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极其迅猛的发展和进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在政策性农险补贴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的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是中国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农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关系到中国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国际地位。但是,近几年来中国在农业发展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中国从事农业的人数正在大幅度的减少,使得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人手严重不足,这就极大地阻碍了中国整个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尽快的改变这一现状,中国相关部门针对目前中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提出了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补贴,进而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农业活动。文章就目前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现存矛盾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矛盾进行了政治经济学方面的思考,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策补贴;农业保险;供需矛盾;政治经济学
一、引言
中国农业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严重地阻碍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步伐,为了更好的提高中国农民从事农业行业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人们从事农业行业,中国在近几年来已经提出了许多优惠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已经成为了目前中国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尽管这些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已经被应用到了实践中,但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方面却始终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例如,中国许多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并不能享受到农业保险补贴的优惠政策,这就大大的降低了当地农民从事农业活动的积极性。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现状,中国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治经济学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且确保所有的农民都可以享受农业保险补贴这一优惠政策。由于受中国商业性经营方式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政策不仅缺乏实际的有效需求,同时也严重缺乏有效的供给,最终导致中国农业市场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现象。
二、中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存在的供需矛盾
近年来中国相关政府在平衡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供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并且也取得了一系列比较显著的成就,但中国农业市场到目前为止始终存在着农业保险补贴供需矛盾的主要问题。1.农业保险补贴的价格比较高。完成中国农业保险补贴供需存在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补贴的价格比较高。众所周知的是,农业保险价格指的就是农业保险费率,这种保险费率主要包括两种基本的类型,即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另外,在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许多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都会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发展步伐。而农业保险风险大部分主要来源于人类所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的风险非常大,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并且造成的损失也比较严重,这就导致了农业保险的损失率比较高。另外,农业保险的损失率不仅仅非常高,它的费用率也非常高。由于许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人们的生活水平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交通不够便利,进而导致农业保险的业务比较分散,这就给农业管理以及经营带来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农业发展受季节性影响比较严重,季节性这一影响因素使得许多农业业务在时间上比较集中,而在地域方面又比较分散,这就导致了农业活动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农业保险的高价格也抑制了农业保险的需求。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也使得许多保险公司不愿意涉足农业保险这一工作领域。2.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比较低。由于受中国经济发展政策的影响,中国各个地区的贫富差距比较大,许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极其缓慢,人们的生活水平比较低,甚至有一些农村地区的人们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得到保障。而由于农业保险补贴价格比较贵,许多农村地区的人们并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农业保险补贴。另外,农业保险补贴的风险比较大,人们即使购买了农业保险补贴也不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即使有部分农村可以支付农业保险补贴,他们也不愿意花费资金去购买农业保险补贴。3.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在所有的保险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而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也严重的阻碍了整个农业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例如,许多农民在选择农业保险补贴的过程中存在着选择不合理的问题,他们不能根据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农业保险补贴种类。另外,在购买农业保险补贴的时候,购买双方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道德风险,但是,在中国现阶段,许多人们却不具备这一优良的品质,这就给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带来了许多的困难。严重的逆选择以及道德风险,不仅仅大大的弱化了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以及约束机制,同时也弱化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及有效对策
促进农业保险补贴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民以及政府都扮演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应该鼓励所有的农民积极购买农业保险,鼓励所有农业保险公司合理的经营并且管理,政府还应该尽可能的根据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补贴的优惠政策。1.尽可能的避免农业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在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风险以及经济风险是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因此,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农业自然风险以及经济风险,加快中国农业发展的步伐,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例如,政府应该首先准确地了解并且掌握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农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应该尽可能地结合农民的需求尽快的建立一个多层次的保险与风险分担以及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农业保险风险的防范机制,并且尽快将这一机制应用到实际中。另外,在避免农业经济风险以及自然风险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地学习并且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积极地引入先进国家优秀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在对产品以及地区进行选择的时候,应该积极的鼓励各个农业保险机构参与,并且将合作保险作为核心,然后,政府可以提出一些优惠政策作为对活动的支持。最后,还应该尽快的建立健全将强制性的保险与自愿性的保险进行有效的结合,农业保险与自然灾害救济相互结合的农业风险补贴管理机制。2.纠正农业保险的外部性。对于农业保险而言,它具有一定的正外部性,但是,这一特性不仅仅具有一定的优点,它也有一定的弊端,因此,必须要尽可能地纠正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例如,对于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而言,从短期来看,它对于整个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农业保险获得的利益也比较多,但是,却需要政府建立相对应的财政补贴制度,并且对外部的照应进行一定程度的内在化。因此,政府在进行补贴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效率选择能够向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补贴。但是,不管选择何种形式的经济补贴,都应该注意经济补贴的幅度必须要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即经济补贴的幅度应该与农业保险的外部成本是相同的,这种补贴方式可以更好地抵消正外部性对农业保险的影响。中国相关部门也可以尽快地提出并且实施一些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计划,或者政府可以以不同的出资方式建立一定的准备基金,进而可以更好的对农业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3.提供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为了更好地促进整个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要提供一定的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主要指的就是准公共物品,它是介于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产品。