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飞一共有三个妻子 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
2、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
3、第二个女人只是一段风流韵事的传奇,事见《金佗稡编》卷9《遗事》。
4、岳飞的第三个女人便是与他“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李娃。
5、 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
6、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7、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一声不吭。
8、直到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
9、 不过,岳飞对李娃严加限制,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
10、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率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苦度日月。
11、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监管人处呈身。
12、在这样的境遇中,李娃都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令世人敬仰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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