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介绍了近年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总体情况和承保理赔相关情况,分析了广西农业保险赔付水平与全国平均赔付水平的差距,并结合实际从多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广西;农业;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9年10月,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印发经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保险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2020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到2022年乃至2030年的任务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为今后广西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方向。由此可以看出,从中央到地方都特别强调,农业保险要让农民得实惠。可见,农民从农业保险中获得赔偿已上升到政策高度。广西农业保险近年来的发展成效显著,保险金额、保费规模、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明显提升,在全国的排名进入中上水平。农业保险是要让农户受益,要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彰显。目前,广西农业保险在理赔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农户获得感还需要进一步增强[1]。
1农业保险理赔追求的目标
从相关数据来看,农业保险赔付率应该达到这样一种水平: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在保本微利、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农业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基本应当赔付给农户。在广西目前的农业保险保费中,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约占总保费的75%,即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中有75%的资金赔付给农户,简单赔付率达到75%应当是农业保险赔付率追求的目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年的赔付率要达到75%。实际情况是,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在年度间的差异较大,简单赔付率75%是从长期来看应当达到的一个水平,不应当是短期内的目标。
2近年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总体情况
据相关统计显示,2011—2020年全国农业保险平均简单赔付率为67%,广西简单赔付率为63%,云南简单赔付率为69%,贵州简单赔付率为50%。广西简单赔付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低于云南6个百分点,高于贵州13个百分点。
2.1承保理赔与当年灾害风险相关度高
广西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呈现年度不均衡特征,有的年份风险较高,有的年份风险相对较低,赔付率与当年的风险高度相关。例如,2014年的“威马逊台风”、2015年的“彩虹台风”及2019年的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广西农业保险赔付率相对较高,分别达到82%、81%、93%。其他年份因为无明显台风过境广西,赔付率相对较低。从这些年的赔付情况来看,农业保险保灾害的功能作用较为明显。
2.2农业保险总体费率水平形势复杂
从广西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及保险金额在全国的排名来看,广西农业保险总体费率相对较低,总体保险费率为1.5%左右,可以说,单位保费提供的保险保障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即财政资金撬动保险资源的杠杆作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实际情况是,广西森林面积较大,森林保险在整个农业保险中的权重也就更大。森林的种植特性决定了森林保险的保险费率远低于其他种养殖业,森林保险费率为0.3%左右,拉低了全区的农业保险费率,这背后隐藏着其他种养殖业的保险费率并不比其他省份低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甄别。
3承保理赔相关情况分析
3.1保费高增速引起赔付延后,拉低当年赔付
当保费增速较快时,三省区的简单赔付率都偏低;当保费增速较慢时,三省区的简单赔付率都相对较高。由于农业保险高速增长,保险期限为1年,当年签单投保的农户中有相当一部分保险保障责任延续到次年,即当年投保所发生的保费需要对次年到期保单的保险责任提供保障,保费增速越大,次年到期的保单对当年赔付率的影响越大。相比云南、贵州附近省份,广西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和历年增速都占优,而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水平较为接近,由此可见,过去10年间,广西农业保险的理赔情况在各项环境条件趋同的情况下相比周边省份处于中间水平,但各有特点。广西与贵州的保费增速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而广西的简单赔付率高于贵州13个百分点;广西与云南相比,云南的保费增速相对较慢,简单赔付率高于广西6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在其保费徘徊不前的2013—2018年6年中,其赔付金额却持续扩大,拉高了整体赔付率。
