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substance),又译为本体,是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范畴。其含义一般指一个本质上独立自存和同一不变的存有,作为一切属性的基础和万物本原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不需要用来表述其他事物而又不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的东西。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第一实体,它在逻辑判断中永远是主词,而其他的东西,如性质、关系、数量等均依附于实体,处于宾词的地位。亚氏认为,实体的主要特征是:它是“这个”而不是“如此”,是独立的,可以分离存在的;实体在保持自身不变的同时,允许“由于自身变化”而产生不同的性质;但变中不变的东西是实体,它是生成变化的基础。理想的、绝对的实体是不能有变化、不能与其他存有或实体有任何内在的关联的东西,是没有活动作用可言的存有,例如巴门尼德的“有”与柏拉图的“理念”。亚氏认为最高的实体是永恒不动的、无生无灭的,是万物运动的最后动因,即第一推动者——神。作为基元概念和基本思想,亚氏的实体观在中世纪和近代西方哲学中颇有影响。
一、 从中国哲学的原型观念谈起
反观中国哲学,大体上没有上述的“实体”概念。我们不妨讨论中国哲学的几个基元范畴。
第一,“五行”。“五行”学说起源甚早,《史记·历书》说黄帝“建立五行”。公元前22世纪的禹也说到“五行”。这一范畴在文字上初见于公元前20世纪的《夏书·甘誓》,阐发于公元前12世纪末武王克商后,箕子对武王所讲的著名的《洪范》这篇文章,又遍见于《左传》、《国语》、《墨子》、《孙子》、《荀子》、《管子》、《吕氏春秋》、《淮南子》、《黄帝内经》、《春秋繁露》及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1]近世以来,“五行”被人们解释为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元素(水、火、木、金、土),这其实是一种西方化或泛西方化的解释。
“五行”之“五”,与上古社会的数术观念有关,与原始宗教、巫术、占卜、天文、历算有关。这种数术观追求一种神圣而和谐、天地人相通、世间万物各安其位、完美有序的原则[2]。亦有多于五数的,如《左传》引《夏书》“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亦有少于五数的,如秦有白、青、黄、赤四帝之祠,汉有“仁、义、礼、智”“四行”之说。
“五行”之“行”,从字源学上来说,许慎《说文》解释为“人之步趋也”,即如人步行、趋走一样,一徐一疾。这里形象地表达了一种活动,一种行为。其实“五行”是相互作用的五种力量、五种能力、五种活动、五种动因,及彼此间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的秩序和过程。冯友兰先生说:“我们切不可将它们看做静态的,而应当看做五种动态的互相作用的力。汉语的‘行’字,意指to act(行动),或to do(做),所以‘五行’一词,从字面上翻译,似是five activities(五种活动),或five agents(五种动因)。五行又叫‘五德’,意指five powers(五种能力)。”[3]先民并不把“五行”视作静态的五种原质,反而非常重视这具有水性、火性、木性、金性、土性的五种力量、动势的功能和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所以“五行”不是本质上独立自存、同一不变的五种实体,起初曾被指代为五种神祗或五种星宿,然最常见的特别指“五气”和“五德”(即五常,仁义礼智圣)。
我们祖先所重视的是“五气”的性质、作用,与阴阳、四季、五方、五味、万物生长收藏的关系,及其相互促进(相生)的原理;推衍到王朝的兴替、政治的治乱,则重视数种力量的相互制约(相胜、相克);运用于人的身体,则强调五气的相生相克、协调、平衡,并以此解释生理、病理。[4]五行学说曾被广泛地应用于天文、人事、生理及精神等各方面。“五行”学说的重点不是用来解释世界的构成,而是用来说明世界的生息变化, 指出自然、社会、人身的现实存在和未来趋势是由显现或隐态的、性状各异的“动势”、“能量”之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并随着多重力量的彼此消长而变化。它不是以静态构成论的方式说明宇宙,而是以动态的机体论、关系论和过程论的视域观照世界;它不甚关心世界的原质和规定世界的终极、绝对、永恒不变、无生无灭的本体,而是肯定事物内外力量、功能的多样性、流动性及能量、信息相生相克的网络系统和秩序,转化的契机、过程,并预卜它的前景,促进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五德终始”诸命题的要旨。董仲舒《春秋繁露》讲“比相生而间相胜”,指出事物生息变化过程受到两种相互制约的力量的作用,即五行中相邻者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间者相胜(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我们这里且不去评论五行学说及其具体运用,但不难看出古代人把自然、社会、人生(包括人身与人心)都看做是连续的、流变的,关注隐伏其间的多重活动、能量及其相互关系。
