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于2006年,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辖区,以及崇左和玉林两个物流中心。2008年2月,国家正式批准《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正式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自此,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时期。
2011年6月8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我国首个全国性的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为《全国规划》)。《全国规划》将广西北部湾地区确定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并将其功能定位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的门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和桥头堡,区域商贸基地、物流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主体功能区战略
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对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的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开发潜力等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并依据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息数据库,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中,广西主体功能区由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禁止开发区所构成。其中重点开发区包括两个层面,一部分是《全国规划》中已经规划定属于重点开发区,另一部分是省级重点开发区。其中作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南北钦防”四市的13个主城区,以及下辖的灵山、横县、合浦、东兴4个县(市),土地面积2.5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面积的12.1%。北部湾经济区所辖区中除了有重点开发区之外,还有其他的主体功能区划,只不过有些地域界限还比较模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区战略,由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所构成,其中重点开发区是主体部分,限制开发区为区域性的,禁止开发区在重点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之间呈点状分布。三者互为补充,协调发展。
《规划》在划定区主体功能区区划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区划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了明确。其中重点开发“十三区+四县”定位为我国面向东盟国家开放的重要门户,中国—东盟区域性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我国沿海发展新增长极、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方向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在城市建设上,构建以南宁为中心的、滨海至南宁为主轴、综合运输通道为纽带的北部湾城市群;[2]二是在产业结构和布局上,构筑石化、造纸、能源、有色金属、船舶、海洋、旅游、现代服务、高新技术以及文化等产业为代表的优势产业体系,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三是在区域公共基础建设上,完善区域内基础交通运输体系,加强港口建设,提升出海出省出边大通道,加快形成以南宁为中心、通往周边各省市和东盟国家的快速运输交通体系。四是在区域公共服务上,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改善外来人员的生存环境,吸引外来人才的加入,加快以南宁为中心的大城市群形成。
对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而言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上要求相对单一些,限制开发区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功能定位即是建设成为区域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为区域提供大量优质农产品。其发展方向自然也就在于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发展优质生态农业,引进先进农业科技,促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产业化方向的发展,加快把武鸣、宾阳、浦北、隆安四县建设成为北部湾城市群可以依赖的菜篮子乃至西南内陆有重大影响的农业示范基地。限制开发区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功能定位为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区域,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主要发展方向在于以保护环境和提供生态产品为前提,对区域内人口实行有序转移,因地制宜进行保护性开发,适量适度发展与生态旅游相关的服务性产业。重要能源和矿产区域可实行适度的点状开发,但相关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必须同步。北部湾经济区内的禁止开发区主要是成点状分布的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区、红树林、珊瑚礁、沿海湿地以及四明山等生态林区,其主体功能定位为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协调。其发展方向的核心即管制、保护、修复,对区域内的人类活动进行有效有序的转移。
二、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广西北
部湾经济区公共管理分析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打破了北部湾经济区传统行政区划界限的刚性约束。基于不同的主体功能建设的需要,《规划》对北部湾经济区的相关行政区进行了新的功能定位,使得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结构更为合理,而具体相关行政区的功能定位更为明晰且具有针对性。这一新的变化,也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背景和发展要求。
北部湾经济区本就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且成立时间不长,一体化程度不高,在区域公共管理上本就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区域公共产品不同于一般的公共产品,它不仅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且因为供给与需求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它一般处于某种利益博弈关系之中,故而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需要更为灵活的集体协调行动机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时间短,各个行政区的磨合还不够,还未能形成很好的联动性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致供给不足。如北海、钦州、防城港的近海污染治理问题,由于没有合理的协作机制,近海污染屡治难成。
二是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分工不均。区域内各个行政区都不愿放弃或调整既有产业所带来的利益,且出于争夺利益不惜跟风建设。如此一来二往,各地产业布局难免趋于雷同,这也就导致产业同构化。例如,北海、钦州 、防城港都是海港城市,按照区域一体的发展理念,三地应该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各有突出地进行产业布局,但事实并非如此。如石油化工项目和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都是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在各自辖区内不惜余力打造的招牌产业,未见合作反倒是大有一比高下之势。
