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范文 > 保险论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讨4篇

2021-11-12  本文已影响 619人 

  第一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研究

  摘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重在工作统计,然后整合出一个季度的工作来进行分析总结。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为在机关单位工作且带有编制人员的养老保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但我们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要从工作人员的切实利益出发找出问题所在,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力求更完美更精细化的服务,可以引进高水平人才来服务人民,定期检查、培训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一方面为人民利益谋福利,另一方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所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就是一项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着最切身利益的政策,做好统计和后期工作至关重要。本篇文章主要是对统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当下统计在机关单位当中应用中存在的不足,统计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当中的应用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索和分析。

  关键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国成立的时间较晚,许多制度以及员工待遇都还不完善,单位的发展也面对许多问题,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其工作态度决定服务质量。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许多制度也需要改革,但其服务的地点分散且各地区的贫富差异很大很难实现统一,这就使得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困难重重,而针对这些突出的问题我们要认真负责的研究,进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会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能落实,所以做好科学的统计工作分析好统计的数据资料,是进行养老保险工作当中问题解决的基础数据保障,能够通过数据清楚的了解到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且及时的进行相关方案的制定,有效的提高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

  一、统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

  统计学主要是对事物发生的现象进行统计分析,并且对其做出客观的规律分析,在事物发展的时候能够拥有相应的数据作为基础,统计工作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当中的应用,能够在关键时刻清楚的分析出该项工作开展存在的不足,对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首先,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对每一期的参与保险人员以及保险机构等都进行相应的分析探究,能够为相应的人员提供非常专业的数据报告,为每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基础的数据保障,合理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方案,同时也能够为决策者提供相应的数据信息,使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做出决策方案,促进该项工作开展质量的提升,满足当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需求。其次,通过统计分析能够清楚的看出当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应该根据分析结果合理的制定方案,有效的促进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满足当前单位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同时也能够有效的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障,为免除后顾之忧,为其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机关单位其他工作开展质量的提升。最后,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能够清楚的了解到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是否向着积极正向的方向发展,同时对单位的业务水平等都能够进行合理的分析,使得单位管理者能够清楚了解自身单位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当下统计在机关单位当中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通过当前机关单位统计工作的开展可以看出,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以提升机关单位的工作质量,统计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促进单位的进步发展的,所以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的进行改善,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原因的分析。

  (一)只是停留于形式上的统计

  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一般都只是以报表的形式进行的,以报表的形式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相应的方案。在进行统计报表制作的时候是按照不同的时间进行划分的,而这样的报表格式基本上都是统一的使用格式,统计工作在开展的时候对于数字的利用严重的忽视,停留表面的统计工作并不能有效的达到该项工作开展的目的,没有充分的展现自身的价值。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统计工作的开展不是特别的重视,只是为了应对上级领导的检查,在形式上进行该项工作的开展,没有真正意义上达到统计工作在机关单位当中开展的重要影响,严重影响了该工作的开展。

  (二)单纯的进行数字化的统计而已

  经过相关分析可以看出,大多工作人员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只是形式上的工程,并且也只是进行了相关数字的统计而已,形成的统计报告也只是零散的数字之间的拼凑,并没有根据数字所反应的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导致统计报告的质量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提升,这对于统计工作的开展非常的不利。相关工作人员对于专业化的统计知识不是特别的了解,导致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认为将各项工作开展的数字收集起来就是统计,统计学的概念非常的复杂,统计不只是进行数字收集而已,最为重要的是后期的分析,通过严格分析之后才能够达到统计学的目的[1]。

  (三)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只是对整体进行

  在进行统计学分析的时候大多都只是进行了整体性的分析,并没有对其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在开展部分工作的时候分析报告非常的不适用,整体化的分析对于其它工作的开展并不能提供良好的支持[2]。报告上只能体现出我国或者是某个省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大都是这样的分析结果,整体性的报告太过于片面不利于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在进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统计分析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特别是不同地区保险缴纳情况不同,则分析结果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3]。

  (四)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因为相关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不是特别的高,所以在进行工作开展的时候未能严格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导致统计工作的质量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同时因为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化素质问题对统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4]。

