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写作逻辑学的方法论有两个核心点,一是其设计了逻辑学开端即绝对精神,二是其擅长的对立统一辩证法。在这两点的基础上黑格尔完成了其逻辑学的全部逻辑即绝对精神认识自我的过程。
任何研究都有其方法,黑格尔写逻辑学也不例外。首先黑格尔要有其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开端,在这点上我们要看到黑格尔创作逻辑学有其一定的背景,这是一部深化其整个哲学体系的著作,因此逻辑学的开端必然体现他的哲学思想,而用绝对精神作为其逻辑学开端正能达到他的目的。在有了绝对精神这个逻辑开端后,可以说黑格尔基本上就有了其逻辑学的整个逻辑体系,而要充实这个逻辑体系,就要用到其擅长的对立统一辩证法,这两点是黑格尔逻辑学方法论的两个核心点。
方法论一 黑格尔设计逻辑学开端
黑格尔创立的逻辑学开端即绝对精神,使思维主体和思维客体联系在了一起,不再互为彼岸,这体现和运用了他的哲学思想,并成功的打破了康德的不可知论。另外黑格尔设计绝对精神作为逻辑学开端也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逻辑的本质是思维过程,而从纯有开始逐渐发展的绝对精神就正是这样的逻辑思维,这体现了逻辑思维的本质。
(1)黑格尔逻辑学开端体现其哲学思想
黑格尔生活的时期是在大哲学家康德之后。康德的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分成可知的和不可知的两部分。他把可认识的部分——事物的“现象”称为此岸,把不可认识的部分——超越了人们的认识界限而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称为彼岸。“自在之物”作用于人们的感官,使人们产生感觉,这种感觉是有限的,但也是在人们的感官以外客观存在着的。问题在于,人们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现象,却不能透过现象去认识“自在之物”本身。“自在之物”(即“此岸”)与“现象”(即“彼岸”)之间存在原则上的界限,这是一条人类的认识无法跨过的鸿沟。也就是说,人类只能认识现象,但不能认识本质。
而大哲学家黑格尔却创造性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与康德相反,黑格尔认为此岸和彼岸都是由同一个东西(即绝对精神)发展出来的,他把这个过程称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这样黑格尔就成功的把此岸和彼岸联系在了一起,并解决了不可知论。从这个观点出发,关系便不再存在,此岸和彼岸都是事物本身中的共相。
黑格尔通过设计绝对精神这样一个逻辑开端,重新解释了思维主体,认识,思维客体三者之间的关系,使自在之物和自在之物的现象不再是彼岸关系,而是成为一体,让不可知成为可知,这深刻的体现了其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
(2)逻辑学开端绝对精神体现了逻辑的特点
从逻辑学这个书名可以明白作者是要写逻辑的,什么是逻辑,从广义上来讲逻辑就是事物的因果规律,而逻辑学就是关于逻辑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可以通用;而狭义上来说逻辑包括形式逻辑和抽象逻辑。 当然,这些对逻辑的定义都是形而上学的,但也说明了逻辑一定的特点,黑格尔的逻辑学则正是要辩证地探讨真正的逻辑。
逻辑的本性,在于对精神起作用,鼓舞并推动精神,使其达到自觉。对于精神的本性来说,最重要的不仅是它现实的是什么和自在的是什么的关系,而且是它现实的是什么和它自知是什么之间的关系。精神的自知也就是精神的意识,这种自知也是精神的现实性的基本规定。当这些范畴只是本能地起推动作用时,它们之进入精神的意识,还是零碎的、混乱的和变化的,因此它们对精神所提供的现实性,也是零碎的和不确定的。提炼这些范畴并在它们中把精神提高到真理和自由,才是更高的逻辑。
黑格尔设计的逻辑学开端绝对精神从纯有到纯无,再变化到最后逐步认识自己的过程,就是一个思维的过程,一个逻辑的过程,也就是说绝对精神本身就是一个自我思维,思维自我的东西,也就是逻辑。
方法论二 经黑格尔充分发展的贯穿全书的辩证法
在康德后,黑格尔是最擅长辩证法的哲学家,而且他充分发展了康德的辩证法。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整个体系中无时无刻不运用着辩证法,经他运用和充分发展的辩证法在逻辑学的方法论中是个核心部分。黑格尔用辩证法揭示了概念的联系与运动,并在批判行而上学的思维方法的过程中揭示了概念的全面发展,使全书闪耀着辩证法思想的光辉。可以说黑格尔的辩证法对于逻辑学全书乃至他整个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构建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被认识的对象基本不会是普遍存在的,而大都是以个别形式存在。要想认识对象的普遍性,完成对被认识对象的理论上的把握,就必须借助于分析综合的方法,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方法,是一个圆圈式的方法,本质上就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事物自身之所以存在成为其自身,不仅有肯定的一方面,还包含着它的否定的方面。