第二,“阴阳”。这一对范畴是用来表示自然天象和人事中的两种基本势力及其相互关系和由此导致的变化发展过程的。伯阳父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上》)范蠡说:“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国语·越语》)《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一章)《庄子·知北游》:“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惛然若忘而存,油然不形而神”;《 庄子·田子方》:“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管子·四时》:“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荀子·天论》:“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荀子·礼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周易·系辞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综上所述,“阴阳”范畴表达的是一种宇宙秩序。在自然、社会等一切现象中,莫不有相依相待、对立统一的两大势力、活动、能量或信息;它们的交互作用,使得事物产生种种色色的变化;自然之道,正是二者的统合、和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克服,相互转化。任何一方偏胜,不能“交通成和”,则失去了“阴阳大化”的秩序。阴阳失调,就会发生问题,而不能使“物生焉”。因此人们要善于“燮理阴阳”。在《周易》哲学中,阴阳的变化系统非常生动,非常复杂,决非“正——反——合”或“对立统一”等公式所能涵盖得了的。
“阴阳”初指日照的向背,但上举先秦资料均指“不形而神”“若亡而存”的阴阳之气。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孕育万物,产生万物,生生不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阴阳为万物之根本。但在这里,阴阳之气并不能理解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因为无论是“阴”性的(否定的、潜在的)力量,还是阳性的(肯定的、现实的)力量,或者蕴含有这两方面的“阴阳一气”,都不是独立自存、同一不变的存有。说阴阳之气是万物之根本,也不是从“本原”的意义上来说的[5]。它自身是有内在张力的,变化的,互动的,互相涵摄的,有作用的。“阴阳”范畴较之“五行”范畴更方便地说明了天地万物内在的矛盾运动和变化发展。《易经》把阴阳变化的复杂性凸显出来了。
第三,“气”。五行是气,阴阳也是气。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人把握宇宙的方式,气论则更是。“气”是无形无象、无所不包、弥沦无涯、浑沌絪緼的东西。举凡自然、社会、人生活动、肉体生命、精神境界、道德意志、艺术审美,无不可以言气,因而有云气、天气、地气、阳气、阴气、精气、元气、五行之气、人气、正气、邪气、贼气、治乱之气、鬼神之气、浩然之气、文气、气韵、心气、志气等等称谓。气所表达的是自然生命、文化生命、精神生命之流,是机体变化的连续性和不可分割的整体性。气依不同存在层次而表现出不同的性状,如形质、功能、生命力、意识、精神、心灵等都是气;气的运动(聚散、屈伸、升降、动静)展现出事物的变化[6]。春秋时医和提出“天有六气”“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左传·昭公元年》)。《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通天下一气耳。”《孟子·公孙丑上》:“气,体之充也。”《礼记·祭义》:“气,神之盛也。”《管子·内业》:“精也者,气之精者也。”《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淮南子·天文》:“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