  三、统计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当中的应用方法

  (一)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

  从当前机关单位统计工作的开展可以看出,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是特别的高,认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只是进行数字的搜集而已。但是统计工作的开展除了对数字进行统计整理以外,还应该进行相应的分析,所以相关单位应该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解决方案,提高工作人员对于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其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能够严格要求,而不是单纯的进行形式上的操作而已。机关单位应该定期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的了解统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严格的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有效的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进而有效的为机关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而不是进行形式上的报告制作而已[5]。严格的落实统计工作才是当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素养

  大多机关单位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都是从自身单位选取部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些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素质不是特别的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严格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导致统计工作的质量一直得不到提升,不能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作用[6]。所以,相关单位在开展统计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定期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技术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其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的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统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提高统计工作开展的质量,充分的发挥自身对于机关单位发展进步的价值。再进行专业化知识技能培训的时候,还应该提升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的了解和认识,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候能够依法进行操作,在进行开展相关上报工作的时候能够按照标准进行。

  (三)提升统计报告的反馈性

  统计报告反馈性的提升主要是应该提升报告自身质量的反馈,统计加强相关数据报告分析结果的反馈,统计报告的结果对于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其工作过程很难进行相关的考核,分析结果是否能够满足当前单位的工作需求却表现的非常的清楚。同时也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机关单位的工作开展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使得统计结果的质量不是特别的高,所以相关领导人员应该及时的将其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反馈工作的开展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反馈能够充分的让工作人员了解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且能够及时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效的促进相关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从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来分析养老保险统计的重要性,提出不同的角度对所看到的问题进行一一统分析,站在不同角度给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统计是一门非常严谨的的科学,对于统计数据的要求不仅仅只有真实有效,更应该注重数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于同一时期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其他时期的数据进行对比,从而得出一个动态的数据,根据这个数据就可看到问题的本质,对于机关事业养老工作来说,做好更高效更真实的统计工作,一定要注重切实可行的统计办法,要有专业的分析研究团队进行合理的数据对比,给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就可以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与群众,为祖国的社会发展添砖加瓦。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落实是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想更加高效的提高该项工作落实的质量,应该科学合理的开展统计工作,这样才能够更加清晰的掌握当前工作开展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合理的进行方案的制定,根据当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年丽萍.浅谈养老保险统计工作对改革的意义[J].现代经济信息,2019(08).

  [2]王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环球市场,2018(013).

  [3]郑梓泳.主成分分析法在养老保险综合统计分析中的应用探究[J].投资与创业,2020(002).

  [4]张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背景下人力资源工作面临的挑战与策略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8(004).

  [5]王春建,王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分析——基于金登多源流理论[J].劳动保障世界,2019(018).

  [6]程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高校人事工作的影响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8(013).

  作者:陈莲莲

  第二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探讨

  摘要:从当前的社会现状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明显滞后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处于新人和老人中间的中人是改革将受到最直接和最广泛影响的群体,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中人”过渡,保障中人利益问题是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文章将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基础出发,探讨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从而促进大家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人”过渡方法的了解。

  关键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中人”;过渡

  我国在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这一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中人则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此之后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家规定,这部分在职在编人员的退休养老金采用“中人”过渡法进行计算。而如何保障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待遇的平稳过渡,就是中人过渡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可以称为老年保险,是指在劳动者按照一定标准退休之后,国家应当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发放养老基金,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而我国的养老金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二类是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这两类养老金的统筹方法和支付渠道以及享受标准截然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是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统筹方法是由财政统一筹资,政府财政统一支付的,且待遇标准,通常是企业退休人员的2~3倍。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中人”过渡

