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宝舟,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部,上海 200433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2)03-0039-06
从哲学的意义上来看,交往是表征人在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对象性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及作为其产物的精神交往等社会关系总和的整体性范畴。个人在生产实践中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统一,不断通过交往确认自身的本质力量、审美旨趣和价值关怀在社会中的回应和反响。正是在交往中,人通过与他者的相互作用反观自身,并不断地调适自身,从而在交往中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然而,在商品化逻辑的冲击下,货币对日常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抽象为人与货币的关系,货币便由绝对的手段上升为绝对的目的,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样,对个人来说,交往是一种偶然的、外在的东西,它不是出于个人交往目的本身发生的自愿行为,而是一种在货币牵引下的、被迫的、仅仅作为满足个人实现追求货币目的的受制约的行为。货币成为现代社会的宗教信奉的世俗之神,在人们交往中显现出无限膨胀的力量,不断催生出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使个人交往成为一种异化的交往。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大工业和竞争的时代,“货币使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偶然的东西”①。在当今社会,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货币作为价值的最凝缩的符号形式越来越与它的物质实体内容相分裂,成为现代社会世俗化的精神景观,使得个人交往进一步地被货币符号所产生的幻象所渗透和笼罩。因此,从理论上阐明个人交往的偶然性的深刻内涵、货币与个人交往的偶然性的内在关系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消解个人交往的偶然性,对塑造个性、健全人格乃至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个人交往的偶然性表现
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从个人与交往行为本身的关系来说,表现为个人交往行为同个人自由意愿的分离,从而成为一种被迫的、不自主的行为。在交往中,个人把交往作为一种纯粹的手段而使之成为满足个人需求的功能性存在,个人在交往中失去本真的存在而丧失自身。从个人与社会交往形式的关系而言,表现为作为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社会交往形式成为不依赖于个人力量的异己的存在物。个人在社会交往形式面前表现为对社会规范的屈从和能动性的泯灭,成为强制所有个人交往必须遵循的规范逻辑,从而失去对现存社会交往形式的自觉批判与反思的能力。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而言,个人与自身的任何关系表现为在个人对其他人的关系中得到实现。诚如黑格尔对自我意识的分析那样,自我意识之所以是自在自为的,就在于它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在交往中个人总是按照自己所属的社会角色和自身所具有的尺度和关系来确立与他人交往的方式和路径。
第一,对个人来说,社会交往以异化形式存在着。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从交换和贸易来探讨人们的社会联系,并把交换和贸易看作是对人的本质的积极实现,提出了“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思想。马克思指出,国民经济学把社会看作一系列的相互交换及通过相互交换结合的现实运动,实则是“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的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②。这表明原本属人的本质的交往却让渡给了在人之外独立存在的履行交换职能的某一个或某一类中介,这个中介就是穆勒强调的交换和贸易,社会交往不是交往本身,而是异化为交换和贸易。由于交换或物物交换,作为在私有权范围内联合的社会的、类的行为和社会联系,导致个人私有化和社会化之间的内在矛盾,因而,这种社会交往对于个人来说是外部的、外化的、类的行为。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社会联系的异化形式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联系和社会交往作为人在实现自己本质过程中的创造物,与人的本质是同一的,体现的是每个人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享受和自己的财富。但是,在现实中,人却不是以真正的人的存在样式出场,而是呈现出非人的状态。所以“只要人不承认自己是人,因而不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并且“人自身异化了以及这个异化的人的社会是一幅描绘他的现实的社会联系,描绘他的真正的类生活的讽刺画”③。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体现为个人交往不是凭藉个人自身内在的某种东西,而是个人自身之外的某种东西,如金钱、财富、资本、地位、权威等为绝对依据,一旦个人不拥有这些外在东西的时候,交往就会远他而去,落得“门前冷落鞍马稀”的境遇。
