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和要求,5月29日,局机关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了动员部署,局党组书记揭润年还上了专题党课。按照《方案》的要求和安排今天,我上一次党课,主要是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与同志们围绕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跟大家交流、共勉。
一、关于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认识问题
“三严三实”是20××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就推进作风建设首次提出来的。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此后,他多次阐述这个重要思想,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道德修养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关于“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习总书记对此作了深刻阐述。“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为什么强调“三严三实”并开展这一专题教育?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不认为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重大成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疾风厉势,查处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已经超过100个。同时,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四风”、树“新风”,我们干部的作风显著改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在,广大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形成常态化常抓不懈、保持长效。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有的放矢地指出: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常抓细抓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推进作风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党狠抓自身建设的坚强意志,切实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日益形成。
总而言之,这次中央在全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是我们共产党人抓自身建设常态化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有利于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我们党健康肌体、巩固政权、继续前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二、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与此同时,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也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对我们的工作关注之高前所未有,对我们的期盼之深前所未有,对我们的要求之严也前所未有。因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才能更好地解决自身存在的与新形势新情况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持续推进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严以修身,要坚定信念。理想信念是什么?理想是旗帜、是方向,信念是动力。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具体到工作中,就是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是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反腐败“自黑论”、“过头论”、“影响经济论”、“拐点论”等观点,这事实上是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彻彻底底的错误判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重干扰。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最讲规矩守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立场问题上,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有任何含糊。二是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反腐败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全国来看,20××年处分党员干部18.2万人,20××年上升到23.2万人;从我市来看,20××年处分党员干部155人,20××年上升到193人,这说明腐败存量还很大,减少腐败存量的任务艰巨。同时,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也很艰巨。今年前5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95件、处理10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65人;我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这说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干部仍然存在。因此,正风反腐还远没到鸣金收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上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三是必须在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全覆盖”,严肃查处了100余名省部级领导干部。我们市也查处县级干部达25人。今后还会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第二,严以用权,要秉公执纪。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任,手中也有一定权力,但是,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有权不能任性。如果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秉公执纪。当前,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过程中的确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无视纪律规定,泄露信访件内容,为被调查对象打探说情、通风报信,帮助出谋划策,逃避追究;有的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避重就轻;有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腐败分子进行“选择性查处”;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利用职权,随意打击报复、泄私愤;甚至有的利用职权,借查办案件之机敲诈勒索、谋取私利,等等。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一些滥用公权,谋取私利的纪检监察干部,给我们纪检监察队伍带来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自己也滑向犯罪的深渊。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警醒。因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秉公执纪。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讲规矩不讲情面、讲党性不论私情,绝不能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要依纪依规执纪,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重证据、讲程序,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处都符合制度规定,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第三,严以律己,要遵规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夯实道德底线,不触碰“高压线”。现在是自媒体时代,监督无处不在,人人面前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人人都有话语权,一段录像、一张照片、一个微博,几秒钟就传到网上了,经过好事者的炒作,也会迅速传播开来。特别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举一动,大家都在用“聚光灯”、“放大镜”来看。因此,我们无论是在工作或生活中,一定要严以律己,谨言慎行,谨慎用权,洁身自好,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不要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口无遮拦、无所顾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央视主持人老毕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做不到谨言慎行,出事可能就是早晚的事。
第四,谋事要实,要实事求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多次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强调的十五字要求:“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正是对我们谋事要实的最好注解。我们要谋事,一方面要把握规律,做到情况明。这是根本之实,这个不实,干得越多错得越多。第一粒纽扣扣不准了,下面全错。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情况明,善于发现和把握规律。实践证明,凡是注重发现规律、把握规律,工作推进起来就快、质量就好;反之,就会事倍功半、事与愿违。我们作为派驻纪检组在履行职责中,既要把握驻在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情况,也要把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廉政情况,同时还要全面深入了解掌握驻在单位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情况,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另一方面,要一抓到底、做到工作实。对工作,就要拿出拼劲和韧劲,一抓到底、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比如,查办案件工作,如果我们只是浮在问题线索的面上,草草了结,不对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就难以把问题的原委搞清楚。查办案件是如此,作风建设也是如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都应如此,不搞浅尝辄止、不搞一阵风,而是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第五,创业要实,要担当负责。一方面,要有责任担当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有任何懈怠、渎职,不能在岗位上平平庸庸,碌碌无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连钟都不撞。在责任担当这方面,我感觉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我们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就是长期零报告,虽然没有收到举报信件和接受群众的投诉,但并不一定就说明没有问题,还是工作没有沉下去;虽然也查办了一些案件,但也是市纪委交办或转办的其他部门和地方的。这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派驻机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对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思考不多、谋划不足,对待工作存在着被动应付。另一方面,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在工作一定要多想办法,多出实招。现在存在着对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想法不多、办法更少,习惯于按老程序走、按旧套路办,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多想想一些管用的招,切实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六,做人要实,要胸襟坦荡。一要光明磊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讲实话。古代官衙大堂上悬挂“正大光明”匾额,就是为官者对黎民百姓的承诺。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涵养坦荡君子之风,有坦荡的胸怀、开阔的胸襟,真诚对待组织、真诚对待同志、真诚对待群众,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有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二要公道正派。公道才能成事,正派才能服众。作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坚持原则,不因私情弃公道,不拿原则做交易,还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违反原则、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要旗帜鲜明反对,理直气壮抵制,不当“老好人”。三要诚实守信。要把讲诚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不投机取巧、不弄虚作假,对组织忠诚、对群众赤诚、对同志真诚,以诚待人、以信立身,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特别是对群众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落实、认真践行,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去年,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双向承诺制”,就是要求我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的诉求要作出承诺,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有所回应。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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