  中人实际上对于老人和新人而言的,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节点,在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就被称之为中人。在改革过程中对老人的处理办法是按照以前的退休制度办理手续,按照以前的标准和规定核算退休金,今后与养老金调整同步。新人则是建立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在此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一起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中人”过渡是为了保证中人的利益不会因为改革而损害。因此国家设置了从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10月1日为止长达10年的过渡期。在这10年过渡期之内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采用中人过渡法来计算退休的养老金。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改革之前的制度领取养老金高,就按照原制度计算,如果是新制度领取的养老金高,就按照新制度的方法来计算。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轨迹主要表现为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自担”型国家劳动保险制度发展为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双轨制度。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20世纪50年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借以此条例,实行“企业自担”的劳动保险基金的收集和保存。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统一劳动保险费的支付渠道和支付比例。1955年,国务院内部国家机构公布了退休金的处理办法,建立了和企业退休金保障制度不同的过渡政府的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事业单位机关人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将由国家财政负担,人事组管理。1958年退休制度迎来了新的改革,统一了企业员工和国家机关工作单位的退休制度,放宽了男女退休条件。至此我国建立了企业发放养老金这一形式的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二)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发放养老金的标准不同,承担养老金的主体不一,企业养老金发放这一方法的缺陷越发明显。为了解决这一时期的矛盾,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新的改革。为了打破“大锅饭”,搞活国有企业,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国家在1983年和1984年实行了两步“利改税”。虽然这种政策扩大了企业自主性,激发了企业活力,但是部分企业开始意识到养老金负担过重和新老企业负担不均等各种问题。基于此矛盾,在1984年的试点之后,社会和政府开始建立一种适应多种所有制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在1980年和1983年公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方法》和《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要求中外合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标准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各种城镇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在缴纳所得税之前保留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金。从筹资方式来看,此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度。

  (三)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责任完全是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实行的,是完全的现收现付制。但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在职员工的老龄化,我国养老金支出急剧上升,这一制度的弊端完全显现。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了筹资方式,养老金将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1994年,国家开始开展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试点工作。1998年我国确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这两个部门。从根本上说,98年的改革完全从养老金的标准和政策上区分开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就是“双轨”制。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矛盾多是由地区和地区之间,新企业和老企业之间,新员工和老员工之间,企业员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不平衡所导致的。因此在2012年,改革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度呼声高涨。13年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应该走向统一。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支出应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方法,改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这个决定的产生所导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中人”过渡的原因。

  三、研究意义和目的

  (一)研究背景

  1.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而言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并轨,这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产生一定的思想冲击。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员被认为是“铁饭碗”,在职生涯和退休生活都得到社会和国家的保障。如今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并轨,必然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对今后退休待遇水平下降的担心。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涉及3800多万的在职人员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人员数量过于广大,如果不实行“中人”过渡制度,而直接“一刀切”改革,必然会带来很多的改革阻力。所以“中人”过渡的平稳践行,既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利益,也在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阻力。2.对于国家而言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现代化文明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产物,保障着社会稳定发展,维护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安定生活。社会保障制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化进程,也代表着这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现状。完善和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要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其中每一个细节都对国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篇文章的研究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中的“中人”过渡,就是社会保障制度之中的一个细枝末节,但这个细节却体现着国家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情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系统已经相对成熟,较之,政府机构内的社会保险制度还是稍显落后的。在新的社会养老制度改革过程中,国家坚持以人为本,不搞“一刀切”,在新旧制度中引入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其中保证中人稳定过渡的问题,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也体现出国家在处理改革问题上更加灵活了,同时也体现出国家保障每一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的决心。这种决心和人道主义体现,有利于增进国家威信和人民团结,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文章探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中人”过渡的方法,一是希望通过此次研究,帮助大家理解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和“中人”过渡,理解国家改革的重要性,进而劝导大家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二是为国家建设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提供一些想法和思考方向。

  四、“中人”过渡

  (一)参考国外养老制度改革寻找方法

  如何处理好新旧制度交替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就是“中人”,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来说是个重点问题。虽然“中人”是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鲜词汇,但是放眼于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变化,均可为我国的过渡性人员处理办法提供参考。20世纪80年代之后,一些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养老制度的改革。改革包括延后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支付水平、取消过度保障、增加纳税项目、从社会统筹向个人账户模式转变。改革目的是为养老金计划补充运行资金,减轻养老财政负担,建立各种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新的改革方案顺利推进所采用的实施办法,我们可以参考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允许设定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作为过渡期,采取相应的政策来保障过渡期内的人员待遇。第二个是允许在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有两种选择,给他们选择新制度或是原有退休制度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利益。结合我国国情,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法,对我国实行养老制度改革和“中人”过渡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助力作用。

