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日臻发展与完善,网络已然成为各种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从网上浏览并下载包括会计信息在内的与决策相关的各种信息一跃成为投资者的首选。基于此,伴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和担忧。在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利益,健全资本市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方面,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另一方面讲,上市公司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对内折射了公司舞弊,对外则损害了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但实际的情况是,在信息披露尤其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方面,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本文恰是旨在探讨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问题,并分析了其主要影响因素。站在这一角度进行研究,据作者所知,国内尚鲜有学者为之,所以评价与分析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和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
1.概念界定。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基于确保投资者权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目的,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的相关信息向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公告和公开,以便投资者据此进行合理决策。
通常,可以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是指由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所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信息的一种基本信息披露制度。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般包括公司概况及主要业务信息、基本财务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审计意见、股东及董事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内容。而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规避诉讼风险等动机自动披露的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内容之外的信息,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作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必要补充,自愿性信息披露在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以及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和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即是指上市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对外披露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国外学者的研究文献中的用词为“BusinessReportingontheInternet”,国内也有学者将其译为“网络财务报告”。虽然当前学术界对这一概念尚无统一界定,但是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定位应该是清晰无疑的:对内,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应当满足公司治理的要求;对外,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应当为各种信息使用者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由于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高时效性,它可以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此外,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上也将由传统的历史性信息、定量化信息向前瞻性信息、定性化信息发展。
(3)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特指上市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真实程度。真实度是对网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度量。真实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一的论断,为国内外会计学界所公认,纵使网络技术的成熟与Internet的普及深刻影响和改变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路径,但无论采用何种媒介及形式,信息披露的真实透明度都是重要的质量特征以及信息使用者和市场所永恒关注的话题。
2.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价值研究。会计信息具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恰当合理地衡量公司自身及相关各方的投入与收益,传递经理人的行为信号并同时降低代理成本是会计信息内在价值的体现。会计信息的外在价值表现在会计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决策或提高决策水平。简言之,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即是其外在价值的体现。
真实度高的信息披露体现了会计信息的价值,换言之,上市公司利用网络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则与价值相背离。从微观角度讲,如果出于某种目的和利益的考虑上市公司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那么投资者据此做出的相关决策会迅速反映在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最终导致以股价衡量的上市公司价值被扭曲,无法准确度量与评价。从宏观角度来看,虚假的网络会计信息披露误导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偏离交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最终危害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3.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优势。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下,监管部门规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采取强制性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强制披露包括通用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上市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还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趋于多样化的今天,传统的通用财务报告模式因其单一性、无差异性、滞后性、欠缺灵活性和信息过度综合化的弊端而愈发无法满足市场各方的要求。与此相较之,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优势则凸显出来。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具备独有的特征,它的高时效性、强针对性、大信息含量、低成本以及查询的便捷性,使得企业可以及时地量身定做信息以满足各方信息需求者的不同要求,在实现会计信息多样化的同时,相关性也大大提高。
三、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因素很多,作者主要从内部公司治理、外部监管以及网络安全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内部公司治理因素。从公司治理角度看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问题,主要可以从公司自身利益、公司股权结构、高管薪酬和公司内部控制四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1)公司自身利益。上市公司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上市公司编制虚假会计信息,虚报利润或平滑盈余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虽然由于自身利益驱使而进行网络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具体动机各不相同——有的为了争取上市而虚增股本、粉饰业绩;有的为了提高股价或进行配股而夸大利润;也有公司为了免受特别处理而操纵利润,但是这些舞弊行为都使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大大降低,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从而导致市场行为混乱,破坏市场秩序。
(2)公司股权结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密不可分。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又是前者的运作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不但决定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也同样影响了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迄今为止,国内外在此领域广泛展开研究。有学者发现政府持股比例大于20%的公司会相应地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管理层持股比例会影响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2003)。LaPorta等(1998)认为在投资者保护制度不完善的经济环境下,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成反比。王立彦、刘军霞(2003)认为国有股持股比例越高,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越低;而当公司内部股权制衡能力增强时,真实度也有所提升(王化成、佟岩,2006)。