3.2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承保理赔影响了赔付率
广西绝大部分农业保险品种都是当年投保后如果出现损失即可得到赔偿,但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是一个例外。该险种受榨季及价格测算周期影响,实际赔付必须等到投保后的次年年底才实施赔偿,即投保和赔付分别在不同年度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保当年的整体赔付率。当该险种保费规模越大,占总保费权重越大,这种拉低年度赔付率的情形就更明显。2020年,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投保面积约1.33×105hm2(200万亩),保费规模为3亿元。根据承保理赔方案,最低赔付率为72%,最低赔付金额为2.16亿元,承保时间与赔付时间由于榨季周期原因分别发生在2020年、2021年,相当于2020年投保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计算在当年,赔付却出现在2021年,即2020年3亿元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保费当年是零赔付,拉低了2020年的整体赔付率8个百分点。
3.3粗放型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工作侧重点发生变化
2013年以来,广西农业保险为尽快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设置了要在2016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因此全区农业保险工作重点放在尽快做大保费规模上。经过努力,广西实现了在2016年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当年排在全国第十四位。2016年后,广西农业保险工作重点由做大规模过渡到规模与理赔并重上,相关工作更加注重对赔付率的发力,切实提升农户获得感。为此,广西对农业保险开始了持续地提保额、降费率、降保费的经历,尽管做出了一系列调整,但由于保费处在高速增长阶段,保费对跨年度的保险保障责任相对较大,再加上2017年、2018年并未发生较严重的自然灾害,种养殖业没有遭受到较大损失,因此简单赔付率仍相对偏低。
3.4持续调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但政策效应滞后
农业保险刚启动扩面的前几年,无论是从保险机构方面还是从投保农户方面来看,投保承保的农户和产业都是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所对应的也是费率较高的情形。随着保险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参与投保的农户包括大量的风险较小的小散户和产业,农业保险投保离“大数法则”更近一步。农业保险整体面临的风险随着覆盖面扩大而逐步下降,在此过程中,难以对农业保险政策做出较频繁的调整,实际上也无法连续做出调整。相比较不少兄弟省区3年调整一次政策的频率,广西实施了更为频繁的政策调整,有的是2年调整1次,有的甚至是1年调整1次。据了解,山东、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农业大省对单个年度的赔付率不会特别关注,更倾向于从长期看待农业保险的赔付率。
3.5保险机构存在“店大欺小”,对农户惜赔少赔
广西农业保险投保的农户既有不少大型种养殖户,更有大量的小散种养殖户。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当保险机构面对大型种养殖户定损理赔时,保险机构处于弱势地位,赔付较高;当保险机构面对广大的小散种养殖户定损理赔时,保险机构处于强势地位,可能存在惜赔少赔。例如,烟叶保险是烟草局负责,因此烟叶保险历年来的赔付率都超过100%,保险机构连年亏损;水稻制种保险是制种企业负责,因此历年赔付率也都处于较高水平。但全区整体赔付率并不高,说明大量的小散种养殖户要么不甚了解农业保险政策,要么对自身权益不知该如何维护,小散户的心里往往是能得一点赔偿是一点,保险公司为了利润考虑,就会尽可能地压低对小散户的赔付金额,导致对小散户的赔付率较低,从而拉低了整体赔付率。综上,广西农业保险赔付水平与全国平均赔付水平的差距总体上处在合理的范围内。但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考虑,广西农业保险赔付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4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农业保险理赔水平,下一步应当进一步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保险费率,优化免赔设置,扩展保险责任,适度引进机构,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惠及广大农户。
4.1提高险种保障水平,降低保险费率
一是广西近年来对部分主要中央险种的风险保障水平相继进行了调高,同时降低保险费率。水稻保险金额从每公顷6000元提高至9000元,目前达到每公顷12000元,单位保费也略有降低,从每公顷375元降至360元,保险费率则大幅度降低,从5%降至3%。二是糖料蔗保险金额从每公顷9000元提高至12000元,单位保费每公顷360元维持不变,保险费率从4%降至3%。三是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的保险金额分别从每头1000元、600元提高至1500元、1200元,单位保费从60元、36元提高至75元、60元,保险费率均从6%降至5%,等等。这些措施对提高财政资金撬动保险资源杠杆作用和农业保险赔付率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相当部分险种的保险金额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各主要险种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保险费率也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对于不同类别的险种,提高保额、降低费率都应当差别化对待,总体建议是中央补贴比例较高、历年赔付率较高的险种应当主要采取提高保险金额的做法,同时适当提高单位保费,一是可以争取到更多的中央补贴资金,二是可以拉高农业保险整体赔付率。中央补贴比例较低、赔付率较低的险种在适当提高保额时降低单位保费,扭转此类险种的赔付趋势。