三是各地方政府对区域公共管理模式的认知不足。北部湾经济区是一个以经济区域一体化为前提的概念,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组织并不具有多大行政权威,更多是充当一种居中协调的角色,这种中间人角色的公共管理模式,久而久之易被各地方政府当作一个摆设。加之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建设缺位,各地方政府对区域公共管理模式及理念没有强化的动力,最终区域公共管理对于他们而言更多的是个口号。
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必由之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区域内空间开发的战略目标,勾画出了区域内产业经济空间布局,明确了各县市的功能定位。在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大背景下,看北部湾经济区的公共管理发展,既要看到其挑战也要看到机遇。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土空间利用重构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这两者之间寻找到有利于全局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对本就存在短板的北部湾经济区公共管理而言,在进一步推进区域一体化的同时,搞好主体功能区建设本身就是一个挑战。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北部湾经济区带来的新问题和挑战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区域公共管理要有更高程度的协调性。主体功能区建设追求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序共享,破除传统行政区划刚性约束所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区域间的壁垒,在区域公共问题的处理上实现有效的跨界合作。而要实现这些必然也就要求原有的区域公共管理具有更高程度的合作与协调。
二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公共产品供给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要有大幅的提高。北部湾经济区内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占据主体部分,致力于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发展方向在于建设成为人口聚集度高、经济规模大、具有现代产业体系的现代化城市群。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要求的就是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同步。
三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避免同质化政府与异质化区域的冲突。对于北部湾经济区而言,其辖区内的各地方行政区是同质的行政区单元,中央及自治区政府赋予所有行政区发展经济的任务,并用统一的GDP指标衡量不同行政区的发展,用GDP和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考核政府官员的主要指标。
主体功能区建设依据不同区域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资源禀赋的不同,将不同的行政区作为异质化区域对待,并对不同的行政区进行不同的功能定位,采取不同的区域政策及以不同的评价指标对不同区域的发展进行评价。如南宁的六区及所辖的横县为重点开发区,而辖区内的武鸣、宾阳、隆安三县属于限制开发区中的主要农产品区生产区,上林、马山两县为限制开发区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南宁市政府作为这些辖区的上级行政单位对这些区域的发展作出评价应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六区和横县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应当侧重于经济规模、人口聚集度、产业布局等方面,武鸣、宾阳、隆安作为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当侧重于农产品的生产建设上,而上林、马山则应注重于植被保护、森林面积等方面。
四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在利益博弈中,地方利益必要性地让步于区域整体利益。主体功能区建设对国土空间开发的调整和重构,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局出发,强调的是空间整体效率最大化和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就需要对区域内利益做一次重新分配和调整,调整也就会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既得利益格局。如上林和马山两县原就着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势头,都有很高的发展经济、引进大规模工业发展的积极性,而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其主体功能后,其发展方向在于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五是传统路径依赖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冲突。路径依赖是指经济、技术、社会等系统一旦进入某个路径(不论好坏)就会在惯性的作用下不断自我强化,并锁定在这一特有路径上。北部湾经济区成立已有六年之久,区域内公共管理相关之制度建设也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在惯性的作用下业已成型区域公共管理方式和理念,在区域内已经得到一定的强化,尤其是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
主体功能区建设在诸多方面给北部湾经济区公共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笔者认为,北部湾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对于其还比较青涩有待成长的区域公共管理来说,也将是一个难得机遇。对北部湾经济区公共管理短板的研究,在学界已有不少,诸如区域协调不力问题、产业布局雷同问题、区域环境治理问题等等,都已经成为制约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顽疾。虽然区域内各政府都想解决,但鉴于行政区划的约束以及相关利益的冲突,最终总是不易解决甚至是退而不想解决。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从国家政策的层面针对不同区域的区域差异,规划各区域的功能定位,明确了各行政区的发展方向。这无疑是给了改变原区域公共管理困境一个破旧立新的良机。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钳制下,各行政区根据自身情况及规划的功能定位,搞好本行政区内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在各自的行政区内,根据功能定位合理规划发展产业布局。再者因为不同行政区域的功能定位不同,发展方向不同。最后为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不同,如此基于市场供求需要,各不同功能区间的合作也就有了互通有无的良好基础。例如“南北钦防”的主城区都定位为重点开发区,南宁的武鸣、隆安、宾阳三县以及钦州的浦北县定位为限制开发区的农产品主产区,且这四县成点状分布在“南北钦防”四大城市周边,如此四县所产农产品可以有效供给四大城市的需求,四大城市也可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提供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这种基于市场机制的互通有无对于区域间的公共管理将是很大的推动力量。故主体功能区建设对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区域公共管理也是一个不可错过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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