第二,交往的需要和交往本身是以手段而不是以目的出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异化劳动时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的异化。由于劳动、劳动产品等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异己的关系,那么这一异己关系的发生就在于劳动、劳动产品有一个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主人。人与人的异化就表现为个人受他人的支配、制约、利用乃至强迫、压制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与人的异化是人与自身相对立时候的人与他人的相互对立。人与人的关系体现的是“丛林原则”,把他人看作是自己存在的手段,把自己也看作是他人存在的手段,彼此之间成为一种以邻为壑的关系。因此,个人与他人之间交往,同劳动一样成为一种维持个人自身生命活动的手段,而不是生命活动的目的本身。交往成为个人受制约的行为,而不是自觉自愿的行为。人们不是为交往本身而去交往,而是为了生活或生存不得已而去交往,为交往所困所累,乃至疲于奔命。因此,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体现的不是个人本身的本质,不是个人本身真正的本来面目,而是为了个人的某种目的,违背个人的真实意愿而显现出来的个人的一种非本真的状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④。也就是说,个人活动的自主性同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是一致的,相反,受制约的交往则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桎梏。在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另一方面个人的自主活动又受到有限的生产工具和有限交往的束缚,使个人的活动限于以物为媒介的受制约的交往之中,在这种交往中每个人不能作为真正的个人对它进行控制,从而失去自由,相反,每个人被设定在特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三,个人交往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受制约的交往。个人交往的受制约性不仅体现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地域空间的局限和阻碍上,或语言符号乃至文化习俗的差异所导致的隔阂上,还体现在个人交往发生和拓展的社会内在机制上。在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表现为一种意识到了的畜群式的本能,其交往是由共同需要和共同目的所决定的共同的交换。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与现存的共同体直接地联系在一起。共同体表现为主体,个人从属于共同体。自然分工转向社会分工以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导致国家这种共同体形式的出现。这种不依赖于个人、但通过交往形成的力量反过来决定和限制个人,成为某种异己的、在个人之外存在着的权力。在普遍的交换和交往的大工业社会,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定条件下的个人交往的“条件”归结为两点:“积累起来的劳动,或者说私有制,以及现实的劳动。如果两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⑤其一,积累起来的劳动发展了私有制,导致个人之间的对立,从而使生产力成为与个人相分离的特殊世界,这样生产力相对于个人来说,已经不再表现为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作为现代交往形式的私有制成为个人力量得以体现的载体;其二,积累起来的劳动表征为资本关系,同时也带来分工的日益精细和扩大,由此个人被置于相互联系的依赖关系之中。由于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一定的、极其片面的、机械般的现实劳动,那么个人多方面的需要的满足就越来越依赖于相互之间的交往。并且,分工越发达,积累就越增加,分工所包含的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分裂就越尖锐,个人在越来越依赖于个人的联合的同时,也越来越依赖于资本;其三,积累起来的劳动体现为人格化的资本,有着强烈的增殖和扩张欲望,交往被资本的扩张逻辑所设定。因此交往不是交往本身,而是服从于或服务于资本的扩张和增殖。个人之间交往关系为资本所设定,为物所设定。现实的劳动,不仅是资本积累的前提,而且是个人生命活动的手段。因而,个人交往是以积累起来的劳动和现实劳动的相互结合为条件的个人交往。
当然,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不是绝对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当货币代替血缘、身份、等级成为社会交往的内在机制,无疑是人在那个历史阶段上自主活动的结果,对人的个性发展、人的自由和创造能力的提升、人的交往广度和深度的开拓有着重要的社会历史意义。但是以货币作为社会交往机制和媒介,并没有带来人的彻底解放,相反,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化为物的关系,遮蔽了人自身的真实目的,成为个人交往的新的约束机制,这种交往形式对个人的活动而言成为外在的偶然的东西,交往及交往的需要是作为手段出现,个人也成为偶然的个人。
二 货币是个人交往偶然性生成的根源
马克思指出,在大工业和竞争中,“货币就是产生下述现象的根源:迄今为止的一切交往都只是在一定条件下个人的交往,而不是作为个人的个人的交往。”⑥也就是说,货币作为通约物的符号,最直接也最有效地把人自身的价值物质化和客观化,成为个人交往的目的性追求,交往本身却被放置在获得货币的手段之列,从而使交往本身和交往形式成为对个人来说的偶然的东西。在货币面前,个人交往是受制约的交往,货币成为个人交往偶然性现象生成的根源。
