,与前面无规定性的否定截然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具体的否定(定无)仍在原初的无任何规定性(纯无)的应用范围之内,这一具体的否定是对其无规定性范围进行区分后,不能应用于宇观和微观世界而作出特定否定形成的。总之,牛顿力学本身正如纯有,对它的应用范围的无规定,如纯无,当其不适用于一定的范围而遭到否定时,犹如定无。

  

  “纯无”到“定无”是人类思想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哲学发展亦体现了这一思维历程。在康德之前,人类对自己的知性范围不经审査,而将其应用于超验的对象(物自体、灵魂、上帝),这是人类知性不加审查的无限定的“纯无”。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就是寻找人类知性的认识界限,康德认为知性无能力认识超验对象,亦即对人的知性认识能力进行划界,此即对人的知性能力的具体否定’知性不能应用于超验对象,这就是知性的“定无”。

  

  “纯无”是无规定性、无差别的无,它是绝对的同一。由于纯无是绝对的同一,在它之内包含各种具体规定的无和具体差异的无,这是纯无可以过渡到定无的前提条件,亦即定无本身亦在纯无之内,属于纯无自身走向它的对方,即定无。定无是具体的、更加丰富的纯无。由纯无到定无显示了无的不同形态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变易”。

  

  从逻辑学演绎的过程看,变易又有如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存在自身抽演出对方的变易,其二是由对方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前者就是由肯定走向否定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的变易,后者则是由否定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直接性向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向思想返回到自身的过渡。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自在或潜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在自为的概念学说的过渡。

  

  (三)变易的演绎:形式的变易―内容的变易一完全的变易

  

  变易是纯无与定无的统一,是纯无和定无二者的真理。虽然纯无和定无表达的具体内容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纯无无任何规定性,但却包含了一切的规定性在内;而定无则有具体的规定性,它是从纯无的一切规定性之内抽绎出的部分规定性。虽然他们二者之间具有以上不同,但两者都是无,从这一点看来,它们又是统一的,因此,它们的统一就在其自身之内,从它们自身就可以分析出它们的统一:变易。此变易是无的内在的变化,由无规定性的无变为包含具体规定性的定无,然而,此变易仍在无的范围内进行。

  

  从变易自身来看,变易实具有三种形态的变易:一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变,从纯有到纯无,在形式上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而内容本质上则是相同的变易,无规定性的纯有本身即可抽演出纯无。二是内容上的变易,如从纯无到定无,从形式上是在无的内在之变,而内容和本质上,则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三是完全的变易,从纯有经纯无,再到定无,定无对纯有而言则是完全的向它者的开展变易,即定无不仅在形式上,亦在内容上是纯有向它者的开展的变易。但是,逻辑学是绝对实现自身的过程,即,由绝对的潜在形式逐渐抽演出自身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和具体性的过程。因此,逻辑学上下范畴之间的变易只能是形式上的变易或内容上的变易,而不能是完全上的变易。完全上的变易只能发生在相隔的范畴之间,而不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因为逻辑学相邻范畴之间是一个向另一个的分析推演的过程。

  

  在逻辑学推演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间的变易;其次发生的是内容上的变易,如:纯无和定无之间的变易;最后由形式上的变易和内容上的变易积累,导致相隔范畴之间出现完全的变易,如:纯有与定无之间的变易,真正实现自身向对方的过渡。可见,逻辑学上的变易是渐进的,即完全的变易不可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相邻范畴之间只可能进行形式上或内容上的变易,由于形式上和内容上的变易的积累,才发生完全的变易。

  

  (四)从变易到定在的演绎

  

  黑格尔是这样从变易过渡到定在:“在变易中,与无为一的有及与有为一的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或限有〕。”(《小逻辑》,200页)在这里,由于黑格尔缺乏对无和变易的内在分析,所以,从变易很难直接过渡到定在。只有通过对无的内在分析,使无发生变易,产生定无,然后由无的内在变易经过对变易的内在分析,使纯有在变易中:从纯有到无,从纯无到定无,并通过定无对纯有的限定走向定在。

  

  从纯有到无,只是形式上的变易,它还无法丰富“绝对”的真实内涵。“绝对”只有经过无的变易:从纯无到定无,这一内容上的变易,才能够丰富“绝对”的内涵,这一变易不仅使“绝对”的无规定性走向了它者:具体的否定,同时也产生了完全的变易,即,纯有和定无之间的变易,使纯无走向绝对的它者:定无。这样,纯有经过纯无到定无,使“绝对”的原初界定:纯有,走向了它者:定在。

  

  无的自身变易产生定无,定无不仅是纯无的它者,属于内容上的变易;定无亦是纯有的它者,属于完全的变易,是对纯有的外在限定,并使纯有依赖变易的法则走向自身的他者:定在。

  

  三、小结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了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绝对”,由于这一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逻辑学的开端是一个客观的开端,即从纯有发端,此开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潜在性、发展性。黑格尔找到了逻辑学的开端,并对其进行辩证演绎,从纯有到无,再到有无的统一:变易,由变易推演出定在。他的这一辩证演绎缺乏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最终导致变易的空洞,使变易到定在的过渡缺乏内在逻辑。本文主要通过对无的内在分析,从纯无抽演出定无,并通过纯有到纯无的变易(形式的变易),纯无到定无的变易(内容的变易),二者的统一就是纯有到定无的变易(完全的变易),展现出变易的丰富性,纯有到定无的变易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分析出定在。

  

  [作者简介]王春梅,女,陕西渭南人,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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