  (二)“中人”的过渡衔接

  1.与原有退休制度衔接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已经平稳的运行了30多年,想要实现原有制度和现有制度的平稳衔接,我们就要用发展的、历史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原有的退休制度、政策措施和以前的待遇标准。因为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在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和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方面发为社会和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旦改动就涉及各类人员和各类在职员工的稳定情况。为了处理好新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过渡,除了保持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原有制度之外,还要实行全国统一的过渡办法,采用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以避免地区不平衡的问题和各类人员的稳定问题。根据现在的情况,应该将过渡时期的新老办法进行对比,如果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早的则按老办法补齐;反之,如果老办法的计发方式较低,则应该对新办法的计发额度进行平均和限高。这样一来既能够保证在职员工原有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也能够充分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的肯定,在客观程度上,这有利于促进国家社会的团结,也有利于改革制度平稳入轨,平稳过渡。2.过渡期内各类职工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政策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虽然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统一改革的,但是不同工种和不同的机关,各类单位之间还是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现状进行有特点的、有针对性的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尊重和倡导权利和义务相匹配的分配方式。在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中,职务和岗位是决定待遇水平的唯一指标。而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的关注点是“多缴多得”,根据职工岗位和职务的不同,以平等原则作为基础,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中人”过渡办法相应对策

  (一)适时调整工作人员退休年龄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大的矛盾在于养老金支出过大,而养老金收入不足,出现收不抵支的状态。如果探究其根本原因会发现这是由于机关内职工人口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由于机关内人口老龄化严重,导致赡养比例过高,因而加大了养老金压力。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可以考虑到各类群众的差异,适当的提高法定的退休年龄,同时还要逐步缩小男职工和女职工之间的退休年龄差异。

  (二)适当增加或调整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可以适当地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可以降低养老保险的责任和风险。同时由于职业年金是由部分个人缴费和大部分单位缴费所组成的,因此事业单位可以将职业年金和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联系起来,明确责任和义务,根据不同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岗位,实行不同的退休后待遇。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养老制度的压力,也可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结语

  当前的“中人”过渡方法是从多种“中人”过渡方法中,选择了一种最为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过渡方法。换句话说,当前的“中人”过渡方法符合两个特点:一是充分考虑了各类职工的福利待遇要求和实际操作难度,二是符合我国基础国情。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推进改革。

  参考文献:

  [1]朱国龙,金淑彬.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实现路径研究[J].中国西部,2018(6):25-33.

  [2]李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6(12):158-159.

  [3]左迺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过渡问题研究———以黑龙江为例[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1-61.

  [4]王子哲.河南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思考[J].经济师,2018(10):154-155.

  [5]郝丽,张玉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中人”改革障碍分析及对策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7(9):45-46.

  [6]金刚,闫天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替代率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36-43.

  [7]李莹.佛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期间问题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9.

  [8]蒋中华.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研究———以史密斯模型为分析工具[D].南宁:广西大学,2017:1-62.

  [9]张景岚,王海燕.经济新常态下社会保障体系发展面临的挑战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3):160-161.

  作者:尚蕊 单位: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第三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部分,它主要针对公职人员,会受到城乡居民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中央及各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从其重要性入手,简单分析改革过程中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对举措,旨在加快改革进程,为公职人员提供养老保障。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人的基本需求,如何养老已经成为重要问题之一,世界各国对于养老保险问题都非常关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在数十年的演变中越来越完善,取得巨大的成就。然而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再一次遭遇挑战,如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说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关乎中国社保工作乃至改革全局,对其加强分析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一)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大,各类单位的养老公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退休金制度具有非缴费型的特征,属于财政供养,公职人员退休金和企业员工养老金之间的差距较大,成为典型的社会不公案例,被质疑、批评。面对这样的舆论压力,改革公职人员的特权式养老模式势在必行。从西方国家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来看,融合普通国民与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制度,推行补充差别制、完全统一制成为重要改革趋势,中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够实现企业员工和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一致性,也就是统一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过去公职人员的特权式养老福利,极大地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的团结与稳定。