第一,货币作为个人之间互动的最高象征物,表现为一切社会关系的“黏合剂”,并以纯粹的抽象形式来体现纯粹的互动,把属人的本质目的的交往外化为人与货币的抽象关系,使货币成为可供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进行通约的“公分母”,把人性的交换关系转变为纯粹功能性的交换过程,从而催生了个人交往的偶然性。马克思指出,“在货币上共同体只是抽象,对于单个人来说只是外在的、偶然的东西;同时又只是作为孤立的单个人的个人满足需要的手段。”⑦在货币化的社会中,货币作为衡量社会经济价值和个体价值的标准渗透在个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之中。货币不仅把带有质的差别与形态迥异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甚至成为相互对立、距离遥远的社会分子的“黏合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事件,通过货币的流动逐次展开,从而把货币幻象成为一元化的存在,上升到本体论的地位。对个人来说,货币不仅是个人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对象之间以及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的牵线人,而且也是把个人与他人的存在联系起来的纽带,从而人与人关系中的内在维度、人与人之间的内在情感被人与货币之间的抽象关系所取代。马克思曾指出货币的这种特征,他说:“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⑧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社会关系都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⑨。戴维·弗里斯比在《现代性碎片》一书中指出,“货币不仅代表了被视作迷宫的社会内部的运动,它在交换中的功能还创造了构成经济迷宫的那些联系。所以说,货币是编织社会之网的蜘蛛。”⑩货币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加速了个体的人的社会化进程,然而它在加强与推动社会整合的同时,也把人们的生活世界给“殖民化”了。货币横亘在人与人之间,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使得人与货币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和直接。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中进一步指出,货币与权力同化更增强了货币作为社会关系的“黏合剂”的作用。他认为,货币作为一种专门的交换机制,借助资本主义所形成的经济体系,在促使企业之间的内部交往的同时,“也使非经济环境的交换,如私人家务与国家之间的交往,都通过货币的渠道。”(11)这样,国家机器由于依赖于以货币为轴心的经济体系,被迫适应货币的运行需求进行改组,使货币与权力同化,货币成为执行权力的权力,从而货币成为整个社会的内部体系的交换媒介,产生了驾驭所有社会关系的结构效应。
第二,货币作为个人的特征和本质力量的代表和化身,使货币从体现个人自身价值和人格特征的介质和手段上升为人的本质力量本身,从而货币从绝对的手段上升为绝对的目的。西美尔指出,“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货币象征着目的论序列的终点,并提供给他们以各种兴趣统一联合的一个尺度、一种抽象的高度、对生活细节的统合,以至于它竟然减少了人们在宗教中寻找满足的需要。”(12)货币成为绝对的目的在于它作为获取另一种价值的手段,能够把每一个特殊事物的价值具体化并显现出来,从而使自身不会被消融在其他事物的相对性之中。货币所具有的这种对具体事物实行超越的手段和职能,即货币成为一切价值相对性的化身,恰恰导致其他实体性的价值不可能具有同样的绝对性,使得货币成为唯一具有绝对性的东西。所以,货币作为最有力、最直接的符号就因为它是一切价值相对性的化身,从而货币获得了凌驾于一切的、高高在上的地位,使我们相信货币就是值得我们孜孜以求、全力侍奉的全能的神。如果说中世纪人们相信上帝能带来统一、平等、平安,把为上帝而活着作为信条的话,那么商品经济时代,货币代替上帝披上了目的形式的外衣成为世俗之神被顶礼膜拜。马克思批判蒲鲁东取消货币的主张时指出,货币的历史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而不是由君主的意志决定的。他指出,货币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最后形式。在货币取得一般等价物的形式之后,个人的活动及其活动的结果——产品,即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才能实现其活动及结果对满足自身的需要,才能通过这种物的形式取得和表明自己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存在。因此,个人把自身作为人的特征和本质力量寄托在货币身上,不是孤立的脱离现实社会关系的、简单的心理扩展的精神过程,相反,恰恰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的关于货币的绝对手段和绝对目的的辩证法在人的精神意识中的一种观照而已。个人力量越来越渺小,而货币的力量由于具有社会属性而无限膨胀,货币成为个人的特征和本质力量,“货币的力量多大,我的力量就多大。货币的特性就是我的——货币占有者的——特性和本质力”(13)。于是,人们信赖的是货币,而不是人本身。每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利,就在于他是货币的所有者。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14)。