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非对称性解释到布劳尔对科学知识的对称性解释,标志着科学知识社会学学科的建立,而从布劳尔对科学知识的对称性解释到拉图尔的新对称性解释,则标志着科学知识社会学发展的重要转向。
一、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对知识的不对称解释
自启蒙运动时起,整个知识体系就被划分为两类,即“纯知识,,(pureknowledge)和“不纯知识”(impureknowledge)o“纯知识”指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客观知识或实证知识;“不纯知识”则指受社会因素影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主观知识。启蒙运动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将科学知识视为带有某种优越性的特殊知识。百科全书式的人物狄德罗(d·diderot)就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这种思想后来又被迪尔凯姆(e·durkheim)、曼海姆(k·mannheim)等学者所推崇和加强,如曼海姆曾经将知识划分为“精密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谓精密科学即指自然科学。“知识的二分法”传统由此形成,随之而来的是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解释上的不对称关系,即自然科学知识是客观的、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社会科学知识是主观的,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一词就有了特殊的含义,它仅严格限于社会科学知识,而自然科学知识则享有特权,免于社会学解释。
关于知识的不对称性解释在以后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研究中得到延续,科学知识的精确性和可靠性被进一步强调,其区别于其他知识形式的特殊性和优越性也逐渐被接受。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知识的本性作了系统的解释:科学知识是实证的、客观的,观察独立于理论,观察陈述严格区别于理论陈述,判断知识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应该诉诸于经验事实。可以说,逻辑经验主义关于科学知识本性所作的解释是当时乃至其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标准解释,他们的科学合理性理论也被称为“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理论”。
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知识本性作出了如下解释:科学知识是确定无误的。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知识生产时必须遵守某种“科学良知”—某种制度化的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社会规范,即传统的默顿科学社会学积极鼓吹和倡扬的“科学的精神气质”: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和有条件的怀疑主义。这四类制度性的规范来自于科学的制度性的目标—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而“知识是经验上被证实的和逻辑上一致的规律的陈述”。在默顿看来,科学的精神气质存在的必然性“不只是因为它们在方法上是有效的,还因为它们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益的。它们是技术上的规定,也是道德上的规定”。研究过程中严谨的科学方法、严格的科学程序,加上由于科学家自身的精神气质所产生的严肃的科学态度,作为该过程结果的科学知识从理论上来讲就依然是可信可靠的。在默顿科学社会学中,虽然是以科学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这种研究决不涉及科学知识的内容,换句话说,科学知识的内容、性质在默顿科学社会学中被“黑箱化”了。
由以上可见,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和默顿科学社会学都对科学知识本性作了近乎一致的解释。他们坚信科学知识是特殊的享有某种优越性的知识体系,坚持对这种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信念及知识状态“关注于有效的证据”,而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信念及知识状态作社会学解释。显然这种解释是一种不对称立场的外在表现。他们把科学知识与其他文化形态截然区分并对立起来,因此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论文联盟-
波普尔(k·popper)首先对逻辑经验主义奉行的解释原则提出了怀疑,并认为逻辑经验主义者无法用事实来说明科学知识具有牢固的实证基础,观察不可能独立于理论,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无论是观察还是实验操作都应该被理解为科学家带着一定的框架理论去主动介人。波普尔还注意到科学家在接受或者排斥观察事实和实验结果时情境因素的重要性,认为新的知识是通过对原有知识的修正而得以产生的,而不是科学家通过与物理世界直接对话获得的天然产品。