  (二)缓解单位的财政压力

  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费用全都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以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对于全额拨款的单位,完全是国家为其人员养老,对于差额拨款的单位,国家承担少部分退休金,其余部分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自收自支的单位,所有退休金都由单位承担。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退休的公职人员不断增多,单位退休工资额度大大增加,加重财政负担[1]。但是一些基层老旧单位缓慢发展,入不敷出,无法保障退休金的发放。在改革之后,公职人员退休工资实行社会统筹,单位和人员要按时按比例分别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使单位减轻财政负担,尽管有个别单位在改革之初暂时增加养老保险费用支出,但是从长远计算财政压力也会越来越小。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还可积累保险基金,通过投资运营使其增值,等同于减少国家拨款数额,进而缓解国家财政压力。

  (三)帮助化解双轨制矛盾

  在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实施中出现一些矛盾,以统筹办法为主。单位不再缴纳养老金,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在其退休之后由国家统一发放;企业员工由个人与企业根据一定比例缴费,逐渐积累,将其计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针对养老保险待遇,公职人员退休以后享受的待遇明显较高,和普通企业员工有较大差异。在改进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单位和企业使用相同收缴标准,也就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退休者的待遇标准也不再和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工资增长挂钩,和企业退休员工、城乡居民基本待遇进行统筹调整。这样一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人员养老待遇差距进一步缩小。对于人才流动而言,人们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选择时,前后养老缴费能够连续计算,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消除其流动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2]。

  (四)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持续深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日益完善,广大企业员工、基层群众以及自由职业者普遍参保,逐步形成养老保险体系,只有公职人员没有进入该体系,依旧执行退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把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达成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多层次保障体系这一目标,满足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明晰权责、保障适度等要求,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

  (一)财政负担相对繁重

  由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缺乏合理性,导致有关的给付制度并不完善,而在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越来越多,此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属于个人利益,但该制度的问题与弊端逐渐凸显出来,原因在于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一直由国家和所在单位支付,个人几乎是甩手掌柜,无需操心缴费问题。这样的制度设计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本质差异,直接造成国家财政负担繁重。

  (二)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在时间的推移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公职人员不断增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资金、职业年金都在逐渐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就形成养老保险基金,并且该基金规模也会伴随时间的推移而扩大,进而引发基金运营管理的问题,怎样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就成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个阻碍。

  (三)缺少配套制度支撑

  针对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并未形成体系,也缺少科学的配套制度做支撑。例如在养老保险的统筹项目上缺少政策和制度明确规定应如何统筹,计发待遇的标准也不明确、不统一,参保对象覆盖失衡,收缴保险费用时更缺少科学有效的模式。简单而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和漏洞,没有和现行制度配套的政策、制度,强制性和约束力不足,制约改革的推进[3]。

  (四)业务经办技术滞后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存在复杂性、特殊性,部分地区的单位只能到社保柜台办理社保业务,缺少平台支持;在技术条件的限制下,信息的公开及透明程度不够,一些信息无法被实时、完整地体现出来,例如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的范围有限,无法体现缴费明细等;操作系统的智能性较弱,存在功能不全的问题,和快速发展的经办服务体系相比,系统显现出功能分散、操作繁琐、界面整合度低等弊端,降低经办效率,对制度改革不利。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举措

  (一)实行增收节支,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从长期角度来看,顺利度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的过渡期,就能从本质上解除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要做的就是增收节支[4]。首先,获取上级财政支持。转制成本增大财政压力,积极向上级财政寻求支持是最直接的增收方式,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预算向上级适当转移财政压力,由上级加大财政拨款力度,减轻本级财政压力。其次,拓展非财政征缴渠道。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均要依赖财政缴纳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但非财政拨款的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源于自身,这部分单位应想办法扩大业务范围,提升本单位服务水平,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再次,规范经费开支。在节支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能做的工作是有限的,不过可以规范使用各项经费,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做到财政节流。

