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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思政“问题导向”探索

2021-11-22  本文已影响 554人 

  【摘要】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存在着天然而紧密的联系,法学课程教学应凸显思政育人目标,形成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鲜明特色。文本以刑法学正当防卫制度为例进行“问题导向”教学探索,关注学生的现实困惑,变“知识结构”为“问题结构”,通过协作与会话,引导学生在现实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自主构建知识、能力和价值观体系。

  【关键词】法学教育;课程思政;“问题导向”教学

  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2016年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之后,作为高校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三全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途径,课程思政成为各个高校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聚焦点”。2020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对高校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性、如何推进高校课程思政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当前,各个高校对课程思政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种相关培训、讲座、磨课、竞赛、教改项目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也不例外。笔者以“课程思政、法学”为关键词从CNKI文献数据库检索到56篇相关期刊论文,就目前的研究成果看,关于法学课程思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育人目标、坚持专业教育中融合渗透思政元素的原则等方面已经形成了共识,研究者纷纷从宏观或微观层面探讨了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评价体系等问题,形成了一些有效经验和成果。但不能否认,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至少仍存在如下问题:(一)课程思政目标不够突显,尚未形成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鲜明特色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一般都以知识目标为核心,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在掌握层次往往要求培养相关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作为课程的能力目标;有些课程也会有情感目标、素质目标或行为目标的表述,类似于思政育人目标,诸如“守法护法”“尊法爱法”“情感认同”“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法律素养”等。可见,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在整个课程目标体系中并不突显,也没有形成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鲜明特色。笔者认为,法学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应该在课程教学目标体系中得以突显,其内涵主要包括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价值认同和制度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而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鲜明特色。其一,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存在着天然而紧密的联系,法学乃正义之学,法学教育本身就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塑造和完善,很多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直接涉及意识形态因素。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自主性发展道路被进一步强调,新时代法学教育开始有意识地基于中国国情、中国问题探索、建构属于中国的法学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1]。因此,突显法学课程思政育人目标是法学教育的当务之急。其二,法学专业是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必然随着社会的日新月异而不断修改完善。学习法律,除了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之外,更主要的是培养一种有关概念界定、逻辑推理、价值判断和责任分配的思维方式。只有形成了独特的法治思维,才能更有效地自主学习与时俱进的法律知识,也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法治实践中游刃有余。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时期,证据思维、规范思维、权利思维、程序思维、利益思维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培养不仅是法学教育的目标,也是法学课程思政育人的鲜明特色。(二)课程思政内容与专业内容融合不够,未能充分满足学生的现实需求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学内容上都采“知识结构”,几乎所有的法学课程都把掌握知识作为教学目标,把系统知识作为教学内容,把传授知识作为主要方式。这对体系化的法律学习固然是有利的,但因缺乏对学生现实困惑的关注使得教学的内在吸引力不足,容易陷入“为知识而知识”的僵化学习。依托这种“知识结构”的专业内容来挖掘思政元素,非常容易陷入“牵强附会”“生搬硬套”或“两张皮”的尴尬,很难入脑入心,也不利于学生价值观念的培养和自主学习、独立人格的塑造。笔者认为,要实现法学课程思政元素与法学专业知识之间“化盐于水”的融合,应该关注学生的现实困惑,在教学内容上变“知识结构”为“问题结构”。设计有吸引力的问题,把学生置于现实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围绕问题的解决展开教学,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由学生自主建构课程知识、能力和价值观体系。一个好的问题是有效教学的关键.好问题有两大来源,一是社会热点,二是课程重点。法学课程教学必须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将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发生的相关热点事件和时政案例融入课程教学,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思政育人感染力。在信息爆炸的多媒体时代,“知识碎片化”已经是普遍现象,也是值得警惕的。尤其是在法学课程学习中,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门法各自为政,知识点教学相互割裂,学生面对综合的现实案例缺乏融会贯通和深入思考的能力。课程重点不应该是某个孤立的重要知识点传授,而是融合了课程主旨和价值引领、相关知识和学生真实困惑的问题解决。(三)课程思政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春风化雨的育人效果不明显当前,以“课堂、教材和教师单向讲授为主”的方式方法还是法学课程教学的主流,这是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特色和精华,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当然也显现出了不少弊端。比如课堂外课程教师与学生的接触过少;文字教材陈旧单一,不能即时反映时政也不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学生被动学习,教学效果不理想等等。近年来,各高校在开辟第二课堂、丰富网络教学资源、加强实践教学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虽然也存在形式大于内容、资源利用率低、互动不足等问题,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的思路是正确的。就法学课程思政而言,尤其应该强调学生的“输出学习”,因为意识形态的塑造和完善仅靠大量硬性灌输是无法实现的,只有激励学生积极表达、深度对话才能将输入学习的内容消化吸收、转化应用,从而达到明辨是非并指导行为的育人效果。