从以上材料可知,“气”是形神兼备、能质混一的,“气”很难用“物质实体”来概括。至少亚里士多德的个别实体和形式实体,形式——质料学说,直至笛卡儿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二元论和斯宾诺莎把物质与精神、广延与思维看做唯一实体之无限属性的思想,与气论的路数是格格不入的。实体在斯宾诺莎那里是唯一的物质,然而“气”却不是。即使是引进了“能动的原则”“活动的力”的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亦与气论不同。李约瑟曾就冯友兰把“理——气”诠释成“形式——质料”提出质疑。李氏认为,儒道两家“共同阐发的有机自然主义已极具现代气息,其与现代科学的宇宙观的合拍之处,比冯友兰认识到的要多得多。……新儒家的两个基本范畴是理(自然的普遍形式和特殊形式)和气(物质——能量)。冯友兰把这两个范畴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相对等。此论大谬不然。”李氏认为,“气概括了物质的细小精微状态,其含意比我们使用的物质——能量要丰富得多。”(郭按:气是物质、精神、能量与信息的统合)。李氏的结论是:“中国人的永恒哲学从来不是机械论和神学,而是有机论和辩证法。”“西方的有机自然主义之花曾得到过中国哲学的直接滋润!”[7]这启发我们思考,中西哲学宇宙论框架不同,对宇宙的观照方法不同,“实体论”与“道——气”论恰好是不同的范型。
新近关于气论的研究都区别了气论和原子论,并把“气”与“场”联系起来[8]。张载所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后四个字是说气的本然状态。在气的聚散变化所形成的物质、文化、生命活动、精神现象中,并不孤立存在着任何原始的、恒定不变的、作为一切物质性基础的物质特性的“气”实体本身。
第四,“道”。“一阴一阳之谓道”(《 周易·系辞传》)。戴震解释为:“一阴一阳,流行不已,生生不息。主其流行者,则曰道;主其生生言,则曰德。”(《孟子私淑录》卷上)又说:“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行亦道之通称。”(《孟子字义疏证》卷中)“道”本指人行走的道路,后引申为道理、过程、规律。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儒家之道是“天”这一神秘创造力生养万物的发展过程。朱熹也把“道”视为形而上者,把“阴阳之气”视为形而下者。道家之“道”更有特点:“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是不可以任何名言概念来加以限定或范围的。魏晋玄学家多把“道”解释成“无”,也就是无终始,无局限,具有无限的创造性、可能性。“道”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变的实体,而是大化流衍、运动变化的历程。“道”是由阴阳刚柔等多重力量交互作用而成的由潜在到现实、由否定到肯定、由无到有、由一到多(或者相反)的运动。“道”又涵盖了事物彼此之间、事物与事物之全体间的多重关系。
“道体”在道家哲学中是深奥的形上本体,包孕有无,尤以玄秘为特点。故《庄子·大宗师》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王弼释“道”为“无”,解为“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寂然无体,不可为象”。可见“道”不是实有层的实事实理,而是作用层的空灵智慧,不可能用理性思考、概念语言来把握,不执定在任何单一的位置上。这启发人们透过无穷,接纳现实世界相依相待、迁流不息、瞬息万变、复杂多样的生活,以开放的心灵破除执着,创造生命。从这些特点来看,我们很难把“道体”解释为“实体”。毋宁说,“道体”是“无”体、“空”体、“虚”体。这当然是就它的空灵性、包容性、无限性、创造性、流衍性、相对性、整全性等特点而言的。这里的相对性是说,道正是在一切事物的相对相关中显现出来的。
以上我们简略考察了“五行”“阴阳”“气”“道”等原型观念,这些都不好拿西方哲学的原型观念“实体”相比附,因为它们都不是可以让人们孤立地来观察、捕捉、衡量与确立其实在与性质的存有。这些观念大体上表达了有机自然主义的哲学所强调的化生性、连续性、无形性、功能性、整体性、直观性、辩证性的特点,表明中国人的宇宙观,中国人的思维、行动、审美方式走着另一条道路,与西方实体主义的个体性、间断性、有形性、结构性、组合性、机械性、思辨性等有明显差异。
二、儒释道思想中的非实体论式
