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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2021-06-28  本文已影响 459人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欢迎阅读。更多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请关注心得体会栏目!

  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一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在此前后,我们常州市在企退役军官的中心学习组和学习骨干,两次近百人次,认真学习上述习主席的重要指示和宪法。经过研讨,对依宪维权,得出以下八条共识,现向各级领导汇报,并作为建设性的意见提出,如有不当之处,也请批评指正。

  关于依宪维权的几点认识: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在企退役军官忠诚于宪法,要做到“非宪勿作,唯宪是从”。在维权活动中,坚持依宪维权,站上维权的法律制高点。

  二、宪法第33条是我们维权的宪法依据。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企退役军官,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一样,都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都一样以青春献国防,尽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根据宪法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军衔条例》以及法律授权的一系列中央文件,具体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身份和待遇。这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障。

  三、宪法第41条是我们依法上访、申诉、控告的宪法依据。

  在企业改革中,由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向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申诉、控告,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完全合法合理,受法律保护。而20多年来,人社部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背此项宪法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建议,又不负责处理,还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压,涉嫌报复,形成严重的违宪事件。根据四中全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的要求,必须严肃对待,从速处理。

  四、在这起违宪事件中,周永康是罪魁祸首。

  宪法第一条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在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企转组组长(后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此条宪法,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思维,制定了中办发电[20xx]31号、企转组[20xx]1号、[20xx]2号、[20xx]1号等违宪、违法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要求在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中,彻底清算,消除影响。为此要求:(1)仃止执行上述一系列错误文件;(2)对上述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依法予以撤销;(3)要求对今年9月22日,北京警方打压进京诉讼代表事件作出处理,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依宪行政,势在必行。

  今年5月27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上,马凯副总理布置工作时又提出: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解困维稳”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产物,“解困”背离法律,“维稳”侵犯人权。这与四中全会精神格格不入,与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政治觉醒的形势很不相称,所以纠正这一错误势在必行,要依宪、依法纠错,改正得越快越好。

  六、依宪执政,专政手段不可乱用。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权骨干和群众,仍在进行监控和打压。如对上访群众进行劝访、限访、压访、截访,有时动用警力,大打出手。把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当作“挑头人”列入黑名单,监视行动、监听电话、有时以请去“喝茶”、“被旅游”等手段,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前几年还以维稳为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加以迫害。(一些代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关押、搜身、抄家,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等),这些都已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以及公民的人身、住宅、通信、申诉等权利。严重触犯了宪法35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等条款。应当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自省、自律、自纠,从速改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头,有关领导机关,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

  七、“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企退役军官的问题,完全是由各级政府有法不依,违法行政,逃避法定义务所造成的一件历史冤案,既是政策性问题,又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处理?请求中央从速决策。无非两种可能:

  1、各级政府主动纠错。由各级领导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依宪、依法纠正错误,公正解决。

  2、走法律程序。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八、我们坚决相信和依靠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继续发挥正能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法治的春天,争取维权的最后胜利。

  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

  最近物业公司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

  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三、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四、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努力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体员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体员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员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活动

  我们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员工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班组活动,党小组活动,专题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员工要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物业的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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