  (二)提升统筹层次,优化养老基金管理

  对于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务必要妥善处理,使其可以流向专门的社保基金账户,通过收支两条线模式加以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做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登记及缴费申报等工作,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实现应收尽收。即要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可以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或为中小企业、新兴产业等的发展提供支持,扩大招商引资等,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发放公职人员养老金提供可靠的财政资金支持;针对职业年金空账运行问题,则应改变记账方式,也可使用名义账户制。与此同时,针对养老保险基金必须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管理、投资运转,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保基金投入,强化基金投资经营,针对以往依靠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等要加以改进,拓展投资渠道,通过多元化投资提高收益,保证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和增值。还要明确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完善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推动并保障基金投资的市场化、多元化,形成可行的、高效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绩效评估机制、追责机制。当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比较完善、显著提高投资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促使县级统筹模式平稳过渡到省级统筹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性良好的、切实可行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特别是在缴费的基数和比例、参保的对象和范围、改制预留、计发方式等方面实行制度的统一,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促使各地区改革平衡推进,加快改革实施进程[5]。

  (三)完善配套制度,提供可靠改革依据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应坚持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保证各个改革环节均有据可依。因此,养老保险应科学并轨,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科学并轨的政策、制度,有效维护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合理制定公职人员分流安置制度,即按照中国国情,以单位及行业为根本依据,优化顶层制度设计,多形式、多层次安置人员,针对那些奉献大、资历老的公职人员,可以让其在核实情况之后提前退休,确保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针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的公职人员应加强后续管理,在改革之后制定有关于公职人员的配套服务制度,特别是在机构不完善的情况下,必须负责他们退休以后的养老问题,由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衔接工作,维护退休人员待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借鉴国际经验专门组建独立的监管机构,成立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企业、职工代表以及技术人员等,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四)加强技术应用,打造智能服务体系

  在网络信息时代,各行各业面临的技术要求越来越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不例外,应加速经办流程再造及服务创新,促进线上经办与线下经办的充分整合,打造智能化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6]。一方面,实行审批不见面操作,依托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实时联通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将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落到实处,实现单位及个人的养老保险业务线上(下转第96页)经办全覆盖,在网络和移动平台之上办理申报、填写表格、预检材料、上传影像等业务,将服务拓展到公职人员身边,做到线上即时办理简单业务,对于复杂的业务则实行线上申请和线下审核、在线实时反馈的经办流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能够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办理养老保险,再通过集中调控、后台加速审批和流转、档案材料简化归集等方式提高经办速率,促使经办大厅从以往的面对面办理转变为不见面服务、从纸质流转转变为无纸化办公,满足节能环保要求。另一方面,推动政务透明化,凭借互联网的大众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等特点实现客户端与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的点对点衔接,将办事进度和个人账户明细等信息实时反馈出来,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致力于记录、服务并保障参保公职人员解决养老问题。还要简化一键式操作,结合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有效利用业务数据打破属地化管理的限制,构建容易操作的、高效智能的线上线下操作系统,实现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日结算与业务档案的全影像,促使系统内的各个业务线顺畅衔接,实现一键办理、一证通用,提供更全面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总而言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坚持底线公平这一价值取向,彻底改变财政养老和个人不缴费、公职人员的退休待遇比其他群体高很多的局面。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绝非简单并轨,在实践中应大力实行增收节支,提升养老基金统筹层次,在完善配套制度的同时提升技术应用水平,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早完成全方位的制度调整与重构,确保充分发挥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孙德礼: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9(12):99.

  [2]年丽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困境与出路分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05):31.

  [3]姚桂芝: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探索[J].财经界,2018(03):120-122.

  [4]丁慧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7(18):42-43.

  [5]郑金灿: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J].就业与保障,2018(11):42-43.

  [6]王姝霞: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体会[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1):158.