汉森(n·r·hanson)的观点更为激进。他认为逻辑经验主义者所悟守的观察独立于理论的信条是根本错误的,为此他提出了“观察渗透理论”的观点。依照这种观点,只有得到某种理论的解释和支持的知识才会被接受和认可。也就是说,知识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为某种理论所支持,换个角度可以说,离开理论支持的知识是毫无意义的。
库恩(t·kuhn)无疑是这个时代最有影响的代表性人物。他在批判传统的累积性科学观的基础上,借用自己独特的范式理论来解释科学的进步。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表现为高度累积性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范式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等等。范式的变更必然会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等的变更,因此,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而且仅仅由这个范式来决定。“没有一个先验的理由能允许我们指望任何一种范式是尽善尽美的,甚至不能指望它是所得到的最好的一种”。困不同范式下形成的科学知识是历史的和相对的。
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宗教、巫术、占星术和神话都是“平等的人类传统”,“传统谈不上好坏,创门仅仅是传统”。川科学史家耶胡达·埃尔卡纳在《关于知识人类学的尝试性纲领》一文中明确地提出要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埃尔卡纳认为,在传统上“科学很少被认为象艺术或宗教那样是属于人文文化整体的,因为它被看作是某种不相同的、独一无二的、相互背离”,但他所坚持的“基本前提是,文化的不同维度:宗教、艺术、科学、意识形态、普通常识、音乐,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文化系统”。
可以看出,从波普尔到费耶阿本德等人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探讨中已明显带有反对将科学知识特殊化、精英化和黑箱化的倾向,这些思想直接导致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最初发韧,为此后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寻求关于科学知识的另类解释埋下了伏笔。
三、关于知识的对称性解释
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前,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分属两个领域,二者都将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考察排除在研究范围以外。如前所述,知识社会学中的知识仅指社会科学知识,而传统的科学社会学实际上只是外在地将社会性的研究纬度适用于科学事业,对自然科学知识本身的特性却无实质性的社会学考察,所以有人将默顿学派研究纲领称为“科学家的社会学”或者“科学制度社会学”。
科学知识社会学批判并否定了科学知识在传统科学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享有的特殊地位,开拓了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做法,强调对所有知识要诉诸一种对称性的解释。科学知识社会学爱丁堡学派和巴黎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布劳尔和拉图尔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对称性原则。
布劳尔的对称性原则在强纲领中占据核心地位,其具体涵义是什么呢?布劳尔这样解释:“就共同持有的观念来说,无论它们是真的还是伪的,合理的还是非理性的,都同样应该成为社会学好奇心的对象,并且都应该被同样的原因所解释。在所有案例中,分析者必须确定信念的当地的、偶然的原因。这种要求乃是针对以前盛行过而且在某些地方仍然得到辩护的一种假设提出来的,这种假设认为,真的或者合理性的信念可以用实在来解释,而伪的或者非理性的信念用社会的曲解的影响来解释”。
为了说明“以前存在的这种假设”,布劳尔举了一个被知识社会学批评者经常使用的例子:以前人们解释孟德尔发现遗传规律这一事实时,往往归功于他在自己的试验田里对植物的精心培植和细致观察,而解释李森科的反孟德尔主义时,则往往归咎于意识形态等社会因素所起的负面影响。
