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范文 > 法学论文

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研究(论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022-11-13  本文已影响 548人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摘要: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争议问题。我国主流看法是否定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从广泛和务实的观点来审视,国际法是一个持续 发展 的决策过程,若将国际法简单地界定为“国家间法”,则可能限制其自身的发展。我们不应排斥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也不能消极地予以认可和接受,而应以“合法、合理”为原则,适时、适度地接纳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关键词:个人国家国际法主体人权
  传统国际法一直认为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 法律 ,从而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个人是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但是,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后南非种族隔离、前南斯拉夫种族清洗、卢旺达种族灭绝等一系列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国际社会日益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本来主张国家是唯一的国际法主体的《奥本海国际法》现也认为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国际法的主体。所以,个人在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问题产生了争论。那么,个人包括 自然 人和法人,是否为国际法的主体呢?
  一、关于个人的主体资格的争议
  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学界观点众多,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肯定说与否定说。肯定说,即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各法学流派又有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而且是唯一的主体。因为国家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国家承担的国际权利和义务的最终承受者仍是个人。这种观点过分的强调抽象概念而忽视了国际社会的现实,不适用于实践。另一种观点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不是主要的主体,个人只在一定范围内起一定作用,这种观点为较多的法学家所接受。其基本理论是,国际法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直接及于个人,因为国际法调整的国家行为实际上是个人以国家机关代表的身份所做的活动,国际权利和义务是通过个人来实现的。
  否定说认为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是国际法的客体,是国际法调整的对象。绝大多数

  然而,无论是否定说还是肯定说都是一定 历史 阶段的产物,都受所处的历史环境的影响,综合反映异国乃至国际社会的 政治 、 经济 、文化等因素的 发展 要求,二者孰优孰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们应从双方的争议中看到国际法未来发展方向。在经历了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否定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肯定个人主体资格)之后,我们要大胆地提出在新的基础、新的条件下的肯定,即国家在现阶段仍是国际法的主体,但不排斥个人成为国际法主体的可能性,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适时、适当地接纳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也就是完成“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合法是指接纳个人成为国际法主体的程序应符合 法律 程序。之所以强调程序上合法,一方面可给予个人充足的时间,使其逐步具备成为国际法主体所具有的独立承担国际权利与义务的能力,只要具备主体的资格,便可顺乎 自然 的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某些大国为了实现本国的政治经济目的,而强行将个人纳入国际法主体的范围,无视他国主权,破坏人民民主运动。由于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一般原则等,国家之间可以通过条约的形式对个人的主体资格予以确认,如1905年欧洲人权公约所设置的机制:个人有权去执行或去促进实现任何一项有利于他本身的国际判决。
  合理是指接纳个人为国际法主体的过程中,应本着“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适度地予以认可、接受。我们必须承认即便在未来不久的时间里,个人已完全具备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但也只能获得有限度的主体地位,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仍扮演者最重要的角色。国际法在其基本性质上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决策过程,传统国际法学者长久以来就认为唯有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因此决策权一直掌握在国家的手中,个人只有在不影响国家权利及国家价值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个人的成长必须是适度的。
  个人在成长为国际法主体的道路上尚处于萌芽阶段,国家与个人都应为此而作出努力,以下就国家与人权谈两点相关问题。
  (一)关于个人权利的获得
  无庸讳言的,因为主权逐渐演进的结果,使得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不但对其他国家而且其管辖领域内的本国籍人民,均为最高权威者,要国家剥夺自己的一些源于主权的“特权”给予个人实体,那是不容易的,但我们也应看到个人的地位比以往来说已经具有相当显著的进步,只要国家不再将个人已获得的权利与自由剥夺,个人在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会因国际活动的增多而不断突显。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范围也将与之拓展,并得到国际法相应的保护。因此,国家要慎重行使缔结条约及条约撤消的权力,以免使个人的权利义务丧失法源依据。
  (二)关于国际人权的保护
  国际社会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已取得相当程度的共识,但是自始至终在执行国际人权保障方面却一直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再加上某些超级大国以人权为旗帜侵犯他国主权,使人权保护在实际执行中遭到国家的排斥,这势必影响到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法学论文列表

展开剩余(
美国政府如果对进口钢铁实施紧急限制措施(美国钢铁保护措施案例分析)上一篇: 返回列表下一篇:

继续阅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