对于农业保险而言,它指的就是一种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例如,当农民在购买了农业保险之后,如果他们所购买的保险遭受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风险损失,这时候农民就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偿。但是,尽管如此,由于农业风险主要是许多自然灾害所引起的,而这些风险不能由农民个体进行控制,因此,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政府必须要采取相对应的解决对策,利用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来保护农民的利益,并且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对于农业保险而言,中国政府部门必须要尽快的采取政府进行财政补贴和推动商业化运行的管理和经营方式。4.解决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中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严重的阻碍了中国整个农业保险的发展进程,因此,为了尽快的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尽快的解决农业保险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众所周知的是,农民与农业保险公司是保险交易的双方,而与保险相比较,农民处于信息优势的位置,农民对于农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具有一定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却得不到农业发展的详细信息,这就导致保险公司对一些意外事故不能准确地进行预测和掌握,并且不能对灾害进行一定的评估和补偿,进而使得农民得不到相对应的经济补偿。为了尽快地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以建立一定的再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是一种合理并且有效得风险分散机制。另外,政府还应该尽快地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并且由政府分担再保险的所有责任,或者也可以委托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来承担这一责任,然后对不同种类的保险进行相对应的分保比例,确定保险公司经营的重点和难点,进而不断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政府还应该不断地加大对于所有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监督力度,定期派遣监督小组到这些农业保险公司进行检查和监督,进而不断地提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及政策建议
1.转变经营理念。首先,线上化。借助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背景,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向线上化发展。其次,综合金融化。国家现在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综合金融,如果能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相联系,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联合地方政府成立产业基金,切实为当地的农户谋取福利。还可以将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视为增加个人信用的手段。第三,差异化。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的地质状况和自然条件都不尽相同。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不能缺少当地政府的配合,各地区的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三方应该联动起来,因地制宜,细化本地区现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政策。如:西部地区可以实施覆盖农业基础风险,可以给予全额或大额补贴,减少农户投入,保障保费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也可以结合减免当地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增值税的方式来促进当地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高,政府管理方式灵活,可以动用的财政资金较多,保险市场发展较快,农业生产技术性强,可以考虑采用政府、保险公司和农业互助组织三方联合组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模式,保险产品也可以设置的相对复杂,三方联合组织保险也可以三方共同承担损失。这样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会加强,且可以作为试点地区供其他地区借鉴。2.转变发展模式。农业保险始终是一种商业产品,就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来看,最终还是要把市场能管的尽量交给市场去自发运行,在制度设计上要考虑给财政减负,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如果政策性农业保险一直靠财政补贴运行,总有无以为继的一天。如何让补贴更长效更具有可持续性,转变现有依赖财政的发展模式,是政策性保险制度新的发展方向。同时,借鉴马克思的农业基础理论,应该变单个农户投保为多人联合投保,甚至可以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厘定费率,这种从制度上扩大农业生产和农险投保规模的转变,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构造了农业大生产的条件,减弱市场失灵的程度,将市场可以处理的交给市场经济去处理。做好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渐还原为商业保险的准备。3.进行适度强制。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不仅关系到农户个人的利益,还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行政手段或立法,在某种程度上强制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也是有必要的。同时利用多人投保的大数量可以有效分担风险,也符合保险的原理,有效地分散农民的损失,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与率也有助于保险公司通过精算等形式适当从中获利,有利于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技术发展。另外,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同于商业性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于其部分依靠财政补贴,所以具有一定的政策性质。但由于中国在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利用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这一社会性投入,用商业保险的手段去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模式可能导致部分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获利相对于正常商业保险水平来说偏高,供给方的额外获利挤占了本来最应该从中得到补贴的农户的福利,所以政府部门应考虑对此进行调节,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回归其“政策性”本位,不完全以获利为目的。4.促进良性竞争。目前,政府部门选定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商是通过几年一次招标来选定的。一般的评定指标包括保险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承保能力、理赔及服务经验以及保险方案来确定,承保公司一旦确定则几年不会变动,且组成共保体的情况下共保体中的保险公司按照各自负责的区域来提供保险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导致各保险公司间基本不存在竞争,导致服务质量无法提升。如果要切实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一定要以制度为手段,改良招标的方式和频率,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实施动态监控,建立良好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机制,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在竞争中逐步完善起来。另外,对于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应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地区,则应减轻市级县级财政支出,改为中央提供更大程度的补贴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贴。同时,通过制度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和补贴力度做出更明确的界定,也可以有效防止政府接受无限连带责任,把市场该做的交给市场处理。采用分级补贴有利于将标准和额度逐步细化,避免一刀切地实施农业保险。5.加强资金监管。要从资金源头、资金流通和资金使用三方面进行监管。源头上,为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推广,各地银保监会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部门,对各级政府关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定期监管,督促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杜绝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到帐的拖延现象,严禁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挪作它用;资金流通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该定期抽查,遏制保险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农业保险政府补贴资金的情况。财政部门应要求各区县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按月、季、年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保险单、保费汇总表及其他的相关材料,对其审核并汇总,并将单据留存以备核查,财政部门以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送交的单据为依据,及时向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资金使用方面,需联合各级银行需要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每一笔资金切实用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中来,减少中间无谓的耗损。
综合上述研究分析可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对于促进中国整个农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必须要不断地提高对于农业保险补贴的重视程度,尽快地发现农业保险补贴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及时采取相对应的解决对策。文章希望通过研究,给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和补贴方式建言献策,因时制宜,全力促进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与成熟。
作者:刘宸希 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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