在布劳尔看来,必须持有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才能对对称性原则进行正确解读。这意味着,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被卷人信念的形成过程中。他所强调的“对称”是指引起知识形态的两种原因,即我们关于物的经验和关于人的经验,都作为主要的部分暗含在信念中。信念系统,也就是人们共享的知识的成文形式,是人们协调他们共有的与物质世界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与物质世界发生某种因果关系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这必然将会呈现于所有文化中。采取一种对称的立场意味着承认所有的文化都同样地接近自然。也就是说,根据对称性原则,错误的信念系统与正确的信念系统一样,都是与自然发生某种关系的方式,方式无所谓好坏,不论看起来有多别扭。例如采纳了对称性原则就意味着把孟德尔主义和李森科主义看作与物质世界发生因果关系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都包括来自物质世界的感觉输人(sensoryinput)、与人和物的相互作用、对现存文化资源的运用以及两者各有争议的标准和目标。它们都带有当时的社会建制的特征,但这并不是说,它们的实践者和信奉者不与自然发生因果性的相互作用,恰恰相反,这些实践者和信奉者是在以不同的方式与自然相互作用,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同样是要求对所有知识进行对称性解释,拉图尔认为,布劳尔依据强纲领对科学知识做出的解释最终都落到了社会范畴上,这样做极其不合理。他批评强纲领的对称性原则虽然名为对称性,但实际上依然具有很强的不对称j性,只不过在实证主义者那里,不对称性表现为把自然界(客体)设定为知识和现象背后确定无疑的最终依据,一切问题都可以诉诸自然而获得最终的解释和说明。而布劳尔是从社会(主体)角度出发来解释一切,包括自然(尽管布劳尔强调是关于自然的信念)。两者都是在客体(自然)—社会(主体)框架中由两极(自然和社会,或主体和客体)中的一极出发,并朝向另外一极的解释。实证.主义者用自然的状态解释社会的进化和一致性的建立,成为“自然实在论者”,而布劳尔等人则用社会因素解释人类如何解决有关事实问题,成为“社会建构论者”。在这两种解释模式中,呈现出来的科学只是“单向度的科学”。
为了弥补布劳尔对称性原则的缺陷,拉图尔提出了一个新的对称性原则,即: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不能解释科学知识的形成。既不能象实证主义者一样把科学知识看作在本质上是一系列既成的、被证明为真的命题的集合,也不能象布劳尔那样一味诉诸社会因素寻求科学知识的成因,而是应该把科学当作活动或实践过程的集合。活动不只在思维中进行,更主要的是在科学家的语言交往、实验室活动乃至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想真正把握知识的本性,就要研究知识是如何生产的。因此,应该“把科学理解为动词”而且是处于进行时态的动词,亦即拉图尔所说的“行动中的科学”。
理解“行动中”的科学,就必须先了解拉图尔提出的两个概念,一是实体的稳定度,二是“拟客体”(quasisubject)。拉图尔的解释框架中在原来的主客两极的水平纬度上又添加了垂直方向的稳定度纬度。水平纬度表征科学活动中实体的主客体属性,而垂直纬度表征实体的稳定度。当实体稳定度为零时,说明科学共同体内对实体的性质争论激烈,尚未达成一致性意见,自然和社会都不能用以说明知识,主体和客体融合为拉图尔所说的“拟客体”,但是拟客体不再被用来解释经验现象,而是变成了被解释的对象。这时候的科学属于“制造中的科学”。随着稳定度的逐渐增加,实体的自然或社会属性也逐渐清晰起来,直至最后出现人们所熟悉的“制造好的科学”。主客体不再是解释科学知识的两种相对立的原因,而是成为同一种实践即制造科学的统一结果。
所以拉图尔认为,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我们千万要留心,不要完全相信科学家们关于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言论,也不要乐于接受社会科学家们关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等因素的讨论”。现实的研究对象总是介于自然和社会之间,但却并非两者的简单混合,而是一种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内在有机结合。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价值的因素对于科学而言,绝非是外在的一种影响因素,相反,它们恰恰是科学与技术知识的构成中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
综上所述,从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有两次非常明显的转变。从对待科学知识和其他人类文化形式的不同态度上来讲,我们可以把两次转变归纳为从非对称性解释到对称性解释再到新对称性解释。现对这些转变试作简单评论。
1.从对知识的非对称性解释到对称性解释
这次转变实际上是由以布劳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来完成的。通过这次转变,科学知识社会学作为一个新的科学社会学学科得以确立。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学科定位与传统的科学社会学大为不同,它基本上脱离了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强调要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考察,直接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从他们提出的强纲领中可以看到,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或超验的特性,也不存在诸如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和客观性这样的特殊本质。