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然环境是人类栖息之地,也是人类生活的物质之源,又是人们的游赏对象。长期以来,人们总把旅游发展视为一种经济活动,偏重追求其经济效益,而相对忽略了普遍存在的旅游对环境的影响。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不仅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益。所以,在开发我国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注意抓好环境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旅游;发展;环境保护
自然环境是人类栖息之地,也是人类生活的物质之源,又是人们的游赏对象。古往今来的旅游者,都将观光赏景视作一种休养生息、调节生活、消除疲劳的乐事。他们不辞穷苦,爬山涉水、寻幽探胜,留连于清溪碧流之间,忘返于奇山异峰之中,逗留于滨海沙滩之畔,漫步于林荫绿地之下,沉浸在优美的意境里,尽情地领受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美,以陶冶情操、愉悦心情、启迪智慧,得到享受。长期以来,人们总把旅游发展视为一种经济活动,偏重追求其经济效益,而相对忽略了普遍存在的旅游对环境的影响。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不仅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益。因此,保护好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先决条件。尤其在当前,随着历史的进步,时代的前进,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产生浓厚的兴趣。在新的旅游热潮的情况下,我们更应重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
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
(二)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我国自1973年开始,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人意之处。
二、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一)只有环境美,才有旅游价值
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一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
最后,要加强治理已被破坏的环境。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我国有不少的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已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许多风景名胜古迹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危害。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治理和抢救,使之尽快地恢复其本来面貌,以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迎接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
(三)搞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业发展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丰姿绰约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的同时,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首先,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再次,要研究环境容量,保证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三、关于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进行综合治理。
(一)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二)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预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与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三)提高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与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点上,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缺乏对居民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四)增加环保经费
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五)加强科学研究
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业得以持续发展。
(六)抓住时机、大力开发生态旅游
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由旅游者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乡村旅游、绿色旅游等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与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有许多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适时适地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高。
总之,为了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都能饱览我国风景旖旎的自然环境和奇妙绝伦、丰姿绰约的旅游资源,必须保护好我国的旅游资源——自然环境不受污染,璀璨文化不受破坏,这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所以,在开发我国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注意抓好环境的保护工作,才能使有限的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迎接更多的国际旅游者,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做出应有的贡献。保护旅游资源、创造优美的生活娱乐环境,不仅是我们这一代人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也是为子孙后代创造良好的生存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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