具体从股权结构角度进行分析,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是股权的主要构成形式,它们对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影响各异。首先,国有股不一定对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有正向影响作用。作为抽象控股股东的国家借助委托代理机制间接行使股东权利,代理风险较大,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内部人控制的情况极易发生,进而影响到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问题。其次,法人股提高了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作为法人股股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非常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法人股无疑对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有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有积极作用。机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机构投资者影响到管理层对外披露包括会计信息在内的相关信息的方式。机构投资者对管理层的监控使得其在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最后,个人股对于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不具有显着影响。由于中小投资者出资份额较小,持股比例低,尤其多数个人股只是为短期获利的投机行为而非投资,中小股东对于监督上市公司一无能力二无热情,所以个人股在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方面并没有显着作用。
(3)高管薪酬。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以提高薪酬为目的而操纵会计信息的问题日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外有学者指出,鉴于高管激励机制以公司会计信息为主要参考标准,那么在监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公司高管存在操纵会计信息、降低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以达到提高自身薪酬的目的的动机也就不足为奇(Watts&Zimmerman,1986)。Gaver(1995)等学者发现为了在公司当年实际盈余偏低的年度仍然能够拿到奖金,高管很可能进行盈余管理,调增当年可操控性应计盈余信息,这便使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大大降低。也有研究认为,为了达到薪酬契约中既定的业绩要求,国际跨国公司的高管倾向于进行盈余管理,这损害了会计信息质量,进而影响到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Guidry,1999)。此外,还有学者发现当公司高管兼任薪酬委员会成员时,其更易进行盈余管理,造成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降低。
针对这一议题,有些国内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刘斌(2003)等学者认为,上市公司高管并不会为了薪酬问题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盈余管理,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并未受到影响。也有学者认为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对会计信息质量和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有正向促进作用(唐英凯、王野,2009)。
迄今为止,关于高管薪酬与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相关性的研究文献数量较少且不够深入,学术界对于高管薪酬对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影响也尚未得出一致结论,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和论证。
(4)公司内部控制。公司以保障自身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以及生成的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为出发点,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利用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联系、相互控制和相互监督的关系,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体系以调节与控制公司各项经济行为和活动。
内部控制在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可靠、提高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一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国外大多数文献均得出内部控制的缺陷会导致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降低的结论。我国的学者认为,管理层为了达到更高的业绩要求,企业为了增发、配股抑或为了应对监管,都有可能导致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限制故意操纵会计信息并降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过失和差错,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及时确认和准确计量,并保证会计信息公允无偏,进而提高了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
2.外部监管因素/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与完善,也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日益为公众所重视。信息披露制度是维护投资者权益,政府干预市场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机制之一,但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并未理顺,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管机制。在这种背景环境下,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势必受到影响和冲击,会计信息造假,侵害投资者利益,违反市场公平原则的事件屡禁不止,加之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监管不严,处罚力度较弱,使得外部监管因素对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正向促进作用并不十分显着。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强化外部监管的影响,完善监管体系,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系统运行,促进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提高。3.网络安全因素。相较于传统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网络会计信息披露遇到很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它借助网络媒介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网络技术在其中自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网络技术在发展与完善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威胁与攻击,安全因素自始至终都是公司进行网络会计信息披露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在网络安全措施不完备或是失灵的情况下,网络系统受到攻击必定导致公司的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失真。
四、提高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度的政策建议
1.完善外部规制。从完善外部规制角度探讨提高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度问题,可以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和完善相关会计准则两方面进行阐述。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应当在《会计法》、《公司法》以及《证券法》中增加相关法律条款,规范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明确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客体、具体内容和相关责任。一旦出现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严重失真甚至会计信息造假的情况,对其查处和惩罚应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至于完善相关会计准则方面,应当明确统一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客体和具体内容及形式。此外,网络会计信息披露应在剔除冗余信息的同时补充披露必要的表外信息,确保网络会计信息的详尽、真实。
2.加强证券监管。对于上市公司利用网络媒介进行会计信息虚假披露的行为,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在组织设置上,作为我国最高证券监管机构的证监会,可以考虑向下设置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和惩治委员会,分配更多的资源以聚焦上市公司网络会计信息披露事务,以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保障了投资者的权利,促进整个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转与发展。
作者:任聪聪 于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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