科学活动不过是构造知识的社会舞台,科学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都应当彻底地被当作社会学的研究材料来处理。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点其实并不是科学知识本身,或者不是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所关注的科学知识的真或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不成功等等这样一些对科学知识来说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强纲领首先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平等立场,将所有知识等同起来,看作有待解释的“结果”。其次,“它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科学知识产生的外部,放在社会条件或原因上,即侧重于研究是什么样的外部的社会条件或原因导致了什么样的科学知识的产生”。
可以看出,ssk一开始便在认识论上具有相对主义倾向,因为它把科学与宗教、巫术等其他的文化都看成一种信念系统,但ssk相对主义的新意体现在它主要反对的是绝对主义,即反对绝对的划界。这样ssk的相对主义除了具有认识论意义外,还有超出认识论的一些人文、政治和道德方面的意义,也就是说它意味着平权,认为科学与其他文化都处在同一个平面上,而非高高在上。以此为前提,布劳尔从社会纬度出发为科学知识找寻新的解释资源。这是布劳尔知识对称性解释的积极意义所在,同时也因此招致了种种争议与批评。一般说来,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也就是说,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特定的科学发现之间不一定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影响尽管从宏观上说得过去,但从微观上分析却困难重重。后经验主义者拉里·劳丹与布劳尔的论战就很好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2.从知识的对称性解释到新对称性解释
布劳尔和拉图尔都关注于对科学知识的对称性解释,但他们对“对称性”的理解不尽相同。布劳尔将知识界定为“任何被集体地接受的信念系统”,这种界定意味着科学知识和其他知识形态和信念系统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并同样地可以用社会学因素加以解释。但拉图尔认为,布劳尔主张用社会因素解释科学知识其实与逻辑经验主义者主张用自然实在解释科学知识无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主张一种“更激进的对称”,也就是“新对称性原则”。拉图尔针对布劳尔的对称性原则所经受的争议和批评,在相当程度上改进了对知识的对称性解释,他的新对称性解释实际是一种更加精致的解释方法。拉图尔认为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不能用来解释科学知识的形成,相反,它们都是科学研究活动的统一结果。当研究活动尚未结束时,不存在自然和社会的稳定状态;研究活动一旦结束,自然和社会也就同时出现了。自然和社会犹如罗马神话中的双面神的左右两张脸,一面严谨朴素,另一面生动活泼,尽管有这种表面上的区别,但它们依然属于一个整体。
拉图尔认为布劳尔用社会因素解释科学知识依然未摆脱单向度的解释框架的局限性,这也导致了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的相对失败。他对科学知识的新对称性解释主张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自然和社会,或主体和客体。这与布劳尔等人所坚持的用社会因素解释一切相比,发生了90度的大转弯。这种转变就是拉图尔所宣称的“继社会学转向之后的又一转向,,—人类学转向(anthropologicalturn)。
拉图尔一再表明他的新对称性原则与布劳尔的“过时的”对称性原则的区别,但我们可以看出,他至少在一点上是沿袭了布劳尔的思路,那就是用平等的眼光审视科学和其他文化形态,这也是他对科学知识进行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所不同的是,拉图尔并没有用社会或自然因素来解释科学知识,或者说,没有把社会或自然当作导致科学知识的原因,而是把自然和社会都看作制造科学知识这一社会过程的统一结果,他的新对称性解释中“对称”一词的意义由此而来。另外,拉图尔认为,社会因素对于科学而言绝非外在的影响因素,相反,它恰恰是科学知识的构成中不可或缺的内在成分,社会因素不是造成科学知识的原因,但科学知识却具有社会性。拉图尔对社会性的解释别出心裁:制造科学知识的过程技术性越强,越专业,科学知识的社会性也越强,因为为了使某种观点被接受为事实而动用的联盟和资源的数量增加了。拉图尔认为,从科学知识的制造过程理解其社会性,比布劳尔用社会因素解释科学知识的形成更有说服力。
从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的非对称性解释到布劳尔对科学知识的对称性解释再到拉图尔对科学知识的新对称性解释,实际上也标志着科学知识研究的两次转向,即社会学转向和人类学转向,两者共同推动着科学知识社会学这门学科迈向成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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