黑格尔分析综合的方法,就是要分析一个事物的本质的东西,不仅要分析出这一事物能作为其自身存在的肯定方面,也要分析这一事物包含的否定方面。肯定和否定两者是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肯定方面的东西中包含着否定的东西,否定的东西中也包含着肯定方面的东西。黑格尔认为事物肯定的方面和事物的否定方面同等重要。黑格尔说认为,否定的一面,并不是肯定的东西,而是自为的差别物,自在的肯定物本身就存在着否定性的东西,所以它超越自身并使自身发生变化,这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 同时,黑格尔还认为不仅肯定包含否定,而且否定方面的东西也包含肯定方面的东西,否定是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环节。否定的东西一方面舍弃肯定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保留肯定的东西中的某些部分。黑格尔将这种否定叫“扬弃”。他说:“扬弃一词有时含有取消或舍弃之意……又含有保持或保存之意。”黑格尔认为事物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既对立又统一。肯定与否定实际上是事物本身中存在着的矛盾,是自在的、对立的和同一的。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2)黑格尔“逻辑学”中三分法的根本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黑格尔在逻辑学全书的范畴体系中,一般是严格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所谓“正”、“反”、“合”的三分法来进行的概念的推演。黑格尔“逻辑学”中概念的发展处处用的是“正”、“反”、“合”的三分法,可以说他就是用这些许多大大小小的“正”、“反”、“合”构造了其整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而这个方法的根本实际上也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正”就是单纯肯定的东西,“反”是单纯的否定的东西。肯定和否定必然造成二者之间自在的分化和对立。但只使范畴停留在分化对立的层面上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合”,“合”中不仅包含着肯定的东西,也包含着否定的东西,“合”就是“正”、“反”即肯定和否定的统一。“合”还是对“反”的再否定,也就是我们说的否定之否定。“合”对“反”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正”,然而黑格尔认为在 “正”、“反”、“合”的这个过程中,“正”经历的“反”,“合”并不是对“正”的简单回归,而是在最初的正的基础上又提高了一步,是更高层次的回归。也就是说事物和认识的发展是一个波浪式的前进和螺旋式的上升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黑格尔对立统一思想的体现,他认为正是这个对立统一的过程造成了事物的发展和认识的进步。
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有论这一部分中用三分法深刻地推演了这三个大范畴。“质”是某事物与自身存在相同一并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规定性;而“量”对于事物的存在是一种外在的关系;“质”与“量”的存在是相互对立的。但仅有对立显然是不充分的,于是黑格尔在“质”与“量”的对立中又把范畴推演到了“质”与“量”的对立统一即“度”。“质”、“量”、“度”的推演是黑格尔 “正”、“反”、“合”三分法的典型体现,根本上也是对立统一辩证法的应用。
黑格尔的逻辑学在其整个哲学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其开端绝对精神反映了他一向的哲学思想,可以说是他思想和志向的绝对体现,而经他发展的贯穿全书的对立统一辩证法更在这本书中集大成,也使他的研究如虎添翼,这两者也是他逻辑学方法论的两个核心部分。对于我们做研究的人来说,学习方法论有重要意义,黑格尔逻辑学方法论的这两个部分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首先其设立逻辑学开端这一方法事实上就是我们作研究时将自己思想的全部集中体现,是全部体系的开端,我们作研究时要清楚自己的思想,要顺理我们的思想成体系,提炼核心概念,这是很重要的,其次他的第二个方法辩证法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在很多研究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学好辩证法对于我们做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来说有着深远的意义。
作者:付东辉 来源:财讯 2016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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