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119”消防日宣传重点工作的通知》(公消--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筑平安”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11月6日-11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包括启动仪式、“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和《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三项活动。
1、启动仪式。时间:11月6日上午9时;地点:民族广场;参加人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0人、县消防大队官兵20人、消防志愿者50人、学生50人、单位员工(高层建筑)50人。
2、“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在民族广场设立宣传点,由消防志愿者向市民免费发放“传递平安·祝福万家”明信片,发动市民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通过明信片在父母、亲人、老师、同学、好友等之间开展传递签名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3、《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消防志愿者等人员通过开展《规定》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贯《规定》的目的、意义和重要内容,努力提高民众的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各高层建筑业主单位要在明显位置悬挂不少于1条的宣传标语。
(二)开展灭火实战演习
11月7日下午3:00时,在位于人员流动大的解放大道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开展一次大型消防灭火实战演习,公安交警、巡警和医疗、相关单位职工参加,并组织位于县城的单位职工观摩,提高单位职工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强化119、110、120协同作战能力。
(三)举办消防文艺晚会
11月8日晚上7时至9时,在民族广场举办消防文艺晚会,组织学生、干部、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观看,邀请县领导讲话,寓教于乐,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履行使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一),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查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增强党委、政府和广大市民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理解、支持和关注。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各乡镇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50份(于11月15日前将问卷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发动组织企业员工、学校学生、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消防宣传工作之中,通过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活动,使他们普遍接受一次消防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119”宣传活动,在街道、单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乡镇在主要街道悬挂标语不少于2条,县政府各部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1条。
(三)严密组织,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分析辖区、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改进和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要注意培养典型,收集、掌握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电话:-------,传真:-------)报告,以便推广经验,指导全县消防活动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关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请通过--党政网以电子邮件上报消防大队或传真至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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