西方古希腊、中世纪、近代的形式实体观或物质实体观强调主客体之间的分裂与紧张,强调精神实体或物质实体的绝对性和静止的自立性,以认识主客体的对立作为寻求世界本体的前提,把人与世界分割开来,把人、人生、生活的意义与目的排斥在这一学说之外。中国儒释道的思想架构恰恰与此相反。首先,中国哲学始终是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统合的基础上考虑问题的,即使对本体的追寻也是如此。其次,中国哲学中的宇宙、世界、自然,不是实体论或本质论意义上的宇宙、世界、自然,而是人与宇宙、世界、自然之无限多样的关系、意义和可能性等全面而多层次的展开。再次,中国哲学的本体不是固定的精神(或物质)实体,而是永恒运动变化,并贯穿到人的现实存在和生命活动中去的意义世界。以下我们简略谈谈儒、释、道三家思想的非实体论特征。
第一,儒家。儒家天道、天命流行之体的“生生之仁”学说,是以人与世界的感通性和动态流衍性为特点的。儒家的“仁”,就是“生”,就是相互感通,亦即天与人、物与我之间的相互依藉、相应变动、交相感通。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是互体性的。儒家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都处于一种动态、生机的关系之中。
如前所述,“五行”之“行”,“阴阳”之“气”,“天道”或“人道”之“道”,表达的是动态流行的、生生不息的、变化不已的连续性、整体性的观照宇宙的方式。《周易》哲学的易道易体,是相对相关、活动作用的本体。“太极——阴阳”的模型,把本体与功用、本体与现象动态地统合在一起。自然、社会、人生,就是一生机的全体,是各种差异的活泼统合。在这里,“太极”“乾元”本身是创生性的。此“体”就是一切变化的过程,是持续的创造性,是一切生命的发展,乃至是一切价值理想的完成和实现。易道易体的另一原理,则是有机联系、旁通统贯、和谐互动。如此,宇宙、社会、人生并没有间隔,心物之间、主客之间、天地人我之间,交互感通,彼此不相隔绝。
《易》之太极,可以说是主体,但不是西方实体意义的本体。太极是宇宙生命之全体及其流衍过程,是阴阳、刚柔、乾坤相摩相荡的动态统合。太极、天道流行之体,不是绝对,不是超绝本体,不是如如不动的人格神,而是本然的真实,是无穷的创造力。
在西方实体主义的形上学中,“独立存有”的实体、“独立不变”的“绝对”是没有活动作用可言的存有。此说以独立不变的理想世界为真有、实有,以活动作用、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为假有、为虚幻。实体主义的存有论的特征是相对而无相关,有分别有距离而无内在联系。其极端——绝对的一元主义,则既无相对又无相关。其终极关怀,是执著一个“逻辑的上帝”[9]。
儒家哲学之“天”是一切价值的源头,是具有超越性的、宗教神学意味的、让人虔敬、敬畏的形上本体,也是人们安身立命的超越理据。但“天”同时又是具有无穷创造力的流行之体,化育了万物。这一创化力可以范围天地,生生不息。“天”与“地”与“人”与“物”交相贯通。“天”与人事、物理有密切的关系。天、道、性、命不是隔离的,人与神、人与自然不是隔离的。“天”把它的性份赋予“人”“物”,人性、物性之中同时也就含有了天性、神性。“天”内在于人、物之中。不同的人、不同的物,因此也有了神秘的创造潜能。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中庸》讲:“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人赞助天地的创化,人与天地鼎足而三,从而有了自身的价值。人通过“天”所禀赋的创造潜能的发挥,通过道德修养的径路,可以上达天德。人生实践的目的、意义也就包含于其中了。所以冯友兰先生以“极高明而道中庸”作为儒学乃至中国哲学的要旨。超越的理想境界,就在凡俗的日用伦常之现实世界和现实生活之中!这正是中国哲学形上学不同于实体主义形上学的可贵之处。
第二,道家。整体的和谐与物我的相通,也是道家形上学的特点。庄子提出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不仅是庄学、道家,而且也是整个中国哲学的中心观念之一。道家哲学,更注意把自然与人看成有机的统一体,强调物我之间的同体融和。庄子的“无待”是以“有待”为前提的,即先肯定万事万物的相依相待,然后才能超拔出来。庄子的“齐物”也是以承认现实世界的“不齐”为前提的。庄子的智慧,就是启悟人们在真实的生活中,在“不齐”“有待”的世界中,接受现实,面对现实,调整身心,解脱烦恼,求得精神的超脱解放。庄子的相对主义也颇为人所诟病,其实那也是一种空灵的智慧。庄学不强调道是一切事物的源泉和原始,而肯定它是一切事物的整体活动。天下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待相关的,没有绝对的事物或宇宙中心。所以庄学反对唯我独尊,主张容忍各相对的价值系统的意义,决不抹煞他人、他物的生存空间,以使自己的生命从紧张、偏执中超脱出来。庄子要求人们不必执定于地籁、人籁,而要倾听那自然和谐、无声之声的“天籁”,以会悟生命的限制和有限时空、价值、知性、名言、识见及烦、畏的束缚,从而使生命的创造性爆发出来。庄子巧妙地指出人的孤独的生存处境,人与人、人与动物等等彼此间的隔绝和不理解,然后让你在生命的体验中消解隔膜,走出孤独,而达到与天地万物的同体融和。这是庄学最高的意境和最终的落脚点。而所谓“见独”(“见道”),只是层层解脱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最终还是要破除无量的执着,方能与道同体,超越生死的系缚。
