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认为这些商标注册损害了他的姓名权,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乔丹的注册商标。
2、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词“乔丹”、“乔丹”与申请人的姓名“迈克尔乔丹”及其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不同。
3、而且“乔丹”是英美常见姓氏,很难识别这个姓氏与申请人姓名的自然对应关系。
4、商标评审委员会还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构成误导公众、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等情形。
5、如《商标法》所述,损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公共秩序。
6、不同意起诉迈克尔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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