4.2优化重点险种方案,切实惠及投保农户
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自2016年开展试点以来已有5个榨季,在试点初期由于经验不足,所以前期试点简单赔付率较低:2016年为17%、2017—2018年为66%。2019年方案制订时,广西对赔付方案进行了较大调整,该险种当年的赔付率达到73%。财政部对广西2019年度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资金绩效评价给予较高评分,即92.5分,获得全国第一名。2020—2022年3年试点方案制订时,广西对方案继续做了优化,首次引进最低赔付率且达到72%,第二档赔付率达到96%,随糖价变化,第三、第四档赔付率设定为120%、144%。按照目前白糖价格水平,赔付率大概率将超过最低赔付。尽管对赔付方案做出了较高最低赔付的安排,就方案本身来看,仍有不少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设定最低较高赔付率是否具有持续性,因为当试点面积较小时,这不会有多大影响,但当保险全覆盖时,如此高的最低赔付率恐怕很难再继续执行。此外,在设置赔付时,对糖厂和蔗农实行双向同时赔付,就保险原理来看,这是不符合要求的,需要加以优化调整。下一步,建议根据保险覆盖面的推进程度,对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赔付方案进行再研究和完善。当全覆盖或者接近全覆盖时,糖料蔗每公顷90t的产量显然与全区约7.67×105hm2的实际产量差距较大,每公顷90t的糖料蔗,全区7.67×105hm2产量可达6900万t,实际情况是近年平均总产量为5800万t左右。建议根据糖厂收购的原料蔗产量计算产量,单位保险费由亩换算成每吨,真正实现保价格。“双向同时赔付”建议调整为“双向赔付”,避免被认为是一种补贴行为,真正做到保险保风险。
4.3科学合理设置定损理赔标准,扩展保险责任
目前,广西大部分农业保险品种尚未制定定损理赔标准,各家承保机构自行设计保险合同,确定定损理赔标准,如承保机构确定的免赔率相对较高、绝对免赔率时有出现及农作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不尽合理等。免赔率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受损免除赔偿责任的比率,分为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近年来,广西财政厅协同行业主(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梳理各保险品种条款,取消了各险种绝对免赔,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对免赔,降低相对免赔率,例如取消了水稻、糖料蔗、公益林、商品林、水果、海产品的绝对免赔,调整设置为相对免赔,并对相对免赔率进行了限制;扩展了部分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例如增加了地震保险责任,降低了海产品的起赔条件,风力起赔等级由12级降低为10级,等等。下一步,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为种养殖业科学合理设置统一的定损理赔标准,彻底取消绝对免赔,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对免赔,优化农作物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比例,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更好地保护投保农户利益。
4.4适度引进保险机构,提高理赔服务能力
近年来,广西有序引进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使保险机构达到适度竞争的合理状态,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能力。保险机构由最初的3家逐步增加到4家到2021年经过遴选、层层筛选的7家,为避免县域过度竞争,设置了每个县域不超过5家承办机构且原则上每个乡镇农业保险业务仅由一家承办机构承办。此外,2021年4月,广西采取县域平均赔付率与单个承办机构赔付率的差额激励的做法,对于赔付率低于县域平均赔付率的承办机构,可适当调低其市场份额权重,对于赔付率高于县域平均赔付率的承办机构,可调高其市场份额权重。下一步,建议重点工作转向对承保机构服务能力的考核上来,从计划完成情况、农户受益情况、定损理赔及时性及赔付率、农户满意度等方面,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绩效考核,督促承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内部考核、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承保机构服务农业保险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晓曦.秦皇岛市海港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D].秦皇岛:燕山大学,2016.
作者:王嘉琛 单位:广西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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