老子之道与庄子之道略有区别,它是先天地生又在上帝之先,独立不改,周行不殆的。但老子之道也是道体与道用的整合,同样也是离用无体的。老子之道必然贯穿到自然、社会、人身与人心之中,贯穿到现实之中。对于老子之道的会悟,更必须破除有限心智的迷执和有限知识的遮蔽,破除物我的对峙、主客的分裂。道家的超越之道同样内在于现实世界、现实生活之中。不过它常常用否定、消解的智慧,破除迷惘、困惑,解放心灵,使你更有睿智地面对复杂的大千世界和不同的际遇、坎坷。所以真正的体道者,一定能用大智慧更好地生活着。道家的圣人、真人、至人、神人、天人的人格境界与儒家圣贤人格常常是相通互补的。山林与庙常、遗世独立与积极入世常常是互动的两面。因此,“道”与人生并不是隔截的,“道”就在人的生命与生活之中而并未悬搁起来。
第三,佛家。缘起论认为,人生与宇宙一切事像都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生,即各种条件和合而成,一切事像都是刹那生灭,永远变化(即“无常”),因而无实自体,无实自性,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即“无我”)。华严宗的根本原理是“相待互涵,圆融无碍”。其“理事无碍观”以诸法(现象)与真如(本体)炳然双融,理与事、事与事相待而有,交融互摄,相即相入,熔融无碍为主要内容。世间各种现象互为因果,相资相待,彼中有此,此中有彼,此即是彼,彼即是此,相即相入,处于“重重无尽”的联系之中,这叫“无尽缘起”。也就是说,一切现象是无限广大又互相包容,既有区分,又相互贯通为一个整体。整体与部分、同一与差别、生成与坏灭有着辨证的联结。“华严宗佛学乃是一套机体主义之哲学体系,预涵透彻分析,然却能尽超其一切限制与虚妄,盖旨在得证一切无上智慧,彰显一切差别世界,统摄一切完全整体,融合一切真际层面,悉化入无差别之法界总体,宛如天上奇观,回清倒影,反映于娑婆若全智慧海——而海印三昧,一时炳现!”[10]
天台宗“圆融三谛”说,认为众生的心通过圆融空、假、中三谛而把握一切现象的实相,也就是把握了真如。实相、真如有本体的意义。众生的一心与本体相通。空、假、中三谛互相融合,同时成立,每一谛皆同时兼具其他二谛。“空”是诸法当体即空,是抽象的真理层面;“假”是诸法由因缘生,因而是假有幻有,是具体的现象层面;“中”则不执着于空、假二边,而超越二边,同时又综合二边,以显中道佛性。此中抽象与具体融合为一。三谛中任何一谛并不孤立地成一领域,而是三谛互融,三重境界同时显现;因为它们同时为一心所化的三智所观照。于是,形成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谛互融境界。天台、华严学说充满了中国形上学的智慧。
禅宗标榜“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其“即心即佛”的思想,把现实界与超越界打通了。涅槃境界、成佛理想、彼岸世界,其实就在当下,就在现实之中。寓出世于世间,在现实中求得解脱,正是中国佛教的特点。所谓“运水搬柴,无非妙道”,“平常心是道”,都是此意。禅宗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以现实的人生置换虚幻的未来,创建了以现世的自我精神解脱为轴心的生命哲学,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关怀现世,接近并帮助人民,成为中国佛教的品格。马祖道一禅师说:“一切法皆是佛学,诸法即是解脱,解脱者即是真如。诸法不出于真如,行、住、坐、卧,悉是不思议用,不待时节。”可见形上本体与现象不二,佛心本性具足,道不在外。人们只要化解迷执,随顺自然,护持真我,则行住坐卧,无一不是真如,无一不是解脱。
反观儒释道三家,重心都在追求人生的理想境界,真善美合一的境界,都主张在现实生活中成就理想人格。与这一终极目标的达成相一致,其形上学的智慧,是周遍圆融、即体即用、即现象即本体、即刹那即永恒、 既超越又内在的。要之,他们都没有执定绝对完满、永恒不变的独立实体或逻辑的上帝,而是启发人们架设许多通向本体理境的桥梁,化神奇于平淡,寓平淡于神奇。
三、余论