  作者:刘艺戈 单位:河南工程学院

  第四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

  [摘要]文章运用制度分析方法从制度变迁和成本分析两个角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研究。从制度供给的角度分析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运用交易成本法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本,并为完善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启示。

  [关键词]制度变迁;成本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引言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改革一直是近40年来的主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指示。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也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世纪50年代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障而建立。对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这一现象,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在1992年和2008年都出台过文件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但是改革效果并不理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的“并轨”可以从一定程度缓解“碎片化”问题。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终于实现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合二为一。养老金“双轨制”和养老金“并轨”改革在学术界不是陌生词汇。郑秉文(2015)就养老保险“碎片化”到“大一统”从经济发展、社会模式和文化传统与国民性3个方面进行阐述,研究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压力、推力和阻力。朱恒鹏等(2015)从2015年的改革内容入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改革进行评述,认为此次改革是与国际趋势一致的改革思路。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出发,成志刚等(2016)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分析,认为其受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约束、权益二重性的影响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吴连霞(2012)从内在机制、存在问题和理念构建等方面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机制进行研究。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分析其制度变迁和改革成本,对继续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大致经历了“分立”“并轨”“双轨”“再并轨”的过程。制度变迁可以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两个角度分析。本文从制度供给的角度,分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以及正式制度供给和非正式制度供给。

  2.11950—1957年:养老金“分立”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的退休,建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5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修订,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工厂、矿场、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在养老待遇方面对男女退休年龄、退休工龄以及从事特殊行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的规定是本人工资的50%~70%,养老金按月给付直至死亡。195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办法》原文中提及:“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所以《办法》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退休条件和退休待遇。其中退休待遇方面的规定采用工作年限挂钩制,即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养老金按月给付。新中国成立初期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工资制度计算标准统一为工龄长短和在职的工资高低,而且养老金替代率相差不多。所以这一时期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分立”,但是并没有因此产生很大的社会问题。这一阶段的正式制度有两个:一个是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形成,这一正式制度从经济角度约束着工资制度和养老制度;另一个是国家颁布文件建立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对城镇职工的退休养老行为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

  2.21958—1977年:养老金“并轨”1958年国务院颁布

  《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统一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得到统一。然而不久之后,“文化大革命”爆发,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遭到严重破坏。1969年财政部颁发关于《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以及“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开支”。《意见》的出台使企业养老保险中社会统筹彻底变成了企业支付,退化成了企业保障形式。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支付等同于财政支付,所以《意见》的出台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合二为一。这一阶段的正式制度有两种:计划经济体制和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两者均对职工退休养老行为具有强制性约束。非正式制度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意识形态,当时的意识形态促进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统一。

