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一主线。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公平为基、和谐至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作者:乐益民
(一)以“两高”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重点是:制定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品牌技工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评估激励退出机制,再建1~2家省级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大型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金蓝领”国外培训工程,选派百名高技能人才赴德国等地培训;评选表彰“钱江技能大奖”10名、首席技师50名、省级技术能手300名。实施省151人才工程,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进计划,遴选第三批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启动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选派500名金融、物流、旅游、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赴国(境)外培训,赴上海、香港招聘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二是抓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配合省委组织部选拔第三批省特级专家。组织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举办第三届中国博士后人才与科技项目浙江洽谈会,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家。举办30期高级研修班,争取全年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5万人次。三是抓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组织百家民营企业赴美国开展人才资本对接,办好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海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网上交流大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行等活动。赴海外慰问招揽留学人员,组团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留学人员交流大会,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引进联络站,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1~2家。加快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局省合作优势,启动海外引智“双百计划”,举办浙洽会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对接、“长三角”地区外籍专家供需见面会,全年聘请国(境)外专家2,5万人次,实施计划内引智项目500项。实施新一轮“百村引智示范”项目,新建省级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3-5个。四是抓好人才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浙江省专家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行”系列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人才发展报告,探索建立人才紧缺指数发布制度。加快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
(二)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力争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帮助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8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一是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各项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金融政策,推进“贷、免、扶、补”,探索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加强职业培训等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全面实施培训费用直补企业。探索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重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岗职工、退役士兵三类人员培训,争取全年培训劳动力55万人。二是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定期举办公益性毕业生就业招聘专场,新建200家见习基地,组织1万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开发2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创业型城市创建力度,完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孵化基地、创业园建设,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自主创业之路。三是进一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开展新一轮“12345”帮扶活动,全省建立100个技工人才输送基地,组织200次跨省劳务对接,举办3000场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发布400万条企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培训50万名技能人才。四是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推进农村社区(村)基层平台建设工程,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公关服务能力,争取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基本覆盖所有农村社区(村)。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各项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实行“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实施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就业失业数据科学性。五是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实施意见,创新完善扶持政策,重点发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等服务业态,培育一批专业市场和品牌企业。建立家庭服务业信息平台,健全行业标准和自律机制,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以扩面提待、完善制度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今年重点是:鼓励和引导45周岁以下中青年缴费参保,着重抓好45-59周岁人群参保缴费工作,力争到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参保率超过90%,45-59周岁人员参保率达到95%。探索建立高龄老人待遇补贴制度。加强信息比对和重点核查,继续抓好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完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规范经办流程,统筹协调、加大力度,争取年底前所有地市实现市域范围内医保“一卡通”,70%以上的市实现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拓展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逐步推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其他业务领域的应用,争取早日实现“全省通用”、“一卡多用”。加强运维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三是确保完成社会保险扩面任务。争取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万人;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万,参保率超过95%,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新增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0万、40万和30万。四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各类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整合,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进一步规范参保范围对象、缴费基数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统筹项目等政策。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流动转移接续政策,探索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政策,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发展。五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从2011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左右。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同步调整。把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彻底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相关人群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提高封顶线、调整起付线、减少共付段、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实施门诊统筹等政策。建立失业保险待遇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实时调整机制。六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基金监督和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网络,加强运行预警、信息披露和内控机制建设,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加快信息化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努力实现业务经办到哪里、信息化建到哪里。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算。
(四)以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为重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贯彻国家公务员局将要出台的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省公务员转任、回避、聘任制、试用期、责任追究等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审批,切实解决参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遗留问题。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司法系统警员职务套改,积极推进宁波象山县工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试点。二是精心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组织实施2011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零差错”。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加大竞争上岗和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力度。三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奖励。出台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完善网络学堂和学分制管理,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强化公务员考核、管理和约束,选择若干县(市、区)开展公务员平时号核、量化考核、分层分类考核试点。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以实施绩效工资和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人轨运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聘用制度全覆盖,探索建立符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强化监管、严格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十六字方针,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合理调控地区和部门间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研究解决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利用最低工资标准规避法律责任等问题,促进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合理较快增长。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积极推进社会化人才评价。制定图书资料、档案、交通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探索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完善高评委专家库,组织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评审。加强人事考试机构建设,严密组织各类资格考试,确保万无一失。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四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改进和完善接收安置办法,认真落实中央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以实施自主择业政策10周年为契机,推进自主择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各项解困和稳定政策,突出重点人、重点地区,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发布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和区域范围内劳动关系变动状况,建立劳动关系动态预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政府考核机制。二是提高两个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行简易合同文本,继续实施“彩虹计划”,争取小企业劳动合同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80%。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三方机制及时介入、有效协调的途径和方法,避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入开展“春雷、春苗、春雨”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保险、违法超时加班等行为,探索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实施“两金一卡”制度,出台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落实各级政府防范处置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实体化和信息平台建设,争取60%的县(市、区)提供基本咨询服务。四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案件处理质量查评,确保全年结案率超过92%。加强劳动仲裁基础建设,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争取县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实现全覆盖,90%的乡镇(街道)建立调解委员会,60%规模以上企业和较大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人事争议调处“结对帮扶”活动,指导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年”活动,力争化解率达到90%以上。本文来自《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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