西方实体主义学说无疑是人类哲学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吸取。本文的目的不是评价这一学说,而是企图说明,中国哲学的路数与西方前现代实体主义的路数很不相侔。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不妨说它是一种非实体主义的。中国哲学的原型观念中,中国儒释道三家的理论中,都有自己丰富的形上学或本体论思考,但它不是实体论式的。[11]中国哲学是一种机体主义的存在哲学、生命哲学、人生哲学,有它自己独到的形上睿智。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启导人们体悟人的本源的生存方式就是人与天地万物一体,而不是人与世界、本质与现象、主观与客观的分离和隔绝。天与人、体与用、心与物的和合是世界与人最根本的存在状态,只有从这一根本状态出发才能更好地会悟或寻求世界的本体。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承认世界是一个大化流行、无穷变化的世界,承认本体与现象、现象与现象、人与天地人我间充满着重重无尽的联系和相依相待的网络,人生存于这一永恒流动、相互关联的世界中,没有绝对至上、静止自立的“体”,那种“体”对于人生没有意义。世界存在的意义是随着人的生存而展开的,而人的存在决不是某种实体、某种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把关于形上本体的追溯与人生的现实活动和价值目标、理想人格与理想境界之实现结合起来,贯通形上与形下,贯通超越与内在,贯通理想与现实,最终围绕着“人”而展开,而启迪人们体验生活,提升境界,超越自我,解放心灵,爆发出创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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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五行”早在夏、商的时代就是一种重要的学说,决不是直到阴阳家邹衍才发明出来的。请参见栾调甫:《梁任公五行说的商榷》,《东方杂志》21卷15号。
[2]参见魏启鹏撰:《德行校释》,巴蜀书社1991年8月版,第177页。
[3]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2月版,第158页。
[4]例如,中医认为肝木是依靠肺金制约的,金衰不能制木则导致肝火旺,故在治疗时应以培土生金为主,使肺气宣通,以抑肝木。
[5]《黄帝内经》:“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又“黄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这里所说的“根”、“本”、“根本”,是说生命(生息)与阴阳之气是一回事,很重要,要注意护持,然并没有形上实体的意谓。
[6]成中英特别重视“气”包涵的动的功能、生命力及精神性等,见成氏《中国哲学范畴问题初探》,《中国哲学范畴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8月版,第77页。
[7]李约瑟:《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州学刊》,1992年第4期,郭之译。又,杜布斯()把“气”译为“matter-energy”(物质—能量);陈荣捷把“气”译成“material force”(物质力量),并提醒人们注意,在11世纪宋明儒家出现之前,“气”原初“指与血气相联的一种心理生理交融的力量”,因此应译为vital force或者vital power (生命力),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书》,第784页;牟复礼则把“气”译为“有生命力的精神”,见牟氏《中国的思想基础》,第60页。
[8]李存山:《气、实体与场有》,《场与有——中外哲学的比较与融通》(一),东方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125页。又请见李志林:《气论与传统思维方式》,学林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
[9]详见唐力权:《自由与自律之间:存在主义与当代新儒学的主体性观念》,《场与有——中外哲学的比较与融通》(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7月版,第13~15页。
[10]方东美:《华严宗之体系》,见上注第111页。
[11]另请参见郭齐勇《论传统形上学的基本特征》,《学术月刊》,1991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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