正因为如此,个人交往所体现的不是个人本身的东西,而是体现为个人本身之外的货币,货币的有无决定着一个人交往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货币是个人能从别人那里取得商品的最强有力的“社会的抵押品”,它赋予个人对劳动、享乐、幸福,乃至社会关系等的普遍支配的特权,当货币成为主体时社会交往成为冰冷的理性计算。这是货币造成个人交往偶然性的社会现实基础。马克思指出,货币“正是劳动(从而交换价值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的一般性即社会性的对象化,使劳动的产品成为交换价值,赋予商品以货币的属性,而这种属性又意味着有一个独立存在于商品之外的货币主体”(15)。由于货币充当了把观念世界、愿望世界转化成生活、转换成现实存在的中介而赢得了作为具有真正创造力的万能的地位,货币成为人的劳动、人的交往与人的本质异化的东西,成为支配着人的意识和人的行为的社会力量。个人不是离群索居的孤立的“鲁滨逊”式的个人,而是受制于一定社会关系的现实中的个人。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是社会的劳动和社会的存在。这样,“在货币(交换价值)上,个人的对象化不是个人在其自然规定性上的对象化,而是个人在一种社会规定(关系)上的对象化,同时这种规定对个人来说又是外在的”(16),原有的社会交往关系不再以无形的存在与个人对立,而是作为有形的存在即货币与人的对立。所以,尽管对货币的欲望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普遍性,但是把货币作为绝对的手段上升为绝对的目的,只能存在于具备了特定的社会规定性的特殊阶段上和特殊时代里。马克思指出,“在利己的需要的统治下,人只有使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活动处于异己本质的支配之下,使其具有异己本质——金钱——的作用,才能实际进行活动,才能实际生产出物品”(17)。这样,作为产品的产品与作为交换价值的产品之间的内在矛盾造就了货币的先验权力。尤其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社会性的空前呈现,货币的权力渗透进社会的各个层面上来,使得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都转换成货币,为货币所主宰。货币作为人的最高目的,转化为人开展各种活动的原动力,成为浸润在人的身体里的“幽灵”,赋予人以货币的宿命。
三 个人交往的偶然性的消解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由于对货币本质及其功能正确认识的缺位,导致诚信危机、人情冷漠、以邻为壑、权钱交易等个人交往的偶然性现象依然存在。这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但货币作为个人交往的偶然性生成的催化剂,并非是货币本身的过错。从历史的层面来看,货币改变了由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所建构的人与人之间的地方性交往和简单交往的状态,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交往,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促进了世界历史性普遍交往的形成,实现了人的局部解放和个人生存意志、生存价值的确认和张扬。因此,消解货币所带来的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不是简单粗暴地去消灭货币,而是要尊重劳动,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个人正确的货币价值观。
第一,尊重劳动,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从物质基础上消解个人交往的偶然性。一方面,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深层次根源在于对劳动的认同和肯定。马克思指出,“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18)交换价值是对象化在商品使用价值中的无差别的社会劳动量,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付出与消耗,因而各种商品才能够进行衡量和比较。马克思指出,“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19)可见,货币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神,唯有通过劳动获得的货币才能为社会所承认。另一方面,货币作为一般财富的物质代表,必须表现为财富的生产,货币不可能使自身增殖。马克思指出,“如果没有其他财富的积累,货币本身会按它积累的程度而丧失它的价值……货币的独立性只是一种假象”(20)。而财富的生产必须表现为个人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的结果。也就是说,货币所表征的社会财富,是同生产力相适应的交往关系的结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偶然的个人交往不可能持续下去。马克思揭示了交往关系和交往形式在人所经历的对人的依附阶段、对物的依附阶段和人的自由个性发展阶段所受到的生产力的重要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把个人从血缘、宗法关系中解放出来,建构出适应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社会关系。同样,生产力的发展会推动人们走出货币幻象,冲破物的束缚,为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发展本质创造条件。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具有现代意义的货币伦理环境,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是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反思和批判。