  2.31978—2014年:“双轨制”时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改革开放新时代,社会保障事业也得以恢复和发展。1978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工人的退休年龄、对从事特殊行业或有特殊情况的工人体现政策照顾以及对有特殊贡献的工人给予政策奖励。同时在退休待遇上规定在抗日战争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放;在解放战争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新中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5%发放;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最低退休工资为25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在退休年龄和退休待遇上做出规定,其中退休待遇设定与工人退休待遇设定相同。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正式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分开,可以被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的政策源头(郑秉文,2015)。1992年人社部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序幕由此拉开(成志刚等,2016)。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目标。在《决定》精神的号召下,在上海、福建、云南、辽宁、海南五省开展试点,但是由于改革阻力很大,只有企业完成了“统账结合”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年国务院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改革。但是从总体上看,机关事业单位仍处于传统的财政供养型退休制度,养老制度仅仅进行了内部微调。200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调个人账户比例至8%,在待遇计发办法上做出了重大调整,明确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等。《决定》标志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成型。由于养老金“双轨制”下退休待遇的差距显著,民众关于养老金“并轨”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强烈。同时在养老金“双轨制”的影响下,机关事业单位成为青年人群就业的首选,实在是不利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及合理流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008年国务院下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上海、山西、浙江、广东、重庆五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然而试点改革的阻力很大,基本没有真正实行。这一阶段的正式制度主要有两种。其中之一是确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政策源头的文件为养老金“双轨制”搭建了制度框架。经济制度的改变是重点。改革开放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制度的彻底变革导致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目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应该改革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由于改革阻力过大,只有企业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深了养老金“双轨制”下退休待遇水平的差距。非正式制度是呼吁养老金“并轨”的社会舆论和青年人的就业选择导向。这些非正式制度都从侧面反映了“并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42015年至今:“并轨”改革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这是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和企业统一按照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调整养老待遇。《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这一阶段的正式制度主要是国家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直接推动了养老金“并轨”改革,虽然改革过程很曲折,但是政策的强制力还是使养老金“并轨”改革获得初步成效。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成本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分析法的其中之一是交易成本法,即分析交易成本和国家一起决定产权结构并决定经济绩效。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研究目的是改善经济绩效。在制度创新中,成本主要由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减少变革阻力的费用、制度变革带来的损失以及变革的机会成本六部分组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就是规划设计成本的体现。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相关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组织实施的费用可以理解为交易费用。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费用。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失败的直接原因是没有对改革所导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损失进行实质性补偿。因为缺少补偿改革给直接利益群体所带来的损失的交易费用,所以2008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试点改革基本上没有实行。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成功在于政府提供了巨大的转制成本。因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确保改革前后待遇水平过渡平稳,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模式。改革前退休的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与今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施过渡性措施保证待遇水平不降低(刘志勤,2015)。显然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一样,填补制度“中人”的个人账户部分空白的过渡性措施就是制度创新中清除旧制度的费用。这部分空白也需要国家财政来填补,巨大的转制成本无疑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制度变革的损失是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甚至人才流失的可能性(王悦等,2017)。变革的阻力主要是思想观念,由于过去“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丰厚且不用交费,大部分工作人员短时间内难以在思想上接受“并轨”缴费的转变。诺思把制度变迁视为一种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的过程。从供求关系的角度解释制度均衡就是满足影响人们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因素一定,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的需求。制度非均衡是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所产生新的潜在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制度变迁实际上就是制度非均衡的反映。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制度非均衡向均衡发展的“帕累托改进”的过程。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是由国家和政府认可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成为一种正式制度。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表现为自上而下进行的激进性质的存量革命,政府是变迁的主体。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模式,在政府强制力的作用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改革,和企业职工一样建立“统账结合”模式,减少了部分改革阻力的成本。但是却存在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不变建立职业年金的管理机制,以及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等增加财政负担的社会成本(成志刚等,2016)。

  4结论与启示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标志着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体现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成效也体现社会公平。养老金“并轨”的实施,有利于我国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有利于缩小退休待遇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问题;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养老金“并轨”的成效可喜可贺,“并轨”的成本也不可忽视。本文有如下启示。

  4.1加强对我国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我国目前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缺少从法律层面对社会保障的规范以及对劳动者的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双方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4.2加大降低养老金“并轨”的转制成本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待遇的平稳过渡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面对巨大的转制成本,政府财政也会不堪重负。机关事业单位也应该积极应对,寻找降低转制成本填补制度“中人”空白的有效方法。

  4.3完善年金制度杜绝“隐性双轨制”

  “并轨”改革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年金制的补充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单位规章制度和执行力度不同,可能导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由于年金制导致的退休待遇水平相差过大,形成“隐性双轨制”。所以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年金制的监管力度,确保其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朱恒鹏,高秋明,陈晓荣.与国际趋势一致的改革思路———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述评[J].国际经济评论,2015(2):4,9-28.

  [2]成志刚,唐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本与收益———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0(6):16-21.

  [3]陈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合意缴费水平的国民财富效应前瞻性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7.

  [4]柯龙山.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演进与终结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6.

  [5]孙玉琦,侯明.英德两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分析与启示[J].新金融,2015(12):52-58.

  [6]吴连霞.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机制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7]刘志勤.打破“铁饭碗”破冰“双轨制”[N].解放军报,2015-01-17(8).

  [8]王悦,张清雨.推进我国养老金并轨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措施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8(1):76-79.

  [9]韩烨.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塑[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157-161,192.

  作者:曹琛琪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返回保险论文列表
展开剩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化路径上一篇: 保险中介的教与学探讨下一篇:

继续阅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