  二、“问题导向”教学应用于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优势

  “问题导向”教学,即PBL(Problem-BasedLearning),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医学教育,后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目前已成为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模式。其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强调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问题导向”教学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强调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而不是传统教学中的以教师讲授为主。二是将学习与问题或任务挂钩,使学习者投入到问题中。三是设计真实性任务,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景中,通过学习者的自主探究和合作来解决问题,从而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2]。笔者认为,“问题导向”教学模式与完善我国当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存在的问题之间具有高度契合性,其应用优势至少体现为三个方面:其一,“问题导向”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强调自主学习和学会学习,这与法学课程与时俱进需要终身学习、法治思维高于法律知识的特点非常契合。学会某个法律知识容易,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培养是一个需要不断训练和完善的长期过程,自主学习能力是实现法学课程思政育人首要目标的保障。其二,“问题导向”教学以问题为中心,强调把学习置于复杂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注重让学生解决现实问题,这与法学应用性实用性的学科特点非常契合。采用“问题导向”教学,不仅有利于解决学生的现实困惑,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其三,“问题导向”教学以“输出学习”为主,强调协作与会话,让学习者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于事物的理解,这与法学课程的思辨性特点非常契合。法学是利益平衡的艺术,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司法,其背后都是各方利益的平衡保护,法学问题往往没有标准答案。唯有相互尊重,才能倾听不同的意见;唯有畅所欲言,才能明辨是非;唯有深度对话,才能理性思考,从而获得价值认同和制度自信。

  三、法学专业课程思政“问题导向”教学设计与实施――以刑法学正当防卫制度为例

  “问题导向”教学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中的应用,应围绕思政育人的目标体系,结合时政热点案例、课程重点和学生的现实困惑,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创设平等温和的教学氛围,尊重学生,鼓励学生参与和表达,由学生自主构建自己的知识、能力和价值观体系。笔者以刑法学课程中的正当防卫制度为例作一教学探索。(一)“正当防卫制度”思政育人目标的设定1.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引导学生超越片面的认知和情感倾向看待正当防卫相关热点案例,在网络时代不信谣不传谣,学习运用证据思维、规范思维、权利思维、程序思维等法治思维方式来分析思考现实问题。2.获得价值认同和制度自信。消解学生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片面认知和主观臆断,在深度对话中获得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在古今中外对比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3.守法护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视学生的日常行为模式,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谨守法律底线,理性行事,同时维护合法权利,弘扬社会正气,强化社会责任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正当防卫制度”思政元素的挖掘与“问题导向”教学设计正当防卫制度的专业知识包括构成要件、制度意义和历史沿革、司法认定三部分,与之对应,本教学分为“制度规范”“价值引领”“实践导向”三个环节(见表1):1.“制度规范”环节: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围绕“于欢案”和“昆山反杀案”,阐释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重在培养学生证据思维、规范思维、权利思维、程序思维等法治思维能力。2.“价值引领”环节:主要采用类比教学法,通过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的对比,阐释正当防卫制度的意义和历史沿革,重在消解学生对于正当防卫制度常见的片面观感,获得政治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四个自信”。3.“实践导向”环节:主要采用情景教学法,假设“遭遇咸猪手”等日常生活情景,阐释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重在倡导诚信友善、文明和谐、平等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守法护法,弘扬社会正气,谨守法律底线。(三)“正当防卫制度”思政育人教学过程本教学过程采用“翻转课堂”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课前预习通过班级群发布关于“于欢案”的三讲微课视频[3]和“昆山反杀案”的现场视频录像作为正当防卫专题的课前预习材料,要求学生观看并留言表达收获、感想和困惑。2.课堂教学(1)根据学生预习留言,归纳总结,答疑解惑,表扬认真预习的学员。(2)围绕“昆山反杀案”,抛出问题“于海明是正当防卫吗?”组织学生讨论,驳斥片面和错误的观念和思维,强调证据意识。明确案件的三个争议焦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吗?”“于海明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刘海龙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在法律辨析中引导学生树立规范的、权利的和程序的法治思维方式。(3)课堂调查三个常见的片面观感,即“社会退步了吗?”“法律不可信吗?”“美国的正当防卫制度比我们的好吗?”组织小组讨论和正反辩论,综合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和刑法学原理,彼此深度对话,明辨是非。(4)设定情景:甲男与乙女(恋人关系)逛街,乙女遭遇丙男“咸猪手”之后,你如何行为?由2-3组学生进行现场表演,体验和反思“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行为”积极引导,弘扬社会正气,谨守法律底线。3.课后支持根据教学反馈,为学生提供热情耐心细致的课后学习支持服务,彰显优质的师德师风,践行立德树人的教学理念。(1)根据本专题教学情况,召开教学研讨会,总结反思,改进提升。(2)接受学生的法律咨询,给予学生现实生活的法律关怀。(3)根据课前预习和课堂教学情况,与个别有问题的学生建立单向联系,有针对性地予以引导。

  【参考文献】

  [1]胡明.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的成就与展望[J].中国高等教育,2018(24).

  [2]刘军平.高校法学专业PBL教学模式应用探究[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7).

  [3]浙江省终身学习数字化资源库.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EB/OL].[2020-05-26].

  作者:俞丹 陈虎 单位:浙江开放大学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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