它既要运用经济杠杆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又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规范货币占有的路径、机制和方式,对违法占有货币的行为进行审查、打击乃至取缔,保护货币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营造尊重个人的平等、互助、团结协作的良好的社会关系氛围,从而防止拜金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引导和规范个人的交往行为,消解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个人交往的偶然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从人与人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上设定了有效地克服货币至上、金钱万能的内在机制基础,从而为消除个人交往的偶然性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的思想、道德和伦理等人格素质的各层面的规定和要求,能够确立一种崭新的、体现时代精神的人的精神风貌,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走出货币的束缚和困扰提供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社会文化氛围的支撑。尤其是虚拟经济中的新货币形态、电子商务中新的信用工具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经济交换方式,也对传统的社会交往形式带来革命性变革。这更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形成新的货币伦理观念和相应的社会信誉体制机制来保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辩证看待货币在个人交往中的作用,引导个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由于社会关系的物化,货币成为能从别人那里取得商品的“社会的抵押品”。“货币所以是这种抵押品,只是由于它具有社会的(象征性的)属性;货币所以能拥有社会的属性,只是因为各个人让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作为对象同他们自己相异化。”(21)表面看来,个人的交往似乎拥有货币便拥有了畅行无阻的“通行证”。其实,货币与个人所要追求和实现的特定目的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内在的联系,它不过是获得这些目的的辅助性工具而已。因为“人是一种‘制造工具’的动物,货币或许是这个事实的最清楚的表达和展示,然而,这个事实本身又与人是一种‘目的性’动物这一事实联系在一起。”(22)因此,从本质上讲,货币尽管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但是它并不能代替社会关系,它只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建构社会关系的一个工具;尽管货币是一个人能力的体现,但是它并不能等同于一个人的能力,只是在人的能力序列的整体作用下生成的结果。货币的存在不是由货币自身来单纯设定的,货币在经济活动中发挥流通、交换作用的程度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是一致的。由此,货币在个人交往中发挥作用的路径、方式和程度也是与制度、习俗、观念世界、社会环境和人的价值观的发展状况相一致的。货币力量产生的基础在于人本身的力量,而不是人的力量产生于货币的魔力。即使是在商品交换领域也是如此。马克思指出:“在货币转化为商品或者商品转化为货币时,价值只是改变自己的形式,但既不改变自己的实体(对象化劳动),也不改变自己的量,即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23)交换价值作为对象化劳动,其实只是劳动能力的对象化活动。所以,在社会交往中货币发生作用的深层根基是建立在人的劳动能力基础上的对象化活动。毕竟货币是人的实践活动中的创造物,人是货币的主人。无论货币的魔力强大到何种程度,都不过是人类实现交换、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而已。
注释:
①④⑤⑥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27页;第130页;第127页;第127页;第275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25页;第25页。
⑦(14)(15)(16)(20)(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78页;第106页;第118页;第178-179页;第188页;第110页。
⑧(18)(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93页;第73页;第75页。
⑩戴维·弗里斯比:《现代性碎片》,卢晖临、周怡、李林艳译,商务印书馆,2003,第116页。
(11)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第227页。
(12)(22)参见西美尔:《货币哲学》,陈戎女、耿开君、文聘元译,华夏出版社,2002,第107页;第140页。
(13)(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361页;第19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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